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华300C (008973):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0:16:54 中财网

原标题:中华300C :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14 6.2 利润表 .................................................................... 16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20 §7 投资组合报告 ............................................................... 45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4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6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6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6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6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6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7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8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9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9 §10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0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0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62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2.2 存放地点 ................................................................. 64 12.3 查阅方式 ................................................................. 6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 
场内简称沪深港300LOF 
基金主代码160925 
交易代码160925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29,604,815.1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9年3月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A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 内简称沪深港300LOF-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16092500897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27,487,319.01份2,117,496.16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
 殊情况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 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 指数的目的。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的策略是按照指数成份股 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人民币)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 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部分基金资产将投资于香港市场,除 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 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 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段皓静秦一楠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95599 
传真0755-83199588010-68121816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 27-33层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 27-33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518054100031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dc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2022年06月30日)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A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3,099,624.28-190,517.11
本期利润-7,099,393.72-56,241.60
加权平均基金份 额本期利润-0.1446-0.0302
本期加权平均净 值利润率-13.12%-2.76%
本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5.22%-5.26%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3,888,708.80295,213.22
期末可供分配基 金份额利润0.14150.1394
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31,415,498.762,415,890.04
期末基金份额净 值1.14291.1409
3.1.3 累计期末 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14.29%-3.1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A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6.95%1.10%6.27%1.10%0.68%0.00%
过去三个月7.13%1.38%5.65%1.29%1.48%0.09%
过去六个月-5.22%1.53%-6.79%1.48%1.57%0.05%
过去一年-15.18%1.30%-17.30%1.27%2.12%0.03%
过去三年15.83%1.21%4.01%1.18%11.82%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4.29%1.18%3.92%1.16%10.37%0.02%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C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6.94%1.10%6.27%1.10%0.67%0.00%
过去三个月7.11%1.39%5.65%1.29%1.46%0.10%
过去六个月-5.26%1.53%-6.79%1.48%1.53%0.05%
过去一年-15.26%1.30%-17.30%1.27%2.04%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3.14%1.19%-6.67%1.17%3.53%0.02%
注:C类的净值增长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从2020年8月10日C类开始有份额之日开始计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自2020年3月3日起,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C类的净值增长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从2020年8月10日C类开始有份额之日开始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三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公司业务资质齐全,是全国同时具有境内、境外社保基金管理人资格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四家基金公司之一,全面涵盖公募基金、机构投资、海外投资、财富管理、养老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旗下大成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具备QFII、RQFII等资格。

历经23年的发展,大成基金形成了以长期投资能力为核心竞争优势,打造了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丰富经验的资产管理队伍。目前已形成权益、固定收益、量化投资、商品期货、境外投资、大类资产配置等六大投资团队,全面覆盖各类投资领域。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冉凌 浩本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 3 月20日-19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 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国信证 券研究部,任研究员。2004年6月至2005 年9月就职于华西证券研究部,任高级研 究员。2005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师、境外市场研究 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际业务部基金 经理。2011年8月26日起任大成标普500 等权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1月13日起任大成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2 月2日起任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 金(QDII-LOF)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 日至2020年7月7日任大成海外中国机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 年8月10日起任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3月20日起 任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21年5月18日起任 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1年9月9日 起任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针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及公私募兼任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交易行为加强了公平交易监测与分析,包括对不同时间窗下(同日、3日、5日、10日)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价差监控的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部分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投资策略差异、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同时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2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流动性需要或合规比例调整。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全球资本市场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中华沪深港300指数也不例外,也出现了较大程度的震荡。

在上半年的前几个月,港股及A股基本上呈现单边剧烈下跌的情形,导致市场下跌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冠变种病毒Omicrion不仅在中国香港大流行,也逐步传播到中国内地。因为Omicrion传播速度很快,所以在疫情快速升级过程中对经济的需求和供给都造成了较大的瞬时冲击,再加上境内疫情反复,各行各业遭遇冲击,导致中国宏观经济短期承压,相关股票下跌。

其次,互联网行业的政策风险增大,加剧了市场的担忧,对互联网平台公司估值形成了较大压力。此外,美国监管当局严格执行关于中概股上市地位的监管要求,引发了中概股的下跌,从而导致港股主要科技权重股下跌。

