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能实业(300787):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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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7:06: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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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能实业:2022年半年度报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58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洪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伟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目前没有需要特别提醒投资者予以关注的重大风险,公司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其他相关文件。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海能实业 | 指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周洪亮先生 |
百盛投资 | 指 | 安福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大盛投资 | 指 | 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和盛投资 | 指 | 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香港海能电子 | 指 | 香港海能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E LINK LIMITED,全资子公司 |
东莞海能 | 指 | 东莞市海能电子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山鼎精密连接器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海能 | 指 | 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香港海能全资子公司 |
遂川海能 | 指 | 遂川县海能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香港海能科技 | 指 | 香港海能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E LINK Electronics
Limited,香港海能全资子公司 |
越南海能 | 指 | 越南海能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E LIN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香港海能全资子公司 |
海能商贸 | 指 | 安福县海能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星辰远景 | 指 | 深圳市星辰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6月30日 |
ODM | 指 | Original Design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在ODM 模
式下,产品结构、外观、工艺均由公司自主开发,由客户选择下订
单后进入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销售 |
Type-C | 指 | Type-C是USB3.1的一种连接介面,由USB协会制定,不分正反两
面均可插入,支持USB标准的充电、数据传输、显示输出等功能 |
DVI | 指 | 数字视频接口(Digital Visual Interface),一种高速传输数字信
号的技术,1999年由Silicon Image、Intel、Compaq、IBM、HP、
NEC、Fujitsu等公司共同推出 |
DP | 指 | DisplayPort,一种高清数字显示接口标准,可以连接电脑和显示
器,也可以连接电脑和家庭影院 |
HDMI | 指 | 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HDMI),是一种数字化视频/音频接口技术,是适合影像传输的专用
型数字化接口,其可同时传送音频和影像信号 |
USB4 | 指 | USB协会发布的新技术标准,传输速率最高可达40Gbps,最高能提
供100W电力,可外接显卡、两台4K显示器或单台5K显示器,向下
兼容USB3.2和Thunderbolt 3 |
Thunderbolt | 指 | Intel发布的雷电接口,Thunderbolt4和3的接口与Type-C接口一
致,拥有较快的传输速度和多种类型的数据同时传输的特性。
Thunderbolt 4提供40 Gbps传输速度,4k x 2视频和最高100W电
源,同时与USB4、DisplayPort和PCI Express(PCIe)等标准规范
完全兼容。 |
股票简称 | 海能实业 | 股票代码 | 300787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海能实业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ANFU CE LINK LIMITE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E-LINK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洪亮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219,767,504.24 | 826,459,545.79 | 47.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 187,459,791.79 | 51,189,665.49 | 266.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80,723,105.81 | 38,967,526.01 | 363.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283,711,101.13 | -30,868,739.87 | 1,019.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243 | 0.3343 | 266.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243 | 0.3343 | 266.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7% | 4.18% | 8.7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836,581,452.90 | 2,492,388,565.11 | 13.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 1,391,736,586.73 | 1,355,881,146.13 | 2.64% |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
者权益金额
?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1.2231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冲销部分) | -686,024.43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211,713.47 | 报告期取得税费返还、研发补助及疫情
补贴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77,641.60 | 报告期远期结汇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62,315.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49,046.02 | |
合计 | 6,736,685.9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开展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信号传输适配产品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的定制化设计生产,是专业化的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高
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持续进步的技术能力和快速的研发响应能力,为下游各类消费电子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公司产
品主要以 ODM形式供应给零售市场及企业客户,大部分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后,再通过实体店、电商平台销售给终端消
费者。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三大类:
信号线束:其主要功能是实现数据、信号的传输以及充电;产品包括 USB4、USB Type-C、DVI、DP、HDMI、
Lightning、Network等线束,覆盖了当前市场主流的线束类型。 信号适配器:该产品应用于电视、电脑、笔记本、手机等设备的信号的转换、切换、延长、放大、扩展等,俗称转
换器、拓展坞、Dongle、Hub或 Docking,公司的信号适配器覆盖了当前市场的主流接口以及 Thunderbolt4。 电源适配器:该产品用于实现电子产品的电力供应,公司的电源适配器包括电脑机箱电源、车载充电器、旅行充电
器、无线充电器、智能排插等产品。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在智能移动通讯、影音设备、PC、智能可穿戴设备及各类电子终端产品领域,各类电子终端产
