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天富能源(600509):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2:48:35 中财网

原标题: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2022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高度关注新冠疫情、电力行业及煤炭市场等方面带来的风险,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加以应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天富能源、公司、本 公司、发行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第八师 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报告期末2022年 6月 30日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热电厂、东热电厂、 红山嘴电厂、天河热 电分公司、供电分公 司、供热分公司公司之分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新疆天富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东热电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红山嘴电厂、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热电联产由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先进能源利用形式
MW兆瓦,发电设备有功功率计量单位,1MW相当于 0.1万 KW
发电量计算电能生产数量的指标,是发电机组转换产出的有功电能的数量, 计算单位为“千瓦时或 kwh”,表示为电功率与时间的乘积
供热量发电厂在发电的同时,对外供出的蒸汽或热水的热量,计量单位为 千焦(KJ),扩大计量单位是百万千焦(吉焦或 GJ)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天富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XINJIANG TIANFU ENERGY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伟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志勇姚玉桂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电话0993-29028600993-2901128
传真0993-29043710993-290437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因办公地址搬迁,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住所 由“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变更为现注册地址“新疆石 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于2016年12月9月完成工商变更
公司办公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832000
公司网址http://www.tfny.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证券投资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天富能源600509天富热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798,496,591.223,052,302,533.222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231,316.91138,768,352.10-42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5,612,847.94103,820,530.27-558.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139,890.90557,153,929.47-32.8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54,927,304.885,900,158,621.79-7.55
总资产21,542,480,589.5921,808,024,099.66-1.2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670.1205-42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8670.1205-42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41310.0902-557.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42.30减少10.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8.381.72减少 10.10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大客户用电量激增,供电收入大幅增加,另外本期蒸汽价格调
整使得供热收入增加,上述综合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电热成本增加,导致净利润亏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煤炭价格上涨,支付煤炭采购现金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经营亏损所致。

总资产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以及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12,413.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269,955.9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733,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25,103.31
减:所得税影响额585,786.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6,344.14
合计30,381,531.0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此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服务于辖区内千家万户的公共事业。此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尤其是第二产业的发展保持着高度的相关性。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 2022年 1-6月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2022年 1-6月,全社会用电量 40,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5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3%;第二产业用电量 27,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3%;第三产业用电量6,9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6,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6%。

2022年 1-6月,新疆石河子地区大工业企业增产扩产,电力需求有所增加,公司供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 14.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87%。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天然气供应,城镇供水及建筑施工等业务,主要为新疆石河子地区提供电、热、水、天然气等综合能源服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以热电联产模式为主,多种能源供应方式并举,发、供、调一体化的综合性能源上市公司。

2、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在石河子地区合法拥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域,现已建成覆盖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地区全境,以 220KV双环网为主干,110KV为网架的独立区域性电网及完备的输变电体系;同时,公司独家拥有覆盖石河子市全境的集中供热管网、城市供水管网及城市天然气管网,为石河子地区提供稳定、安全的电、热、水、天然气供应。公司亦拥有长期稳定高效的网内调度运营经验,电、热、水、天然气四大主业在石河子地区处于天然垄断地位。

发供电业务:公司是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地区唯一合法的电力供应商,具备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域及完备的输配电网体系,供电业务不受国家电网公司控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有电源装机容量达 3,238兆瓦。

供热业务:公司以“热电联产”独特生产方式,实现了石河子全市的集中供热。基于热电联产在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的天然优势,满足本地区居民、非居民冬季采暖以及工业用蒸汽的需求发展,公司供热业务将随城市发展保持增长,并持续提高在石河子地区供热市场的占有率。

天然气业务:公司拥有石河子管道燃气业务的独家特许经营权,建成覆盖石河子全市的天然气管网及天然气门站,独家承担石河子市民用天然气的运营,同时经营车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气的供应。依据本地天然气发展政策,公司将独占石河子车用气市场未来的增量份额,同时公司加大对工业用气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本地区天然气市场的主导地位。此外,公司立足石河子不断向全疆布局燃气业务,南北疆重点交通干线分布加气站 43座,在建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加气站 4座,投资建设液化工厂,新建充电桩站,打造综合能源服务站,多业态、全方位持续拓展全疆市场,不断提升公司天然气销售量及在公司主业中的占比。

