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星创业(300025):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2-057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票股票事项的进展杭州兆享以 4.59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25%股份。2021年3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本次向特定对方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2021年5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2021年 7月 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同意本次注册的批复。截至 2022年 7月 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杭州兆享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5,120,0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344,800,8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626,609.5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336,174,190.42 元。2022 年 7月 1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2〕351号《验 资报告》。本次发行数量最终为 75,120,000 股,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 数量,2022年 7月 26日,相关股份上市。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控股股东股份比例增加至24.06%,亦有利于稳固公司股权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3、公司与上海茂静的股权转让纠纷 公司与上海茂静于2019年12月29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13,940万元的价格向上海茂静转让持有的鑫众通信 82%股权,转让后上海茂静合计持有鑫众通信 82%股权。2020年3月 23日,公司与上海茂静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鑫众通信分红款的支付、股权交割以及剩余 18%股权的处理进行变更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生效后,上海茂静按照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前五笔股权转让款合计11,609.4万元,但 是上海茂静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2,330.6万元。 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 2月 2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年 4月 13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一审开庭。 2022年 4月 15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要求上海茂静在判决书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2330.6万元股权转让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目前,本次诉讼判决已经生效,但是对方是否能按 期履行判决内容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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