品市场的持续发展带动了电子信号传输适配产品市场需求的稳健增长,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公司以供应商的品质、交期、生产能力为基础,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审察和评价,以此选
择合格供应商。公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采购产品类别、质量责任、信用账期等;公司对供应商的日
常订货以采购单的形式进行。公司日常采购实行按需采购,并根据最低采购量、采购周期等因素确定安全库存。采购行
为以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为基础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基于开发计划组织研发进度管理、质量标准管理、目标成本控制、实现产品以及转量产;公司遵循“以销定产”
的生产模式,基于客户订单,形成生产计划、物料需求计划、产品检验计划、出货计划,并依此组织生产活动。
3、销售模式
公司以技术与产品为驱动,通过全球展会获取客户,并配合客户进行供应商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品质、环境、社会
责任等方面。在产品、体系、商务条款达成一致后,签署框架协议及订单。
(三)产品的市场地位
经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持续经营,公司对产业进行了有效整合,已形成电线、注塑、模具、SMT、组装等产业集群。
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电子信号传输适配产品领域内集技术研发、结构设计、精密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领先企业。公
司积极布局全球化战略,拓展北美、欧洲、亚洲等国家及地区市场,已与全球众多知名品牌商建立了广泛的稳定合作关
系,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并通过相关客户广泛的线上线下渠道实现销售。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要素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新产品研发是维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公司研发中心拥有一支高效率高素质的技术创新团队,经过多年的
技术和经验积累,公司的研发管理体系能够提供完整的消费电子产品解决方案,巩固和保持公司在消费电子行业中的技
术优势。2022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 5,825.09万元,较去年同期 5,052.36万元增长 15.29%,占营业收入的 4.78%。研发
投入在营业收入的占比保持了较高比例,持续的研发投入保证了公司研发体系的活力,为确保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奠定了基础。
2、基于目标市场丰富产品线
公司目前拥有较好的市场评价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未来将继续利用自身优势,基于目标市场不断丰富产品线。
3、全球化布局
客户全球化与境内外多区域协同制造模式,为公司未来市场拓展奠定良好基础。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全球化布局,助
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4、产业升级建设浪潮
随着国家 5G建设的按期部署和大数据时代的加快发展,通讯、消费电子、物联网及模块、工业互联网等多应用领域全面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有重要作用。公司所处的消费类电子行业作为重点优先发展的行业,是国
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下游消费电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等因素的推动下,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情况向好,公司将趁此机遇,积极拓宽客户服务范围及市场深度,谋求更大的发展与收获。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全球化客户布局优势
公司秉承“中国制造、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以自身的质量管理优势,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和市场积累,收获良好
的市场反响。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由公司作为供货商直接出口给客户,与欧美、亚洲等各国家地区客户保持长期稳定
合作。北美、欧洲地区经济实力较强,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较高,是中高端电子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公司在与这些地
区的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近年来也在亚太地区及其他地区开拓了相关新增客户及新增业务。全球化布局有利
于公司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全球化的客户渠道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未来公司也将持续深耕海外市场,扩大
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2、研发团队和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实施工艺创新、材料创新和产品创新,公司是 VESA协会、HDMI协会、USB协会、WPC无线充电联盟、HDBaseT协会和 HDCP协会等行业协会会员。公司深入研究了 HDMI标准协议、VGA标准协议、DP标准协议、USB标准协议、USB Type-C标准协议、Ethernet标准协议和 Thunderbolt标准协议等标准规范,并在各类协议上具备了自行设计
硬件和开发软件代码的能力。公司重视核心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公司核心经营团队在电子信号传输适配行业积累了
十余年的专业生产、研发和管理经验,持续为客户提供市场畅销的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报告期内,公司
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研发新产品及提升产品性能。
3、供应链整合与弹性生产优势
公司对产业进行了有效整合,已经形成电线、模具、SMT、注塑、组装等产业集群,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布局和
完备的生产管理体系。公司拥有小批量、多品类产品的制造能力,通过对生产制造系统的优化生产工艺的改进以及对自
动化设备和辅助自动化设备的结合,实现快速换线,做到同一工艺产能弹性化,提高了生产线效率。公司在江西省安福
县与遂川县、广东省东莞市以及越南设立生产基地,在供货时效、生产效率、成本控制等方面形成自身优势。
4、产品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消费电子产品技术研发、结构设计、精密制造、销售服务,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为更好
地与下游客户的质量要求相匹配,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产品管理体系,在生产活动各业务环节引入先进智能制造系统加强
对整体过程的把控。公司注重加强以产品质量为中心的企业管理,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具有较强的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已通过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公司产品符合 UL、CUL、EMC等标准认证。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已通过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已通过 EICC电子行业行为准则、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认证。
立足于完善的产品管理体系,公司在大客户的品质审查、技术审查、社会责任审查等评估环节均有突出表现。此外,
公司建立了“产品经理、项目经理、业务经理”三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为客户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研发、生产、管
理等配套服务,在产品开发及客户服务方面具备竞争优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1,219,767,504.24 | 826,459,545.79 | 47.59% | 主要系报告期信号适配器产品收
入增长较快 |
营业成本 | 874,847,614.54 | 643,362,361.53 | 35.98% |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额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9,344,427.82 | 33,289,907.65 | -11.85% | 主要系上年同期营销推广费和认
证费投入较大可比呈现下降 |
管理费用 | 55,080,198.82 | 46,105,589.76 | 19.47% | 主要系报告期管理费用折旧费增
加 |
财务费用 | -13,794,325.47 | 7,015,107.25 | -296.64% | 主要系报告期人民币贬值, 汇率
波动影响较大 |
