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30111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建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Architectural Research Institute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木梳路1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二〇二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2年 8月 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别提示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2.05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建科股份所属行业为 M74“专业技术服务业”和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 M74“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1.51倍(截至 2022年 8月 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14.78倍(截至 2022年 8月 16日,T-3日)。 截至 2022年 8月 16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 A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年扣非前/后 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 42.05元/股对应的 2021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9.2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年 8月 16日(T-3日)发布的 M74“专业技术服务业”和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1.51倍和 14.7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 49.23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比例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本公司上市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12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8,000.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40,829,74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6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公信力和品牌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以检验检测业务为核心主业,因此,良好的公信力和品牌声誉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也是公司生存的根本,只有在技术能力和公正性方面不断得到客户的认可,才能逐渐扩大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若出现质量问题将导致公信力和品牌受损,将会丢失客户,影响企业的业务拓展和盈利状况,严重情况下,可能会被取消行业准入资格,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宏观周期波动及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固定资产投资周期波动、政策变化会对公司所处行业产生一定影响。我国正在实施区域总体发展战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一带一路”,以及加大“两新一重”、“城市更新”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大,政府部门和相关投资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一直保持着较大规模并不断增长。但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受国家整体战略、经济周期、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周期性特征,未来可能发生波动。另外,公司核心主业为检验检测,其行业作为强监管行业,实行资质许可准入制度,随着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持续增加,市场竞争加剧,未来产业政策、行业资质认定标准、市场准入规则和行业标准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所处市场区域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周期性波动或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将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跨地区经营的竞争风险 为落实“走出去”战略,公司持续加大异地业务拓展力度,通过区域分支机构及网点布局的建设,辐射全国重点目标区域。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设立了数家常州市外及江苏省外分子公司,分布于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经营业绩同样实现了快速成长,公司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 17.52%、17.57%和 20.89%,常州市以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3.93%、51.44%和 51.54%。一方面,检验检测业务因其业务特征仍具有一定地域性,多数检测机构经营集中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于新进入的检测机构而言,需要在技术实力、服务效率、品牌口碑等方面具有更强竞争优势才能成功立足。 另一方面,随着政府对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的逐步放开,民营机构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会,外资机构也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和丰富的运作经验进入我国检验检测服务市场,行业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面对激烈市场竞争,若公司不能成功在区域外市场持续拓展,或者既有市场份额被新进入竞争对手挤占,将会对本公司盈利的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数十载的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的专业技术服务集团,截至目前,公司共有 25家子公司、4家参股公司和 27家分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的增长以及管理半径的扩大对于公司集团化管控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若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业务的快速增长,则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收入、毛利率快速增长可持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7,123.13万元、90,568.46万元和 109,579.98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19.20%。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5.92%、37.25%和 37.78%,其中检验检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9.70%、52.16%和 52.17%,特种工程专业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20.93%、20.37%和 21.84%,新型工程材料毛利率分别为 32.24%、30.59%和 24.78%,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整体业务区域和业务领域的持续扩张,重点加大对检验检测业务的投入以及技术能力的提升,使公司经营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增长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资金投入、市场拓展、行业竞争、企业管理、人员效率、采购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上述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增长放缓甚至下滑。 (六)房地产调控政策引致的风险 近年来,为控制房地产的非居住性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中央和地方针对房地产行业陆续出台了“集中供地”、“三道红线”、“限购限贷”等一系列调控政策,从土地、资金和市场需求等方面对房地产进行调控。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客户收入分别为 21,308.98万元、20,997.14万元和26,468.9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27.67%、23.19%和 24.18%;房地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 12,981.84万元、14,385.59万元和 16,171.51万元,占应收账款比重分别为 25.69%、25.66%和 24.85%,整体保持稳定。