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实瑞虹 (501088): 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00:30:13 中财网

原标题:嘉实瑞虹 : 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由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4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5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5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5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5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6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6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6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7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65 §11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1.2 存放地点 .................................................................. 66 11.3 查阅方式 .................................................................. 6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瑞虹三年定期混合
场内简称嘉实瑞虹(扩位场内简称:嘉实瑞虹)
基金主代码5010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9月4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61,320,894.8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3月9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精选个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持续 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GARP(成长-价值)选股策略精选股票进行投资。GARP 策略是指在合理价格投资成长性股票,追求成长与价值的平衡。即 将不同成长类型的股票进行成长性分析,提早发掘其成长潜力或者 看到其被低估的价值。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选股策略将采 用“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通过优选具备核心竞争力、估值相对 合理同时具有较好成长性的公司进行投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 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指 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 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胡勇钦许俊
 联系电话(010)65215588955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95566 

传真(010)65215588(010)6659494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 楼09-14单元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05100818
法定代表人经雷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jsfund.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 座写字楼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21,851,692.05
本期利润-502,857,696.3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04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6.7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4.0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85,054,407.9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97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079,699,205.1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512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5.1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0.00%1.19%5.92%0.78%4.08%0.41%
过去三个月3.63%1.77%4.12%0.99%-0.49%0.78%
过去六个月-14.04%1.71%-5.41%1.04%-8.63%0.67%
过去一年-25.72%1.49%-9.48%0.88%-16.24 %0.6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5.12%1.50%13.25%0.87%11.87%0.63%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Return(t)=60%*(沪深300指数(t)/沪深300指数(t-1)-1)+10%*(恒生指数(t)/恒生指数(t-1)-1)+3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t))×(1+Benchmark(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2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7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洪流本基金、 嘉实策略 混合、嘉 实多元债 券、嘉实 价值成长 混合、嘉 实瑞熙三 年封闭运 作混合、 嘉实竞争 力优选混 合、嘉实 阿尔法优 选混合、 嘉实品质 优 选 股 票、嘉实 兴锐优选 一年持有 期混合基 金经理2019年 9 月4日-23年曾任新疆金新信托证券管理总部信息研究 部经理,德恒证券信息研究中心副总经 理、经纪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 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理财服务中心 首席理财分析师,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 司客户资产管理部副总监,圆信永丰基金 首席投资官。2019年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上海GARP投资策略组投 资总监。现任平衡风格投资总监。上海财 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国籍。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4次,其中1次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模拟组合权重配置需要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另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上半年行情,A股市场在1-4月持续调整,于4月末企稳。前期市场下跌主要是受到美联储加息、俄乌战争与国内疫情超预期发展这三重负面因素影响。4月底开始的反弹主要原因在于国内疫情有效防控及财政货币政策双松背景下,经济下行态势和A股市场悲观预期得到有效逆转。国内经济政策周期与美国形成错位,使得A股市场独立于美股市场,走出一轮强劲的反弹行情。

操作层面,考虑到本基金于7月的分红需求,基金权益仓位于6月逐步下降到 70%。行业配置上,本基金仍关注具备全球比较优势的中国高端制造业,尤其是围绕着“双碳”国家战略的新能源汽车、光伏和风电产业链条,高端制造将成为本基金长期配置主线。本基金增加了受到供给约束的煤炭行业的配置;适当降低了消费和医药行业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51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0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短期来看,三季度进入中报披露期,同时三季度经营情况决定了年内最后一次定期报告三季报的结果。管理人将会重点布局中报、三季报持续好转的公司。

中长期展望,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逆全球化和去金融化的背景下,本基金管理人重点关注需求具有长期持续增长的方向,寻找具有较大成长空间、具备全球化比较优势的公司。

管理人长期关注以下三条线索:1)中国与全球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双碳”,关注中国具备全球化比较优势的光伏、风电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2)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3)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医药创新、高端医疗服务和中国比较优势强大的CXO、原料药等产业链条。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各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6.4.11 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859,464,401.23249,830,390.73
结算备付金 15,688,807.405,556,034.86
存出保证金 1,407,959.16876,886.17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2,254,811,562.663,346,217,087.76
其中:股票投资 2,209,015,446.863,294,626,676.0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5,796,115.8051,590,411.7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5,698,918.309,928,565.48
应收股利 6,722,757.60108,628.60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719,396.11
资产总计 3,143,794,406.353,613,236,989.7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57,235,481.6222,493,306.13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629,284.454,661,225.17
应付托管费 604,880.73776,870.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1.4212.4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2,625,543.002,748,673.56
负债合计 64,095,201.2230,680,088.21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2,461,320,894.822,461,320,894.82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618,378,310.311,121,236,006.68
净资产合计 3,079,699,205.133,582,556,901.5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143,794,406.353,613,236,989.71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512元,基金份额总额2,461,320,894.8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476,496,755.16315,084,620.86
1.利息收入 592,049.79612,612.7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592,049.79520,750.76
债券利息收入 -91,861.9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396,082,800.63569,447,402.6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416,506,802.42538,835,526.6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1,767,367.359,938,653.8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8,656,634.4420,673,222.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81,006,004.32-254,975,394.45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26,360,941.2144,699,349.48
1.管理人报酬 22,466,328.1530,752,124.74
2.托管费 3,744,388.005,125,354.22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18.7313.81
8.其他费用6.4.7.23150,206.338,821,856.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502,857,696.37270,385,271.3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502,857,696.37270,385,271.3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02,857,696.37270,385,271.38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461,320,894.82-1,121,236,006.683,582,556,901.50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461,320,894.82-1,121,236,006.683,582,556,901.50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502,857,696.37-502,857,696.37
(一)、 综合收 益总额---502,857,696.37-502,857,696.37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
2 .基金赎 回款----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461,320,894.82-618,378,310.313,079,699,205.1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461,320,894.82-1,414,331,320.173,875,652,214.99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461,320,894.82-1,414,331,320.173,875,652,214.9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70,385,271.38270,385,271.38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70,385,271.38270,385,271.38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
2 .基金赎 回款----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461,320,894.82-1,684,716,591.554,146,037,486.3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39号《关于准予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461,320,894.8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变更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3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4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 (a)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股利,金额分别为249,830,390.73元、5,556,034.86元、876,886.17元、719,396.11元、9,928,565.48元和108,628.6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和应收股利,金额分别为 249,857,204.15元、5,567,299.44元、877,260.87元、0.00元、9,928,565.48元和108,628.60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3,346,217,087.76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3,346,898,031.17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22,493,306.13元、4,661,225.17元、776,870.86元、2,527,673.56元和221,000.0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清算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22,493,306.13元、4,661,225.17元、776,870.86元、2,527,673.56元和221,000.00元。

i)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859,464,401.23
等于:本金859,399,111.19
加:应计利息65,290.04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859,464,401.23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2,077,184,264.47-2,209,015,446.86131,831,182.39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43,688,852.50614,543.3045,796,115.801,492,720.00
 银行间市 场----
 合计43,688,852.50614,543.3045,796,115.801,492,720.0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2,120,873,116.97614,543.302,254,811,562.66133,323,902.39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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