所得税费用 | 23,240,616.44 | -5,126,961.82 | -558.01% | 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
研发投入 | 58,250,900.79 | 50,523,645.20 | 15.29% | 主要系报告期研发投入持续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83,711,101.13 | -30,868,739.87 | 1,019.09% | 主要系报告期应收回笼正常及上
期芯片等主要材料紧俏备货较
多,本期有所缓解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5,660,580.98 | -186,076,582.78 | 80.84% | 主要系上年基建投入较大且已竣
工,当期投入相对减小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9,732,004.43 | 199,420,370.22 | -90.11% | 主要系报告期回购股票现金流出
较大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282,081,630.95 | -18,042,612.35 | 1,679.55% | 主要系报告期内较上年基建投入
及主要材料备货减少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产品或服务 | | | | | | |
信号线束 | 337,984,551.05 | 271,107,659.39 | 19.79% | 38.36% | 35.65% | 1.60% |
信号适配器 | 574,594,144.85 | 345,862,222.74 | 39.81% | 81.22% | 64.58% | 6.09% |
电源适配器 | 285,390,855.77 | 229,385,464.07 | 19.62% | 11.22% | 0.74% | 8.36%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6,465,594.79 | -3.07% | 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
结汇形成损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887,953.19 | 1.85%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
未交割远期结汇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 否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9,371,253.76 | -4.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存货
跌价准备转回及坏账
准备收回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88,760.60 | 0.09% | 主要系报告期边角废
料及供应商品质扣款
等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613,755.56 | 0.7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
捐赠支出及报废设备
材料支出等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321,131.31 | 0.1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基于
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
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12,152,509.44 | 5.77%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
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政府补助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
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573,960,706.93 | 20.23% | 268,812,059.81 | 10.79% | 9.44% | 主要系报告期客户回
款良好,且较上期增
加了银行借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593,015,379.05 | 20.91% | 568,547,637.39 | 22.81% | -1.90% | |
合同资产 | | | | | 0.00% | |
存货 | 446,322,097.12 | 15.73% | 415,391,946.38 | 16.67% | -0.94%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708,126.09 | 0.52% | 15,285,357.24 | 0.61% | -0.09%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0.00% | |
固定资产 | 877,013,950.39 | 30.92% | 875,360,332.20 | 35.12% | -4.20% | |
在建工程 | 59,261,692.49 | 2.09% | 57,660,036.16 | 2.31% | -0.22% | |
使用权资产 | 3,614,914.74 | 0.13% | 3,522,817.90 | 0.14% | -0.01% | |
短期借款 | 863,506,748.69 | 30.44% | 608,626,786.22 | 24.42% | 6.02% | 主要系报告期因日常
经营需要增加银行借
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17,977,130.17 | 0.63% | 20,040,810.37 | 0.80% | -0.17% | |
长期借款 | | | | | 0.00% | |
租赁负债 | 1,872,233.77 | 0.07% | 1,997,338.61 | 0.08% | -0.01%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 形成
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
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
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 是否存在
重大减值
风险 |
越南海能 | 设立 | 103,508.49
万元 | 越南 | 制造
业 | 公司100%持股、委派1
名董事参与决策,由公
司安排中方主管常驻越
南负责管理 | 3,111.43
万元 | 39.46% | 否 |
香港海能
电子 | 设立 | 125,779.58
万元 | 香港 | 进出
口贸
易 | 公司100%持股、委派1
名董事参与决策管理 | 6,071.38
万元 | 15.66% | 否 |
香港海能
科技 | 设立 | 1,680.82
万元 | 香港 | 股权
投资 | 公司100%持股、委派1
名董事参与决策管理 | 10.19
万元 | 1.21% | 否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
提的减
值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 | | | | | |
上述合计 | 0.00 | | | | | | | 0.00 |
金融负债 | 4,069,332.81 | -3,884,465.86 | | | | | | 184,866.95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报告期内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司法冻结(合同纠纷)86,090.00元、中信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1,602,270.00元、招商银行深圳市高新园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929,169.04元;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沙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7,856.00元和远期结汇保证金2,910,493.48元,中国交通银行
东莞东城支行远期结汇保证金940,000.00元。
(2)抵押资产:安福二厂不动产原值 13,913.78万元,截止本期末该资产净值为 11,905.48万元: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1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第0009909 | 安福县枫田镇工业园 | 32982.59 | 1#厂房 |
2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第0009910 | 安福县枫田镇工业园 | 16256.17 | 2#厂房 |
3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第0009911 | 安福县枫田镇工业园 | 6735.37 | A栋宿舍 |
4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第0009912 | 安福县枫田镇工业园 | 13023.97 | B栋宿舍 |
5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第0009907 | 安福县枫田镇工业园 | 27.28 | 门卫室 |
6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第0009906 | 安福县枫田镇工业园 | 443.84 | 配电房 |
7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第0009908 | 安福县枫田镇工业园 | 471.24 | 水泵房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6,296,000.00 | 0.00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东莞海能 | 子公司 | 电子产品
