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20:21:35 中财网
原标题:建科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的股东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于 2022年 9月 21日至 2023年 3月20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建科投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有限售条件 股数(股)无限售条件 股数(股)持股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建科投资010,529,50010,529,5007.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建科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2022年 9月 21日至 2023年 3月 20日)。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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