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闽能源(600163):中闽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0:44:53 中财网

原标题:中闽能源:中闽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宙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1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和公司盖章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本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闽有限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兴创投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铁路投资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兴创投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福清风电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连江风电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中闽哈密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富龙风电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富龙科技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平潭新能源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闽海电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富锦热电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闽投海电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福清光伏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省充电公司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闽投电力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闽投抽水蓄能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宁德闽投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霞浦闽东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闽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ZHONGMIN ENER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ZMN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骏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段静静彭蕾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
电话0591-878687960591-87868796
传真0591-878655150591-8786551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过变更
公司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二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50003
公司网址www.zhongminenergy.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闽能源600163*ST闽能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922,643,217.07753,048,308.02731,210,331.162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548,154.89336,318,478.84315,369,903.462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6,989,712.39335,733,034.65314,784,459.2724.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347,664.01358,749,053.91358,749,053.9114.1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42,990,709.684,999,385,838.334,999,385,838.338.87
总资产11,378,892,492.4611,310,684,080.9011,310,684,080.900.6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990.19910.18671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990.18790.176917.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1910.19870.18631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9718.88218.3527减少0.8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7.96748.86668.3372减少0.899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并按要求对比较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91.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0,432.9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697,370.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1,741.42
减:所得税影响额960.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550.44
合计1,558,442.50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目前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聚焦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国家出台了多项行业政策。

(1)规划布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计划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为补充,综合考虑采煤沉陷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到2030年,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亿千瓦。此前2021年1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涉及19省份,规模总计97.05GW。

(2)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提出要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示范。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3)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

2022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印发《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函》。文件明确,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4)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围绕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等,提出了7个方面、21项具体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绿色电力。二是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三是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优化新能源项目接网流程,健全新能源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四是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新能源产业国际化水平。五是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完善新能源项目用地管制规则,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六是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七是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完善金融相关支持措施,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2、报告期内我国主要行业数据
2022年上半年,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2022年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0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

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4.4亿千瓦,同比增长8.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1.8亿千瓦,同比增长14.8%,占总装机容量的48.2%,占比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绿色低碳转型效果继续显现。分类型看,并网风电3.4亿千瓦,同比增长17.2%,其中,陆上风电3.16亿千瓦、海上风电266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3.4亿千瓦,同比增长25.8%,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2.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1.3亿千瓦,光热发电5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950万千瓦,同比增长17.7%
2022年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39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上半年,全口径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2.2%和29.8%。由于电力消费需求放缓以及水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4.0%,占全口径总发电量比重为57.4%,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

2022年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777小时,同比降低81小时。分类型看,并网风电1154小时,同比降低5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690小时,同比提高30小时。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的2022年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1-6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及《2022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源禀赋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

公司在福建省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连江等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福建省近海风能整体优于陆上地区,发展海上风电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公司旗下的中闽海电在莆田平海湾海域专业从事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与运营,报告期内,公司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占公司风电装机规模的32.62%,区位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此外,公司在黑龙江省也有投运和储备的风电项目,我国“三北”(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公司在该区域投运的项目也具有较好的资源禀赋。

2、专业化优势
公司深耕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公司在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公司秉承“效益优先、风险可控、创新驱动”的经营理念,以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确保所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

3、可持续发展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是福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在获配省内新能源资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大股东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投资集团在中闽能源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在闽投海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C区项目)、霞浦闽东(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等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
公司坚持自主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一方面积极在福建省内争取资源配置,一方面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在省外寻找资源条件良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投资机会,并积极开拓生物质发电项目领域的投资。公司通过项目滚动开发与资产并购,促进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4、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风电场运营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技能精湛、具有技术创新和攻关能力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积累了各种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经验,具备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部件故障解决能力。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658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40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255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1154小时,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营效率。

5、资金优势
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已投产的各项目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近几年,得益于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公司业绩保持持续增长。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资金获取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2022年上半年,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 161,072.2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 23.85%;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56,638.1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3.47%。

2022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264.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52%;利润总额51,873.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54.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5%。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开发持续推进
公司认真落实国家双碳目标,积极参与福建省内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开发,出资5000万元在福清市设立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加快推进中闽福清新厝50MW渔光互补项目前期工作,同时积极寻找省外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和优质标的并购机会,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壮大清洁能源主营业务。

