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松原股份(300893):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随着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数字化加速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市场也将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也需要继续坚持自主研发,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升级,以巩固发展公司的产品优势、客户优势、质量优势和生产优势。上述的行业发展带来了人才竞争的加剧,也使得公司的人才成本不断增加,但稳定的人才团队是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而人才的绩效表现是长期性的,需要有长期的激励政策配合。 公司于 2022年 1月 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了首次授予。本次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297.05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9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2.05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8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1.58%,授予价格17.33元/股。(上述数据摘自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未经调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考核目标如下: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5,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14,00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9,6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17,25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48,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3,31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32,200万元。该考核条件也体现了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激发管理层和骨干的积极性,亦是对员工现有薪酬的有效补充,有利于维护团队稳定性,为未来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投资布局安徽新基地 随着汽车行业恢复向好,国内零部件产业进入“深度国产替代”的新阶段,公司结合近年来的产销情况、主要客户产能未来的扩张趋势以及公司未来新增的生产需求,决定在安徽合肥巢湖市投资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本次项目是前次募投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的延伸,可以进一步提高产能,升级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同时,本次项目能够将前次募投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中研发的技术、总结的经验落实到生产过程中,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本项目投资位于安徽合肥巢湖市,其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丰富且成本较低的劳动力资源,可大幅度缓解公司当前用工紧张局面,压缩人力成本支出,改善产品交付周期。另一方面,合肥及周边地区汽车产业配套产业链日趋完备,已经逐步开始形成华东地区又一个汽车产业集聚区,亦是新能源汽车赛道崛起最为迅猛的地区。 公司现有客户如奇瑞、江淮、吉利、长安、上汽大通,以及潜在客户如蔚来、大众(安徽)、比亚迪,均落户在安徽省内及周边地区,若本次对外投资顺利开展,能够形成快速研发、快速供货的产业链协同效益,减少物流成本及供应链风险。同时,该项目也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整车客户资源,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加快转型升级及更好地服务安徽、江苏及其他华东地区主机厂,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完成权益分派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 2021年年末总股本 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75,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5,000,000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涉及专利诉讼风险 2021年12月27日,法兴萨尔茨堡有限责任公司将公司作为被告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案号:(2021)浙 02知民初 571号),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对其第ZL201180054403.9号专利、名为“用于安全带卷收器的带有端位锁紧阻挡的缩紧单元”专利的全部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专利侵权产品以及销毁所有库存涉案专利侵权产品,公司向法兴萨尔茨堡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涉诉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目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件,尚未判决;另外,原告主张涉案专利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无效审查阶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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