的加工组
装 | 1000万元 | 32,252.51 | -2,238.22 | 26,457.88 | -865.01 | -682.04 |
香港海能
电子 | 子公司 | 进出口贸
易 | 100万港元 | 125,779.58 | 21,791.82 | 122,661.64 | 7,289.85 | 6,071.38 |
深圳海能 | 子公司 | 电子产品
的加工组
装 | 3000万港元 | 62,691.09 | 19,132.78 | 49,768.48 | 3,877.86 | 3,452.34 |
香港海能
科技 | 子公司 | 股权投资 | 3900万港元 | 1,680.82 | 1,680.82 | 0.00 | 10.19 | 10.19 |
越南海能 | 子公司 | 电子产品
的加工组
装 | 134,740,000
万越南盾 | 103,508.49 | 54,912.97 | 45,761.27 | 3,134.17 | 3,111.43 |
遂川海能 | 子公司 | 电子产品
的加工组
装 | 6000万元 | 19,385.28 | 7,812.09 | 12,438.34 | 1,517.13 | 1,129.35 |
海能商贸 | 子公司 | 进出口贸
易 | 1000万元 | 3,118.53 | 545.35 | -7.50 | -133.91 | -138.75 |
星辰远景 | 子公司 | 信息技术
服务及集
成电路设
计 | 10000万元 | 0.04 | -0.11 | 0.00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东莞市海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设立 | 该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成立,目前对
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暂无影响 |
江西海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设立 | 该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成立,目前对
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暂无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铜材、胶料、芯片和电子元器件等,铜材、胶料的价格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价格影响
较大,芯片和电子元器件近年来也存在紧缺和涨价的现象。若原材料的价格发生上涨,而价格的波动不能及时转移到公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
式 | 接待
对象
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
容及提供的资
料 | 调研的基本情
况索引 |
2022年03月
22日 | 电话沟通 | 电话沟
通 | 机构 | 中银基金、海富通基金、富
国基金、国金证券 | 详见2022年3
月22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
录表 | 详见2022年3
月22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
录表 |
2022年03月
28日 | 全景网“投资
者关系互动平
台”(http://
ir.p5w.net) | 其他 | 其他 | 参加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
会的投资者 | 公司2021年
度经营情况说
明 | 详见300787
海能实业业绩
说明会、路演
活动等
20220328 |
2022年05月
24日 | 电话沟通 | 电话沟
通 | 机构 | 银华基金、安信证券、中欧
基金、国金证券 | 详见2022年5
月23-24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 | 详见2022年5
月23-24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
式 | 接待
对象
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
容及提供的资
料 | 调研的基本情
况索引 |
2022年05月
31日 | 电话沟通 | 电话沟
通 | 机构 | 兴全基金、建信基金、鑫元
基金、浦银安盛基金、东方
基金、富国基金、宝盈基
金、淳阳基金、淡水泉投
资、工银瑞信、广发基金、
国寿安保基金、国寿养老保
险投资、华宝基金、华商基
金、嘉实基金、聚鸣投资、
平安养老保险投资、前海开
源基金、尚雅投资、泰达宏
利基金、焱牛投资、盈峰资
产、域秀投资、招商基金、
中泰资管、泽秋基金、中邮
人寿、中信保诚、浙商证
券、安信证券、国金证券 | 详见2022年5
月26-31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 | 详见2022年5
月26-31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7.36% | 2022年04月11
日 | 2022年04月11
日 | 详见公司于2022
年4月11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
02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2年 3月 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4月 1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L00005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2年 4月 13日止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海能实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77,92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 152,784,000股增加至 153,261,92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2,784,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 153,261,920.00元。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22年 4月 13日止,海能实业已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77,920.00 元,增
加股本 477,920股。
2022年 4月 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最终归属人数为 78人,
归属数量为 477,920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的股票于 2022年 4月
29日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因此,公司总股本由 152,784,000股变更为 153,261,920股;相应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2,784,000元增加至人民币 153,261,920元。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
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始终重视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不存
在重大环保问题。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基石,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其各自应履行的职责
和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公司严格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邮件及投资者互动
平台等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以便于公司广大股东能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的
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与债权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在维护股东利益
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
(2)客户及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与供应商、客户之间建立了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友好协
商、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在供应商方面,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多年合作关系,始终坚持
合作共赢、共谋发展。在客户方面,公司通过较强的研发能力、完备的生产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优质的销售服务等
赢得了客户的认可,积累了稳定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际品牌商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3)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努力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切实维护员工的
