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雪龙集团(603949):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20:16:31 中财网
原标题: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49 公司简称:雪龙集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雪龙集团60394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竺菲菲 
电话0574-86805200 
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055,196,226.521,113,462,222.00-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992,074,923.001,026,752,981.95-3.3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55,452,862.30277,634,451.43-4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8,263,771.0580,318,258.74-6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8,465,296.0271,839,083.36-74.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61,528,091.5059,243,049.073.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748.10减少5.3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30.38-65.7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30.38-65.79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91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19.9541,848,10041,848,100 
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5.0031,471,44031,471,440 
贺财霖境内自 然人13.2627,820,66027,820,660 
贺群艳境内自 然人11.5224,170,02024,170,020 
贺频艳境内自 然人11.5224,170,02024,170,02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展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757,867,8607,867,860 
陈通境内自 然人0.541,132,8000 
赵启杨境内自 然人0.47982,5000 
顾兼宾境内自 然人0.45949,9400 
刘运华境内自 然人0.45946,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一、贺财霖与贺频艳、贺群艳、香港绿源、维尔赛 控股、联展投资存在关联关系: 1、贺财霖与贺群艳、 贺频艳为父女关系,贺群艳、贺频艳为姐妹关系; 2、 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3.26%,贺频艳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为 11.52%,贺群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1.52%。 3、香港绿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9.95%, 贺财霖持有香港绿源 27.5%股份,贺频艳持有香港绿源 30%股份,贺群艳持有香港绿源 30%股份; 4、维尔赛 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5%,贺财霖持有维尔赛控股 33.4% 股份,贺频艳持有维尔赛控股 33.3% 股份,贺 群艳持有维尔赛控股 33.3% 股份; 5、联展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为 3.75%,为贺财霖及其亲属、公司高管、 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其中贺财霖持有联展投资 28.24% 股份,贺财霖弟弟贺根林持有联展投资 20%股份,贺财 霖的妻妹郑菊莲持有联展投资 1.4% 股份。 二、公司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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