供水业务:公司主要承担石河子市供水业务,拥有全市供水管网及市区水厂,满足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自动化步伐,实现管网的动态平衡,有序调整管网压差,满足各类用户的用水正常;公司致力于优化水资源配置,打造智慧水务,全市 129个水压监测点对管网压力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产供销全网监测及管网平台的联调联运,充分保证公司在石河子地区供水市场的独占性。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良好的区位优势及区域发展带动优势
公司是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地区唯一合法的电力供应商,拥有独立的营业区域,现已建成覆盖石河子地区全境独立电网及完备的输变电体系,并已建成覆盖石河子市全区的集中供热管网、城市供水管网和天然气管网;具备长期稳定高效的网内调度运营经验,电、热、水、天然气四大主业在石河子地区处于天然垄断地位。公司拥有兵团目前最大的独立性地方电网,也是兵团电网内唯一的师市互联线路。八师石河子是兵团北疆师市主要的电力负荷中心,预计"十四五"末,八师全社会用电量大幅增长,公司在八师石河子地区拥有电、热、水、气等方面业务的天然垄断优势,将受益于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多种能源需求的不断提升。

2、 区域性鼓励政策优势及良好的战略机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布局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新疆将以《操作指引》出台为契机,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速推进新疆建设国家大型清洁能源基地,让新疆"绿电"在助力全国能源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公司拟投资建设 40万光伏发电项目与新疆地区鼓励性政策相契合,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并可有效弥补兵团北疆电力缺口,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 新材料领域发展潜力大
随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5G基站、工业和能源等应用领域下游需求的爆发增长,未来 SiC器件的市场规模成倍扩大,碳化硅材料市场供应将持续增加。公司积极布局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新材料产业,2020年公司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在 2021年持续加大了投资力度,目前公司已持有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9.5953%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未来,公司新材料产业将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与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以来,公司面对电力供应紧张,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等严峻形势,坚决履行能源保供责任,发、供电量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8亿元,同比增长24.45%;营业成本38.68亿元,同比增长60.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523.13万元,同比减少420.84%;实现每股收益-0.3867元/股,同比减少0.5072元/股。

对接增量市场,提升电力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区内大工业用户用电需求增加,公司完成发电量 97.2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 2.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05%;完成供电量102.6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 14.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87%;电收入 27.9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5.82亿元,同比增长 26.35%。

报告期内,辖区部分工业蒸汽用户上调蒸汽价格以及区域内住宅楼供热面积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实现供热收入 5.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0.75%。因工业用蒸汽量及供暖面积增加,2022年 1-6月,公司累计供热量 1,328.60万吉焦,较去年同期增长 7.74%。

受民营加气站增加、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天然气供气量 11,476万方,同比减少 2.37%,主要是车用气及工业用气量同比略有下降;公司实现天然气业务收入 2.60亿元,同比增长 8.31%。

