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稀土基金 (516150):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ETF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00:29:56 中财网

原标题:稀土基金 :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ETF2022年中期报告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由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1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4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0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2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2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3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5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9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2.2 存放地点 .................................................................. 60 12.3 查阅方式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稀土产业ETF
场内简称稀土基金(扩位场内简称:稀土ETF基金)
基金主代码51615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31,077,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3月17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等)导致无法完 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 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 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稀土产业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 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胡勇钦李申
 联系电话(010)65215588021-606371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21-60637111 
传真(010)65215588021-6063577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楼09-14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005100033
法定代表人经雷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jsfund.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 座写字楼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79,872,578.29
本期利润-229,353,784.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15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9.1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9.0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56,224,206.5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73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820,841,640.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388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8.8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6.11%2.22%15.77%2.24%0.34%-0.02%
过去三个月13.35%2.71%12.93%2.72%0.42%-0.01%
过去六个月-9.04%2.42%-9.46%2.43%0.42%-0.01%
过去一年36.72%2.55%35.25%2.57%1.47%-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38.88%2.37%32.16%2.42%6.72%-0.05%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Return(t)=100%*(中证稀土产业指数(t)/中证稀土产业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t))×(1+Benchmark(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2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7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田光 远本基金、 嘉实中创 400ETF、 嘉实中创 400ETF联 接、嘉实H 股 50ETF ( QDII) 、嘉实中 证沪港深 互 联 网 ETF、嘉实 中证软件 服务 ETF、嘉实 中证科创 创业 50ETF、嘉2021年 3 月9日-7年曾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量 化研究员,2017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从事指数基金投资 研究工作。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中国国籍。
 实中证电 池 主 题 ETF、嘉实 中证稀土 产业 ETF 联接、嘉 实中证新 能源 ETF、嘉实 中证科创 创业 50ETF 发 起联接、 嘉实中证 稀有金属 主题 ETF、嘉实 中证软件 服务 ETF 联接、嘉 实中证海 外中国互 联网 30ETF ( QDII) 、嘉实中 证稀有金 属 主 题 ETF发起 联接、嘉 实中证芯 片产业指 数发起式 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4次,其中1次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模拟组合权重配置需要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另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为0.02%,年化跟踪误差为0.39%,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2%的限制。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88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0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4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中证稀土产业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将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力争进一步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中证稀土产业指数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各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6.4.11 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上年度末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26,750,688.069,346,030.20
结算备付金 1,097,239.614,802,013.43
存出保证金 483,787.38618,693.21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2,796,398,391.842,375,397,199.54
其中:股票投资 2,796,398,391.842,375,397,199.5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15,299,730.65517,721.60
应收股利 640,031.70-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105,642.2339,978.63
资产总计 2,840,775,511.472,390,721,636.6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7,772,934.621,680,652.38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26,778.00898,174.91
应付托管费 225,355.59179,635.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6,102.564,902.2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802,700.641,405,750.18
负债合计 19,933,871.414,169,114.73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2,031,077,000.001,563,077,000.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789,764,640.06823,475,521.88
净资产合计 2,820,841,640.062,386,552,521.8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840,775,511.472,390,721,636.61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888元,基金份额总额2,031,077,00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 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3月9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 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21,827,449.617,133,558.50
1.利息收入 2,280,629.32203,503.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43,523.21190,195.1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13,308.04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2,237,106.1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181,857,541.84643,636.0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95,710,132.98-1,045,404.3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307,231.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3,545,359.851,689,040.4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6.4.7.20-49,481,206.285,923,064.72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217,230,669.19363,354.56
减:二、营业总支出 7,526,334.961,957,761.42
1.管理人报酬 6,192,391.18809,795.37
2.托管费 1,238,478.23161,959.05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8,054.69-
8.其他费用6.4.7.2387,410.86986,007.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29,353,784.575,175,797.0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29,353,784.575,175,797.0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9,353,784.575,175,797.08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563,077,000.00-823,475,521.882,386,552,521.88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563,077,000.00-823,475,521.882,386,552,521.88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468,000,000.00--33,710,881.82434,289,118.18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29,353,784.57-229,353,784.57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468,000,000.00-195,642,902.75663,642,902.75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481,500,000.00-456,211,383.811,937,711,383.81
2 .基金赎 回款-1,013,500,000.00--260,568,481.06-1,274,068,481.06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031,077,000.00-789,764,640.062,820,841,640.0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43,577,000.00--643,577,000.00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643,577,000.00--643,577,000.00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54,000,000.00-6,155,290.30-247,844,709.7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5,175,797.085,175,797.08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254,000,000.00-979,493.22-253,020,506.78
其中:1.113,500,000.00--7,024,249.30106,475,750.70
基金申 购款    
2 .基金赎 回款-367,500,000.00-8,003,742.52-359,496,257.48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389,577,000.00-6,155,290.30395,732,290.3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55号《关于准予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年 3月 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6.4.4.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6.4.4.3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6.4.4.4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变更对于本基金的影响不重大。

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基金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项目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列示。

于首次执行日(2022年1月1日),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所述: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346,030.20元,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银行存款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347,011.94元。

结算备付金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802,013.43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2,377.10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结算备付金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804,390.53元。

存出保证金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18,693.21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306.24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存出保证金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18,999.45元。

应收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9,978.63元,转出至银行存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981.74元,转出至结算备付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2,377.10元,转出至存出保证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306.24元,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转出至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转出至应收申购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转出至其他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36,313.55元。

经上述重分类后,应收利息不再作为财务报表项目单独列报。

其他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00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36,313.55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其他资产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313.55元。

除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外,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财务报表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无影响。

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本基金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本基金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26,750,688.06
等于:本金26,748,600.08
加:应计利息2,087.98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26,750,688.06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2,859,667,110.13-2,796,398,391.84-63,268,718.29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
 银行间市 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2,859,667,110.13-2,796,398,391.84-63,268,718.29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