[中报]ST花王(603007):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07 公司简称:ST花王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金晓斌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金晓斌先生认为公司半年报程序上面半年报应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管理层上面前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已辞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商誉问题上面公司因 2020年报商誉问题收到江苏证监局监管函;公司法人治理、内控制度还不完善,公司实控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至今未解决等;鉴于以上问题,无法保证公司半年报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 董事会声明:针对金晓斌先生认为的弃权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已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审议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审议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金晓斌先生未参与本次审计委员会表决;公司管理层的变更为公司正常的变更,新管理层的任命已经过董事会的审议,符合董监高的任命要求,没有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于 2022年 1月 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8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详见公告 2022-001),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且仍在不断完善内控治理;公司目前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结合预重整及重整(如有)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4月 28日,公司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45)。同日,公司公告北京华夏环宇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对花王集团进行破产重整(公告编号:2022-044)。 2022 年 5月 13日,公司收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破申 3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 5月 25日,公司收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破申 3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2022 年 5月 20日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转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 1181破申 11号],法院裁定受理华夏环宇对花王集团重整申请(公告编号:2022-052)。 2022年 5月 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转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下达的《决定书》([ 2022)苏 1181破 9号],指定花王集团清算组担任花王集团的管理人。(公告编号:2022-05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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