2022年 6月,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放开师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师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根据市场经营、供求等情况自主确定销售价格,此价格调整机制有效的弥补了气源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成本的增加,理顺终端销售价格,促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经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523.13万元,同比减少 420.84%,主要是一方面煤炭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对火电企业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区域内企业电力需求旺盛,电力供应紧张,为保障供应,报告期内外购电量同比增加;电力成本大幅增加,电力价格不能覆盖电力成本,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针对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外购电量增加,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公司积极协调、促进电价市场化改革,2022年7月,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号),主要包括:积极推进上网电价改革、明确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等三项内容,公司将以此次电价市场化改革为契机,通过市场交易上网电价+明确的电网输配电价(电度电价+容量电价)来核定终端用户用电价格,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针对燃料供应及价格风险,公司利用天富市场优势及政府民生保供政策,洽谈大客户优惠价格;对煤炭市场精细化掌握,及时合理调整价格,努力降低煤炭成本。同时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通过节能环保改造,进一步降低煤炭单耗,减少碳排放量,实现降本增效。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798,496,591.223,052,302,533.2224.45
营业成本3,867,746,164.722,409,131,506.4760.55
销售费用50,711,194.1561,869,449.88-18.04
管理费用145,678,006.37153,733,738.58-5.24
财务费用250,963,303.63242,829,954.853.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139,890.90557,153,929.47-3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397,688.70-631,297,638.20-58.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266,402.74-23,021,003.67761.2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大客户用电量激增,供电收入大幅增加,另外本期蒸汽价格调整使得供热收入增加,上述综合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电热成本上升明显,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增加较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煤炭价格上涨,支付煤炭采购现金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期收购天科合达股权,本期无此类投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贷款净额较上期减少,导致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 期末上年期末数上年 期末本期 期末情况说明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金额 较上 年期 末变 动比 例 (%) 
货币资金1,679,561,968.897.801,657,153,581.017.601.35电费收入增加 所致
存货457,302,937.012.12547,521,365.112.51-16.48随着供暖季结 束,储煤消耗较 多,库存减少
合同资产848,848,823.813.94817,082,291.403.753.89主要系本期已 完工未结算资 产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 产138,386,623.530.64140,781,903.730.65-1.70主要系计提折 旧所致
长期股权投 资649,718,063.083.02660,574,875.473.03-1.64主要系联营企 业亏损所致
固定资产14,807,525,075.5768.7415,255,574,705.3669.95-2.94主要系计提折 旧所致
在建工程768,142,859.293.57760,046,519.613.491.07主要系在建工 程项目投入增 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111,933,429.730.52130,599,284.460.60-14.29本期使用权资 产摊销所致
短期借款2,758,500,000.0012.802,333,393,041.6710.7018.22主要系银行短 期贷款增加所 致
合同负债1,535,843,572.697.131,356,981,916.976.2213.18本期预收工程 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6,760,460,111.0931.386,484,805,539.2029.744.25主要系本期中 期流动贷款增 加所致
长期应付款1,208,033,296.505.611,217,373,942.585.58-0.77主要系归还部 分长期应付款 所致
应收账款948,464,169.474.40702,533,599.553.2235.01主要系本期供 电量增加较多, 电热收入增长 较大所致
应收款项融 资357,782,243.481.66187,727,831.760.8690.59主要系本期电 热收入增长较 大,收取的银行 承兑汇票较多 所致
其他流动资 产97,501,438.970.45187,284,607.370.86-47.94根据国家增值 税留抵退税政 策,本期收到留 抵退税金额较
      大,使得待抵扣 进项税金减少 较多所致
应付票据233,480,310.881.0850,464,992.430.23362.66本期办理的应 付票据增加所 致
应交税费68,044,166.510.3226,560,398.770.12156.19主要系本期供 电收入增加导 致税费增加所 致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债651,736,934.603.031,321,462,333.156.06-50.68一年内到期的 有息负债减少 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74,644,291.3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等无法随时支取。
固定资产2,204,272,698.79天河热电 2*330热电联产项目抵押借款;玛纳斯县肯 斯瓦特水利枢纽工程抵押借款;西营、胡杨、凤翔、振 兴、欣旺 220KV输变电工程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506,754,767.20泽众水务 100%股权保证及质押借款。
合计2,885,671,757.30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和运营“兵团北疆石河子 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 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下述“1. 重大的股权投资”第 1项内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富绿能新建 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新建 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绿能”),负责实施、建设和运营“兵团北疆统交流侧总容量为 40万千瓦,项目计划投资 195,319.01万元。3月 4日,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3月 16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新设立的天富绿能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自 2022年 3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立天富绿能,是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促进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并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索引详见本公司 2022年 3月 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 2022-临 01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临 02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临 022《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新建 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3月 17日披露的 2022-临 033《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2年度公司计划发电量 183.70亿千瓦时,供电量 211.00亿千瓦时,供热量 2,230.00万吉焦,售水量 9,000.00万方,售天然气 23,000.00万立方,电、热、水费回收率不小于 98%;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 159,196.00万元;设备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 7,783.00万元;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计 6,216.0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 42.68亿千瓦时(本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3月 16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索引详见本公司 2022年 3月 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 2022-临 01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临 02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3月 17日披露的 2022-临 033《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旗下主要拥有 8家全资子公司:天富农电、天源燃气、天富水利、肯斯瓦特、天富金阳、天富检测、泽众水务、天富绿能,5家控股子公司:天富水电工程、特种纤维、天富南电、天富生化、天富售电,以及参股公司:利华绿原、赛德消防、天科合达。

1、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农电”):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农电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明建新 ,经营范围为电力供应销售;供电用户管理,用户用电线路的维护安装,配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修理;配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富农电总资产 946,533,287.21元,净资产 764,898,529.89元,实现净利润-298,272.18元。

