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田中精机(300461):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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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3:09:5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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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田中精机:2022年半年度报告
![](//quote.podms.com/drawprice.aspx?style=middle&w=600&h=270&v=1&type=day&exdate=20220830&stockid=20031&stockcode=30046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6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肖永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广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广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和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田中精机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田中日本 | 指 | TANAC株式会社 |
田中马来西亚 | 指 | TANAKA SEIKI(MALAYSIA)SDN BHD |
深圳分公司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 |
上海分公司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 |
田中双鲸 | 指 | 浙江田中双鲸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
佑富智能 | 指 | 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蔷薇资本 | 指 | 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
傲林实业、嘉兴傲林 | 指 | 嘉兴傲林实业有限公司 |
远洋翔瑞 | 指 | 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
沃尔夫 | 指 | 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上期报告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电子线圈 | 指 | 呈环形的导线绕组,主要包括马达、
电感、变压器和环形天线线圈等 |
数控自动化绕线设备 | 指 | 采用可编程控制器作为设备的控制核
心,配合控制元件和执行附件来完成
自动排线、自动缠脚、自动剪线、自
动装卸骨架等功能的绕线设备 |
电子元件、电子元器件 | 指 | 组成电子产品的基础件 |
标准机 | 指 | 数控自动化绕线机标准机,其设计、
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
基本的绕线功能,用于生产标准化的
电子线圈 |
非标准机 | 指 | 数控自动化绕线机非标准机,系根据
客户的需求设计、研发,产品为定制
化的包含绕线及相关功能的一体化设
备 |
特殊机 | 指 | 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为不包含绕线
功能的其他功能机型,可用于剥皮、
焊接、检测、装配等电子线圈的其他
生产过程,并可搭载绕线设备形成流
水线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田中精机 | 股票代码 | 30046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田中精机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anac Automation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TANAC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肖永富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130,404,000股变更为130,328,000股。
2022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0,404,000股减少至130,32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7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同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98,472,981.02 | 176,462,060.79 | -4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12,844,587.95 | 20,400,578.15 | -162.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 | -14,353,206.60 | 15,520,342.18 | -192.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1,502,308.60 | 28,500,794.86 | -105.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6 | -162.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6 | -162.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9% | 12.23% | -17.5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568,583,899.39 | 531,403,091.37 | 7.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240,040,666.91 | 245,494,936.68 | -2.22%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130,328,000.00 |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
权益金额
?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986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7,855.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58,853.9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113,821.9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557.61 | |
合计 | 1,508,618.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致力于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业务包括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相关领域,可以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精密装配以及全自动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数控自动化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其中数控自动化标准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用于生产标准化的电子线圈。数控自动化非标准机则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个性化设计、研发,包括多工序及流水线成套设备等。同时,为丰富产品类型,增加产品的一体化程度,公司以数控自动化设备为基础,陆续研发、设计和生产了与数控自动化设备前后端工序相配套的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满足了客户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该等设备主要包括视觉检测设备、焊锡设备和插端子设备等。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及采购管理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直接采购模式和定制件采购模式。标准件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即直接面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定制件中部分工艺较为简单的结构件存在向外协厂商进行定制采购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对采购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了采购开发、订单采购、价格核查三权分立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采购商品质量合格、交付及时、价格公允。
2)供应商管理
对于供应商管理,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办法》。在供应商检验评审、定期考核、采购审批与执行等方面执行严格的控制程序。此外,公司会指派SQE人员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稽核并做品质辅导。
公司发展了一批长期互惠共赢的战略供应商伙伴,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定期对战略供应商进行评定及筛选,建立战略供应商动态管理机制。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依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生产模式为订单导向型,即以销定产。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由设计、加工、装配、调试四大单元组成。标准机设计改动幅度较小,机型基本固定,其生产周期较短;非标准机和特殊机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设计和组装,其生产周期相对较长。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由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并直接发货给客户。公司项目订单的获得主要通过承接已有客户的订单和已有客户推荐的新客户订单以及公开投标、市场推广等方式获得。
公司建立了相关销售管理制度和办法,对销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了公司销售工作的秩序和行为方式。公司部分境外销售为代销模式,主要针对印度和韩国等其他亚洲市场。
在确定价格方面,公司以产品生产所需的材料成本为基础,结合产品的创新程度、综合技术含量、所投入的研发设计成本、客户的后续业务机会、项目合同金额和生产交货周期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相关产品价格。
(4)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技术研发中心,研发设计工作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从客户的技术需求出发所进行的研发设计,二是经过市场调研对标准设备的研发设计,三是根据前端市场部对行业及未来智能制造装备发展方向的研究来确定研发方向,进行相关设备的原创性研发和开拓。公司研发团队一方面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产品设计及对现有技术进行更新迭代,另一方面针对未来市场的需求开拓新兴技术及研发新产品。
