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摩基础 (23300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00:29:42 中财网

原标题:大摩基础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9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8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0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0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0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0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0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1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2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2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2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2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3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3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3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3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5 §11 备查文件目录 ............................................................... 46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46 11.2 存放地点 .................................................................. 46 11.3 查阅方式 .................................................................. 4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摩基础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233001
交易代码233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0,850,986.0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分享中国经济持续发展过程所带来的基础行业的稳定增长,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 基于宏观经济的自上而下方式,结合自下而上个股精选,形成动态 股票组合,追求持续稳定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我们以“类别资产配置、久期管理”为核心,通过“自上而下”的 投资策略,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兼顾中短期经济周期、政 策方向等因素在类别资产配置、不同市场间的资产配置、券种选择 三个层面进行投资管理;并结合使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即 收益率曲线分析,久期管理,新债分析,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等 方法,实施动态投资管理,动态调整组合的投资品种,以达到预期 投资目标。 (3)权证投资策略 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之 上,权证在基金的投资中将主要起到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以BS模型和二叉树模型为基础来对权证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情况 对定价模型和参数进行适当修正。在组合构建和操作中运用的投资 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性看跌策略、抛补的认购权证、双限策 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55%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许菲菲石立平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010)63639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95595 
传真(0755)82990384(010)6363913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518048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鸿嫔李晓鹏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msfunds.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 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6,177,680.60
本期利润-10,792,222.8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54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3.7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1.3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6,156,493.3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28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87,007,479.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280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34.15%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5.93%2.04%5.35%0.59%10.58%1.45%
过去三个月13.83%2.42%3.93%0.79%9.90%1.63%
过去六个月-11.37%2.39%-4.15%0.80%-7.22%1.59%
过去一年-20.74%1.91%-6.14%0.69%-14.60 %1.22%
过去三年66.17%1.52%16.40%0.70%49.77%0.8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2012年3月4 日13.08%1.53%59.27%1.37%-46.19 %0.16%
2012年3月5日至 2022年6月30日283.95%1.43%71.11%0.78%212.84 %0.65%
注:1.本基金自2012年3月5日起修改了基金合同中基础行业定义及投资比例,并相应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55%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该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公允性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期融资券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2.基金合同修改前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计算公式为: 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同业存款利率×5%; 其中: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上证A股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上证综指+(深 证A股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深证综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由于当前并不存在一个为投资者广泛接受的基础行业指数,所以以自定义方式来构建业绩比 较基准,若将来出现一个能得到市场认可的基础行业指数,我们将在研究对比的基础上选择更为 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 (2)投资者认同度。选择被市场广泛认同的上证综指、深证综指、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计算的 基础指数,并以流通市值比例为权数对上证综指、深证综指作加权计算。 (3)业绩比较的合理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根据基金资产配置比例来 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合同 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75%、20%、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 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基金合同修改前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4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6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 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原基金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修改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5日至2022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身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外机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34只公募基金,其中股票型4只,混合型19只,指数型2只,债券型8只、基金中基金1只。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大 鹏研究管理 部总监、 基金经理2017年 5 月25日-14年中山大学金融学博士,注册会计师(CPA)。 曾任长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专 业教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药行业
     研究员。2010年 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 研究管理部研究员、总监助理、副总监, 现任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2015年 1月至2017年6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资 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担任摩根 士丹利华鑫沪港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担 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担任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摩根 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担任摩根士 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 12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 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 12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 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 11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 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CHEN JUDY基金经理 助理2022年 1 月12日-7年卡内基梅隆大学化学工程自动化硕士。曾 任贝克休斯油田技术公司技术销售工程 师,正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研究员。 2018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管理部 研究员,现任研究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
注:1、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的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受美联储加息、俄乌冲突、国内疫情恶化等因素的影响,2022年上半年A股市场整体表现较差,受汽车补贴等经济刺激政策的影响,5月和6月市场反弹力度较大。上证综指下跌6.63%,沪深 300指数下跌 9.22%,创业板指数下跌 15.41%。中信煤炭、消费者服务、交通运输分别上涨33.74%、8.44%、3.20%;中信电子、传媒、计算机分别下跌-23.58%、-21.80%、-20.34%。

本基金年初持仓以电力设备及新能源、有色金属、化工、电子、汽车等行业中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公司为主,一季度持仓仍然集中在以上行业,对内部结构做了小幅调整,二季度减持了锂电设备板块,增持了电池板块。本基金在上半年跑输业绩比较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280元,累计份额净值为3.0927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及政策发力,预计下半年经济数据将明显修复,上市公司盈利也将迎来反弹。6月以来外资恢复大幅流入、公募基金发行回暖,流动性充裕。信用扩张有望带动社融回升,刺激A股估值提升。下半年市场仍然有投资机会。