(2)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天源燃气”):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源燃气 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12,811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廷君,经营范围为天然气的零售、储存、生产、批发(分支机构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的零售(带储存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灶具、燃气具配件,厨房设备,五金的销售;燃气行业技术咨询;燃气设备的维修;燃气灶具的改装和维修;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Ⅰ项);投资建设天然气管网、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加气站;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预包装食品、卷烟的零售;餐饮服务;报刊服务;润滑油、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建材、汽车配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电话卡的销售;汽车美容服务,洗车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土地、机械设备、房屋租赁。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源燃气总资产 954,689,089.63元,净资产 335,163,049.88元,实现净利润 7,898,187.50元。

(3)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天富水利”):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水利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刚,经营范围为水利发电;水利工程设备制作、维护、安装;水利发电技术培训;化工设备、环保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阀门和旋塞的制造及维修;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生产及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电力系统自动化保护控制设备及调试;金属结构制造;各类农作物的种植;蔬菜的种植;牲畜的饲养与销售;猪的饲养与销售;家禽的饲养与销售;房屋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劳务派遣服务;施工劳务。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富水利总资产 46,145,584.86元,净资产-88,173,485.86元,实现净利润-3,714,400.11元。

(4)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肯斯瓦特”):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肯斯瓦特 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22,637.29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木提?卖卖提,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水利发电技术培训、水库、堤坝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钢材、建筑材料、水泥制品、电线电缆的销售;商品混凝土;房屋租赁。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肯斯瓦特总资产 363,682,444.53元,净资产 197,990,835.85元,实现净利润-8,351,427.36元。

(5)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金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金阳 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16,036.96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景云,经营范围为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新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和销售;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系列工程的设计、建设、安装及总承包;风能、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充电桩的销售、安装、维护;电动汽车的销售;家禽的饲养及销售;牛、羊的饲养及销售;水产养殖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及销售。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富金阳总资产 288,634,896.70元,净资产 250,801,827.75元,实现净利润 9,446,872.47元。

(6)新疆天富检测有限公司(简称“天富检测”):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检测 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新辉,经营范围为检测服务;计量服务;计量校准;环境保护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销售;节能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电气安装;贸易代理。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富检测总资产 8,833,684.74元,净资产 3,344,740.28元,实现净利润-1,787,409.88元。

(7)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泽众水务”):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泽众水务 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22,652.61万元,法定代表人:靳风鸣,经营范围为生活饮用水;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管道工程施工;管道配件、水表及配件销售。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泽众水务总资产 1,234,852,405.09元,净资产 516,168,906.70元,实现净利润-5,513,757.76元。

(8)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绿能”):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绿能 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景云,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富绿能总资产 88,915,945.73元,净资产 9,995,586.41元,实现净利润-4,413.59元。

(9)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水电工程”):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水电工程 86.67%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田万明,经营范围为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送变电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工大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具体经营项目以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机械设备的维修;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截至2022年 6月 30日,天富水电工程总资产 1,692,646,933.82元,净资产 163,118,851.35元,实现净利润 6,045,518.94元。。

(10)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特种纤维”):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特种纤维 8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伟,经营范围为纸、保温材料、纤维、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特种纤维总资产 440,965.47 元,净资产-15,104,555.75元,实现净利润-1,062.81元。

(11)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天富南电”):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南电 75%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4,326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孔伟,经营范围为电力、蒸汽的生产与销售。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富南电总资产 243,998,443.23元,净资产-124,367,717.15元,实现净利润-21,110,324.72元。

(12)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生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生化”):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生化 75%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虹原,经营范围为丙酮酸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富生化总资产 256,508.68元,净资产-66,051,512.59元,实现净利润-391,014.05元。

(13)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简称“天富售电”):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天富售电54.13%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84,930.43万元,法定代表人:孔伟,经营范围为从事购售电业务;火力发电;供热;电力工程及运行维护服务;电力设备维修;电力器材的销售、租赁;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天富售电总资产 1,545,600,886.27元,净资产 1,002,945,914.18元,实现净利润-196,494,291.07元。

2、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比例
1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天然气44.17%
2石河子开发区赛德消防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642.45消防19.73%
3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1,582.00碳化硅晶片9.5953%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冠疫情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依然存在局部性爆发的风险,或对宏观经济、营业区内企业用能需求、公司煤炭采购运输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严格落实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电热生产、燃料供应等风险可控、在控。

2、政策性风险
根据中电联《电力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电力供给将向清洁能源转变,严控煤电新增规模,煤电定位将逐步从电量型电源向电力调节型电源转变;随着中国 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相关政策的提出,未来大量新能源项目规划及投产将对传统火电业务造成冲击,机组利用小时可能下降,同时按照目标要求,未来地方政府将可能执行更加严格的“能源双控”政策,部分高耗能用户用电受限,区域燃煤消耗总量受限,对火力发电存在持续影响。公司将加快能源转型,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优化煤电能源结构,开展减排改造,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

