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副总经理吴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2年 8月 30日收到副总经理吴旭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其计划自 2022年 8月 26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旭先生出具的相关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吴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吴旭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吴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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