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华源(600726):华电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华源:华电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26 公司简称:*ST华源 900937 *ST华电B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西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公司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及集中供热运行商,主要产品为电力、热力,火力电厂分布在黑龙江省主要中心城市。 公司火力发电、供热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主要通过外部采购获得。公司所发电量除满足厂用电外,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年初核定的优先发电计划和市场竞争交易电量计划确定的上网电量并入电网销售,基准上网电价由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及调整,另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决定电量和电价水平。在热力销售方面,公司生产的热水和蒸汽直接供给居民或单位用户,公司按照供热区域所属地方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按照供热量从热力终端用户获取供热收入。 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等方面。 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期业绩和发展潜力。 截止2022年6月30日,黑龙江省总发电装机容量4077.7万千瓦。其中:水电229.8万千瓦,占比5.64%;火电2531.27万千瓦(煤电2212.9万千瓦,生物质251.32万千瓦),占比62.08%;风电883.98万千瓦,占比21.68%;光伏432.64万千瓦,占比10.61%;2022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563.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8%。省内煤炭供应紧张形势没有明显改变,全省发电设备年累计利用小时1430小时,同比下降171小时,其中火电机组利用小时1615.7小时,同比下降216小时,持续低位运行,火电企业面临严重亏损的巨大压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热电联产、区域规模优势。公司已成为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及集中供热运营商,电、热源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工程及物资配套板块运营起步稳健、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公司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经验丰富的管理层。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全面的行业知识,积累了丰富的发电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紧跟电力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使得公司稳健前行。 三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是大股东的强有力支持。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一直受到大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及控股电厂完成发电量96.0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48 %;上网电量完成85.0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12%。公司机组含税平均上网电价469.01元/千千瓦时。机组利用小时完成1,480小时。上半年供热量完成3,362万吉焦。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15.59亿元;股东权益为-36.1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1.71亿元;实现净利润-14.5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4元,每股净资产为-1.84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A股)购买其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5月6日,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22年7月27日公告。8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13日公告。8月20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9,873.00 司法冻结 应收账款 738,971,656.21 热费、电费收费权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 6,063,198,427.80 售后回租资产、借款抵押 合计 6,802,199,957.01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6月末长期股权投资为11.45亿元,比年初减少2.10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参股企业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5%。该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环保能源、垃圾发电的开发和利用等。公司总资产7.5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5.49万元。 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85. 71%。该公司主要从事机电一体化、经营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公司总资产8,082.2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993.73万元。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58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0.50%。该公司主要从事热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公司总资产159,152.8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4,556.31万元。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92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3.32%。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供热、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和开发、仓储以及科技产品推广。公司总资产247,726.4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5,005.24万元。 华电彰武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6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0%。彰武公司为2008年6月设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一期工程拟建设2×60万千瓦火电机组,预计工程总投资48亿元,已清算完毕。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公司总资产2,755.3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428.23万元。 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6,667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技术。公司总资产31,387.3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153.96万元。 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该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公司总资产18,024.4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06.25万元。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69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6.63%。该公司主要从事电、热力生产。公司总资产33,173.6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609.09万元。 黑龙江省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经销煤炭、重油电站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自动化设备等,公司总资产4,847.7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9.18万元。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47,270.68万元,公司持股比例20.92%,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总资产1,950,212.5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7,352.74万元。 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6,98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30%。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公司总资产43,374.17万元,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9.63万元。 北京优邦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40%,该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矿产资源勘探技术开发,公司总资产3,050.3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万元。 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23%,该公司主要从事供热、热网、热力产品销售,公司总资产6,528.6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72.24万元。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14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47.30%,该公司主要从事能源及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投资管理;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公司总资产90,658.5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46.52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新冠疫情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依然存在局部性、季节性爆发的风险,或对宏观经济、用电需求、项目建设、煤炭生产、交通运输产生一定影响。 