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沪港深E (517170): 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5:07:42 中财网

原标题:沪港深E : 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8月 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1
§2 基金简介 ................................................................................................................................................... 3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4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 4
§4 管理人报告 ............................................................................................................................................... 5
§5 托管人报告 ............................................................................................................................................. 11
§6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资产负债表 ....................................................................................................................................... 11
6.2利润表 ............................................................................................................................................... 13
6.3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报表附注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34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4
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5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6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7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9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9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9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9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9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9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9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1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5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ETF
场内简称沪港深 E(扩位简称:沪港深 ETF)
基金主代码517170
交易代码51717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 4月 7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1,131,846.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 4月 20日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完全复制策略,替代性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衍生品 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沪港深 50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李彬许俊
 联系电话400-818-6666955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95566 
传真010-63136700010-66594942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 院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 泰大厦B座8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33100818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刘连舸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hinaA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3,658,554.62
本期利润-1,676,675.9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2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5.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7.7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996,737.2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45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5,135,108.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542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4.58%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①-③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一个 月7.16%1.09%6.87%1.13%0.29%-0.04%
过去三个 月6.48%1.37%5.93%1.36%0.55%0.01%
过去六个 月-7.76%1.45%-7.78%1.55%0.02%-0.10%
过去一年-16.21%1.25%-17.88%1.31%1.67%-0.06%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14.58%1.17%-17.56%1.24%2.98%-0.07%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年 4月 7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注: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4月 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 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 FO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日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 ETF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 ETF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覆盖大盘蓝筹、宽基指数、中小创指数、主题指数、行业指数、Smart Beta策略、海外市场指数、信用债指数、商品指数等较为完整的产品线。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报告》,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华夏基金旗下多只产品近 1年同类排名领先(基金排名不作为产品未来表现的保证),其中:
主动权益产品: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 95%)(A类)中华夏兴和混合排序第 1/188、华夏兴华混合(A类)排序第 16/188;在养老目标日期 FOF(2040)(A类)中华夏养老 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排序第 2/14;在定开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磐利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序第 2/77、华夏磐锐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序第 10/77、华夏磐益一年定开混合排序第 11/77、华夏成长精选 6个月定开混合(A类)排序第 24/77;在医药医疗健康行业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 60%-95%)(A类)中华夏逸享健康混合(A类)排序第 9/52;在消费行业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 60%-95%)(A类)中华夏网购精选混合(A类)排序第 10/53;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 80%)(A类)中华夏经典混合排序第 22/134;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 60%-95%)(A类)中华夏行业景气混合排序第 29/905、华夏产业升级混合(A类)排序第 55/905、华夏盛世混合排序第 67/905;在标准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类)排序第 59/286;在灵活配置型基金(基准股票比例 60%-100%)(A类)中华夏圆和混合(A类)排序第 74/436。

固收与固收+产品:在 QDII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A类)排序第 1/25;在信用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类)排序第 3/13;在利率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中债 3-5年政金债指数(A类)排序第 7/98;在中短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中短债债基金(A类)中华夏磐泰混合(LOF)(A类)排序第 32/350、华夏睿磐泰盛混合排序第 36/350、华夏永康添福混合(A类)排序第 46/350、华夏睿磐泰利混合(A类)排序第 63/350。

指数与量化产品:在 QDII跨境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QDII)排序第 4/19;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中证 1000ETF排序第 3/116、华夏中证 500ETF排序第 18/116;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四川国改 ETF联接(A类)排序第 3/60、华夏中证央企 ETF联接(A类)排序第 15/60;在行业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 ETF联接(A类)排序第 4/24、华夏中证银行 ETF联接(A类)排序第 6/24;在行业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 ETF排序第 7/41、华夏中证银行 ETF排序第 10/41;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 500ETF联接(A类)排序第 15/80;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中证新能源 ETF排序第14/169、华夏中证四川国改 ETF排序第 17/169、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排序第 24/169。