2、生产势头保持良好
公司牢牢扭住电量“龙头”,将增发电量作为提升效益的根本,挖潜增效、聚力攻坚,高效高质实施设备定检预试和技术改造工作,精心维护保养、快速消除设备缺陷隐患,夯实平稳发电的设备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运风电场保持了良好的运营效率。此外,公司投建的富锦市二龙山镇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于报告期内顺利通过了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开始投入商业运行。

3、安全生产大局平稳
公司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房屋结构隐患排查“回头看”、防汛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工作,巩固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应急能力,保障公司系统安全平稳态势。报告期内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922,643,217.07753,048,308.0222.52
营业成本301,862,966.84237,284,575.7227.22
税金及附加7,008,723.833,779,755.9785.43
财务费用77,192,102.0290,297,325.64-14.51
其他收益27,634,725.2712,828,854.02115.4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9,719.39478,641.4158.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98,144.45182,583.33446.68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19,013,318.42395,165,759.2831.34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18,731,577.00394,920,641.1431.35
所得税费用69,548,334.9528,652,246.26142.73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9,183,242.05366,268,394.8822.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84,044.158,972,643.41-53.37
支付的各项税费142,120,077.9698,432,934.9444.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809,343.69188,681,947.6631.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347,664.01358,749,053.9114.1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40,000,000.00150,000,000.00326.6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56,037.26422,958.90315.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1,758,316.94150,612,258.90326.10
投资支付的现金660,000,000.00330,000,000.00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3,529,845.61490,146,427.2265.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771,528.67-339,534,168.32-49.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9,326,839.91593,317,371.7638.0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438,697.0412,908,939.77259.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5,385,664.14702,679,224.2038.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385,664.14-139,979,224.20168.1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并网风机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发电量、售电量和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并网风机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相应折旧费用等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缴纳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增加,相应附加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以前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已转股,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缴纳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增加,相应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允价值变动相应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部分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项目陆续纳税影响所致。

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包含海电三期托管费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教育附加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售电收入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回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本金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到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投资收到和支付的净额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售后回租本金增加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情况说明
预付款项10,409,844.160.095,372,519.290.0593.76主要为期末待摊保险费增 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24,591,578.510.227,038,336.460.06249.39主要为期末应收增值税即 征即退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16,227,033.780.141,148,230,649.3810.15-98.59主要为本期满足转固条件 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74,115,545.200.6551,217,644.420.4544.71主要为本期福清风电新增 待摊项目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9,168,195.600.0815,008,009.420.13-38.91主要为本期发放已计提的 员工工资所致
租赁负债7,204,038.040.064,910,796.600.0446.70主要为本期新租赁办公场 所致
未分配利润525,292,590.314.6281,687,718.960.72543.05主要为本期归母净利润转 入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公司持 股比例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 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福建中闽 能源投资 有限责任 公司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 理;建设及设备安装工程;工程 建设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机电 设备销售;设备租赁。44,500100430,477.32205,595.7143,469.1223,443.15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福建中闽 海上风电 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 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 件及材料采购供应;风电场专业 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 旅游开发。115,672100619,424.83208,085.7444,132.3421,147.13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黑龙江富 龙风力发 电有限责 任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 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 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 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12,68110028,072.6619,169.752,075.93191.74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黑龙江富 龙风能科 技开发有 限责任公 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 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 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 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11,05010030,204.5913,946.692,517.29800.21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中闽(富 锦)生物 质热电有 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风力发电,电力 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新能源 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质能技术开 发、转让、咨询服务,风能发电 工程施工,热力输送管道设施施 工,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销售,灰渣销售,农副产品收购、 仓储、销售,休闲观光活动。6,00010033,209.323,507.41560.71-1,468.05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中闽(福 清)光伏 发电有限 公司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 备租赁。5,0001000.000.000.000.00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2、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中闽有 限持股 比例(%)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 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闽(福 清)风电 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咨 询;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 服务。60,700100240,701.7287,658.0925,807.5714,633.12中闽有 限全资 子公司
中闽(连 江)风电 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 理、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 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力发15,70010051,245.7840,668.294,806.942,056.71中闽有 限全资 子公司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中闽有 限持股 比例(%)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 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电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 旅游开发。       
中闽(平 潭)风电 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电场 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 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物资采 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11,9665196,734.6033,182.5011,151.875,805.25中闽有 限控股 子公司
中闽(哈 密)能源 有限公司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能源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咨询 服务;物资采购、供应;房地产 开发与经营;工业旅游开发与经 营。3,50010019,027.743,872.041,211.66199.87中闽有 限全资 子公司