再次,由于美国的通胀水平居高不下,美联储在上半年采取了包括多次加息及缩表在内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且预计未来还会持续加息及缩表。高通胀及加息预期引发了全球股市的剧烈波动,港股及A股也未能独善其身。

此外,俄罗斯及乌克兰地缘政治事件导致能源价格进一步上涨,加剧了对通货膨胀的担忧,因此也导致全球股市出现大幅波动。

但是,5月份以来,导致下跌的这些因素都发生了改变,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也出现了一定反弹,主要包括:(1)互联网公司的监管环境趋于正常化;(2)中美监管当局对于中概股监管问题正在积极进行协商,以期完美解决问题;(3)境内疫情逐步缓解,社会经济活动逐步恢复,国务院也采取了多项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有助于经济增长。因此,港股及A股都出现了大幅反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42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79%;截至本报告期末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40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7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长期来看,中国股票具有长期成长性及长期投资价值。同时,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经过 1年左右的下跌,从技术层面来看,调整已经很充分;从估值方面来看,也是历史最低水平区间;从基本面展望来看,未来互联网公司的监管环境可能会趋松,同时中国宏观经济增长速度也有望逐步恢复,因此,从大概率来看,市场对中华沪深港300指数未来的走势较为乐观。

本基金为被动型指数基金,其投资目标就是要复制指数的收益率。本基金将坚持被动型的指数化投资理念,持续实施高效的组合管理策略、交易策略及风险控制方法,以期更好地跟踪指数,力争将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研究部、指数与期货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国际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运营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七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研究部、指数与期货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国际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交易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流动性状况,协助反馈其市场交易信息;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人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投资组合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事项。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曾出现了连续 20 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2,622,049.125,198,085.76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7,477.481,254.6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31,537,675.9468,680,283.87
其中:股票投资 31,537,675.9468,680,283.8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84,618.232,843.50
应收申购款 23,938.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1,220.62
资产总计 34,275,759.6373,883,688.3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916.14
应付赎回款 306,530.62115,727.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458.2634,658.94
应付托管费 2,691.646,931.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3.48168.6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21,493.92232,134.91
负债合计 444,370.83389,627.93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29,604,815.1760,952,922.9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4,226,573.6312,541,137.54
净资产合计 33,831,388.8073,494,060.4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4,275,759.6373,883,688.37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29,604,815.17份,其中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LOF)A基金份额总额为 27,487,319.01份,基金份额净值 1.1429元。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LOF)C基金份额总额为2,117,496.16份,基金份额净值1.1409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6,874,225.963,185,171.66
1.利息收入 19,232.4934,236.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9,232.4934,236.1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3,037,484.493,592,597.6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3,481,989.142,597,995.4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444,504.65994,602.2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3,865,493.93-475,139.2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219,519.9733,477.17
减:二、营业总支出 281,409.36581,452.77
1.管理人报酬6.4.10.2.1140,430.35309,470.83
2.托管费6.4.10.2.228,086.0461,894.21
3.销售服务费6.4.10.2.31,010.05646.58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11,882.92209,441.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7,155,635.322,603,718.8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7,155,635.322,603,718.8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155,635.322,603,718.89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0,952,922.90-12,541,137.5473,494,060.44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60,952,922.90-12,541,137.5473,494,060.44
三、本期 增减变-31,348,107.73--8,314,563.91-39,662,671.64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    
(一)、 综合收 益总额---7,155,635.32-7,155,635.32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31,348,107.73--1,158,928.59-32,507,036.32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3,784,521.37-302,538.414,087,059.78
2 .基金赎 回款-35,132,629.10--1,461,467.00-36,594,096.10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9,604,815.17-4,226,573.6333,831,388.8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97,993,090.30-31,434,282.62129,427,372.92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97,993,090.30-31,434,282.62129,427,372.92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2,105,715.13--1,601,582.94-13,707,298.07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603,718.892,603,718.89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2,105,715.13--4,205,301.83-16,311,016.96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3,240,717.49-5,173,625.3818,414,342.87
2 .基金赎 回款-25,346,432.62--9,378,927.21-34,725,359.83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85,887,375.17-29,832,699.68115,720,074.8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30号《关于准予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967,654,798.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1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68,326,601.1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71,803.1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43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8,136,323.00份基金份额于2019年3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及更新的《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3月3日起,对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有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其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人民币)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文中涉及的变更外,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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