切身和合法利益。同时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对员工进行梯队式培养并不断完善,为公司稳定发展储备人力资
源。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开展以操作技能提升、管理技能提升、工作态度转变等为主的各方面的培
训,为员工搭建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帮助员工成长和提高。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从事的产品研发及生产活动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工作,根据国家政
策及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落实公司日常环境保护问题排查与整改,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增强员
工环境保护意识,降低消耗,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公司遵守并符合环境、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秉承诚信纳税的宗旨,自觉履行依法纳税
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纳税款。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不断扩展,综合实力得以不断提高,为地方政府和社会
经济的发展做出的贡献也不断增大。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发展就业岗位,同时为具有一定
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周洪亮 | 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
定期等承诺 |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
的部分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在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人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
月内,继续遵守前述承诺。(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
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
诺。 | 2019年08月
15日 | 36个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百盛投资、大
盛投资、和盛投资 | 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
定期等承诺 | 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
司/企业持有的股份。 | 2019年08月
15日 | 36个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李伟雄、韩
双、刘洪涛、李宏斌、
董明钢、徐前 | 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
定期等承诺 |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
满后,在本人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 | |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
守前述承诺。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副总经理周洪军 | 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
定期等承诺 |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
满后,在本人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
守前述承诺。 | 2019年08月
15日 | 36个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股东周洪亮 | 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
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高管李伟
雄、韩双、周洪军、徐
前 | 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百盛投资、大
盛投资、和盛投资 | 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企业
可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逐步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并根
据相关规定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 公司 | 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 |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 | 2019年08月 | 36个月 | 正常履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时所作承诺 | | 承诺 | 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
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
应调整),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3、本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
的进行股份回购,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并遵
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 15日 | |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 | 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
承诺 |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
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需要采取股价稳
定措施时,如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
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本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用自有资金
买入公司股票,本人单次用于买入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
于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但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
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 2019年08月
15日 | 36个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李伟雄、韩双、周洪
军、徐前、房胜云、董
明钢、刘洪涛、李宏斌 | 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
承诺 |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若因除权 | 2019年08月
15日 | 36个月 | 正常履
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 | | 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
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需要采取股价稳
定措施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本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
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但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
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公司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股份回购价格为有关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之
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公司将在有权部门认定上述违法事
实之日起30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关部门认定
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针对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人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认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如公司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