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在最具含金量、最能体现基金公司综合实力的“年度十大明星基金公司奖”评选中,华夏基金凭借在多项业务中的优异中长期表现,成功获奖。此外,凭借 QDII基金的良好业绩表现,以及在境内外市场的持续布局,华夏基金还获得“三年海外投资明星基金公司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22年上半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华夏基金直销上线北京银行、广发银行快捷等支付方式,拓展支付渠道的同时交易额度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客户支付需求;(2)华夏基金管家客户端优化资料上传、定投收益展示等功能,增加客户操作便利性;(3)与兰州银行、九江银行、晋商银行、九州证券等代销机构合作,拓展更加丰富的客户理财渠道;(4)开展“压岁钱手账”、“基金视力表”、“与干饭人灵魂相认”、“童言童语话理财”、“FOF产品不是小透明”等活动,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徐猛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投委会 成员2021-04-0 7-19年硕士。曾任财富证券助理研究 员,原中关村证券研究员等。 2006年 2月加入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数量投资部 基金经理助理、上证原材料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 月 29日至 2016年 3月 28日
     期间)、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 3月 12日 至 2021年 2月 1日期间)、华 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 3月 12日 至 2021年 2月 1日期间)、上 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3年 4月 8日至 2021 年 7月 19日期间)、华夏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12 月 8日至 2021年 7月 19日期 间)、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8年7月13日至2021 年 7月 19日期间)、华夏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2018年8月14日至2021 年 7月 19日期间)、战略新兴 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 6月 5日至 2021年 7月 19日期间)、华夏 中小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2018年9月10日至2021 年 9月 10日期间)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54次,其中 3次为投资策略需要所致,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已根据公司管理要求提供决策依据;其余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中证沪港深 500指数(指数代码:H30455,指数简称:沪港深 500)发布于 2014年 11月 28日,该指数选取沪港深交易所上市的互联互通范围内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全面反映沪港深三地上市企业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上半年,外部形势较为复杂,全球通胀和衰退风险给中国外需带来了一定的压力。美国与欧洲均面临高通胀的困扰,全球 PMI进入下降周期,多个指标表明全球经济面临衰退风险。国内方面,上半年疫情对经济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但近期负面影响正在逐步消退。在克服了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疫情反复冲击等诸多不利因素后,5月主要经济指标降幅收窄,6月多项经济数据企稳回升,二季度经济实现正增长。6月我国消费增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 3.1%;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 1.3%;总体来看,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2.5%,其中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0.4%。

市场方面,受通胀及地缘政治的影响,海外市场上半年大多呈现单边下跌的走势;而在国内稳健的货币政策以及稳中向好的宏观经济形势的支撑下,今年前六个月,A股市场的走势呈现 V型反转。一季度,受疫情冲击与俄乌冲突影响,A股呈现出震荡下行的总体走势;而进入二季度以来,虽然国际大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依然较高,但 A股市场却体现出了十足的韧性,走势相对独立,收获了较高的涨幅。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作为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报告期内,本为促进本基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部分证券公司被确认为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目前,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包括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4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76%,同期经估值汇率调整的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7.78%。本基金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0.02%,与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的主要原因为成份股分红、日常运作费用、指数结构调整、申购赎回等产生的差异。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际方面,全球通胀水平持续攀升,主要经济体偿债压力不断加大,稳定外需难度也在明显增加,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随着美联储等海外主要央行货币紧缩进程的加快,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关注焦点正从通胀转向衰退。国内方面,下半年外部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仍较多,但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以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持续显现,下半年我国经济有望继续回升并运行在合理区间。

市场方面,下半年股市结构性机会仍存,业绩增速较快、具有较高景气度与盈利确定性的板块值得重点关注;此外,国内外压力之下,市场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降低风险的角度来看,低估值、高股息板块具有一定的配置价值。

本基金将会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投资工作。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自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3月 14日、2022年 3月 16日至 2022年 6月 13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6.4.7.11,455,460.551,561,320.14
结算备付金 0.091,565,913.23
存出保证金 12,593.5117,632.25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33,652,119.5746,175,983.86
其中:股票投资 33,652,119.5746,175,983.8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应收清算款 -80,149.63
应收股利 88,800.103,295.20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319.02
资产总计 35,208,973.8249,404,613.33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854.2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414.3921,983.22
应付托管费 2,682.894,396.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3.03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57,764.902,023,901.96
负债合计 73,865.032,050,289.07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41,131,846.0051,131,846.00
未分配利润6.4.7.8-5,996,737.21-3,777,521.74
净资产合计 35,135,108.7947,354,324.2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5,208,973.8249,404,613.33
注:①报告截止日 2022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0.8542元,基金份额总额 41,131,846.00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 2021年 4月 7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1年 4月 7日至 2021年 6月 30日。

