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晶科科技(601778):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20:26:24 中财网

原标题:晶科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778 公司简称:晶科科技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柳美仙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晶科科技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晶科集团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碧华创投碧华创投有限公司
MEGCIFMEGCIF Investments 6 Limited
中安晶盛靖安县中安晶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大瑞华珠海光大瑞华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弘荷泰杭州华弘荷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石鹏博天津金石鹏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饶 市金石能源科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金石鹏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饶晶航上饶市晶航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Hope FlowerHope Flower Investment Ltd
厷盈晶海杭州厷盈晶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 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JKS,与本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
晶科能源股份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控股的下属控股公司,股 票代码:688223),与本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晶科有限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晶科香港Jinko Power (HK)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的全资下属 公司
晶科慧能晶科慧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晶电01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1晶电01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GC晶电01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晶科转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晶科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Jinko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Jinko Powe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常阳郑姚玲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 晶科中心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 晶科中心
电话021-51833288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021-518086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16年10月2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西省上饶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旭日片区变更为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106
公司网址www.jinkopower.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晶科科技601778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 期比上 年同期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515,713,910.571,822,128,599.031,780,540,210.51-1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00,942,509.13152,857,987.08170,299,943.74-3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73,400,017.09103,347,329.74103,347,329.74-28.98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770,252,037.09435,723,933.43392,793,938.2376.7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 期末比 上年度 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12,297,830,379.1912,396,539,102.3012,307,578,338.38-0.80
总资产34,847,720,169.0630,175,982,285.1029,484,082,545.9115.4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60.06-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60.06-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030.040.04-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11.371.52减少0.56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0.590.930.92减少0.34个 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改善电站结构优化现金流,将补贴项目置换成平价项目,但平价项目受限于组件市场价格的影响并网量不足,同时公司加大新兴项目投入及开发投入导致销售费用增加,以及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54,340.6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34,877.70详见第十节、七、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67,411,121.10详见第十节、七、84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107,809.2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922,483.4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067,105.0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22,466,682.13详见第十节、七、74以及第十 节、七、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489,387.38 
减:所得税影响额15,035,058.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7,542,492.0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对 新能源电费补贴10,788,975.51该补助属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因此计入经常性损益。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转让。

公司通过开发、投建各类光伏电站,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并从中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采用“全额上网”的售电模式,所发电量全部销售给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售电模式,其中“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的发电量优先出售给屋顶资源业主,剩余电量出售给电网公司,“全额上网”模式下的发电量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在光伏电站运营业务下,公司同时对外承接光伏电站运维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智能、精准的电站运维服务,有效提升光伏系统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满足客户需求,获取运维服务收入。公司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流程图如下:
光伏电站EPC业务,主要包括为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商提供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电站运营综 合服务解决方案等。公司EPC业务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和以开发带动EPC两种模式获取EPC订单, 为客户提供涵盖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整套设备采购供应以及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 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流程图如下: 此外,为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的经验优势,公司扩大后端资产服务和运维业务,延伸开展购售电、绿证业务以及储能项目的投资运营业务,并积极探索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氢能等新兴业务机会。

(二)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光伏行业齐心协力应对各类挑战,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一是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呈现“淡季不淡”的新特点。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087万千瓦,同比增长119%,累计装机规模约3.4亿千瓦,新增和累计装机规模已多年位居全球首位。二是装机结构进一步呈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态势,分布式光伏发展强劲,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2年6月底,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965万千瓦,同比增长125%,在今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中占比约三分之二;累计装机约1.3亿千瓦,在光伏发电总装机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三是发电量不断增加,消纳利用总体保持较高水平。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光伏发电量约2,0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平均利用率约97%。四是技术水平不断进步,技术路线加速迭代。我国已掌握完备的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凸显,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各环节产能产量均占据全球绝对引领地位。五是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探索形成了“建筑+光伏”、“交通+光伏”、“生态治理+光伏”等新模式新业态。

“十四五”以来,根据光伏发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政策方面重点出台了“一个规划、一部政策、两大举措”。2022年 6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首次采用了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形式,将有利于加强部门协同,形成政策合力,更好地推动《规划》落地实施。《规划》明确提出了以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进一步推动光伏发电实现更大范围的开发、更多场景的应用、更多模式的融合、更高水平的利用。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国务院继2013年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在新能源领域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围绕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7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21条政策举措,旨在打通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堵点痛点难点,重点解决新能源“立”的问题,为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两大举措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成为促进光伏发电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项目的“集团军”作用,第一批装机规模约1亿千瓦的基地项目开工建设超九成,第二批基地项目建设也已启动;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国共676个县(市、区)纳入试点范围,各地正规范有序推进。据统计,截至2022年5月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已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2,071万千瓦。