由于下游客户对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具有多样化、个性化和非标准化等特点,通过研发人员的自主研发、设计和创新,使公司产品的技术性能可以很好地满足客户要求。因此基于客户需求的研发设计是公司研发工作的主线,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体现。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研发设计流程,对设计和开发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并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公司研发生产的自动化设备主要分为数控标准机、数控非标机和特殊机等,相关机型的研发设计会因客户需求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3、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2022年上半年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增长放缓态势明显,国内疫情多发散发,对经济稳定运行造成了冲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坚定执行公司已制定的长远战略规划,全力组织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由于受疫情和相关产业市场需求影响,客户部分项目的交付和验收受到影响,导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847万元,同比下降 44.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4万元,同比下降162.96%。公司报告期内摊销了股权激励费用1,076万元。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品牌优势
公司前身为日本田中精机株式会社,始创于1933年日本福岛县,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技术积累,公司从单一绕线机领域逐步的拓展到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相关领域。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卓越的产品品质、优质的一体化服务和持续的创新能力,在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领域积累了很好的品牌美誉度,具有突出的行业品牌优势。
2、技术研发与创新优势
(1)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水平
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设计和定制化生产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体现。公司是国内精密绕线设备领域的领导者,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经过多年努力,在无线充电、快充、配套车规级变压器、音圈、震动马达、伺服电机、电梯曳引机、汽车转向助力EPS电机为代表的汽车相关配套产品、柔性装配和以激光雷达自动化装配为代表的精密装配等多个相关领域的设备研发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现了精密绕线技术在新兴产业内的横向拓展。
凭借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和系统设计优势,公司积极拓展产品线,根据客户特定需求,为其提供了一体化的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在原有数控标准机的基础上,公司已完成向绕线前后工序设备、非标准机和特殊机设备的延伸,实现包括自动上料、绕线、移载、焊锡、插端子、包胶、检测以及数据上传等主要功能在内的全流程工序的自动化和一体化,很好的满足了客户差异化、精细化及全产业链自动化的需求。
(2)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公司坚持把创新团队及创新型人才的培育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资源优先配置、资本优先投入,不断的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和对外引进人才等方式,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具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优秀设计研发人才。
公司与国内部分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并组建了实训基地及产学研基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知名学府的导向作用,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创新能力,同时深化公司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和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提升了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及市场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3、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战略,通过多年的运营,公司培养起了高效的技术研发团队、业务团队和管理团队,报告期内相关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能够快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经营策略,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
公司一方面采取内部培训的方式,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吸引高端人才,不断扩充和培养骨干队伍。
公司一直秉承竞争性、公平性和激励性的原则,不断规范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和优化绩效管理方式,保证优秀人才及核心员工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同时也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使人员结构不断向高素质、高学历和高技术的方向持续优化。
4、优质和稳定的客户资源
全球汽车未来发展的方向是新能源化,或者说是电动化,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和企业的共识。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一直在增长,不断迈上新台阶,相关产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带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技术迭代和需求增长。
公司与多家国内知名的汽车配件制造商和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尤其在新能源汽车行业领域,已研发成功多个项目。与优质客户的合作,一方面为公司提供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帮助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的研发能力、管理能力、生产组织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随之提升,为公司不断开拓新的行业市场和客户奠定了坚实基础。
5、高效及时的服务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与标准化产品相比,定制化产品需要更深入理解客户的设备需求,更加贴近客户的业务流程,对企业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专业客户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高效、迅速的优质服务,能够对客户的产品需求和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响应,从而提升了客户满意度,提高了客户黏性,为实现再次销售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98,472,981.02 | 176,462,060.79 | -44.20% | 主要系疫情影响,原材料到货、产品交付
延迟,本报告期实际完成的项目验收较上
年同期减少。 |
营业成本 | 63,898,500.91 | 105,594,728.29 | -39.49% | 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
少。 |
销售费用 | 8,738,082.67 | 8,463,512.65 | 3.24% | |
管理费用 | 33,617,398.15 | 40,470,806.44 | -16.93% | |
财务费用 | -100,182.27 | 1,765,242.82 | -105.6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了长期借款,利息费
用较上年同期减少;另外受汇率影响,本
报告期产生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602,161.84 | 3,954,792.74 | -115.23% | 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利润总额相应减
少。 |
研发投入 | 5,862,110.99 | 7,819,480.06 | -25.03% | |
经营活动产 | -1,502,308.60 | 28,500,794.86 | -105.27% | 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相应销售商品收到 |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 | 的现金减少。 |
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8,640,223.45 | -1,696,265.83 | -998.90% |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傲林实业替远洋翔瑞
归还借款,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
少。本报告期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投
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2,585,832.89 | -30,481,865.19 | 141.29% | 主要系上年同期归还了并购贷款,筹资活
动现金流出较多。本报告期在建工程增加
了长期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
致。 |
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
加额 | -7,726,659.70 | -4,162,385.77 | -85.6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
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产品或服务 | | | | | | |
标准机 | 8,913,441.24 | 6,012,834.06 | 32.54% | -57.60% | -44.75% | -15.69% |
非标机 | 66,656,044.20 | 46,145,259.36 | 30.77% | -37.01% | -30.94% | -6.08% |
特殊机 | | | | -100.00% | -100.00% | |
