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601377):兴业证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股份总数为 1,939,315,62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年 9月 2日; 3、本次配股完成后股本总数变更为 8,635,987,294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2年 8月 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4号)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配售的 1,939,315,620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 2022年 9月 2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2年 9月 2日 3、股票简称:兴业证券 4、股票代码:601377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6,696,671,674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9,315,620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8,635,987,294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配股前,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公司股份 1,357,523,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配股后,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公司股份 1,764,78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福建省财政厅为机关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350000003591213N”,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住所为福州市中山路 5号。 (四)本次配股上市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 2022年 8月 26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8,635,987,294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一)、发行数量:实际配售 1,939,315,620股; (二)、发行价格:5.20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84,441,224.00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7,708,908.21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股权登记费),每股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0.03元(按发行费用总额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026,732,315.79元 (七)、募集资金验资情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0870号﹞;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93元/股(按 2021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0.55元/股(按 2021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汤逊、祝晓飞 项目协办人:陈宛 项目组其他成员:吕苏、王如果、童赫扬、周银斌、岳创伟、章昀、刘实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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