3、三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平潭风 电持股 比例(%)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 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闽(平 潭)新能 源有限公 司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新能源 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 发;旅游管理服务;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均 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9,0009056,347.8018,553.237,260.694,292.83平潭风 电控股 子公司

4、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公司持 股比例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 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福建省充 电设施投 资发展有 限责任公 司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 业的投资,电气安装,其他建筑 安装业,汽车批发,电气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 开发经营,其他房地产业,汽车 租赁(不含营运),计算机及通 讯设备租赁,广告的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承装、装修、承试电力设施;法 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 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50,0003032,618.6728,732.092,190.3620.16公司参 股公司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函》,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建立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交易机制,满足新能源对合同电量、曲线的灵活调节需求,在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的前提下,鼓励新能源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现货市场。

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程度的加大,新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可能存在变动风险,由此将对项目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不确定性影响。

目前,公司在福建、黑龙江、新疆地区发电项目的部分电量均需参与市场化交易,造成此部分电量上网电价低于批复电价。因此,如果公司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将导致平均售电单价下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认真总结分析福建、黑龙江、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优先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得到消纳。

2、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风险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能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

电网需要根据风力、光伏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况,相应调整火电、水电等常规能源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电量保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此外,当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完全消纳时,电网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营,会通过降低各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保障电网发电量与用电量的一致性,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也会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尽管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限电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未来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压力将会增加,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依然存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问题一直是国家层面的重点关注问题,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等多项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仍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三个风电项目平均限电率 4.75%,限电损失电量 685万千瓦时;在哈密地区的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限电率 4.83%,限电损失电量 88万千瓦时。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做到“应发尽发”。

3、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及补贴到限风险
目前,我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因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自于从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不断滞后。若此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10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数值和补贴的计算方式。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 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对于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政策规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存在绿证交易金额低于补贴金额,项目收益下降的风险。公司部分早期投产风电项目就将面临电价补贴到限风险。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财政部《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出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长久以来的补贴拖欠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同时,国家为实现“双碳”目标,设计了碳排放权交易、CCER、绿电交易等制度,继续支持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新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相关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公司将密切跟踪碳排放权交易、绿电交易、电力现货市场等行业政策,积极参与有关交易,力争获得部分替代补贴的收入。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竞争主要在于新项目的开发。自2019年起,风电、光伏项目均要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风电项目的开发很大程度上受到在有限的地区和特定位置所具备风能资源以及当地电网输送容量的限制。因此,各个风电运营企业在风能资源优越、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地理区域开发新项目的竞争非常激烈。

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市场开拓步伐,继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5、设备质量风险
设备质量对项目发电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因设备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电力生产秩序不良甚至停滞,都将对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特别是发生涉及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遗留下的质量问题,还将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公司在设备采购时会与设备供应商约定质量保证期,并就质保期内设备的运行指标和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考核。公司注重生产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内组织人员学习业务技能并督促厂家开展维保工作,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后即可接收风机维保工作,进行自主运维,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运营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6、自然资源变动风险
风电项目的盈利状况与项目所在地的风速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光伏项目的盈利状况与当地的光照强度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风速、光照强度等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每年的资源状况可能会存在波动。由此,新能源发电企业存在经营业绩随风资源、光照资源等气候条件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

自然资源的变动大多为不可控因素,公司将一方面在项目投资前做好可行性研究,充分评估资源变动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运营维护,保障项目运营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公司项目的资源禀赋优势。

7、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所属陆上风电项目大部分均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海域,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设备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2-05-20http://www.sse.com.cn2022-05-2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 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议案》、《公司2022年信贷计划》、《公司2022 年度预算草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2-07-20http://www.sse.com.cn2022-07-2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薛爱国独立董事离任
许萍独立董事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5月13日,薛爱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时生效。