2、电力行业及市场风险 省内用电需求不足,新增装机不断增加,省网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大用户直接交易规模继续扩大,全省电力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特别是“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大背景下,优先发展风光电新能源。传统煤电机组利用小时将进一步下降,部分小机组根据政策要求和实际运行情况被迫关停以及其他限制火电的相关政策等都对公司火电业务产生负面影响。辅助服务运行规则调整,电网深调压力不断增加,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 3、煤炭市场风险 黑龙江省大幅削减煤炭产能,每年近40%煤炭消耗需要从省外调入,且调入渠道单一。受煤炭去产能、主要电煤供应商减量提价等因素叠加影响,黑龙江区域电煤供应面临前所未有的紧张局面,价格不断攀高,电煤保供应控价格的矛盾更加突出,公司电煤成本控制难度加大,公司面临的经营挑战更加严峻。 4、供热市场方面 受我省经济发展滞后影响,开发商建设积极性不足,存量热负荷关栓率较高,采暖供热市场增速明显放缓。社会对供热民生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地方政府要求供热企业由达标供热向满意供热转变,公司保民生、保供热的社会责任日益加大,推动老小火电机组退出、优化公司装机结构受到制约。 5、环保风险 国家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要求日趋严格,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将会持续加大,对公司生产、安全、环保投入等各项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发电机组均已完成了超低排放等环保改造,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但不排除环保设施发生故障导致短期超标排放的风险。随着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出台,明确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体责任,载入排污许可证的内容既是排污单位满足排污许可要求所需要实现的环保义务,也是排污许可证的一个守法公开承诺,排污单位要通过自行监测、提交执行报告等各种手段记录污染排放情况,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息公开,实现按证排污,公司安全环保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6、财务风险较大 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经营绩效不佳,资本运作、权益融资受限,信用评级和授信也受到一定影响,保障资金链安全和融资成本管控压力较大,投资能力受限,转型发展面临很大困难。 7、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独立董事孙健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详见2021年11月18日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张峰龙先生自2015年12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达到规定年限。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选举张劲松女士和马雷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该事项经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5月19日公告。 2、由于工作变动,公司总经理郎国民先生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决定聘任冯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该事项经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6月28日公告。 3、公司董事董凤亮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选举冯荣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人选,该事项经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6月28日、8月13日公告。 4、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凤亮由于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选举公司董事、党委书记郎国民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该事项经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6月28日公告。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共有重点排污单位 9家,全部为燃煤发电企业,燃煤发电机组 27台,总装机容量为6412MW。27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加装高效除尘器、脱硫和脱硝装置、废水回收利用,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CEMS装置,实现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华电集团公司环保信息化平台联网,各项污染物超低达标排放。 各发电企业按照国家环保制度要求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生产现场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灰渣采用综合利用,剩余灰渣排入贮灰场。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开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7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加装烟气处理环保设施(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废水回收利用系统,低噪声设备、灰渣采用综合利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司在按照国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要求,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2022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除尘器设施投运率100%,除尘效率大于99.9%;脱硝投运率99.88%,脱硝效率85.39%;脱硫设施投运率100%,脱硫效率96.72%。公司所属各燃煤发电企业烟气排口均安装有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实时监测数据直传至生态环保部和地方环保部门监控平台,严格按照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制定应急预警机制,规范运行管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企业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煤炭储备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2月14日获得齐齐哈尔市建华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件:《齐齐哈尔市建华生态环境局关于煤炭储备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齐建环行审〔2021〕17号)。本工程设计单位为中嘉城建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豫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于2022年3月开工,整体工程于2022年4月完成。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齐热公司煤炭储备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并通过验收。按规定公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向地方环保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9家燃煤发电企业全部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送地方工信委备案)。各企业严格按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健全了救援体系,组织开展演练,提高了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2022年上半年,各燃煤发电企业严格按照所在地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中心指挥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自律守法,绿色发展经营理念。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发电企业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按照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要求,制定2022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企业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环保监测、信息发布和填报执行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淘汰煤电落后产能,降低碳排放强度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已关停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3台25MW燃煤发电机组。 2.推进燃煤机组技术改造,提升节能降碳水平 在2021年组织实施华电能源富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长距离供热工程项目中,推进“光轴、切缸、全背压”等创新技术在供热改造中应用,减低燃煤机组能耗水平。持续推进200MW等级机组的深度供热技术研究。研究探索300MW亚临界升级改造(主蒸汽升参数538-566℃)及600MW亚临界机组提效改造。 3.根据公司能源结构调整规划估算:公司碳排放达峰时间是在2023年,后期通过提高关停落后产能机组及实施技术改造,公司碳排放强度开始下降。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帮扶要求和公司与黑龙江省地方党委政府沟通,确保帮扶力度不减,公司下发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帮扶工作方案》,确定了2022年完成消费帮扶任务350万元。其中:华电集团公司新疆定点帮扶计划123万元,齐热公司对口帮扶15万元,省内其他消费帮扶按上年度保持力度不减计划完成212万元。截止6月末,完成省内消费扶贫任务139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职国际)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天职国际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709-5号《关于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A股)购买其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年5月6日,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22年7月27日公告。8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13日公告。同时公司将采取以下改善措施确保持续经营健康发展: 1.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一是争取合理煤价水平,力争电煤基准价格与电价基准价格相匹配,从政策上减少煤电企业亏损。争取中长期煤炭合同签订全覆盖政策落地,切实控制煤炭成本高位且大幅波动。二是全力争取落实高耗能电价和容量电价取得突破,确保国家煤机电价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动提高趸售出口热价及居民采暖热价,通过落实电价上浮和推动热价上涨消化煤价上涨因素。 2.