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鸿高科(605008):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5:41:26 中财网 |
|
原标题:长鸿高科: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08 公司简称:长鸿高科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亮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公司/公司/长鸿高科/本企业 | 指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鸿生物/子公司 | 指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
TPE/TPR | 指 | 热塑性弹性体/热塑性橡胶,是一种具有橡胶的高弹性、
高强度,又具有塑料的可注塑加工特征的高分子材料 |
TPES | 指 | TPE的一类,是丁二烯或者异戊二烯和苯乙烯的嵌段共
聚物,又称为苯乙烯系嵌段共聚物 |
SBS | 指 | 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是 TPES中消费量最
大、应用较广的一个品种,俗称“溶液丁苯橡胶” |
SEBS | 指 | 氢化 SBS,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
SIS | 指 | 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
SEPS | 指 | 氢化 SIS,苯乙烯-乙烯-丙烯-苯乙烯型嵌段共聚物 |
ES系列产品 | 指 | 发泡级新型乙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材料 |
PBAT | 指 | 己二酸丁二醇酯和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的共聚物,属于
热塑性生物降解塑料 |
PBS | 指 |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 |
PBT | 指 | 对苯二甲酸与 1,4-丁二醇的缩聚物 |
BDO | 指 | 1,4-丁二醇 |
PTA | 指 | 对苯二甲酸 |
AA | 指 | 己二酸 |
长高投资 | 指 | 公司股东,宁波长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鸿投资 | 指 | 公司股东,宁波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定鸿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已于 2022年 7月 29日更名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盛峰石 | 指 | 公司股东,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上海聚友 | 指 | 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 |
扬州惠通 | 指 |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启程 | 指 | 中科启程新材料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鸿高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bo Changhong Polymer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anghong Polyme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向东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2年公司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宁波北仑区戚家山港
口路98号2幢1号3楼”,2017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浙
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803 |
公司网址 | www.changhongpolymer.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长鸿高科 | 605008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23,636,441.57 | 775,167,833.85 | 83.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3,270,411.22 | 83,640,512.12 | 59.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16,234,315.02 | 80,201,610.77 | 44.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504,311.54 | 47,507,363.15 | -450.4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59,549,424.36 | 1,822,924,885.33 | 7.49 |
总资产 | 3,857,562,862.08 | 3,420,325,637.27 | 12.7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3 | 61.5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3 | 61.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8 | 0.12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5 | 4.71 | 增加2.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6.15 | 4.52 | 增加1.6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3.8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264,130.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2,470,772.7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57,137.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7,036,096.20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 TPES领域的业务开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规划建设 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 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一期首次 12万/年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1)TPES行业
公司作为一家热塑性弹性体(TPE)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不断提高 TPES全系列产品的研发能力,在氢化 TPES,即 SEBS和 SEPS技术上取得了丰硕成果。TPES作为新材料产业“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产品,是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理论和应用中的一个重大突破。它兼具橡胶和热塑性塑料的双重性能和宽广特性,在常温下显示橡胶高弹性,高温下又能塑化成型,充分满足了低能耗加工、可重复加工的要求,解决了传统橡胶高污染难于回收再利用的问题,是替代传统橡胶作为解决橡胶工业“黑色污染”和“难回收”的重要举措。我国 TPES市场集中度较高,目前仍呈现出“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公司作为 TPES产品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当前产能位于全国第三,华东第一,在该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TPE具有出色的回弹性和减震性,柔韧性,可用作汽车功能部件的防尘罩,缓冲器,挡泥板和汽车内部零件、汽车脚垫、杯垫、防滑垫和其他原材料,因此TPE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应用增加很快。TPE材料还可应用于仿真机器人的外壳皮肤,目前该领域所用到的TPE产品主要还是依赖进口,公司未来将加大相关领域的研发,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2)PBAT/PBT行业
PBAT 是己二酸丁二醇酯和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的共聚物。PBAT 属于热塑性石油基的生物降解塑料,兼具 PBA(聚己二酸丁二醇酯)和 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的特性,既有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也有较好的耐热性和力学性能,是一种全生物可降解塑料。PBAT 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 PBAT 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国内外 PBAT 市场实际需求将出现跨跃式增长,前景十分广阔。
PBT是由对苯二甲酸和 1,4-丁二醇缩聚制成的聚酯,是重要的热塑性聚酯,五大工程塑料之一,具有高耐热性、韧性、耐疲劳性、自润滑性、低摩擦系数、耐候性、吸水率低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电器元件,纺丝,光纤等,市场需求广阔。
由于 PBT具有较好的机械性能、耐热性、抗蠕变性和优异的化学稳定性,国内外都广泛采用PBT来制备光纤松套管。PBT材料在改性后具备优良的防火阻燃性能,以及很强的抗冲击性,已经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外壳,连接器外壳以及电控配件等领域。
