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信通(600289):亿阳信通2022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22:32:05 中财网
原标题:ST信通:亿阳信通2022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公司代码:600289 公司简称:ST信通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信通600289*ST信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淼付之华
电话010-53877899010-53877899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 号楼中海大厦CD座10层-12层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 号楼中海大厦CD座10层-12层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217,606,711.962,424,324,647.552,424,324,647.55-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1,609,946,266.151,689,827,316.701,689,827,316.70-4.7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33,785,516.74115,239,134.02203,570,054.731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97,010,736.82-138,556,336.37-53,895,388.1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97,100,376.64-140,893,852.10-56,232,903.87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22,628,064.12-168,130,682.26-168,130,682.2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5.8688-8.2447-3.5409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537-0.2196-0.085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537-0.2196-0.0854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3,38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2.89207,573,48364,459,419冻结207,573,483
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5.2733,245,8330质押15,555,833
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5.2733,245,8330冻结17,690,00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2.9018,298,5010冻结5,937,000
吕秀芬境内自然人0.945,947,6060未知 
王日昇境内自然人0.875,515,299 未知 
王树先境内自然人0.694,353,221 未知 
吴小林境内自然人0.674,251,514 未知 
程洪斌境内自然人0.674,200,600 未知 
徐莉蓉境内自然人0.634,003,100 未知 
赵睿境内自然人0.613,878,20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述十大股东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万 怡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亿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