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消费主题 (517550): 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6:31:38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主题 : 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1
1.1 重要提示 ............................................................................................................ 1
1.2 目录 ................................................................................................................... 2
§2 基金简介 .................................................................................................................... 4
2.1 基金基本情况 ..................................................................................................... 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5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5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5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8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9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9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0
4.8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 10 §5 托管人报告 ............................................................................................................... 10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0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1
6.1 资产负债表 ........................................................................................................11
6.2 利润表 .............................................................................................................. 12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5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4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4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4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44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4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5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6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6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6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6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10 重大事件揭示.......................................................................................................... 47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7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7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7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7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8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8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8
10.8 其他重大事件.................................................................................................. 48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0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50 §12 备查文件目录.......................................................................................................... 51
12.1 备查文件目录.................................................................................................. 51
12.2 存放地点......................................................................................................... 51
12.3 查阅方式.........................................................................................................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 ETF
场内简称消费主题
基金主代码517550
交易代码51755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 1月 20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417,36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 2月 8日
注:本基金扩位证券简称为“消费ETF沪港深”。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时,基 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券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 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 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券流动性严重不足;(3) 标的指数的成份券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券进行配股或增发;(5) 标的指数成份券派发现金股息;(6)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7) 其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本基金其他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 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 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征相似。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 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 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 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潘西里薛璐
 联系电话0755-831966660755-229401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0755-61897778 
传真0755-831964750755-22940165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 国信金融大厦 19楼 
邮政编码518040518000 
法定代表人王小青张纳沙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 1月 20日 - 2022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8,367,506.69
本期利润-7,047,589.7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20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3.4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6.1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131,864.6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9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0,419,749.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384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 6月 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6.16%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1月20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成立未满半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1.89%1.66%11.48%1.70%0.41%-0.04%
过去三个月15.18%1.87%14.97%1.85%0.21%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6.16%2.03%-4.97%2.11%-1.19%-0.0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1月20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3.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资格;2004年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同时拥有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专户理财(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FOF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许荣漫本基金 基金经 理2022年 1 月 20日-7女,硕士。2013年 7月加入广东倍智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咨询顾问;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
     部,曾任品牌推广经理、研究员、高级 研究员,现任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上证消费 8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富时中国 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 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商中证电池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 证光伏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 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全指医疗器械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 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沪港深 500医药 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基金管理人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基金管理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规要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也对分析中发现的价格差异次数占比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况进行了合理性解释。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分析中未发现异常情形。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共发生过五次,原因是指数量化投资组合为满足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反向交易。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整体来看,上半年国内经济先抑后扬,前期受疫情影响走弱,随着疫情影响消除,经济持续恢复,流动性整体合理充裕;市场走势来看,4月底以来稳增长政策持续落地叠加疫情影响逐步消退,市场整体触底回升,分行业看,煤炭、交通运输、综合、美容护理等行业走势相对较强,电子、计算机、传媒、国防军工等行业走势较弱。本基金的基准指数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指数下跌 10.24%。关于本基金的运作,仓位维持在 99%左右的水平,基本完成了指数跟踪的投资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6%,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4.9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稳增长”政策落地叠加疫情影响逐步消退,基本面预期最悲观时刻或已过去,展望下半年,经济预期上修,风险偏好与风险评价积极变化;行业层面看,疫情整体防控政策趋于精准和高效统筹,支撑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人员流动及消费场景的恢复,下半年关注前期调整较大且改善确定性强的大消费板块配置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咨询会计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4.8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自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4月8日及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6月22日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分配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等财务信息相关内容,认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资产:  
银行存款6.4.7.11,477,392.39
结算备付金 90,340.17
存出保证金 195,092.27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29,653,747.82
其中:股票投资 29,653,747.8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23,432.25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
资产总计 31,440,004.9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959,677.2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677.58
应付托管费 2,735.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44,165.11
负债合计 1,020,255.44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32,417,367.00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1,997,617.54
净资产合计 30,419,749.4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1,440,004.90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0.9384元,基金份额总额32,417,367.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2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 。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 1月 20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6,867,745.13
1.利息收入 123,520.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123,520.2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597,926.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9,912,303.6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3-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314,377.6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7.161,319,916.9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6.4.7.171,286,743.68
减:二、营业总支出 179,844.62
1.管理人报酬6.4.10.2.1127,211.16
2.托管费6.4.10.2.225,442.29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8-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1927,191.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7,047,589.7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7,047,589.7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047,589.7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 1月 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221,417,367.00--221,417,367.0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89,000,000.00--1,997,617.54-190,997,617.54
(一)、综合收益 总额---7,047,589.75-7,047,589.7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89,000,000.00-5,049,972.21-183,950,027.79
其中:1.基金申购 款60,000,000.00--10,033,541.4449,966,458.56
2.基金赎 回款-249,000,000.00-15,083,513.65-233,916,486.35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32,417,367.00--1,997,617.5430,419,749.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徐勇___ ____欧志明______ ____何剑萍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63号文准予公开募集注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21,417,367.00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22)第00036号验资报告。《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2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下同)和备选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下同)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券(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2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或虽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若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将其公允价值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原则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3)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2)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与相关交易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包括以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买卖债券价差收入。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买卖债券价差收入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应计利息(若有)与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差额确认。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包括以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价差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在持有期内,按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价值和预计收益率计算的利息逐日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在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其中属于证券投资收益的部分冲减应计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卖资产支持证券价差收入为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应计利息(若有)与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相关交易费用与税费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易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4)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损失准备。

本基金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对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外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外币交易。

6.4.4.13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一致。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在估值日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流通受限股票公允价值计算模型进行估值。

2)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及《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情况决定使用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3)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基金在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 78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 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计缴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于基金从事 A股买卖,出让方按 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活期存款1,477,392.39
等于:本金1,476,167.75
加:应计利息1,224.64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 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 1-3个月-
存款期限 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477,392.39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28,333,830.88-29,653,747.821,319,916.94 
贵金属投资-金 交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 市场----
 银行间 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28,333,830.88-29,653,747.821,319,916.94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工具。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6.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17,601.32
其中:交易所市场17,601.32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26,563.79
合计44,165.11
6.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 1月 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221,417,367.00221,417,367.00
本期申购60,000,000.0060,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249,000,000.00-249,000,000.00
基金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本期末32,417,367.0032,417,367.00
注:1、本期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金)额,本期赎回含转换出份(金)额; 2、本基金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止期间公开发售,有效净认购金额人民币221,414,110.00元,折算为221,414,110.00份基金份额。根据《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计算并确认,本基金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人民币22,857.07元,折算为3,257.00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持有人账户,两者合计221,417,367.00份基金份额。

6.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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