公司规划投资建设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当前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已建成投产,总设计规模及已建成产能均排在全国前列。公司基于原材料价格、利润水平、市场供需、装置柔性化具有通用性等因素综合考量安排生产,之前一直在生产PBT,近期由于BDO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回落,从2022年8月开始公司已经开始生产销售PBAT。公司坚定看好可降解塑料行业的未来发展,将继续积极推进年产60万吨PBAT项目后续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备货与订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数量、产成品和原材料等库存情况,同时结合长期对客户需求情况的预估来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品种,并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以产能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方式统筹生产。公司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生产能力制定年度总体生产计划。同时,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并下订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交货。为有效控制产品从接受订单到包装入库的过程、产品品质、成本、数量、交期,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公司生产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流程操作,确保公司内部生产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的统一及生产的有序和高效。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分布广泛并且持续拓展,不同应用领域中的客户群体结构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应用领域客户较为分散。公司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依据自身产能情况、下游客户的采购规模、市场行情等综合运用直销和经销两种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其中经销方式为买断式经销。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在 TPES领域具备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其中 SEBS加氢技术更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同时也是国内第一批具备 SEPS研发能力并具备产业化能力的企业。
公司采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定向研发模式,建立研发人员、生产人员与市场销售人员及客户的零距离沟通机制,使市场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到研发部门,使生产部门能够更好的理解新产品研发设计的理念,从而组织生产环节更好的将研发设计落实到产品生产全过程,最终提高新品研发的效率和市场命中率。为了更好的把握客户需求,通过让研发人员定期拜访具有代表性的客户,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动向,拟定定制化研发方案,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
2、低能耗、柔性化生产优势
TPES的生产对于设备和工艺的要求比较高,设备性能的高低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对产品质量的高低及品质稳定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按照自行设计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参数,关键核心设备由有实力的机械制造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高匹配性,同时,根据生产过程的能效进行逐级优化利用,装置具有产率高、能耗低的特点。此外,采用柔性化的设计理念,使得生产装置具备在同类产品不同系列以及不同产品之间灵活切换,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生产。
可降解塑料装置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生产 PBAT、 PBS、PBT 等不同产品,同时具备扩链改性生产其它不同牌号产品的能力。
3、区域优势
公司所在地宁波市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周围拥有大量的上游原料企业,原材料采购便利,并且具备便利的港口条件,拥有多个对外开放液体化工码头,周边便利的运输条件和充裕的原料储罐,使公司具备直接通过船运大批量购买丁二烯原料的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同时,长三角经济发达,SBS改性道路沥青需求量大,并且区域内拥有大量的制造业和工业企业,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 SBS和 SEBS消费市场。公司位于长三角核心,区域位置条件优越,周围交通运输便利,产品向周边地区市场辐射能力强。
公司 PBAT项目选址在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属浙江省“一小时经济圈”,位于杭州、宁波、台州、温州、金义五大都市圈的中心交叉点上,是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的中心节点城市,上三高速、甬金高速在这里交汇。项目所在化工园区,水、电、天然气、蒸汽、电讯、消防等公用工程条件成熟,能大幅降低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
4、规模优势
由于 TPES生产涉及的工艺设备配套要求较高,建厂的固定资产投入较高,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因此许多小的企业普遍产能不高。目前公司设计产能为 19.5万吨每年,产能排在全国第三位,规模经济效益明显,待此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能可达 29万吨,将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
公司 PBAT项目规划产能 60万吨/年,当前已建成一期首次项目 12万吨/年,规模亦排在全国前列。
5、专业服务优势
公司生产的 TPES材料应用领域广泛,很多下游行业或者企业对产品的原材料有着特殊的性能要求,需要个性化的原材料解决方案。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完善的生产体系和成熟的销售模式,可以根据下游客户个性化的功能和品质要求,提供零距离“贴身式”服务。通过销售人员对客户前端需求的调研、研发人员根据客户对产品的性能需求,制定符合要求的产品型号,并且在客户生产过程中,由公司技术人员全程跟踪,实现对客户需求有针对性的全程、及时、持续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密切跟踪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定制化服务,增强了客户的依赖性,提高了客户的忠诚度,拓展并巩固了客户群体。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依旧复杂,全球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地缘政治冲突导致能源价格大幅飙升,进一步加剧通胀压力,各类大宗商品价格处于高位波动,全球经济复苏趋势放缓。同时,国内疫情反复,也给产品需求端、供给端带来一定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构成挑战。
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鸿生物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实现净利润0.71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53.43%。同时,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稳健运营的基础上,紧抓下游市场机会,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对公司产品结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优化。最终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14.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3.6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2.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103.99%,实现净利润 1.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9.34%。
在产品结构优化方面,由于需求侧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表现欠佳,导致成本传导不畅,且近年来,国内新增 SBS产能的释放以及市场需求趋于饱和,传统 SBS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毛利率有降低的趋势,在公司的四大类产品中 SBS产品的毛利率也是最低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逐步压缩 SBS产品量,增加 SEBS、SEPS等毛利率高的产品。
在调整产品结构的同时,公司深入调研下游需求、跟踪新材料发展动向,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逐步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及市场。开发出一些提升下游产品应用性能,替代高价或进口产品的独特牌号,并且初见成效,公司新研发的ES产品216/217系列,具有优异的抗压缩变形能力、极佳的弹性和良好的流动性,在提升EVA发泡鞋底抗压缩变形性能、回弹性能和提升软弹触感方面具有优异的表现,适用于开发高弹性和具有良好触感的软弹中底和鞋垫等发泡制品,已经可以实现对高端鞋材所需EVA材料的替代。同时,由于ES系列产品具有优异的耐老化性能、透光性能和机械强度,未来在光伏胶膜、胶粘剂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2022年下半年,长鸿高科方面将继续按照 2022年的经营计划,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新产品ES系列的推广,积极和下游应用接触,进一步拓展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应用,同时尽快推出CH系列新产品并投放市场。未来,公司将加大在光伏胶膜、粘胶剂,机器人外壳等领域的探索研发,推进ES系列产品在光伏胶膜、胶粘剂领域对EVA料的全面替代。长鸿生物方面将继续积极推进年产60万吨PBAT项目后续建设,进一步攻关提升产品性能,稳产增产,降低生产单耗成本,同时向下游延伸,生产改性产品和下游产品。始终坚持“3H”产品战略,即产品质量高端化、产品生产多元化、产品销售终端化。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23,636,441.57 | 775,167,833.85 | 83.66 |
