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创业板LOF基金 (160637):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7:52:37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板LOF基金 :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08月 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14 6.2 利润表 ..................................................................... 1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20 §7 投资组合报告 ............................................................. 4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2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4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4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4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4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5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5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6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6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6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6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7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7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7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7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61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3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2.2 存放地点 .................................................................. 64 12.3 查阅方式 .................................................................. 6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鹏华创业板指数(LOF) 
场内简称创业板LOF基金 
基金主代码16063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9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104,363,843.1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1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鹏华创业板指数(LOF)A鹏华创业板指数(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 内简称创业板LOF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16063701567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103,521,461.92份842,381.26份
注:无。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 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 内。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
 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 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 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 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 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 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高永杰李申
 联系电话0755-81395402021-606371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21-60637111 
传真0755-82021126021-6063577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 
邮政编码518048100033 
法定代表人何如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2022年06 月30日)2022年05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22年06月30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LOF)A鹏华创业板指数(L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2,696,214.2814,494.27
本期利润-17,821,656.3550,526.23
加权平均基金份 额本期利润-0.15930.2728
本期加权平均净 值利润率-13.52%23.43%
本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14.22%22.40%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27,057,783.7819,738.46
期末可供分配基 金份额利润-0.26140.0234
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129,958,848.911,031,238.99
期末基金份额净 值1.2551.224
3.1.3 累计期末 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15.83%22.40%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创业板指数(LOF)A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6.31%1.61%15.97%1.62%0.34%-0.01%
过去三个月5.73%1.96%5.46%2.00%0.27%-0.04%
过去六个月-14.22%1.91%-14.59%1.95%0.37%-0.04%
过去一年-16.56%1.69%-18.14%1.71%1.58%-0.02%
过去三年89.86%1.70%81.38%1.71%8.48%-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15.83%1.73%-21.71%1.89%5.88%-0.16%
鹏华创业板指数(LOF)C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6.35%1.61%15.97%1.62%0.38%-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22.40%1.54%24.72%1.57%-2.32%-0.03%
注: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06月09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1946.65亿元,267只公募基金、13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多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羽 翔基金经理2018-04- 28-15年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15年 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 (原深圳市融博技术公司)数据分析师; 2011年3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稽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 金融工程、量化研究等工作;现任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2015年09月至 2020年 06月担任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 09月至 2020年 06 月担任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06月 至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新丝路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07月 至 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高铁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09月至 今担任鹏华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 至 2020年 07月担任鹏华中证新能源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04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移动
     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04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 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05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 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05月至2021年10月担 任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 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8年05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 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 04月至今担任鹏华中 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 07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国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 11月至今担任鹏华港股 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02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 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03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 2021年01月担任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今担任 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创业 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21年01月至2021年01月担任鹏 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2021年 01月担任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 月至 2021年 01月担任鹏华中证移动互 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21年 07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港股 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8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8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12月 至今担任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 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苏俊杰2022年08月12日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2022年08月12日离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的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 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A股市场经历了较大幅度的调整,3月以来受俄乌局势紧张、美联储加息、中概股暴跌及国内疫情多地扩散等利空叠加的影响,市场出现非理性下杀。4月新冠疫情致使市场悲观情绪再起,A股市场继续下行,5月虽然海外美股继续下跌,但A股却走出独立行情。随着稳增长政策不断加码、疫情本身和复工复产边际向好,市场信心逐步恢复。6月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助企纾困措施不断出台,市场信心和情绪不断回升,沪深三大指数震荡上行。

下半年宏观经济环境和货币政策依旧是影响A股走势的重要因素。宏观经济方面,国内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下,经济增速较二季度将显著改善。估值方面,整体仍处于历史偏低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鹏华创业板指数(LOF)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057,783.78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55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鹏华创业板指数(LOF)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738.46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24元。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9,123,869.508,532,032.47
结算备付金 24,465.91-
存出保证金 16,936.6611,735.58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22,637,817.01115,343,359.77
其中:股票投资 122,637,817.01115,343,359.7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4,129.5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57,460.10108,508.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871.80
资产总计 132,264,678.72123,996,508.3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48,873.8078,638.6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3,109.85107,165.09
应付托管费 24,884.1723,576.32
应付销售服务费 83.1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87,639.81238,620.35
负债合计 1,274,590.82448,000.45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55,228,223.19125,926,805.84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24,238,135.29-2,378,297.94
净资产合计 130,990,087.90123,548,507.9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2,264,678.72123,996,508.35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04,363,843.18份,其中鹏华创业板指数(LOF)A基金份额总额为103,521,461.92份,基金份额净值1.255元;鹏华创业板指数(LOF)C基金份额总额为842,381.26份,基金份额净值1.224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6,795,477.0627,774,454.13
1.利息收入 17,434.0217,631.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7,434.0217,631.0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3,590,787.6234,233,188.6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3,112,284.6033,855,820.9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478,503.02377,367.7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20,481,838.67-6,729,987.7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78,139.97253,622.16
减:二、营业总支出 975,653.061,306,116.00
1.管理人报酬6.4.10.2.1653,721.62724,643.59
2.托管费6.4.10.2.2143,818.79159,421.54
3.销售服务费6.4.10.2.388.89-
4.投资顾问费6.4.10.2.1.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78,023.76422,050.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7,771,130.1226,468,338.1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7,771,130.1226,468,338.1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771,130.1226,468,338.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125,926,805.84--2,378,297.94123,548,507.90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125,926,805.84--2,378,297.94123,548,507.90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29,301,417.35--21,859,837.357,441,580.00
(一)、综 合收益总 额---17,771,130.12-17,771,130.12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29,301,417.35--4,088,707.2325,212,710.12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104,515,964.69--18,939,753.1585,576,211.54
2. 基金赎回 款-75,214,547.34-14,851,045.92-60,363,501.42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155,228,223.19--24,238,135.29130,990,087.9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210,207,201.64--30,482,780.78179,724,420.86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210,207,201.64--30,482,780.78179,724,420.86
产(基金 净值)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64,214,223.85-31,733,378.65-32,480,845.20
(一)、综 合收益总 额--26,468,338.1326,468,338.13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64,214,223.85-5,265,040.52-58,949,183.33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114,272,439.38--13,793,700.86100,478,738.52
2. 基金赎回 款-178,486,663.23-19,058,741.38-159,427,921.85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145,992,977.79-1,250,597.87147,243,575.66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邢彪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504号《关于准予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30,178,579.5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6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0,230,384.2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1,804.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创业板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创业板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创业板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创业板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鹏华创业板份额与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1份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1份鹏华创业板B份额对应2份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鹏华创业板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1份鹏华创业板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创业板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1月30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分配给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鹏华创业板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创业板份额将按1份鹏华创业板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或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5]326号审核同意,本基金鹏华创业板A份额35,003,135.00份基金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35,003,136.00份基金份额于2015年7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鹏华创业板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鹏华创业板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 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向深交所申请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终止上市并于2020年11月20日获得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95号)。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在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场内份额。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终止运作后,于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45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36,207,028.00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1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五只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自2022年5月10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其中,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所声明的变更外,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金融工具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工具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变更对于本基金的影响不重大。

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债权投资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项目。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基金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项目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列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其投资收益包含期间交易费用的抵减。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22年 1月 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对其账面价值的影响金额分别为865.97元、5.83元、-871.80元、-33,388.00元和33,388.00元。

(b)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9,123,869.50
等于:本金9,122,828.00
加:应计利息1,041.50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9,123,869.50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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