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控赛格(000068):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8:56:44 中财网
原标题:华控赛格: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丁勤杨新年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6号 
电话0755-283390570755-2833905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498,141,501.43182,491,812.6717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183,842.60-44,922,104.084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25,470,430.49-47,343,915.374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282,548.58-197,303.0129,639.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60-0.044641.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60-0.044641.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7%-13.21%2.7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4,152,569,879.454,027,670,499.57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6,994,382.05263,178,224.65-9.9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3,44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48%266,533,049.000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38%154,822,846.000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9%34,077,600.000  
陈进平境内自然人0.75%7,575,000.000  
任建铭境内自然人0.51%5,100,000.000  
乔祖宏境内自然人0.41%4,153,300.000  
严华开境内自然人0.41%4,150,800.0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麒麟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1%4,105,200.0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麒麟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3%3,352,700.000  
高玫境内自然人0.31%3,134,66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赛格集团与赛格股份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赛格集团持有 赛格股份56.54%的股份; (2)其他流通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1)股东陈进平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持股比例为 0.042%; (2)股东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参与 融资融券业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股份4,105,200股,持股比例为 0.408%; (3)股东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参与 融资融券业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股份3,352,700股,持股比例为 0.333%;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华融泰非公开发行股票,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缓解偿债压力。目前,公司已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完成申报材料及相关底稿制作工作,并按计划提交了中介机构内核程序,待国信证券内核审核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

(二)公司与同方投资涉及的仲裁案件现已全部审理完结,根据本次仲裁裁决结果,《委托理财协议》和《承诺函》无效,同方投资和公司应按同等比例承担合同无效的商业和法律后果,公司需依据裁决结果向同方投资支付 216,172,800元及 1,427,738.13元仲裁费,但本次涉案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40.5%股份相关权益如何分配未在本案中裁决,需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或另案解决。因涉案同方环境40.5%股份相关权益如何分配、该公司权益如何审计评估、股权价值多少等问题尚未明确,导致公司暂未执行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

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国信同人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书》,协议后续相应的审批程序已履行完毕,相关方现需进一步协商并拟通过以后签署的一系列相关的最终协议确定解决方案。公司将根据《协议书》的约定积极配合国信同人共同推进与同方投资的沟通协商工作,协调各方推动协议约定的相关后续工作,尽快消除仲裁案件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上市公司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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