此外,随着光伏项目的年新增装机规模快速增加,光伏项目的用地资源、用地规范问题日趋突出。为规范行业行为,2022年以来,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级及下属省级管理机构,连续出台新的“光伏+”项目的用地政策,对“光伏+”项目用地管理更加严格。2022年5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2022年6月,自然资源部牵头起草《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征求意见。新文件的出台对光伏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行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继续保持在光伏发电领域的提供光伏电站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光伏电站运营规模、电站区域布局、全球资源整合能力以及人才储备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一)模式优势:具备光伏电站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转让及光伏电站EPC,拥有设计、施工等多项资质,积累了丰富的光伏电站建设、运营及管理经验,具备光伏电站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能力。近年来公司陆续揽获“2022优质光伏EPC企业”、“2021年度整县推进优秀解决方案奖”、“2021年度践行双碳目标创新企业奖”、“2020年度光伏电站开发最具影响力品牌企业”、“2020年度优秀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商”等多项荣誉,成功入选上饶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具备较好的行业品牌知名度。

项目开发方面,公司多年保持开发规模行业领先的核心优势,拥有一支开发能力领先的项目团队,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和各类开发环境,能够灵活调整开发策略,抢占市场先机。近年来,公司紧跟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在获取各省光伏发电项目指标、大基地开发合作、整县推进光伏项目开发等方面均保持领先优势,为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及对外合作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电站建设方面,公司始终重视电站项目建设的质量水平,以高要求、高标准、严规格不断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光伏电站持续稳定运行。通过对采购、组装、集成、调试等各环节控制,有针对性地设计高标准的技术规范与管理体系,以充分保障电站运营的可靠品质。公司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晶科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体系已经取得ISO14001:2015认证、OHSAS18001:2007认证。此外,公司已专设光伏EPC团队,已积累了3GW以上的光伏电站工程经验,能够提供规划编制、融资方案、运维管理等整体解决方案,多次荣获“优质光伏EPC企业”等行业荣誉奖项。

电站运维方面,公司拥有多年光伏电站运维经验,熟悉多样的光伏电站运维环境,能高效完成客户的服务需求。公司拥有上海及浙江海宁2个远程智能化集控中心,庞大的光伏电站数据库为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提供有效的数据分析支持,有利于公司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限电损失;通过自主研发的O2O运维管理服务平台,有效实现“线上管控治理、线下维护检修”;利用无人机巡检、红外线检测等多项先进技术,电站运维效率显著提升。基于公司在电站运维方面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积累,公司对外承接的电站运维规模实现逐年攀升。

(二)区域优势:电站分布范围广,布局合理
公司是国内排名居前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已在全国二十多个省份拥有包括大型地面式、屋顶分布式、渔光互补型、农光互补型等多类型光伏电站,并凭借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能力,逐渐在海外不同地区布局投资不同性质、不同容量的光伏电站,以多元化、可持续的运营模式和资产分布,降低经营风险和区域风险。

此外,公司在综合考虑光照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环境状况、政策支持力度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布局电站资产。我国华东、华北等中东部地区,因其社会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工商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经济总量大,人口总量多,用电需求旺盛,标杆电价价格较高,弃光限电问题明显好于其他地区。华东地区和华北地区是公司光伏发电装机的主要集中区。较好的区位条件和电站布局,有利于公司光伏电力的上网消纳,有效保证了公司运营的稳健性。

(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优势
自 2017年开发海外光伏发电市场以来,公司充分利用全球资源整合能力,与法国电力集团(EDF)、阿布扎比未来能源公司(Masdar)、韩国电力公司(KEPCO)、法国道达尔(Total)、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等多家全球能源巨头和大型财团开展过良好的业务合作。公司以光伏发电技术服务优势,联合合作方的融资渠道优势,陆续中标阿布扎比2,100MW、沙特阿拉伯300MW、西班牙 182.5MW、约旦 109MW等海外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在欧洲、中东等地区树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2021年度,公司荣获OFweek维科网评选的“维科杯·OFweek 2021卓越海外市场表现企业奖”,中标的阿布扎比项目先后荣获中东太阳能行业协会(MESIA)颁发的“2020年度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项目”和基础建设专业媒体IJ Global评选的“2020年度中东非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交易”荣誉称号,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全球资源整合能力方面的核心优势。

