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菜百股份(605599):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599 公司简称:菜百股份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鹏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26.44%,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有所增长、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07.03%,主要系2022年4-6月受疫情影响,公司控制采购规模,相较上年同期采购商品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其发展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F52零售业”项下的“F5245珠宝首饰零售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为“F52零售业”,所处的细分行业为黄金珠宝首饰零售业。 2022年上半年,黄金珠宝行业呈现先扬后抑,并于第二季度末随疫情好转后逐步向好的走势。 1-2月在金价上行和元旦春节带动下,实现“开门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此期间,金银珠长的影响,3月、4月、5月社零总额同比下降3.53%、11.10%、6.70%;金银珠宝类同比下降17.9%、26.7%、15.5%,降幅高于社零总额,趋势与社零总额保持一致。受疫情影响,黄金珠宝行业线下消费场景受损,叠加2021年同比高基数的因素,整体行业业绩放缓。随着报告期末整体疫情情况好转,6月实现反弹增长,社零总额同比增长3.10%,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8.10%,涨幅高于社零总额涨幅,行业前期积累的黄金珠宝消费需求逐步释放。虽然报告期金银珠宝类社零额累计同比小幅下降1.30%,但长期来看依然呈现稳步回暖增长态势。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商品的原料采购、款式设计、连锁销售和品牌运营。公司以“菜百首饰”为主品牌,联动“菜百传世”“菜百悦时光”子品牌逐步形成品牌矩阵,设计、销售包括黄金饰品、贵金属投资产品、贵金属文化产品和钻翠珠宝饰品等在内的全品类、多款式黄金珠宝商品,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珠宝购物体验。 公司积极布局销售渠道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拥有覆盖北京各行政区以及河北、天津、西安、包头、苏州等地的64家直营门店、银行渠道等线下销售网络,以及覆盖全国市场的线上电商销售网络。公司秉承经营效率和单店效益领先的原则,通过直营模式稳健发展,以保证每家门店给予顾客高品质和一致性的消费体验。 作为上金所第一批综合类会员单位,公司通过直接采购上金所标准金保证原料质量,并持续多年坚持严控产品质量标准,以诚信经营赢得了广大消费者信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注册会员人数约为308万名,较2021年6月末增长56万名,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在以首都北京为核心的华北地区取得领先的市场份额,并通过线上渠道面向全国市场消费者,提升公司在全国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电商子公司实现销售同比增长45.0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前半程,“两节”期间,基于节日馈赠、悦己消费等需求,带动“贺岁季”黄金珠宝首饰销售高涨,叠加金价上行因素,促使公司业绩实现较大增长,消费者在中国传统节日购买黄金珠宝的消费需求得到释放,金价变动促使消费决策增加保值增值意愿。报告期后半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线下消费场景受限,公司部分连锁门店出现暂时闭店或缩短营业时间的情况,客流量下滑,部分消费者转为线上购买,公司电商渠道承接该部分客群需求,成为线下渠道的重要补位。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直播销售、私域营销,触达一手消费,构建线上精准化、快速化的消费场景。进入6月以来,特别是6月下旬,随着疫情状况好转,各地复工复产趋于正常,线下客流有所复苏,黄金珠宝作为可选消费品弹性良好,线下消费场景缺失对于消费的硬性约束逐步减弱,销售逐渐回暖。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分店形成销售增量,电商子公司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带动公司报告期内整体业绩增长。 此外,报告期内黄金饰品精品类商品销售在整体黄金饰品中的占比稳步提升,硬足金等高工产品以其设计感强、工艺精美的特点受到消费者喜爱;国潮消费趋势持续走高,带动古法金品类销售上扬;公司专注于古法金的子品牌“菜百传世”和专注于自营钻石品类的子品牌“菜百悦时光”发展状况良好,有效达成细分赛道客群巩固并实现一定增量。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品牌运营、产品质量控制、服务体系、经营管理团队、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品牌运营方面,公司长期致力于“菜百首饰”品牌建设,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作为“中华老字号”企业,依托于深耕黄金珠宝行业几十年的努力,和多年来始终坚持的“标实价、卖真货、卖好货”的经营理念和原则,“菜百首饰”品牌得到了社会、行业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可,“菜百首饰”品牌价值不断提升。近年来,公司连锁门店的不断拓展和线上渠道的崛起,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著名品牌、消费者满意著名品牌、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领先品牌等荣誉称号。 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得益于公司作为上金所的第一批综合类会员单位,具备直接从上金所采购黄金原料的资格,可从源头把控黄金原料质量。同时,公司坚持“以情经商,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严守产品质量关。公司选择与优质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通过长期稳定的供应链保证产品质量,并制定了较国家及行业标准更为严格的“菜百首饰”质量订单标准,依据标准执行采购,并建立了产品第三方检测制度,实现了产品质量的全流程把控。 服务体系方面,作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公司构建的33项服务承诺体系,涵盖售前顾问、售中陪伴、售后增值,每年为超百万人次的消费者提供了标准化、系统化的“金质服务”,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使之成为菜百首饰特色鲜明的核心竞争力。在珠宝首饰销售时,公司培训员工采用陪伴式服务,提供充分咨询为客户答疑解惑。针对企业集团采购和个性化定制需求,公司成立首饰设计中心,并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和设计团队为客户定制各类产品,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一系列特色金质服务,为公司维系和沉淀了一批忠实的客户群体,并向消费者持续传达“菜百首饰”的品牌理念。 经营管理团队方面,公司主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有20年以上的珠宝行业从业经验,公司黄金珠宝销售顾问持专业证书上岗率达91.33%,并拥有一批在黄金珠宝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渠道建设、产品设计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持有各类行业和职业专业证书的中层管理人员,形成公司“专一、专业、专注”的企业文化。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参加内部培训累计超过15,000学时,持续提升团队专业力。 在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历经数次系统升级,公司建设了行业内较为先进的信息化系统,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通过大数据对传统的“人、货、场”进行重构,同时涵盖商品品类管理、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审批管理、运营分析等各种管理和业务职能,为门店精细化运营、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率提供重要保障,并为后续直营门店营销网络的拓展提供有效支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进一步优化整体信息系统,基于业务链条一体化,全面支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管控,为公司未来扩大收入规模、保持市场竞争优势提供充分支撑。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自然年。在经济形势和地缘政治局势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多点反复的形势下,公司上下齐心,顶住压力、沉着应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紧抓销售,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3,027.28万元,同比增长3.58%,归母净利润24,816.59万元,同比增长26.44%。 (一)持续深入渠道布局,联动销售获取业绩增量 报告期内,公司在连锁渠道、电商多平台运营、银行业务拓展等方面多点发力,加大营销网络布局力度。在线下门店开设方面,加密京内核心商圈拓店,华北地区外以西安为试点连开四店,积极探索“在地化”运营,获取消费者认可,逐步形成异地连锁经营样板。2022年上半年共开设直营门店7家,部分储备项目将于年内开业。在线上渠道运营方面,公司以官方商城升级为契机,开展全员分销,与全员营销、私域运营形成“组合拳”。在抖音等平台通过自播矩阵与头部主播合作的达人矩阵“双阵并举”,助推直播业务实现同比增长。6月,“菜百股份直播基地”作为北京市商务局重点推介的北京首批直播基地之一,亮相“2022北京网络直播促销月”。电商子公司与天猫、京东等头部电商平台紧密合作,抓住“双节”“618”等重要节点,全面提升销售。报告期内,线上平台累计访客量超 1,600万人次,同比增长 29%,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在银行渠道拓展方面,新增与民生银行达成合作,后续将依托其网点开展销售。 (二)多品牌矩阵迎合消费需求,获取细分赛道增量 公司充分发挥直营模式可触达第一手消费需求的优势,积极灵活调整产品策略,构建多品牌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子品牌“菜百传世”以古法金为核心,推出融合古法錾刻、锤碟等特色工艺的产品,涵盖各类主题,以满足各年龄段消费者对国潮文化的多元化追求。其中古法婚庆品类逐渐成为婚嫁首饰的优选,古法黄金镶嵌品类以其别具一格的设计和百搭的风格,满足消费者佩戴首饰注重场景化的需求。子品牌“菜百悦时光”聚焦钻石品类,强调“悦己”消费理念,以其时尚元素设计感和“小轻奢”概念获得消费者认同,报告期内销售增长显著。 (三)加速自主设计研发,赋能产品高附加值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方面,始终秉承以消费者为核心,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理念,加快自主 IP产品开发速度,推出“东方花园”“恋意Lovin”“京承百韵”等五大系列产品线,申请外观专利 27款,积极推进异业合作及IP合作,与国家大剧院等达成合作,推出特色IP产品。自主产品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精美的设计,有效提升产品整体附加值,报告期内毛利率实现增长。 (四)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质量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智慧物流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大。2022年上半年,多个系统优化升级全面展开,部分系统已进入开发实现阶段,正式上线后将实现跨系统之间的协作,达成财务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以及物流作业流程的持续优化,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能力,实现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客户等业务链条一体化,为后续公司业务管理工作各环节的深度耦合,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和效益提供重要支撑。 2022年下半年,公司将紧抓新形势下的新机遇、新挑战,以经营工作为核心,守正创新,做强做优国有资本,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防疫常态化背景下的营销创新,加大消费引流力度,立足直营连锁模式,增强区域性联动效应,抓住线上渠道快速发展的有利形势,加大直播销售矩阵建设,积极拓展新销售平台,全面提升经营业绩。 二是通过加密京津冀门店布局,以西安为样板积极拓展华北以外市场,拓展全国营销网络建设布局。特别是要针对品牌新进区域市场,做到因地制宜,深入分析当地消费者偏好,发挥直营连锁优势,灵活调整产品结构,通过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提升消费者的品牌认知,提升门店经营效率。 三是大力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在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智慧物流建设项目方面,在前期业务调研、需求梳理、蓝图绘制等扎实工作的基础上,分步骤开展联调联测工作,力争年内实现一期系统上线;在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方面,积极发挥平台效应,在加快自有设计师培养的同时,整合行业内优秀设计师资源,以重点研发项目为抓手,提升协调效力,加快自主研发产品推出速度。同时,进一步凸显定制业务特色,持续优化,做精做强,以满足更加个性化、精美化的产品定制需求。 四是依托全媒体平台增强“菜百首饰”品牌声量,特别是要抓住新媒体流量机遇,提升品牌影响力和销售转化率。同时,进一步加强“菜百传世”和“菜百悦时光”子品牌建设,深入调研细分产品需求,推动立体化多品牌发展。 五是持续推动柔性供应链建设,坚持以销定采原则,进一步优化采配模式,以市场需求为指导调整产品结构。同时,重点关注黄金价格波动情况,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强风险把控,稳定产品毛利率,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84,196,221.96元,主要系新拓门店增收及线上销售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60,116,073.98元,主要系收入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加26,118,225.28元,主要系新开门店人员成本及租金费用、宣传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加215,687.88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门店拓展,相关管理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减少12,079,302.97元,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增加、黄金租赁规模减少租赁费下降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加1,249,546.96元,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发生数增加600,194,330.89元,主要系2022年4-6月受疫情影响,公司控制采购规模,相较上年同期采购商品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发生数增加311,514,666.61元,主要系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投资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发生数减少280,793,699.84元,主要系公司于本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注1: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银饰品、玉石玉器、工艺美术品、金条的销售;二手黄金饰品的销售。金银饰品、玉石玉器、工艺美术品、金条的加工。 注2: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金属材料、工艺品、首饰、钟表、服装鞋帽、日用杂货;收购黄金制品;维修首饰;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区域集中风险 公司目前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以北京市为核心的华北地区,且公司北京总店的销售占比较高。为改善销售集中的局面,公司已在河北省、天津市、陕西省西安市、内蒙古自治区及江苏省苏州市开设直营连锁门店,并利用电商渠道扩大销售区域。截至报告期末,华北地区门店数量为58家,其中北京市门店48家(含总店)、华北其他地区门店10家;华北以外地区门店数量为6家;线上入驻8家平台开设店铺12家,并设立自营线上商城。报告期内,公司在华北地区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17%,报告期近三年一期,公司在华北地区以外区域销售比例稳步增长,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华北以外地区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2.00%、74.26%、66.45%和71.88%。在公司目前的销售区域分布情况下,如华北地区经济环境、居民收入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区域珠宝行业竞争加剧,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黄金和铂金,公司黄金、铂金原材料主要通过上金所采购,而国内黄金、铂金价格受国内外经济形势、通货膨胀、供求变化、地缘政治、国际金价等复杂因素影响,近年来上金所黄金、铂金价格呈波动走势。公司产品价格与上金所黄金、铂金价格具有高度相关性,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采用随原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的定价原则,库存商品发出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若黄金、铂金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则公司可直接通过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获得经营收益。若黄金、铂金等原材料价格下跌,公司直接面临着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给经营业绩带来压力。 3.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公司原材料供应、委外加工等产业链上的环节均受到一定影响。 