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投瑞银创新医疗混合 (005520): 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9:11:51 中财网

原标题:国投瑞银创新医疗混合 : 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中期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 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7
4 管理人报告....................................................................................................................................................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2
5 托管人报告..................................................................................................................................................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3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3
6.1 资产负债表........................................................................................................................................13
6.2 利润表................................................................................................................................................1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16
6.4 报表附注............................................................................................................................................18
7 投资组合报告..............................................................................................................................................41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1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3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4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8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9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9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9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9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1
10 重大事件揭示............................................................................................................................................51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1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1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1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1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1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1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1
10.8 其他重大事件..................................................................................................................................52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3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3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3
12 备查文件目录............................................................................................................................................54
12.1 备查文件目录..................................................................................................................................54
12.2 存放地点..........................................................................................................................................54
12.3 查阅方式..........................................................................................................................................5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创新医疗混合
基金主代码005520
交易代码0055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3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8,263,630.3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 理配置,并精选创新医疗主题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别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管理 策略和债券投资管理策略等。 (一)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 对股票(包括 A 股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 等各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 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二)股票投资管理 本基金通过对创新医疗主题及相关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 析,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挖掘创新医疗主题及其相关行 业股票的投资价值,分享创新医疗主题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三)债券投资管理 本 基 金采取“ 自 上而下” 的 债 券 分析 方 法 , 确 定 债 券 投 资 组 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四)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 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 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五)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 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 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
 定其内在价值。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 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姓名王明辉李申
 联系电话400-880-6868021-606371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21-60637111 
传真0755-82904048021-60635778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68 号 20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518035100033 
法定代表人傅强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ubssdi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46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 贸中心 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0,889,946.77
本期利润-6,393,582.1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69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3.4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1.0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1,857,687.2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309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1,341,199.2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341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4.1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5.81%1.74%7.00%0.89%8.81%0.85%
过去三个月-0.04%1.98%-0.11%1.03%0.07%0.95%
过去六个月-11.04%2.01%-7.98%1.11%-3.06%0.90%
过去一年-24.35%2.04%-18.96%1.06%-5.39%0.98%
过去三年42.47%1.63%19.53%1.00%22.94%0.6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34.18%1.64%8.50%1.01%25.68%0.63%
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 有 限 公 司 ( 国家开 发 投 资 公 司 的控 股子 公 司 ) 及 瑞士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UBS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 2022 年 6 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 82只基金 ,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吴默村本基金基金 经理2021-01- 23-7中 国 籍 , 硕士 ,具 有 基 金从 业 资格 。2015 年 7 月加入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研 究部 , 现 任 国 投 瑞 银 医 疗 保 健 行 业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国 投 瑞 银 创 新 医 疗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国 投 瑞 银 信 息 消费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国 投 瑞 银精选收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肖汉山本基金基金 经理2021-12- 09-8中 国 籍 , 硕士 ,具 有 基 金从 业资格。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 任 华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研究 所 医药 行 业 分析 师,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 任 天 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究 所 医药 行 业高级 分析 师,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 任民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究所方向负责人(大消费- 医药生 物 方 向 ) ,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国华人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中心 医药研究员 兼 投 资 助 理 。2021 年 3 月加入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投 资部 。 