截至目前,发行人房地产客户回款状况良好,对于主要欠款房地产客户中资金较为紧张、回款风险较大的蓝光发展、新力控股和恒大地产等房地产公司,发行人已足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整体来看,发行人主要房地产客户经营具有持续性,对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回收造成的不利影响相对较小,房地产调控政策目前尚未对发行人的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若发行人主要房地产客户之后未能较好地应对包括“三道红线”在内的调控政策或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不能偿付或延期偿付的情形,将会加大发行人的资金压力甚至产生坏账,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稳定性、资金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募投项目募投测算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提升检验检测业务能力及扩大区域布局,本次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主要基于公司历史运营期的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采购价格、资源利用率、人工成本及各项费率指标,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预期增长率等进行测算。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净利率、内部收益率、税后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经济效益指标良好,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政策、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募投项目的建设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未来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如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产能过剩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指标无法实现,从而给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0号)文同意注册,内容如下: 1、同意建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建科股份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建科股份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49号)同意,建科股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建科股份”,股票代码为“301115”;公司总股本 180,000,000股,其中 40,829,742股人民币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www.zqrb.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 8月 31日 (三)股票简称:建科股份 (四)股票代码:301115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8,000.0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50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4,082.974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3,917.0258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267,761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04%,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6%。 战略配售方面,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三)本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第 2.1.2 条第(一)项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0年、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2,263.32万元、15,380.00万元(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为 27,643.32万元,不低于 5,000万元。 因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的上市标准,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杨江金。 本次发行前,杨江金直接持有发行人17.06%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的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10.20%、9.98%的股份,即杨江金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37.25%的股份。 杨江金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杨江金先生:男,196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03年3月先后担任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检测员、检测室副主任、检测室主任、副所长;2003年3月至2011年6月先后担任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8年5月3日担任建科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5月3日至今担任建科股份董事长,现兼任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董事、尼高科技宿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东微感知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联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董事、奥立国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融富聿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建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5月9日至今,杨江金先生担任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常州市检验检测标准认证协会会长。 本次发行后,杨江金直接及间接控制发行人27.93%的股份,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发行人分别于 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分别执行了多次股权激励计划。 1、2018年员工持股平台苏州奔牛、苏州石庄获得公司股权情况 (1)获取过程 2018年 8月 9日,万荣娟、邹霞燕、王裕洪、熊竹初、罗亚萍、王芳、钱文忠、陆惠明、高淑君、陈红根、汪永权等 11名自然人与苏州石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万荣娟等 11名自然人同意将各自名下合计持有建科股份 13,478,950股股份以每股 4.39元的价格转让予苏州石庄。股份转让交易通过股转系统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转让登记。最终分批于 2018年 11月完成股份转让。 2018年 8月 9日,余荣汉、宋文英等 2名自然人与苏州奔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余荣汉、宋文英同意将各自名下合计持有建科股份 13,775,000股股份以每股 4.39元的价格转让予苏州奔牛。股份转让交易通过股转系统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转让登记。最终分批于 2018年 12月完成股份转让。 (2)激励员工变动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苏州奔牛共 25名合伙人,与股权激励时保持一致,未发生合伙人变动;其中杨江金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24名公司员工为有限合伙人。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苏州石庄共有 37位合伙人,相较股权激励授予时,除马功德、蒋长清等两人退伙,其余合伙人未发生变动;其中,杨江金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36名公司员工为有限合伙人。 (3)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①对公司经营状况影响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共涉及 62人,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发行人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有利于公司营销团队、技术团队、研发团队、管理团队的稳定。 ②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2018年 12月,持股平台苏州奔牛和苏州石庄受让股份成为建科股份的股东,受让价格是参考了公司净资产及二级市场的转让价格协商确定。进入持股平台的员工,主要是考虑公司历史的因素及公司未来的发展,不是为获取员工和其他方未来提供的服务,无需达到相关的业绩条件。本次转让价格为 4.39元/股,较 2018年末每股净资产 3.70元/股溢价 18.65%。按 2018年每股收益 0.19元计算,对应转让价格的市盈率为 23.11倍。