营业成本 | 1,160,807,750.01 | 623,311,215.47 | 86.23 |
销售费用 | 8,372,054.91 | 10,812,629.82 | -22.57 |
管理费用 | 14,707,112.46 | 13,914,383.68 | 5.70 |
财务费用 | 25,003,604.84 | 7,422,648.11 | 236.86 |
研发费用 | 51,331,695.23 | 20,712,461.53 | 147.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504,311.54 | 47,507,363.15 | -450.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856,921.30 | -419,334,163.3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504,026.90 | 219,848,892.92 | 83.54 |
其他收益 | 25,264,130.47 | 1,570,742.82 | 1,508.42 |
投资收益 | 0 | 2,595,616.44 | -100.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1,834,937.84 | -1,280,720.11 | 不适用 |
营业外支出 | 2,473,066.58 | 150,000.00 | 1,548.7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转入经营期及产品价格上涨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转入经营期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增加研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转入经营期投入生产铺底资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一期首次项目建成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收到大额与收益相关政府补贴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1年上半年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预提与恒逸物流诉讼相关负债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子公司长鸿生物正式投产运营,实现净利润 0.71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 53.43%。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
明 |
应收账款 | 558,465,060.57 | 14.48 | 315,255,488.34 | 9.22 | 77.15 | 主要是
子公司
投入生
产运营
所致 |
预付款项 | 320,706,199.49 | 8.31 | 230,627,705.45 | 6.74 | 39.06 | 主要是
根据原
材料市
场价格
情况备
货所致 |
存货 | 321,032,879.98 | 8.32 | 246,842,855.37 | 7.22 | 30.06 | 主要是
原辅料
采购成
本增加
及子公
司投入
生产运
营所致 |
其他流动资
产 | 8,022,881.85 | 0.21 | 59,580,416.21 | 1.74 | -86.53 | 主要是
子公司
留抵税
额使用 |
| | | | | | 所致 |
在建工程 | 188,819,328.13 | 4.89 | 124,600,545.23 | 3.64 | 51.54 | 主要是
募投项
目投入
所致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110,636,813.00 | 2.87 | 52,182,449.44 | 1.53 | 112.02 | 主要是
募投项
目处于
建设期
支付预
付款所
致 |
短期借款 | 743,834,538.05 | 19.28 | 372,436,008.18 | 10.89 | 99.72 | 主要是
生产经
营需要
补充流
动资金
借款所
致 |
应付票据 | 10,567,550.00 | 0.27 | 2,250,000.00 | 0.07 | 369.67 | 主要是
充分利
用银行
授信,
灵活运
用资金
所致 |
应付账款 | 304,569,859.78 | 7.90 | 436,920,635.71 | 12.77 | -30.29 | 主要是
母子公
司应付
工程及
设备款
部分支
付所致 |
合同负债 | 7,424,476.01 | 0.19 | 11,580,296.91 | 0.34 | -35.89 | 主要是
客户预
付货款
使用所
致 |
应付职工薪
酬 | 5,268,600.99 | 0.14 | 11,020,643.01 | 0.32 | -52.19 | 主要是
2021年
末计提
年终奖
未发放
所致 |
应交税费 | 14,171,983.88 | 0.37 | 9,767,574.57 | 0.29 | 45.09 | 主要是
应交企
业所得
税增加
所致 |
一年内到期 | 95,539,184.61 | 2.48 | 61,490,210.54 | 1.80 | 55.37 | 主要是 |
的非流动负
债 | | | | | | 一年内
到期的
长期借
款增加
所致 |
其他流动负
债 | 965,181.88 | 0.03 | 1,505,438.59 | 0.04 | -35.89 | 主要是
客户预
付货款
使用所
致 |
预计负债 | 2,442,942.69 | 0.06 | - | - | 不适用 | 主要是
本期未
决诉讼
预提负
债所致 |
专项储备 | 3,354,127.81 | 0.09 | - | - | 不适用 | 主要是
本期预
提安全
生产费
未完全
使用所
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170,265.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4.5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 1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4.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长鸿生物的注册资本由 3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7.5亿元人民币,公司占长鸿生物注册资本的 100%。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117,993,079.74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长鸿生物 | 可降解塑
料生产、
销售 | 75,000 | 100% | 153,381.69 | 85,203.59 | 67,461.38 | 7,120.5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 TPES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丁二烯、苯乙烯,原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上述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是导致公司毛利率变动的主要驱动因素,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波动时,若公司误判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方向而采取了错误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将会大幅增加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产品提价的方式将增加的原材料成本转嫁出去,将导致产品毛利率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PBAT可降解塑料项目以 PTA、AA、BDO等为原料,在 PBAT 生产成本中,原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从原料路径来看,我国的 PTA、AA产量富余,并已出现产能过剩。但进入 2021年以来,BDO价格呈现剧烈的起伏,原料价格剧烈波动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成本上升的风险。
(二)销售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华东地区是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公司销售区域集中在华东地区,与公司的区域优势、市场开拓战略、公司产品市场认知度及行业竞争格局等密切相关。目前公司已初步建立起全国性与海外竞争,实现产品销售国际化。但由于市场开拓是个长期过程,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的业务收入还将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若华东地区销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引发的盈利水平下降风险
公司生产的 TPES系列产品应用广泛,其中应用于道改沥青、鞋材、包覆材料和线材等行业,上述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关联度较高。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以及下游行业发展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进而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影响公司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风险