其他 | 22,903,495.58 | 11,740,407.49 | 48.74% | -40.23% | -43.50% | 2.96%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925,741.87 | -6.88% |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081,674.43 | 15.48% | 政府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03,100.76 | -3.74% |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12,239,712.59 | 19.74% | 102,174,596.73 | 19.23% | 0.51% | |
应收账款 | 125,460,120.58 | 22.07% | 146,974,815.09 | 27.66% | -5.59% | |
存货 | 133,786,891.43 | 23.53% | 111,499,451.06 | 20.98% | 2.55% | |
固定资产 | 47,433,656.93 | 8.34% | 48,958,932.51 | 9.21% | -0.87% | |
在建工程 | 29,913,481.64 | 5.26% | 16,399,742.93 | 3.09% | 2.17% | |
使用权资
产 | 1,774,228.07 | 0.31% | 1,521,511.40 | 0.29% | 0.02% | |
短期借款 | 75,091,666.92 | 13.21% | 55,087,541.83 | 10.37% | 2.84% | |
合同负债 | 30,360,442.05 | 5.34% | 17,142,270.92 | 3.23% | 2.11% | |
长期借款 | 20,925,250.80 | 3.68% | | | 3.68% | |
租赁负债 | 1,688,239.47 | 0.30% | 1,430,993.09 | 0.27% | 0.03%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13,598,949.12 | | | | | | | 13,598,949.12 |
金融资产
小计 | 13,598,949.12 | | | | | | | 13,598,949.12 |
上述合计 | 13,598,949.12 | | | | | | | 13,598,949.12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投资意向保证金 | 25,153,247.86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945,227.54 | 10,306,699.84 |
合计 | 28,098,475.40 | 10,306,699.84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产品配置差异较大,从而使产品之间的价格和毛利差异较大。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客户的技术需求,公司可能对设计方案作出调整,进而引起公司产品的成本出现变动,导致毛利率产生变化。未来,若公司高毛利率业务占比或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则可能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可能会灵活考虑定价策略,导致毛利率水平会有所降低。
公司将在自主研发和技术升级方面保持行业领先优势,优化产品结构,以保持合理的毛利率水平。
2、下游应用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本身是自动化设备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且该行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是,下游应用产业过于单一,一方面,如果未来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降,压缩资本支出,该领域自动化设备需求的增速及渗透率也会随之下降,亦或消费电子产业链在全球资源再配置,造成自动化产业需求分布调整,进而会压缩国内自动化设备供应商的订单需求量;另一方面,长期专注单一应用领域,容易导致公司在其他行业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验不足,增加后续市场开拓风险,从而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研发与技术迭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行业、医疗行业等领域,相关行业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因此智能装备制造企业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到现有产品的升级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一方面,由于现有主要产品具有非标性,公司面临着设计研发成本高、阶段性技术不易突破等难点,且公司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也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在研发方向上未能正确做出判断,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公司将面临前期的研发投入难以收回、预计效益难以达到的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智能装备制造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及时根据客户需求调整方向,实现产品的迭代更新和长远发展,需要持续投入产品研发并储备下一代技术。未来,竞争对手有可能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开发出精度、速度、稳定性等方面显著优于现有装备的技术或产品,从而可能使现有产品技术发生重大变化和革命性迭代,将对现有上市产品造成重大冲击。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面临着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将技术研发与市场开拓相结合,对市场需求及趋势进行分析以确立研发方向,加强产品立项评估管理,慎重进行产品研发立项;优化产品开发流程,产品研发过程中把握进度,严格把控风险,努力保障研发的产品成功率;同时大力开展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以保持公司技术优势。
4、公司生产成本持续上涨的风险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以及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和通胀预期推高了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公司主要产品的原辅材料价格、人力资源成本、物流成本等呈现刚性上涨的趋势。
公司通过实时跟踪和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及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开源节流,积极应对生产成本持续上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
容及提供的资
料 | 调研的基本情
况索引 |
2022年05月16日 | 价值在线 | 其他 | 个人 | 线上参与公司
2021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
投资者 | 对2021年度
业绩及未来发
展进行深入交
流 | 2022-01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
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
大会 | 61.81% | 2022年01月24日 | 2022年01月24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5) |
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
大会 | 37.50% | 2022年04月11日 | 2022年04月11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
大会 | 54.61% | 2022年05月26日 | 2022年05月26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
06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肖永富 | 董事、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11日 |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为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长。 |
张后勤 | 董事、副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11日 |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为第四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赖小鸿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11日 |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陈贺梅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11日 |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胡世华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11日 |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赖小鸿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3月25日 | 公司治理及经营发展需要。 |
张后勤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3月25日 | 公司治理及经营发展需要。 |
马恒波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3月25日 | 公司治理及经营发展需要。 |
陈弢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3月25日 | 公司治理及经营发展需要。 |
刘广涛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2年03月25日 | 公司治理及经营发展需要。 |
林治洪 | 董事长 | 离任 | 2022年01月08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竹田享司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3月24日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配
合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
竹田周司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3月24日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配
合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
藤野康成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03月24日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配
合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
董暤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4月11日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满
足新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 |