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针对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人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人
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认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如公司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
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
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
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其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洪亮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
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全力支
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
承诺全力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
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其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 | | 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周洪亮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海能实业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2)就避免未来同业竞争事宜,本人进一步承诺:本次发行
上市完成后,在作为海能实业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期
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
海能实业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海能实业及其
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海能实业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海能实业,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海能实业,以避免与海能实业及下属公司
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并确保海能实业及海能实业
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
施的承诺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
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
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
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公
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
职务变更;(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
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
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
施的承诺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
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
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
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
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
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
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
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
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
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
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
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
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 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
施的承诺 | 本人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
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
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
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
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
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
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
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
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人
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
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
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 | 2019年08月
15日 | 长期有
效 | 正常履
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 | |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
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周洪亮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
益;2、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
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
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05月
21日 | 长期 | 正常履
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周洪亮、李伟雄、房胜
云、韩双、何业军、王
义华、郭晓丹、徐前、
周洪军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
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
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
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
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
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
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05月
21日 | 长期 | 正常履
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股权激励承诺 | 本公司不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
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0年12月
14日 | 限制性
股票激
励计划
实施期
间 | 正常履
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股权激励承诺 | 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2020年12月 | 限制性 | 正常履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 | | 或者重大遗漏。 | 14日 | 股票激
励计划
实施期
间 | 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股权激励承诺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
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
司。 | 2020年12月
14日 | 限制性
股票激
励计划
实施期
间 | 正常履
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