TPES作为消费量最大的热塑性弹性体,凭借着自身良好的性能,越来越广泛应用于橡胶制品、塑料改性剂、胶黏剂和沥青改性剂等方面。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进一步促进了 TPES性能的不断优化和提升,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尤其是地面铺装材料和医疗领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TPES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要求生产企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和资金实力,有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行业集中度较高。但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也刺激了社会资本逐步流入 TPES领域。我国规模以上企业也在积极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市场。未来同行业竞争加剧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加剧。此外相关替代产品的技术发展也将影响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使得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下降。虽然公司 TPES生产装置为柔性装置,能够根据市场状况实现 SBS、SEBS、SIS和 SEPS等不同产品的灵活切换生产,产销政策较为灵活,但如果行业内企业不断通过技术革新,取得产品和技术的领先优势,或者本公司不能有效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则势必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进一步发展。
PBAT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 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因此市场上拟建产能大幅增长,虽然公司 PBAT项目具有先发优势,但是若市场上产能过多导致供求失衡也将可能使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下降。
(五)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具有易燃、易爆等特征,因而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尽管公司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整个生产过程完全处于受控状态,也从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由于生产装置自身的特性,不能完全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政策风险
为治理白色污染,近年来全球各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采取了征收塑料增值税或费用,禁用或限用传统塑料袋,立法推广可降解塑料等手段。其中,欧美发达国家起步较早,亚洲大部分国家在 2019 年陆续实行限塑令。中国也采取了多项措施,2007 年颁布“限塑令”,2020 年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将目标从“限塑”升到“禁塑”。
目前由于政策的加码支持,基于对于未来可降解塑料的市场的乐观预期,全国范围内大批开工建设 PBAT项目,但是政策性变动的风险仍然存在。相比现有的非可降解材料,PBAT 等可降解新进产能会产生压力。
此外 PBAT在理想的堆肥条件下,经过充分的时间,应该是可以达到不同的降解程度的,但是对温度、湿度、菌群条件存在一定的要求。目前的可降解塑料的具体细则还未成型,未来政策若对“塑料”的可降解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对技术和产能进行升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为了更好地进行新产品 ES系列的推广、销售,公司于 2022年 7月 29日经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子公司福建省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公司持股占比为 5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 | 2022年 1
月 5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1月
6日 | 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选举副董事长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
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
大会 | 2022年 3
月 1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3月
19日 | 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2年 5
月 1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5月
19日 | 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
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宁波长
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
| | | | 所的相关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倪晓亮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傅建立 | 总经理 | 离任 |
张向东 | 总经理 | 聘任 |
张亭全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傅建立为投入更多精力以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于 2022年 3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向东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亭全因个人原因于 2022年 4月 2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继续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3、公司于 2021年年底收到原副总经理倪晓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清单,公司于2022年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列入宁波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外排污染源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放口数量1个。废水、废气等主要排污信息如下表
外排废水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 | PH值 | 7.6 | 6-9 | 无 |
2 | 化学需氧量 | 54 | 180 | 无 |
3 | 氨氮 | 0.139 | 30 | 无 |
另外公司污水外排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 PH值/COD/氨氮,已与北仑区生态环境局联网,2022年上半年期间未发生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事件。
外排废气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RTO烟
囱出口 | 3
颗粒物 mg/m | 9.1 | 20 | 无 |
| 3
氮氧化物 mg/m | 5.2 | 100 | 无 |
| 3
非甲烷总烃 mg/m | 7.21 | 120 | 无 |
| VOCS | 8.73 | 100 | 无 |
2#RTO烟 | 3
颗粒物 mg/m | 8.4 | 20 | 无 |
| 3
氮氧化物 mg/m | 15.9 | 100 | 无 |
| 3
非甲烷总烃 mg/m | 9.47 | 120 | 无 |
| VOCS | 28 | 100 | 无 |
危废处置:
在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公司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积极实施固废源头减排和综合利用。公司自建有危废仓库实现独立经营并处置危废,与资质单位(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宁波万润特种油品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危废处置实现 100%合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 | 去向 |
1 | 丁二烯自聚物 | 6.99 | 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
限公司 |
2 | 废试剂瓶 | 0.2 | |
3 | 废吸油棉/抹布 | 0.1 | |
小计 | | 7.29 | |
1 | 废污油 | 28.39 | 宁波万润特种油品有限公司 |
小计 | 28.39 | | |
总计 | 35.68 | | |
长鸿生物于 2022年被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列入绍兴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外排污染源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放口数量 1个。外排废水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 | PH值 | 8.36 | 6-9 | 无 |
2 | 化学需氧量 | 30 | 60 | 无 |
3 | 氨氮 | 0.05 | 8 | 无 |
4 | 总磷 | 0.09 | 1 | 无 |
5 | 悬浮物 | 9 | 30 | 无 |
6 | 总氮 | 3.22 | 40 | 无 |
另外长鸿生物污水外排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 PH值/COD/氨氮,目前与嵊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2022年上半年期间未发生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事件。
危废处置:
在固废综合利用方面,长鸿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积极实施固废源头减排和综合利用。长鸿生物自建有危废仓库实现独立经营并处置危废,已与资质单位(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处置合同,危废处置实现 100%合规,目前产生危废量较少。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鸿高科建有一套 2.5t/h的污水处理设施(电催化氧化+MBR生化膜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全年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外排水质分析指标均合格。生产区域严格落实清污分流设施,生产工艺、含油污水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合格的污水,经过明渠分析小屋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独立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方面公司建设 2套 RTO(蓄热式焚烧炉),1#RTO:处理能力 20000m3/h,2#RTO:处理能力 35000m3/h、配套 120000m3/h的沸石转轮吸附装置。用于处置后处理废气,废气经过 RTO处置后达标均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长鸿生物建有一套 25t/h的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电化学氧化+气浮+水解+UASB+生化接触氧化+MBR滤池”,目前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外排水质分析指标均合格。
生产区域严格落实清污分流设施,生产工艺、含油污水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合格的污水,经过明渠分析小屋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独立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方面长鸿生物建设 1套燃气热媒炉,有机废气焚烧后通过一根 30m高烟囱达标排放。
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 | 二氧化硫 | 4 | 50 | 无 |
2 | 氮氧化物 | 40 | 50 | 无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罐区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于 2020年 10月 26日获取环评批复(仑环建【2020】260号) 关于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0万吨 PBAT建设项目(一期)于 2021年 6月 18日获取环评批复(绍兴环评【2021】37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2020年 7月份公司委托专业单位修订公司原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在环保局的指导下通过专家审查,并于 2020年 8月 26日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备案。
2022年 6月长鸿生物已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 330683-2022-016H。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长鸿高科自 2019年开始公司就实行一年两次 LADR泄漏与检测服务,根据环保局要求 2020年 7月 1日起开展一年四次 LADR检测。
2022年公司制定有污染治理设施检查计划和自行环境监测方案,2022年上半年废水、废气、噪声均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长鸿生物于 2021年 10月 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330683MA2JQLT1X1001P),已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2022年 4月开始已正式实施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进行信息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 股
份
限
售 | 宁波定鸿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如在上市期间内,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除上述承诺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
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 2019.3.2
3;1、股
票上市
之日起
三十六
个月内;
2、股票
上市后
六个月
内; 3-4
长期有
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
份
限
售 | 陶春风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 2019.3.2
3;1、股
票上市
之日起
三十六
个月内;
2、股票
上市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会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亦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应遵守上述规定。(5)上述承诺均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如本人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
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该等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
定账户。(6)除上述承诺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 | 六个月
内;3、
锁定期
满后,任
职期间
内和任
职届满
后六个
月内;4、
同上;
5-6、长
期有效 | | | | |
| 其
他 | 君盛峰
石、长高
投资、长
鸿投资 |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 | 长期有
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 宁波定
鸿、陶春
风 |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
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企业。2、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间,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
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从事该等业务的实体。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主
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
商业机会让予公司。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4、本承诺函在公司于国
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企业/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
不可撤销,直至本企业/本人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的六个月为
止。5、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 | |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公司 | 1、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3、尽
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任何交易
以市场公认的价格进行,确保价格公允性;同时将尽可能减小经常性关联交易
占总采购额、总销售额的比例。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宁波定
鸿、陶春
风 | 1、本企业/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确保公司的业务
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
本企业/本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规范关联交易,尽量避免不必要
的关联交易,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
益。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
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同时尽量减小
关联交易占总采购额、销售额的比例;3、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
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
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4、严格遵守有
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公司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方案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司股份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并将极力敦促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
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2019.3.2
3;自公
司股票
正式发
行之日
起三年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宁波定鸿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
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
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 | 2019.3.2