徐攀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4月11日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满
足新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 |
张惠忠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4月11日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满
足新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 |
陈弢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2年03月24日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满
足新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7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7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5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3)2022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0,404,000股减少至130,32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7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4)2022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属于一般排污单位,建立了经营所需的环保处理设施。公司用水取自市政自来水管网,主要为职工的生活用水,无生产废水,园区内配套设有排水管道,废水经过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司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员工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后由园区垃圾清运公司运走统一处理。不存在严重污染情况,相关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
1、投资者、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及分红权等权力的实现;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同时,公司的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人才,重视员工福利,重视员工发展平台的打造,合法用工,在员工录用、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人才发展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劳保用品的投入。公司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完善了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定期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以达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目的,使员工得到了奖励、晋升,实现了自我成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自己选择合适的职业发展之路。
3、客户、供应商的权益保护
公司拥有专业、高素质的技术、生产、服务团队,研发生产的产品功能完善、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同时可以针对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从产品售前、生产、到售后全过程都有规范的体系、专门团队为客户提供服务,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的各项权益;在供应商管理和业务合作上,公司优先选择重视守法诚信、重视社会责任的供应商,坚持与供应商“互利共赢,共同进步”的理念,公司与大部分供应商都建立了长期互信的合作关系,公司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走访沟通,协调解决问题,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很多供应商随着公司的发展也同步得到了发展壮大。
4、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公司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努力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强化环境保护管理,持续推进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使经济发展与节能环保高度融合。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践行环境友好及能源节约型发展,遵守国家的环保法规,积极主动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事由 | 承诺
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
情况 |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 上海
翡垚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股份
限售
承诺 | 在本次权益变动中,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自转让完成之日起18个月
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 | 2022
年03
月23
日 | 2023
年9
月23
日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资产
重组
时所
作承
诺 | 龚伦
勇;彭
君;浙
江田
中精
机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 第一条业绩承诺及补偿期间1.1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
及补偿期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为2016年度、2017
年度和2018年度。各方同意,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交易所对业绩
承诺期间有其他要求的,各方将按照其要求进行调整并实施。第
二条补偿义务人承诺的标的公司的净利润2.1 鉴于甲方在本次交
易中,以标的资产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的基础,补偿义务
人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每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均不低于本次交易中补偿
义务人承诺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2.2补偿义
务人承诺,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5,000万元、6,500万元及8,500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应指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2.3补偿义务人承诺,
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且与甲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
法规规定会计准则的调整或甲方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标的
公司的所得税率不因甲方的税率变化而变化,按标的公司实际执
行的税率计算。第三条标的公司净利润的确定3.1 各方确认,在
业绩承诺期间,甲方应当在标的公司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第四条补偿方式及原则
4.1 补偿义务人承诺,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根据第三
条所述之《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若标的公司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
对甲方进行补偿。每年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当年应补偿
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本
次交易价款-已补偿金额4.2各方同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
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补偿义务人无需向
甲方进行补偿,但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若标的公司当年实现
的净利润超过当年承诺净利润,则超出部分可累计计入下一年度
承诺净利润考核。4.3各方确认,乙方各方实际承担补偿责任的
上限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最终交易价格,且乙方各方之间 | 2016
年09
月26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远洋
翔瑞
2018
年未
实现
承诺
业
绩。
截至
披露
日,
龚伦
勇、
彭君
尚未
支付
补偿
金、
违约
金和
因仲
裁所
产生
的仲
裁案
件受
理
费、
案件
处
费、
保全
费等
仲裁
相关
费 |
| | | 对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4.4甲方在标的公司当
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第4.1
款约定计算应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
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
的银行账户。第五条减值测试各方确认,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
时,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
告》,若出现如下情形,即: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
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则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
偿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第一条业绩
承诺及补偿期间1.1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期间
(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
年度。各方同意,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交易所对业绩承诺期间有其
他要求的,各方将按照其要求进行调整并实施。第二条补偿义务
人承诺的标的公司的净利润2.1 鉴于甲方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
资产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的基础,补偿义务人承诺,在业