随着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发展清洁能源已成为各国的共识。全球主要经济体明确提出将绿色产业作为疫情后刺激经济的重点着力点,各国政府大多提出了强有力的新能源车产业扶持政策,包括进一步提升补贴政策、加快充电设施、传统车厂加速转型等,提高了行业远期空间的确定性和成长性。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在产品力与政策驱动共振的阶段,下半年将维持高增长的势头。从对国内产业链的调研情况来看,潜在需求方面并没有问题,当下的主要矛盾还是在上游资源的供应。在国内消费刺激政策加码下需求将明显恢复,行业景气仍将持续上行。本基金计划维持高仓位,重点持仓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为主。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公司领导)以及相关成员(包括研究管理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估值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由于基金经理、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债券信用分析师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2,360,724.7121,197,040.04
结算备付金 46,966.88194,639.83
存出保证金 87,382.4349,556.89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75,377,614.5190,714,484.40
其中:股票投资 69,319,568.8977,267,470.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6,058,045.6213,447,014.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161,651.814,090,520.6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08,890.9710,657.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19,374.22
资产总计 88,143,231.31116,276,273.59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49,550.0118,297,474.38
应付赎回款 132,092.9522,157.2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2,352.01269,760.97
应付托管费 17,058.7044,960.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358,061.67358,034.6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76,636.65481,999.15
负债合计 1,135,751.9919,474,386.57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70,850,986.0269,863,691.71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16,156,493.3026,938,195.31
净资产合计 87,007,479.3296,801,887.0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8,143,231.31116,276,273.59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280元,基金份额总额70,850,986.0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0,012,312.5736,997,177.66
1.利息收入 55,016.39441,749.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45,975.30170,066.45
债券利息收入 -196,383.5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9,041.0975,299.12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5,461,432.8330,133,371.7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4,011,810.3028,909,879.3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1,518,086.9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68,464.461,223,492.3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5,385,457.756,390,479.27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8,646.1231,577.50
减:二、营业总支出 779,910.282,753,633.41
1.管理人报酬6.4.10.2.1584,246.541,867,311.31
2.托管费6.4.10.2.297,374.40311,218.53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6.4.10.2.1.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29.19-
8.其他费用6.4.7.2398,260.15575,103.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792,222.8534,243,544.2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792,222.8534,243,544.2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792,222.8534,243,544.2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9,863,691.71-26,938,195.3196,801,887.02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69,863,691.71-26,938,195.3196,801,887.02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987,294.31--10,781,702.01-9,794,407.7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0,792,222.85-10,792,222.85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987,294.31-10,520.84997,815.15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7,130,560.41-845,590.037,976,150.44
2 .基金赎 回款-6,143,266.10--835,069.19-6,978,335.29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70,850,986.02-16,156,493.3087,007,479.3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82,340,039.09-64,734,193.71247,074,232.80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82,340,039.09-64,734,193.71247,074,232.80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0,497,835.57-29,660,498.8319,162,663.26
(一)、 综合收 益总额--34,243,544.2534,243,544.25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0,497,835.57--4,583,045.42-15,080,880.99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8,694,945.94-3,761,160.3012,456,106.24
2 .基金赎 回款-19,192,781.51--8,344,205.72-27,536,987.23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71,842,203.52-94,394,692.54266,236,896.0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第11号《关于同意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4年3月26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854,428,324.58元,业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信德验资字(2004)第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范围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的 50%-75%;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的 20%-45%;现金资产占基金净值的 5%-20%。其中投资于基础行业类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同业存款利率×5%。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的核准,本基金自2012年3月5日起修改了基金合同中基础行业定义,并相应修改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及收益分配条款。

2012年3月5日本基金修改合同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变更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基础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80%,持有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20%-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沪深300指数×5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文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中涉及的变更外,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21,197,040.04元、194,639.83元、49,556.89元、0.00元、19,374.22元、4,090,520.68元和10,657.53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21,211,112.26元、194,727.43元、49,579.19元、-9,041.09元、0.00元、4,090,520.68元和10,657.53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90,714,484.4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90,728,717.59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8,297,474.38元、22,157.21元、269,760.97元、44,960.19元、271,297.45元和26,201.7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8,297,474.38元、22,157.21元、269,760.97元、44,960.19元、271,297.45元和26,201.70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 12月 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2,360,724.71
等于:本金12,358,364.29
加:应计利息2,360.42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2,360,724.71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63,267,486.47-69,319,568.896,052,082.4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5,662,953.974,292.826,058,045.62390,798.83
 银行间市场----
 合计5,662,953.974,292.826,058,045.62390,798.83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68,930,440.444,292.8275,377,614.516,442,881.25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367.02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56,349.31
其中:交易所市场56,349.31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93,760.15
其他26,160.17
合计176,636.65
6.4.7.7 实收基金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