黄金珠宝产品作为可选消费品,其市场环境受到居民收入、消费者购买力水平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频发,包括公司所处的黄金珠宝零售行业在内的线下零售业受到极大冲击。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我国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居民消费需求已出现明显复苏。如后续疫情出现反复,有可能导致消费者购买力和购买意愿下降,公司作为零售终端企业可能需要承受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风险。 4.委外加工风险 公司作为黄金珠宝专业经营公司,聚焦于产品附加值较高的上下游两端,强调原料采购、款式设计、连锁销售和品牌运营等附加值高的核心环节,将附加值较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珠宝首饰加工环节委托专业加工厂商进行生产。虽然公司对委外加工厂商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并与主要委外加工厂商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且终端销售产品已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但如委外加工厂商延迟交货,或加工工艺和产品质量达不到公司所规定的标准,可能对本公司存货管理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黄金珠宝首饰零售业,属于黄金珠宝首饰流通环节,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仅在经营卖场和办公区域产生少量生活污染物,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正常经营排放的废气、少量制冷设施产生的噪声以及生活固体废弃物。 公司已通过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及排风系统、对制冷设施加装额外隔音罩等设施积极提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生活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环境监测标准,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充足且实际运行情况正常。公司日常经营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行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公司有明确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在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加强日常宣传和检查力度。同时,在节约用水方面,总店洗手间配备了定量出水装置,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水资源。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践行绿色办公、绿色出行。报告期内,内部OA上线10项新管理审批流程,提高信息系统在线审批率,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同时,针对非正式文件推行线上文档协同办公或双面用纸,减少非必要办公用纸。另一方面鼓励乘坐公共交通,绿色出行。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菜百股份联合北京市西城区心飞扬青少年志愿服务中心共同加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童缘联合劝募计划,开展“心飞扬”志愿家庭成长计划项目,向该项目提供公益资助款5万元。同时,公司组织干部员工积极参加西城区腾讯99公益日“博爱送温暖”及“共产党员献爱心”捐款活动,共计1,303人次参加,捐款金额共计68,319.11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2020年 7月 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西城区国资委控制企业未从事自营黄金饰品、贵金属投资产品或其他珠宝饰品相关业务,没有从事或参与和菜百股份目前所从事 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西城区国资委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菜百股份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菜百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3. 如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菜百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 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菜百股份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菜百股份的条件。 4.如果菜百股份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菜百股份在适用的法 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1)菜百股份有权一次性或多次向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 权益;2)除收购外,菜百股份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 经营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上述承诺在西城区国资委作为菜百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二)2020年 4月 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 与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制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和菜百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菜百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菜百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 3.如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菜百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 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菜百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菜百公司的条件。 4.如果菜百公司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菜百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 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1)菜百公司有权一次性或多次向金正公司控制的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 2)除收购外,菜百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菜百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给菜百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020年 4月 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 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包括菜百股份及其控股企业,下同)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菜百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菜百股份内部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批准决策手续。 2.