2、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2022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除富锦热电,公司下属其他企业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为绿色清洁能源。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开发新能源项目、进行项目设计时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等文件作为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的依据文件之一;在取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环评批复后,方能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采用环境友好、循环经济的理念优化建设方案,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或更高的标准要求进行绿色施工,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止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努力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同时,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现场管理协议,通过过程及动态管理要求和督促其在保证项目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节地、节水、节电、节材和环境保护。项目建成后,还需通过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环保验收。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风电、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效益显著。2022年1-6月,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61,072.29万千瓦时,与同规模火电企业相比,可节约标煤56.3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40.46万吨、二氧化硫4.24万吨、氮氧化合物2.11万吨和粉尘38.34万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指示要求,通过消费扶贫、捐助帮扶、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履行国有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公司积极参加福建省国资委“同心助贫国资先行”消费扶贫活动,在传统节日慰问时优先采购宁夏、福建武平县等地的扶贫产品,采购总金额61,298元;向福建省武平县“5.27”重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捐助灾后重建帮扶资金24,355.66元;赴福清市城头镇新楼小学开展“强国复兴有我,安全环保担当”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进校园”公益活动,传播环保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并向新楼小学捐助奖教助学金20,000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 行期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其他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 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承 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 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 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 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 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 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 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 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 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 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 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 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承诺时间:2019-04-04 期限:长期有效//
  福建华兴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福建省铁路 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福建华兴新 兴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 行期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1、本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闽投海电、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 闽投、霞浦闽东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 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 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 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但如果前述资产在按 照本承诺启动资产注入工作之前已经不再从事发电类业务、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 权的除外。上述承诺中的“稳定投产”系指相关公司的所有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试运行期 满后,确定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并签署相关验收证书 (试运行的标准按照启动资产注入工作时有效的相关发电机组验收规范执行)。2、除上述 承诺事宜以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期间,本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或拥 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 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3、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 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本公司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 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若在上述过程中出现因上市公司放弃上述商业机会而最 终由本公司承接的情况,本公司将在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若 存在无法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本公司依法将其持有的该等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 由上市公司代管、监管,直至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4、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投资拥有控制权的 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 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投资控 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 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 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 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至本公 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承诺时间:2019-07-17 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 行期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福建华兴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1、本公司/本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其他自然人、 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共同控制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企 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 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3、本公司/本企业保证将采取合 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 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 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本企业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2019-07-17 期限: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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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1、就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公司/本企业保证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 何不正当的义务。2、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19-07-17 期限: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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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 行期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盈利预测及补偿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鉴于中闽海电二期项目建设和实际经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不利影响,根据 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集团对原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进行调整, 投资集团承诺,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829.84万元、49,708.75万元、 46,249.72万元。投资集团承诺,如果中闽海电在承诺期限内各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投资集团应就上述利润差 额部分(下称“利润差额”)对中闽能源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1)投资集团首先以通 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投资集团已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后的股份,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 购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2)如投资集 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由投资集团 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投资集团已进行转股部分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赎 回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赎回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投资集团保证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优先用于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义务,不得通过质押股份和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实施完毕前,如投资集团拟质 押其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事先书面告知质 权人根据该协议该等拟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 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利润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 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在 承诺期限内如果发生签署该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包 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 工等社会性事件(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导致中闽海电各年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 利润或利润延迟实现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或减轻投资集团的补偿责任。该协议 中的“台风”系指在出现热带气旋期间,风速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安全风 速指“3秒平均风速70m/s或10分钟平均风速50m/s”,下同)的强风。在出现热带气旋 时,若风速不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投资集团将不就因该等热带气旋导致的 中闽海电利润损失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只有在(1)热带气旋的风速超过安全风速,且(2) 该等热带气旋对中闽海电的利润造成损失时,投资集团可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21-04-26 期限:3年//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 行期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鉴于业绩承诺期限整体延后1年,投资集团承诺:1、本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或限售期)将顺延至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之日。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将按中国 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2、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而取得的股份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 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 购所取得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 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承诺时间:2021-04-26 期限:业绩承诺及补偿 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其他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中闽海电的部分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能向中闽海电提供所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或有权出租 证明文件(包括共同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部分租赁房产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 且中闽海电的全部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为避免中闽能源因本次交易而遭受损失, 本公司已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中闽海电租赁房产的权属或土地性质问题等 瑕疵导致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被有关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被任何第三方主 张任何权利,或者给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能源以及 中闽海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予以充分的补偿。承诺时间:2019-07-17 期限:长期有效//
  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1、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用于履行业绩 补偿义务,不通过质押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2、在业绩补偿义 务履行完毕前,如本公司拟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 时,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 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以及需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业 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 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承诺时间:2021-04-26 期限:业绩承诺及补偿 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 行期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分红中闽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1、公司以现金分红为优先,同时可以采用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分红。2、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 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 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 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承诺时间:2019-07-17 期限:3年(2020-2022)//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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