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每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净利润”)均不低于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人承诺的
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2.2补偿义务人承诺,根
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2016年度、
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
6,500万元及8,500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应指经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2.3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的
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与甲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会
计准则的调整或甲方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标的公司的所得
税率不因甲方的税率变化而变化,按标的公司实际执行的税率计
算。第三条标的公司净利润的确定3.1 各方确认,在业绩承诺期
间,甲方应当在标的公司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
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
称“《专项审核报告》”)。第四条补偿方式及原则4.1 补偿义
务人承诺,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根据第三条所述之
《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若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低于承诺净利润,则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
行补偿。每年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当年应补偿总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
润)÷业绩承诺期间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本次交易
价款-已补偿金额4.2各方同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
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补偿义务人无需向甲方进
行补偿,但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若标的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
润超过当年承诺净利润,则超出部分可累计计入下一年度承诺净
利润考核。4.3各方确认,乙方各方实际承担补偿责任的上限为
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最终交易价格,且乙方各方之间对本协
议项下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4.4甲方在标的公司当年《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第4.1款约定
计算应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
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
账户。第五条减值测试各方确认,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甲方
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出
现如下情形,即: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
现金总额,则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及
计算方式如下: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现金总额第六条业绩奖励6.1 各方同
意:业绩承诺期间内,如远洋翔瑞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实 | | | 用。 |
| | | 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之和*110%时,甲方将对远洋翔瑞届时在职
的管理层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如下:如(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
为计算依据)-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之和*110%)(以下称“超
额净利润”)小于等于5000万元,则奖励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超
额净利润*55%*50%。如超额净利润超过5000万元,则超额净利润
中5000万元及以下部分的奖励金额为5000万元*55%*50%,超出
5000万元部分的奖励金额为(超额净利润-5000万元)
*55%*20%。上述奖励金额总额无论如何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作价的20%,在上述约定的奖励金额范围内的具体奖励方案由
甲方董事会确定。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补偿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本
协议之约定履行其补偿义务。如补偿义务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
定按时、足额履行其补偿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未履行补偿义务
之补偿义务人立即履行。各补偿义务人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补偿责
任。7.2 补偿义务人如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
按照应支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第八条
不可抗力8.1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严重水灾
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
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
控制和避免的事件。8.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
事件后的三十天内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
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8.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协议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
决方法, 并应采用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第九条
争议解决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9.2 凡因本协
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
方式迅速解决。若协商未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上
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
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交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十条协
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各方签署(非自然人需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自《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
而自动生效;若《股权收购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相应
同时解除或终止。 | | | |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钱承
林;藤
野康
成;竹
田享
司;竹
田周
司 | 股份
限售
承诺 |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
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
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且在申
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如低于发行价,
出售该部分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股份公司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在本人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本
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且减持不影响本人
对公司的控制权;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
公司股票时按以下方式进行: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
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 | 2015
年05
月19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 | | 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
后2年内减持,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违反本
人所作出的股票减持的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 | | |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竹田
享司;
竹田
周司 | 关于
同业
竞
争、
关联
交
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田中精机相竞争的业务,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与田中精机业
务相竞争的企业;2、在田中精机依法存续期间且本人仍然为田中
精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本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田中精机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田中精机构成同业竞争;3、在田中精机依
法存续期间且本人仍然为田中精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
况下,若因本人所从事的业务与田中精机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
构成同业竞争,则田中精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
所涉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田中精机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4、本