3;自公
司股票
正式发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企业承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行之日
起三年
内 | | | | |
| 其
他 | 陶春风 | 本人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
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
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
务和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非独立董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本人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
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
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
务和责任。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
接受社会监督。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
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前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股东暂停分配利润;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有);(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宁波定鸿 | 宁波定鸿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宁波定鸿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
出如下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作出
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
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
得转让公司股份。因承继、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
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
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5)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公司未履行已通过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公开及
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
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
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 | | | |
| 其
他 | 陶春风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
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承继、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
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并尽力促使公
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不领取其应分配利润;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
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
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7)公司未履行已
通过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公开承诺及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
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
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 董事、监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 | 2019.3.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他 |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
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
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
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
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
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3;长期
有效 | | | | |
| 其
他 | 宁波定鸿 | 控股股东宁波定鸿承诺: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果本企业在所
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如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
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减持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4、本
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
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企业承诺,
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企业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规定,并尽可能促
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
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陶春风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春风承诺: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
果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
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
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人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规定,并尽可能促使
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
诺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君盛峰石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君盛峰石承诺: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
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
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如本
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 15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4、本企业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照《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其他有关规定,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
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 | | |
| 其
他 |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1、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
约束。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并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6、承
诺将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
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
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
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宁波定鸿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陶春风 |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3、承诺不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 4、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5、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
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的有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 2019.3.2
3;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