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成策略回报混合 (090007):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0:16:53 中财网

原标题:大成策略回报混合 :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5 6.1 资产负债表 ................................................................. 15 6.2 利润表 ..................................................................... 16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21 §7 投资组合报告 ................................................................ 4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4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5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5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2 存放地点 .................................................................. 58 12.3 查阅方式 .................................................................. 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策略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09000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61,793,205.5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兼顾当期收益;同时,实施积极的 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
投资策略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趋势投资策略进行总体资产配置; 在行业配置、个股投资上分别实施行业轮动投资策略、核心-卫星策 略、价值投资策略、买入并持有策略,以期在承担中高风险的前提 下获取尽可能高的投资收益;同时,强调收益管理,实施收益管理 策略,以期在增长期及时锁定收益,制度性的减少未来可能的下跌 风险,增加投资总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20%×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风险收益水平适中的混合型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 期收益和风险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段皓静石立平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010-63639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95595 
传真0755-83199588010-63639132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 27-33层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 27-33层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518054100033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李晓鹏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dc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 27-3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66,960,560.97
本期利润-81,856,739.3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9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7.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6.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6,048,783.3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79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037,841,988.8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79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572.7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86%0.68%7.64%0.86%-4.78%-0.18%
过去三个月-0.37%0.97%5.26%1.14%-5.63%-0.17%
过去六个月-6.40%1.00%-6.92%1.16%0.52%-0.16%
过去一年3.15%0.90%-10.39%1.00%13.54%-0.10%
过去三年62.09%0.98%17.55%1.01%44.54%-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572.78%1.38%141.37%1.20%431.41 %0.1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9月14日起由原“沪深300指数×80%+中信全债指数×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80%+中债综合指数×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三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公司业务资质齐全,是全国同时具有境内、境外社保基金管理人资格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四家基金公司之一,全面涵盖公募基金、机构投资、海外投资、财富管理、养老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旗下大成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具备QFII、RQFII等资格。

历经23年的发展,大成基金形成了以长期投资能力为核心竞争优势,打造了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丰富经验的资产管理队伍。目前已形成权益、固定收益、量化投资、商品期货、境外投资、大类资产配置等六大投资团队,全面覆盖各类投资领域。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孙丹本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固定 收益总部 副总监2018年 3 月12日-14年美国德克萨斯A&M大学经济学硕士。2008 年至 2012年任景顺长城产品开发部产品 经理。2012年至 2014年任华夏基金机构 债券投资部研究员。2014年5月加入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总部 信用策略及宏观利率研究员、大成景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荣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秀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源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固定 收益总部总监助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副 总监。2018年3月 12日起任大成策略回 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积极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助理。2020年7月1日起任大成价值增 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一带一路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盛世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国企 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产业升级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健康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正向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国家安 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消 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2020年11月6日起任大成科技消费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科创主题3年 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 成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先 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21年2月1日起任大成企业能力驱动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升级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成长进取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1 年2月22日起任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21年4月19日起任大成民稳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1年4 月19日至2021年8月4日任大成恒享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1年 7月29日起任大成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投资严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2年4 月 15日起任大成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2年4月 21日起任大成聚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新能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致远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景气精选六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趋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5月8日 起任大成景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5月8日至2019年10 月 31日任大成景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大成景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基金经理。2017年5月31日至2020 年10月20日任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 2日至2018年11月19日任大成景禄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6月2日至2018年12月8日任大成景 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5日 任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理。2017年6月6日至2019年9月29 日任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14日至2018 年11月30日任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3月 14 日至2018年11月30日任大成景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3月14日至2018年7月20日任大成景裕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3月14日起任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7月31日至2020年5月23日任大成景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0 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13日任大成景 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3月5日至2021年4月14日任大 成恒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4日任 大成民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4月26日起任大成景瑞稳健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8月21日至2021年5月18日任大成景 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9月3日至2021年11月26日任大成汇享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9月23日起任大成尊享18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11月16日起任大成卓享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11月18日起任大成丰享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22 日起任大成安享得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3月 11 日起任大成民享安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国籍:中国
徐彦本基金基 金经理, 公司首席 权益投资 官2020年 3 月20日-16年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2006年9月至2007 年 7月任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07年7月至2018年9月任职于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研究 主管,2012年10月起历任大成策略回报、 大成竞争优势、大成高新技术和大成景阳 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正心谷创新资本 研究团队负责人。2019年8月至2021年2 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总 监。2021年2月起任公司首席权益投资官。 2019年12月30日起任大成睿享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12月 30日至 2021年5月19日任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3月 20 日起任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8 月 18日任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16 日起任大成投资严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1月26 日起任大成致远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国籍:中国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针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及公私募兼任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交易行为加强了公平交易监测与分析,包括对不同时间窗下(同日、3日、5日、10日)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价差监控的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部分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投资策略差异、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同时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2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流动性需要或合规比例调整。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在个股操作上,主要是在低PB公司上做了一些置换,在高PE公司上做了少量买卖。