3、经营性风险
2022年,国内煤炭市场价格整体处于相对高位运行,加之疫情的不确定性,对煤炭的生产运输带来一定影响,火电业务仍将承受高成本风险。针对燃料供应及价格风险,公司利用天富市场优势及政府民生保供政策,洽谈大客户优惠价格;对煤炭市场精细化掌握,及时合理调整价格,努力降低煤炭成本。同时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通过节能环保改造,进一步降低煤炭单耗,减少碳排放量,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公司积极促进电价市场化改革,解决电力成本与价格不匹配造成的经营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 索引决议刊登 的披露日 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2年 1 月 21日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2-临 0122022年 1 月 22日审议议案全部通过 (详见下述说明)
     
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2年 3 月 16日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2-临 0332022年 3 月 17日审议议案全部通过 (详见下述说明)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2年 5 月 6日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2-临 0512022年 5 月 7日审议议案全部通过 (详见下述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次、临时股东大会 2次,上述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提案、通知、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历次会议有关情况如下: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2年 1月 5日披露 2022-临 003《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月 21日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申请 2022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2年度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2年度抵押计划的议案;(4)关于预计公司 2022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预计公司 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预计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2〕A0027号)。1月 22日披露 2022-临 01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2年 3月 1日披露 2022-临 021《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月 16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 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2)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新建 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9)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2〕A0084号)。3月 17日披露 2022-临 033《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3、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5日披露 2022-临 043《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5月6日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 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支付 2021年审计费用的议案;(7)关于公司聘请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9)关于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赁协议》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2〕A0176 号)。5月 7日披露 2022-临 05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下属各火力发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在气、水、声、渣、危废、固废等方面依法合规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常运营的火力发电机组包括天河热电分公司 2×330兆瓦机组、天河热电分公司 2×660兆瓦机组、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二期)2×330兆瓦机组,其中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2×330MW机组 2009年 12月 11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审〔2009〕525号);天河热电分公司 2×330MW机组 2015年 5月 27日取得环保备案批复(兵环发〔2015〕105号),天河热电分公司 2×660MW机组 2015年 8月 26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兵环审〔2015〕192号)。上述两家单位均已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2022年初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及延续。

报告期内公司火电机组环保运营情况如下:

