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金岭南(000060):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1、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增资 2020年 9月 2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同意将项目投资总额 20.91亿元以人民币向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矿业”)增资,其中包括募集资金 17.30亿元。香港矿业使用募集资金 10.38亿元向佩利雅公司增资并通过佩利雅公司以资本金形式投入到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 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募集资金 6.92亿元以及自有资金 3.61亿元对多米尼加矿业公司以借款方式投入到该募投项目。 本期公司共对香港矿业支付增资款人民币 760,300,000.00元,香港矿业对佩利雅公司支付增资款 5,406,470.00美元。 2、关于公司参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于 2022年 5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方圆系企业破产重整竞价遴选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东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的竞价遴选事项,按照竞争性和谨慎性原则进行报价,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处理相关事宜。 2022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方圆等20家公司管理人发来的《中选通知书》,确认公司成为方圆等20家公司重整投资人。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 重整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a)投资范围。本次重整投资范围为方圆有色等 20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范围内除不收购资产外的全部资产。 (b)重整模式。本次重整主要采取“存续式-吸收合并重整”的模式:由 4家公司合并成立新鲁方金属(暂定名)。由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方金属”)吸收合并方圆有色、东营方泰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和山东方圆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保留鲁方金属的法人主体资格,成为新鲁方金属,作为中金岭南重要铜冶炼平台。现金出资收购东营方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铜业”)等 15家公司的全部股权。我司在东营设立中金资产(暂定名),由我司 100%控股,收购方圆铜业等 15家公司剥离负债、不收购资产后的100%股权。 (c)评估及估值情况。我司聘请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四家主业资产的资产评估估值为 75.13亿元,十六家非主业资产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1.35亿元。 针对重整方案中我司收购资产范围,我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对我司收购资产范围估值 66.59亿元,其中四家主业资产估值为 60.53亿元,十五家非主业资产估值为6.06亿元。 (d)出资情况。我司本次出资金额共计36.05亿元,由两部分构成:新鲁方金属四家公司收购资产的估值为 60.53亿元,在综合考量新鲁方金属未来经营现金流、承债能力等因素后,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优先受偿部分的 50%债权金额作留债安排(留债主体为新鲁方金属,留债金额暂定为 15亿元,留债分期清偿的期限为 3年),我司通过中金东营出资29.99亿元现金,取得65.87%的新鲁方金属股权。最终持股比例将根据新鲁方金属最终留债金额确定。剩余股权由转股债权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圆铜业等十五家公司收购资产的估值为 6.06亿元,我司通过中金资产出资 6.06亿元,取得方圆铜业等十五家公司剥离负债、不收购资产后的100%股权。 (e)支付安排。第一期投资款:法院裁定批准方圆有色等 20家公司重整计划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5亿元(我司累计已支付1亿元共同作为第一期投资款)。 第二期投资款:法院裁定批准方圆有色等 20家公司重整计划之日起 90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11亿元。第三期投资款:完成第二期投资款支付且完成协议第5.1至5.11款约定内容后15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至投资款的90%。第四期投资款:股权交割日后15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剩余投资款。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债权人表决通过,并还需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2022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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