因今年的市场情况复杂等因素,以至于找不到严格意义上符合选股标准的股票,仓位较低是这个问题的结果,至今的亏损也是这个问题的结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9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指数由几千只股票组成,指数的长期走势取决于这些个股的长期走势,而不是相反;每只个股的长期走势取决他所代表企业的价值。与之对应的,我以对企业价值的判断为基础做投资,我对投资的理解主要取决于对价值的理解。

价值,是最一般的概念之一,对价值的理解背后是每个人对世界的理解。对我而言,曾经价值更多跟时代密切结合在一起,如今价值更多跟创造而不仅是奋斗密切结合在一起,但价值永远跟真善美这些最朴素的概念结合在一起。

真正困难的是理解。我们都能感受光:红色代表热情,黄色代表温暖,蓝色代表宁静,这并不精确更不科学,但确实是一种能被接受的理解。还有另一种理解:光既是粒子又是波,这既确定又科学,而且得益于现代教育,如今初中生就知道这个足以让一百年前物理学大师惊叹的理解。

后一种理解显然不是真正的理解,但却是社会实践领域很多专业人士的理解——既没有对一般概念深刻内涵的洞察和敬畏,又忘记了做为普通人的直观体验。

经济是最重要的社会实践领域之一——自上而下分析时,今天在全球范围内,通胀数据和货币政策竟然成为宏观经济分析仅剩的主角,让我不禁想起一位投资大师的忠告“世界经济史是一部基于假象和谎言的连续剧”。经济活动由人的活动构成——自下而上分析时,空间、赛道、景气这些词汇简单有力暗含情感的体验,但当这些词和时间结合在一起时,最终起作用的是规律而不是希望。

我的判断一直是:今年将是全社会对未来长期资产收益率预期回归正常的一年。这种背景下,任何理念都面临巨大挑战。我们必须走向创造,而有价值的创造都以对现有规律以及人性中某些部分的理解为基础,求真、求是则是所有这一切的基础。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研究部、指数与期货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国际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运营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七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研究部、指数与期货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国际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交易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流动性状况,协助反馈其市场交易信息;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人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投资组合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已分配利润184,102,052.38元(每十份基金份额分红2.232元),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分红比例。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44,735,916.20453,326,246.99
结算备付金 28,002.49556,785.05
存出保证金 155,457.28109,816.5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834,867,414.60703,915,686.52
其中:股票投资 794,607,067.08664,118,686.5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0,260,347.5239,79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59,985,985.21-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310,473.8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42,931.70710,235.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213,538.78
资产总计 1,041,026,181.331,158,832,309.58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5,904,265.89
应付赎回款 1,154,999.961,026,096.2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29,379.071,229,111.94
应付托管费 221,563.19204,851.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4.0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478,246.26773,234.12
负债合计 3,184,192.5329,137,560.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961,793,205.50823,504,686.48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76,048,783.30306,190,062.88
净资产合计 1,037,841,988.801,129,694,749.3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41,026,181.331,158,832,309.58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079元,基金份额总额 961,793,205.5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71,800,354.1887,851,537.98
1.利息收入 1,131,164.121,332,157.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024,688.19714,921.37
债券利息收入 -397,986.0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106,475.93219,249.67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75,355,740.7175,988,260.0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57,048,344.4368,720,161.5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376,009.73-36,872.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7,931,386.557,304,971.0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148,817,300.3510,401,336.2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21530,041.34129,784.58
减:二、营业总支出 10,056,385.207,266,911.32
1.管理人报酬6.4.10.2.18,507,340.305,358,149.86
2.托管费6.4.10.2.21,417,890.06893,024.97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2.27-
8.其他费用6.4.7.23131,152.571,015,736.4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81,856,739.3880,584,626.6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81,856,739.3880,584,626.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1,856,739.3880,584,626.66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823,504,686.48-306,190,062.881,129,694,749.36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823,504,686.48-306,190,062.881,129,694,749.36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38,288,519.02--230,141,279.58-91,852,760.56
(一)、 综合收 益总额---81,856,739.38-81,856,739.38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38,288,519.02-35,817,512.18174,106,031.20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551,828,102.67-65,350,522.17617,178,624.84
2 .基金赎 回款-413,539,583.65--29,533,009.99-443,072,593.64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184,102,052.38-184,102,052.38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961,793,205.50-76,048,783.301,037,841,988.8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41,763,102.20-177,343,356.13819,106,458.33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641,763,102.20-177,343,356.13819,106,458.33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49,772,224.85--32,064,357.93-81,836,582.78
(一)、 综合收 益总额--80,584,626.6680,584,626.66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49,772,224.85--13,655,127.30-63,427,352.15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32,475,754.21-25,314,399.62157,790,153.83
2 .基金赎 回款-182,247,979.06--38,969,526.92-221,217,505.98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98,993,857.29-98,993,857.29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591,990,877.35-145,278,998.20737,269,875.5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谭晓冈 范瑛 孙蕊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1103号《关于核准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057,807,851.9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58,010,199.7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02,347.8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 2015年7月22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股票、存托凭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3%;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3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14日发布的《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15年9月14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由原“80%×沪深300指数+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80%×沪深300指数+20%×中债综合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文中涉及的变更外,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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