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菜百股份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优于第三方的条件和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不从菜百股份违规借用资金,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菜百股份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菜 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菜百股份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菜百股份 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菜百股份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三、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2020年 4月 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菜百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菜百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所持菜百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菜百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 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菜百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 承诺期限 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在菜百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若菜百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收盘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 归菜百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菜百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向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菜百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公司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 应款项。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菜百公司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菜百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0年 4月 24日,其他法人股东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航空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锦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京沙金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宣武虎坊路百货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职工技能交流创新中心出具《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菜百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菜百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 归菜百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菜百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向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菜百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公司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 应款项。 3.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菜百公司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菜百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持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赵志良、王春利、谢华萍、陈捷、张添一、申俊峰、付颖、关强、宁才刚、李沄沚、时磊、董振邦、杨娜出具股 份锁定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菜百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菜百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菜百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 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则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承诺 期限 12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在菜百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若菜百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收盘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菜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菜百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菜百公司股份。 4.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归菜 百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菜百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菜百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5.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授权菜百公司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要求,对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备注: (1)赵志良、王春利、陈捷、谢华萍、关强、宁才刚、李沄沚、申俊峰、付颖于 2020年 8月 25日作出上述承诺,其中陈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 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 11月 26日公司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申俊峰、付颖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 11月 26日公司换届后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申俊峰现任公司连锁经营部经理,付颖现任公司党政事务部 副经理。 (2)时磊于 2021年 1月 26日作出上述承诺。 (3)张添一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董振邦、杨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1年 11月 26日作出上述承诺。 (四)除持股董监高外的 739名自然人股东于 2020年 5月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菜百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菜百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归菜 百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菜百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菜百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授权菜百公司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对本人所持菜百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四、其他承诺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菜百股份、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菜百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和停止条件 自菜百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菜百公司连续 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公司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则上述股票收盘价或公司最 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启动本预案中的股价稳定措 施。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点至股价稳定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2.