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达新材(605158):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20:57:07 中财网
原标题:华达新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58 公司简称:华达新材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华达新材60515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蒋玉兰王楚
电话0571-588379800571-58837980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5,044,200,587.073,221,690,222.975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2,128,876,734.842,014,718,707.355.6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4,644,128,959.483,996,810,998.641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65,300,027.49158,402,044.86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59,339,439.27151,194,431.835.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402,958,037.28-58,508,330.2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7.887.75增加0.1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2320.4026-19.7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2320.4026-19.72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4,08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浙江华达集团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7.65294,814,000294,814,0000
杭州富阳仁祥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8.5143,524,00043,524,0000
邵明祥境内自然人3.9420,137,00020,137,0000
邵升龙境内自然人1.698,632,0008,632,0000
杭州富阳恒进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628,268,00000
杭州富阳聚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598,125,00000
禤世基境内自然人0.16815,20000
李蓉境内自然人0.14723,08000
张冠琼境内自然人0.09483,94000
彭雨晗境内自然人0.09467,41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邵明祥、邵升龙为兄弟关系, 且为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邵明祥、邵升龙 分别持有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 70%和 30%的股权,为浙     

 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邵明祥持有杭州富阳 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42%的财产份额。2.上 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两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公司及关联方的员工、实际控制 人亲属等,两家合伙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 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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