持续强化提质增效工作,提升应对市场能力。一是积极应对电力市场,提升发电贡献度。 全力做好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和电网代购交易工作,交易电价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上浮到位。以效益为核心制定科学发电策略,推动营销过程精益化管理。加快推进电锅炉等稳定深调项目,提升辅助服务市场收益。二是提高供热精益化管理,提升供热贡献度。狠抓直供热耗关口化管理,持续优化热耗。三是提高应对煤炭市场变化能力,全力以赴“保量控价”。以拓煤源,优结构,稳库存,多措并举“保量控价”。抓住长协“压舱石”,构建规范、稳定的市场煤补充供应渠道;持续加大掺烧低质低价煤工作力度,努力降本增效。 3.进一步强化成本精益管理。科学安排年度修旧利废、利库工作,持续推进“止血堵漏”及自动化提升、减员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深入推进供热劳动用工、检修费、材料费、其他成本费用等定额管理,做好成本精益化管控。进一步深化入炉煤等燃煤全过程管理工作,加强能耗指标考核。调整融资结构,增加包括融资租赁、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等中长期融资,置换存量短期融资,降低短期偿债压力。 4.大力开展存量资产提质,提升资产运营质量。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化解煤电过剩产能政策,密切关注国家煤电调控动态,优化存量煤电机组。二是全力推进牡二电厂5号关停机组资产、富热电厂7-9号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以及其他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盘活。 本公司董事会于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认为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改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2022年1-6月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长年亏损且已停产,根据清算审计及评估结果,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详见公司2021年12月4日公告。目前,法院已受理新世纪公司破产申请,并收到法院裁定书,现法院在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新世纪破产管理人。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1月,哈热公司在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纠纷,因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与另一名被告——南京亿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公司”)一起被河南鑫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州公司”)诉讼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将本案发回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上述案件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3月4日、2017年4月27日、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26日、2018年10月24日和2021年3月2日公告。案件经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法院重新审理一审判决后,三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8日开庭审理本案,并于2022年2月21日作出二审判决。2022年3月3日,哈热公司收到二审判决,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公告。 2、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宏泰环保”)宏泰环保分别于2016年、2017年与瑶池公司签订《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烟气脱硝协同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总承包(EPC)工程商务合同》及《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总承包(EPC)工程商务合同》。2021年6月21日,宏泰环保因上述合同项下尾款支付问题向陕西省彬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瑶池公司支付上述合同项下剩余合同价款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共计1192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向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2022年1月22日公司公告。2022年4月2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组织询问。 2022年4月29日,宏泰环保收到二审判决,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公告。 3、2019年1月13日,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讼被告为徐铁志和黑龙江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详情,详见公司2019年1月18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告。 2021年8月2日,公司接到法院通知,徐铁志、黑龙江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案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徐铁志、黑龙江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详见公司2022年1月22日公告。 4、2021年11月3日,牡二电厂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因热费纠纷起诉佳日公司,涉及金额4,771万元,详见2021年11月10日公告。牡二电厂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2022年1月22日公告。 5、2019年5月焦作市轩大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轩大”)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宏泰环保,重一审于2020年11月23日开庭审理,2021年4月16日宏泰环保收到判决通知,详见2020年2月25日和2021年4月20日公告。2021年5月12日焦作轩大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月6日,由于焦作轩大未按照法院要求缴纳上诉费用,导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受理上诉请求。经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核实,重一审判决现已生效。详见公司2022年1月22日公告。 6、2019年3月,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公司”)起诉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支付合同价款986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2月25日、2020年12月12日和2021年8月28日公告。2021年10月20日工程公司接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案发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重审。详见公司2022年1月22日公告。 7、2022年6月1日,西藏苏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苏润”)以哈热公司为被告,亿能公司为第三人,向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月29日,哈热公司收到法院传票,目前本案尚未开庭。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公告。 8、2022年5月23日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公司全资电厂,以下简称“哈三电厂”)向松北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哈尔滨市恒大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热合同纠纷一案,哈三电厂于2022年8月1日收到松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预缴费通知单,该诉讼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公告。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燃料专业管理服务 公司与华电集团公司及其专业子公司开展燃料专业管理服务业务,预计2022年 1月 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华电集团公司支付燃料专业管理服务费不超过2,000万元,报告期实际发生燃料专业管理服务费627万元。 2、发电机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2022年发电机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004万元,报告期实际完成2,764万元。 3、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业务 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预计2022年在华电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约不超过 30亿元,日均贷款不超过30亿元。报告期实际日均存款余额 11.94亿元,日均贷款余额12.56亿元。 4、在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的保理业务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2022年可能新增公司在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预计2022年办理保理融资11亿元,报告期实际办理3亿元。 5、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规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2年融资金额预计5亿元,报告期实际办理2亿元。 6、采购物资 2022年公司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技改、检修、维护、基建等项目采购,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截止报告期实际发生939万元。 7、对外工程承包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在其开拓业务过程中,与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发生技术改造、工程承包等关联交易, 华电能源工程公司2022年向山东华电潍坊泰和热力热网二期项目2021年直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项目,预计交易金额3,020万元,截止报告期实际发生3,020万元。 8、向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采购煤炭 公司全资电厂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采购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煤炭,交易金额预计约为2.8亿元,报告期实际交易金额0.42亿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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