因此本次受让价格公允合理,无需进行股份支付处理。 ③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2018年 12月持股平台完成受让全部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至 2018年 12月 20日的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苏州奔牛持有建科股份 13,775,000股,持股比例为13.06%,收购人苏州石庄持有建科股份 13,478,950股,持股比例为 12.78%,杨江金直接持有建科股份 18,392,052股,持股比例为 17.44%。杨江金通过直接持股和通过苏州奔牛、苏州石庄合计控制公司 43.29%的股份。由此,建科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由余荣汉变更为杨江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江金。本次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变更有利于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2、2019年向员工定向发行股份 (1)获取情况 2019年 3月 14日,发行人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拟发行不超过 727.80万股(含 727.80万股)的股票,杨江金等 32名公司员工以每股 4元,合计金额 2,911.2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727.80万股,其中 727.8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9年 5月 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19年5月 13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 6月 6日,发行人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拟发行不超过 727.20万股(含 727.20万股)的股票,周剑峰等 30名公司员工以每股 4元,合计金额 2,908.8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727.20万股,其中 727.2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9年 7月 2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19年 7月 29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股份激励后变动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员工除蒋长清离职外,其余员工均在职。蒋长清仍直接持有建科股份 191,000股股份。 (3)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①对公司经营状况影响 发行人 2019年实施的股权激励均对象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发行人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有利于公司营销团队、技术团队、研发团队、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②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涉及股份支付,公司已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③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2019年两次定向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更,仍为杨江金先生。 3、2020年股权激励情况 (1)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 2020年 3月 23日,杨江金与周永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杨江金同意将名下持有建科股份的 116,850股股份以每股 5.18元的价格转让予周永峰。周永峰已支付全部转让款。 2020年 3月 23日,杨江金与吴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杨江金同意将名下持有建科股份的 190,000股股份以每股 5.18元的价格转让予吴斌。吴斌已支付全部转让款。 2020年 3月 23日,杨江金与张志兵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杨江金同意将名下持有建科股份的 185,000股股份以每股 5.18元的价格转让予张志兵。张志兵已支付全部转让款。 2020年 3月 31日,建科股份完成周永峰、吴斌、张志兵新增股份的登记。 (2)2020年 4月,苏州奔牛向员工转让股份 2020年 4月 10日,苏州奔牛分别与周平等 53名自然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苏州奔牛同意将名下持有建科股份的 8,325,000股股份转让予周平等 53名自然人,以苏州奔牛受让国发服创与北京明石股份的均价每股 5.57元的价格进行转让。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2020年 4月 30日,建科股份完成上述股东新增股份的登记。 (3)2020年 5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2020年 4月 2日,经协商一致,北京君盛与苏州石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北京君盛同意将名下持有建科股份的 4,625,000股股份以每股 5.80元的价格转让予苏州石庄。苏州石庄于 2020年 5月 22日完成股份转让款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北京君盛不再持有建科股份的股份。2020年 5月 31日,建科股份完成北京君盛退出股份的登记。 2020年 5月 11日,经协商一致,苏州石庄分别与上海民铢、周永峰、张志兵、吴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苏州石庄同意将名下持有建科股份的 4,625,000股股份均以参考苏州石庄受让北京君盛的价格每股 5.80元的价格转让予上海民铢、周永峰、张志兵、吴斌。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2020年 5月 31日,建科股份完成上述股东新增股份的登记。 (4)2020年 6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12,990万元 2020年 5月 29日,发行人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议案》,决定拟发行不超过 9,900,000股(含 9,900,000股)的股票,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和外部投资机构等 8名以每股 5.57元,合计金额 5,514.3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9,900,000股,其中 9,900,000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 6月 24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20年股权激励后变动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戴佳佳离职外,2020年股权激励其余授予员工后股份未发生变动。 (6)2020年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①对公司经营状况影响 发行人 2020年实施的股权激励对象为部分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发行人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②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涉及股份支付,公司已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③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2020年股权激励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杨江金先生。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二)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以及股份限售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之签署日,公司股东中苏州奔牛和苏州石庄为员工持股平台,涉及 61名员工,分别持有公司 1,377.5000万股和 1,347.8950万股,合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5.14%。 1、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苏州奔牛和苏州石庄,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如下: (1)苏州奔牛
2、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安排 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江金的一致行动人,员工持股平台已出具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上述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5,000,000股,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5,000,000股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180,000,000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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