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21:06:37 中财网
原标题:新潮能源:新潮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77 公司简称:新潮能源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潮能源600777新潮实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宇丁思茗
电话010-87934800010-879348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 中心A座10楼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 中心A座10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8,969,669,762.1226,196,652,616.761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4,137,356,686.5812,206,913,076.6115.8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4,268,923,946.662,109,723,236.6510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614,081,581.96302,747,907.5043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603,602,704.01302,204,229.41430.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533,940,989.791,337,384,630.13164.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2.40272.4070增加9.995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3730.0450427.3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3730.0450427.3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3,40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未知6.39434,343,434434,343,434未知0
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未知5.93402,962,9620冻结402,962,962
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未知5.51374,579,1240冻结374,579,124
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未知4.04274,757,5750质押274,757,575
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未知3.81259,259,2590质押259,259,259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二号未知2.84192,824,8270未知0
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未知2.48168,350,1680质押168,350,168
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未知2.31157,037,0370质押157,037,037
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未知2.08141,188,9580质押141,188,958
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心未知1.99135,460,0000未知0
(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不在 上表的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东营汇广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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