③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 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 4月 7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21年 6月 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529,075.812,259,810.28
1.利息收入 5,696.68135,970.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5,696.68135,970.45
债券利息收入 -0.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18,155.821,392,082.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4,045,067.83823,552.6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301.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6.4.7.13733.71-
股利收益6.4.7.14325,876.80568,530.35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7.151,981,878.71543,039.0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6201,504.62188,717.76
减:二、营业总支出 147,600.10777,593.00
1.管理人报酬 82,576.84130,512.19
2.托管费 16,515.4026,102.43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7--
7.税金及附加 2.67-
8.其他费用6.4.7.1848,505.19620,978.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1,676,675.911,482,217.2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76,675.911,482,217.2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76,675.911,482,217.28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 2021年 4月 7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1年 4月 7日至 2021年 6月30日。

②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 2022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若有)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51,131,846.00--3,777,521.7447,354,324.26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51,131,846.00--3,777,521.7447,354,324.2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10,000,000.00--2,219,215.47-12,219,215.47
(一)、综合收益 总额---1,676,675.91-1,676,675.9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0,000,000.00--542,539.56-10,542,539.56
其中:1.基金申购 款65,000,000.00--14,607,818.9650,392,181.04
2.基金赎回 款-75,000,000.00-14,065,279.40-60,934,720.6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41,131,846.00--5,996,737.2135,135,108.7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 4月 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若有)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301,131,846.00--301,131,846.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260,000,000.00-797,587.61-259,202,412.39
(一)、综合收益 总额--1,482,217.281,482,217.28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260,000,000.00--684,629.67-260,684,629.67
其中:1.基金申购 款----
2.基金赎回 款-260,000,000.00--684,629.67-260,684,629.6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41,131,846.00-797,587.6141,929,433.61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1年 4月 7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1年 4月 7日至 2021年 6月30日。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威,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威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29号《关于准予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于 2021年 3月 29日至 2021年 3月 31日募集 301,129,596.00元(不含认购资金利息),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739337_A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中证沪港深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4月 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01,131,846.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25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依法发行上市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 6.4.4所列示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工具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于 2021年 12月 31日及 2022年 1月 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 2021年 12月 31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年 1月 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同时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为基准,计提损失准备 0.00元,对本基金期初未分配利润无影响。

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股利,金额分别为 1,561,320.14元、1,565,913.23元、17,632.25元、319.02元、80,149.63元和 3,295.2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和应收股利,金额分别为 1,561,494.70元、1,566,054.17元、17,635.77元、0.00元、80,149.63元和 3,295.20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46,175,983.86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46,175,983.86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4.20元、21,983.22元、4,396.66元、4,437.33元和 2,019,464.63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清算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4.20元、21,983.22元、4,396.66元、4,437.33元和 2,019,464.63元。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对基金在境内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在境内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9)基金在境内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10)基金在境外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取得的源自境外证券市场的收益,其涉及的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

(11)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3%、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活期存款1,455,460.55
等于:本金1,455,302.40
加:应计利息158.15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其中:存款期限 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 1-3个月-
存款期限 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合计1,455,460.55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35,278,527.08-33,652,119.57-1,626,407.51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 市场----
 银行间 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35,278,527.08-33,652,119.57-1,626,407.51 
注:股票投资的估值增值和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6.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5其他资产
无。

6.4.7.6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13,133.92
其中:交易所市场13,133.92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44,630.98
合计57,764.90
6.4.7.7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51,131,846.0051,131,846.00
本期申购65,000,000.0065,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75,000,000.00-75,000,000.00
本期末41,131,846.0041,131,846.00
6.4.7.8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已实现部分未实现部分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473,632.37-4,251,154.11-3,777,521.74
本期利润-3,658,554.621,981,878.71-1,676,675.9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376,465.03-919,004.59-542,539.56
其中:基金申购款-2,158,018.66-12,449,800.30-14,607,818.96
基金赎回款2,534,483.6911,530,795.7114,065,279.40
本期已分配利润---
本期末-2,808,457.22-3,188,279.99-5,996,737.21
6.4.7.9存款利息收入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