机组名称主要污染物及 特征污染物名 称排放方式排放口 数量排放口分 布情况排放浓 度执行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超标排 放情况
天河热电 分公司 2×330MW 机组二氧化硫循环流化床干法脱 硫1个厂内烟囱19mg/m3小于 35mg/m3公司所 有正常 运营的 火电机 组,除 去正常 开机、 点炉和 日常校 验时 间,未 发生超 标排放 情况。
 氮氧化物低氮+SCR烟气脱 硝     
     38mg/m3小于 50 mg/m3 
 烟尘双室二电场静电除 尘+布袋除尘     
     2.7mg/m3小于 10mg/m3 
天河热电 分公司 2×660MW 机组二氧化硫石灰石/电石渣-石 膏湿法脱硫1个厂内烟囱17mg/m3小于 35mg/m3 
 氮氧化物低氮+SCR烟气脱 硝     
     36mg/m3小于 50mg/m3 
 烟尘双室五电场静电除 尘器+湿式电除尘     
     4.8mg/m3小于 10mg/m3 
天富能源 售电有限 公司 2×330MW 机组二氧化硫电石渣-石膏湿法 脱硫1个厂内烟囱23mg/m3小于 35mg/m3 
 氮氧化物低氮+SCR烟气脱 硝     
     39mg/m3小于 50mg/m3 
 烟尘电除尘     
     3 mg/m3小于 10mg/m 
公司及分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规,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事件。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机组名称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
天河热电分公司 2×330MW机组1、废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2、废气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 3、化验室设备、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等; 4、危废仓库; 5、封闭式煤场。设施均正常运行
天河热电分公司 2×6600MW机组1、废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脱硫废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 施; 2、废气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 3、化验室设备、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等; 4、危废仓库; 5、封闭式煤场。设施均正常运行
天富能源售电有限 公司 2×3300MW机 组(原南热电二 期)1、废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脱硫废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 施; 2、废气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 3、化验室设备、烟气在线监控设施等; 4、危废仓库; 5、封闭式煤场。设施均正常运行
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二期)2×330兆瓦机组,#3机 2017年 11月完成超低排放分公司 2×330兆瓦机组 2018年 10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电除尘改造。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 100%,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机组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天河热电分公司 2×330MW机组1、2015年 5月 27日取得环保备案批复(兵环发〔2015〕105号),2015年 11月 23日 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兵环验〔2015〕251号; 2、2017年 9月 6日取得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评批复(八师环审〔2017〕81号),2019 年 2月 19日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编号: 6608002019CXMYS006。
天河热电分公司 2×660MW机组2015年 8月 26日取得环评批复(兵环审〔2015〕192号),2018年 6月 5日通过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编号:6608002018BXMYS036。
天富能源售电有限 公司 2×330MW机 组(原南热电二 期)1、2009年 12月 11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审〔2009〕525号); 2、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项目于 2017年 7月 12日取得批复(八师环审〔2017〕50号), 2018年 12月 29日完成备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分子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环评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公司所属火力发电厂均持有地方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在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编号:660800-2022-017-M 备案日期:2022年 2月 14日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编号:660800-2022-018-M 备案日期:2022年 2月 15日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面,一是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工艺安全管理,从源头避免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二是强化环境隐患排查,结合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对环保专项检查表进行了细化完善,各单位制定了年度环境隐患排查计划。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预案的评审、修订和备案;同时,公司还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新疆天富检测有限公司,对天河热电分公司、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等单位,按照上报师市环保局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抓好生产运营的同时,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各分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分别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及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的纠纷,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完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手续齐全,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规,贯彻环保许可证的要求;认真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完善清洁生产面貌。在重要时段和异常天气条件下,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施强化减排措施。在完成全部火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之后,公司继续加强深度节水与污水减量,以及煤场、灰场扬尘治理等方面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保持各类环保技术指标的优势水平。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 公司为减少碳排放主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如下:
1、保证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量,2022年上半年绿色能源发电量 1.99亿度,减少碳排放约 18.8万吨。

2、已完成石河子城区供热热网首站工程,2022年上半年运行 3,050小时,发电量 1.54亿度,节省碳排放约 14.7万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响应国家教育扶贫战略要求,主动践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从公司内部诸多报名的志愿者中选派 15名优秀人员赴南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松他克乡和阿湖乡支教,对当地四所幼儿园学前儿童进行双语教育,为当地脱贫攻坚工作添砖加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利用技术、人才等优势,助力南疆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电力安装、施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2019年在十四师昆玉市成立了分公司,助力南疆的经济建设。目前已施工项目有:疏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疏勒县罕南力克镇 5村、1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喀什地区疏附县“煤改电”工程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煤改电配套电网建设项目及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等。二是天富红山嘴电厂积极主动进军南疆水电的保运、维修,近年来在南疆已开展运维项目有:和田达克曲克水电站检修运维,每年 1台机组大修;克州盖孜水电站运维;喀什塔什库尔干县齐热哈塔尔水电站机组大修;阿克苏多浪河 1、2级水电站机组大修,台兰河 1、2级水电站机组大修;小石峡水电站机组大修;库尔勒开都河小山口电站机组大修;新疆巴州和静哈尔莫顿电厂 1号机组检修项目;新疆华电和田水电有限公司电站运维等。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 间及期 限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天富集 团天富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增 加其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 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 务竞争;天富集团并保证将促使其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 动;天富集团将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生产经 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委托经营、租赁的方式交 由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 公司兼并的方式逐步投入公司;天富集团将不利用其对 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 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2002年 2月 28 日至今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天富集 团天富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增 加其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 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 务竞争;天富集团并保证将促使其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 动;天富集团将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生产经 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委托经营、租赁的方式交 由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 公司兼并的方式逐步投入公司;天富集团将不利用其对2007年 6月至 今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 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解决 同业 竞争天富集 团天富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增 加其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 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 务竞争;天富集团并保证将促使其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 动;天富集团将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生产经 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委托经营、租赁的方式交 由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 公司兼并的方式逐步投入公司;天富集团将不利用其对 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 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2012年 2月至 今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对 公司中 小股东 所作承 诺分红天富能 源(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 式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二)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 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 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 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三)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2021年 5 月 11 日, 2021年 至 2023 年不适用不适用
   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四)股票股利分配条 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时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公司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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