人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
诺而给田中精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4
年05
月29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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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钱承
林;藤
野康
成;竹
田享
司;竹
田周
司 | 关于
同业
竞
争、
关联
交
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 1、本人与田中精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不以任何
方式违法违规占用田中精机资金或要求其违法违规为本人提供担
保;3、本人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
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田中精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在今后
的经营活动中本人与田中精机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
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按国家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田中精机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
程序;4、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影响田中精机的独立性,保证其资产
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 2012
年07
月27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浙江
田中
精机
股份
有限
公司 | 其他
承诺 | 1、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公司收入水平。为了加强市场开拓,公司
将在现有销售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
更多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
产品、技术及服务体系,扩大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促
进市场拓展;在销售团队的建设方面,公司坚持以建设专业型团
队为目标,加强销售人员的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使公司的销
售人员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深厚的专业功底、优秀的客户
关系维护能力,从而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提升收入水平。
2、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产品升级。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
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竞争能力,持续的研发投入
及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高股东回报的
基础。因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技术和产品的投入,及时根据
市场变化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保持公司在国内同行业的
技术领先地位。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效
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000个标准套电子线圈自
动化生产设备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
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
人才与技术储备,有效缩短后续项目建设周期。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
益,以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
的风险。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
力。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
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
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 | 2014
年08
月29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 | | 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
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
营和管控风险。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
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
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
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浙江田中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公司已建立
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强化了对投资者
的收益回报机制。 | | | |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钱承
林;藤
野康
成;竹
田享
司;竹
田周
司 | 其他
承诺 | 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为部分员工补缴社会
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前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
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连带承担该等责任,以确保
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2
年07
月27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浙江
田中
精机
股份
有限
公司 | 其他
承诺 |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
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
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
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2014
年05
月29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钱承
林;藤
野康
成;竹
田享
司;竹
田周
司 | 其他
承诺 |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
发行人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
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若因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3、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
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与发行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
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
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
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2014
年05
月29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 贺晶;
刘洪
波;钱
承林;
藤野 | 其他
承诺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与公
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投资者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4
年05
月29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康成;
汪月
忠;奚
大华;
徐泓;
徐耀
生;杨
翊杰;
叶翎;
詹劲
松;竹
田享
司;竹
田周
司 | | | | |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 钱承
林;藤
野康
成;竹
田享
司;竹
田周
司 | 其他
承诺 | 鉴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拟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之
一,特作出如下承诺: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如低于发行价,出售该部分股份所得收
益归发行人所有。5、因股份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因职
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
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14
年05
月29
日 | 长期 | 报告
期
内,
未有
违反
上述
承诺
的情
况。 |
承诺
是否
按时
履行 | 否 | | | | | |
如承
诺超
期未
履行
完毕
的,
应当
详细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
及下 | 公司已于2022年8月8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争议仲
裁案裁决书[(2022)沪贸仲裁字第0681号],仲裁庭裁决:龚伦勇、彭君应向公司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21,307.94万元;龚伦勇、彭君应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以人民币21,307.94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
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补偿金日止;龚伦勇、彭君应向公司支付因仲裁所产生的仲裁案件受理费、
案件处理费、保全费等仲裁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业绩补偿争议仲裁案仲裁结果的公告》。
龚伦勇、彭君尚未执行裁决,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于2022年8月26日予以立案。该仲裁案件
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后
续将根据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