公司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及程序 (1)在公司符合本预案第一条启动条件之日起的 15个交易日内,菜百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意见,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稳定股价措施,制定并公告具体的股价稳定方案,披露拟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回购或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1)公司回购股份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则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 1个月之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计划;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全部回购(若该 股份回购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且 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10%;若公司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 多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则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30%。 公司承诺在触发稳定股价方案的启动条件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履行上述的股份回购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全部增 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 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若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 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由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式,则菜百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 相应顺延)。 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若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各自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 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30%。 (2)根据上述程序实施完毕一次稳定股价方案后的 6个月内,公司不再启动其他股价稳定方案。若前一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 6个月后,在本预案有 效期内菜百公司连续 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公司再次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方案。 (3)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在聘任该等 新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其签署相关承诺。若拟新聘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绝签订相关承诺函,本公司将不予聘任。 3.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保障措施 (1)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公司符合本预案第一条启动条件之日起的 1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则公司将延期发放全部董事的 50%薪酬, 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之日止。 (2)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回购义务 的,公司将公开说明未按期履行该等回购义务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自愿申请冻结与履行本次回购义务相等金 额的自有资金,为公司履行上述回购义务提供保障,直至公司履行完毕上述回购义务或实施其他替代措施。 (3)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未能按 期履行增持义务,则菜百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 施。 (4)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届时 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期履行增持义务,则菜百公司应将与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 予以截留,直至其实施完毕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5)若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菜百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 期内无法履行回购或增持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4.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有效期三年。 (2)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及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本预案中相关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同意本预案中未履行承诺时相关处置措施。 备注: (1)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赵志良、王春利、陈捷、谢华萍、关强、宁才刚、李沄沚于 2020年 4月 24日作出上述承诺,其中陈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 11月 26日公司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 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2)李卓、时磊于 2021年 1月 26日作出上述承诺。 (3)董振邦、杨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1年 11月 26日作出上述承诺。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2020年 4月 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拟长期、稳定持有菜百公司股份。在 36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2年内,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 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 转让股份的情形;4)减持前 3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股份意向公告。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菜百公司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 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 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菜百公司,并同意归菜百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 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菜百公司,则菜百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菜百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020年 4月 24日,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菜百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拟长期、稳定持有菜百公司股份。在 12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2年内,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 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 转让股份的情形;4)减持前 3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股份意向公告。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菜百公司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 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 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菜百公司,并同意归菜百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 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菜百公司,则菜百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菜百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 2020年 8月 25日,菜百股份出具《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如下: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