现 任 国 投 瑞 银 医 疗 保 健 行 业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国 投 瑞 银 创 新 医 疗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 T 检验,检验在 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到 4 月底医药一直处于向下调整的趋势中,即使中间出现疫情带来例如中药、新冠检测试剂和国产新冠小分子药等此起彼伏的投资机会,但整个医药行情仍然有限。5、6 月份的超跌反弹的中医药个股持续性也较低,反弹主要以具有个特异性逻辑的低价股和估值跌到历史偏低位置的医药消费股为主。整个上半年操作上基金底仓一直以 cxo 和医药消费为主,也努力尝试一些个股交易性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 本 基 金 份额 净 值为 1.3418元 , 本 基 金 份额 净 值增 长率为-11.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医药行业经过 10 个月的趋势性向下调整后,终于迎来了 5、6 月份的反弹,但逻辑上并没有出现明确反转的迹象。由于医药行业自身缺少投资主线逻辑,我们认为医药目前依旧处于底部区间,后市操作主要对具有长期优秀可能性的公司进行均衡配置,等市场演绎出主线后再做偏向性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运营部及相关部门。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请求后,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投资部门、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10,889,946.7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857,687.24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曾出现过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末(6 月 30 日)已高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在本报告中进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6.4.8.16,238,658.084,064,545.02
结算备付金 237,514.83159,594.30
存出保证金 38,240.2522,168.27
交易性金融资产6.4.8.245,358,917.6353,411,954.83
其中:股票投资 45,051,630.6753,411,954.8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07,286.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8.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8.4--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2,246.82-
应收申购款 461,862.2953,046.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8.5-697.94
资产总计 52,337,439.9057,712,006.49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8.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511,345.28-
应付赎回款 185,546.56220,861.89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044.2970,554.16
应付托管费 9,507.3911,758.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060.13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8.6232,797.03263,011.52
负债合计 996,240.61566,186.69
净资产: --
实收基金6.4.8.738,263,630.3737,885,882.96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8.813,077,568.9219,259,936.84
净资产合计 51,341,199.2957,145,819.8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2,337,439.9057,712,006.49
注: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3418元,基金份额总额 38,263,630.3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5,908,094.305,398,101.09
1.利息收入 10,266.0518,213.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8.910,266.0517,585.0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28.69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 资收益 ( 损 失 以“ -” 填 列) -10,461,063.18-5,636,628.2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8.10-10,672,368.19-5,761,692.84
基金投资收益6.4.8.11--
债券投资收益6.4.8.1251,266.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8.13--
贵金属投资收益6.4.8.14--
衍生工具收益6.4.8.15--
股利收益6.4.8.16160,038.36125,064.6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8.174,496,364.6210,824,830.8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 其 他收入 ( 损 失 以“-”号 填 列)6.4.8.1846,338.21191,684.82
减:二、营业总支出 485,487.851,148,685.01
1.管理人报酬 354,447.49511,652.25
2.托管费 59,074.6585,275.42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6.4.8.19--
7.税金及附加 0.272.27
8.其他费用6.4.8.2071,965.44551,755.07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号填列) -6,393,582.154,249,416.0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6,393,582.154,249,416.0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393,582.154,249,416.08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若有)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 、 上 期 期 末 净 资 产 ( 基 金 净值)37,885,882.96-19,259,936.8457,145,819.80
二 、 本 期 期 初 净 资 产 ( 基 金 净值)37,885,882.96-19,259,936.8457,145,819.80
三 、 本 期增 减 变 动额 (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377,747.41--6,182,367.92-5,804,620.51
( 一 ) 、综 合 收益总额---6,393,582.15-6,393,582.15
( 二 ) 、 本 期 基 金 份额 交 易 产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377,747.41-211,214.23588,961.6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9,719,968.54-2,644,010.5812,363,979.12
2. 基金赎 回款-9,342,221.13--2,432,796.35-11,775,017.48
( 三 )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四 、 本 期 期 末 净 资 产 ( 基 金 净值)38,263,630.37-13,077,568.9251,341,199.2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若有)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 、 上 期 期 末 净 资 产 ( 基 金 净值)59,286,718.06-38,425,341.6697,712,059.72
二 、 本 期 期 初 净 资 产 ( 基 金 净值)59,286,718.06-38,425,341.6697,712,059.72
三 、 本 期增 减 变 动额 (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23,346,883.95--10,613,583.85-33,960,467.80
( 一 ) 、综 合 收益总额--4,249,416.084,249,416.08
( 二 ) 、 本 期 基 金 份额 交 易 产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23,346,883.95--14,862,999.93-38,209,883.88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9,571,967.41-11,886,273.1831,458,240.59
2. 基金赎 回款-42,918,851.36--26,749,273.11-69,668,124.47
( 三 )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四 、 本 期 期 末 净 资 产 ( 基 金35,939,834.11-27,811,757.8163,751,591.92
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彦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彦杰,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95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 , 存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包括认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人民币744,839,914.9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745,100,431.2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60,516.3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创新医疗主题及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2 年 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中期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除下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

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 ,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 ,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5.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5.3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6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6.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a)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4,064,545.02元、159,594.30元、22,168.27元、697.94元和 53,046.13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 、结 算备 付 金 、 存 出 保 证 金 、 其 他 资 产- 应收 利 息 和 应收申购款 , 金额 分 别为4,065,098.11元、159,704.49元、22,186.91元、0.00元和 53,062.15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53,411,954.83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53,411,954.83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 付 托 管费 、 应 付 交 易费 用 和 其 他 负 债- 其 他 应 付款 , 金额 分 别为 220,861.89元 、70,554.16元、11,758.99元、137,733.36元和 278.16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 和 其 他 负 债- 其 他 应 付款 , 金额 分 别为 220,861.89元 、70,554.16元 、11,758.99元 、137,733.36元和 278.16元。

(b)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6.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6.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7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08]1号《 关 于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优 惠政 策 的通 知》 、 财 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 税[2016]70号《 关 于 金融机构 同 业 往 来 等增 值 税政 策 的 补充通 知》 、 财 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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