(四)专业、高效的人才优势
人力资源和人才优势是光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的重要保障。公司主要管理层在光伏行业拥有超过10年的丰富经验,是国内光伏行业发展壮大的见证人,深谙国际与国内光伏行业发展的基本规律,能够敏锐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以强有力的执行力推动与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此外,公司一直致力于开发创新,并不断采用更加有效的管理模式,在实际应用中以明确且高效的执行细则强化操作的精细化,采用更加灵活且市场化的方式持续吸引“高精尖”人才。目前,公司拥有分布在20多个省份、数百名专业运维技术人员,为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营奠定了良好的人力基础。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光伏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户用光伏呈现三足鼎立局面,国际环境变化以及全球光伏装机规模上升带来国内光伏产业供应链价格持续上涨,给光伏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更高的挑战和考验。2022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推进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和战略合作,并根据“轻资产”发展战略,结合新能源发电市场的整体情况,重点推进分布式业务的市场开拓和盈利模式探索,加快提升电站运维和综合能源服务的市场份额。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6亿元,同比下降16.82%,其中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收入13.18亿元,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1.9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1亿元,同比下降33.96%。本期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如下:1、随着公司新建平价项目逐步并网,公司持有的电站规模虽有上升但平均电价下降。且平价项目受限于组件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新增并网量不足,新增发电收益不能覆盖平均电价下降带来的影响;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成本优化,但加大了分布式业务的市场拓展导致销售费用增加,同时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有所减少。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3.08GW,其中集中式电站规模约2.21GW,分布式电站规模约0.86GW。上半年共完成发电量18.79亿度,同比增长约1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一)调整开发策略和业务布局,巩固提升开发实力。

1、国内项目开发
公司具备较强的独立开发和申报能力,在光伏民营企业中开发能力整体表现突出,多年来保持行业领先的开发成绩。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和政策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地面电站开发策略和业务布局。集中资源力量加大对优势地区、大基地项目的开发力度,选择试点省份探索更加灵活的开发和激励机制;积极整合外部伙伴资源,加强联合开发能力,提前应对未来开发环境的可能变化。

公司积极规划风电领域的发展,凭借领先的技术及良好的行业口碑,2022年3月在新疆乌鲁木齐一举中标100MW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实现风电领域的突破,对公司后续在风电领域的深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随着各省新能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陆续展开,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在安徽、云南获得430MW光伏发电项目指标,并在江西、甘肃锁定了约1,455MW的光伏项目指标资源。

2、海外项目开发
考虑地域差别和管理难度,公司的海外业务主要以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为主,通过高周转模式快速完成项目资源转化和项目退出获取利润,此种模式下公司已完成西班牙La Isla等海外光伏发电项目的闭环。

公司海外业务团队项目运作经验丰富,在海外项目开发和全球资源整合方面拥有成熟完整的运作模式,多次中标海外大型光伏发电项目。继2020年4月公司联合法国电力集团一举中标阿布扎比2.1GW光伏发电项目之后,2022年1月公司再次在中东沙特地区中标300MW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海外光伏发电市场的品牌影响力。

(二)调整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协同,保障重点项目如期完工。

由于多地新冠疫情反复,导致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物资和人员的流动受到一定限制,项目工地施工量下降,部分项目延期开工;且2022年上半年光伏组件价格延续高位走势,对公司自持电站的投建以及EPC业务的并网进度也造成了较大影响。考虑组件价格高位及市场情况,公司继续推行“精工程”战略,重点推进募投项目、屋顶分布式项目以及存量EPC项目的建设和并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自持电站新增并网约 136MW(不含收购带来的新增并网),EPC业务完成量约55MW,EPC业务完成量不及上年同期,EPC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工程团队建设和绩效考核,提升各部门协同水平,保障上海安波福、天津大众等募投项目以及滁州晶科能源、天津长荣、恒林椅业等分布式项目如期完工。为解决项目延期问题,公司针对重点项目成立专项小组,按工作目标倒排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和计划、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各部门与专项小组的协同配合力度等方式,全力推进重点项目按计划并网发电,争取实现并网提速。

(三)对外代维容量及比重大幅提升,运维业务独立化持续加速。

电站运维业务是公司“轻资产”战略的重要实现路径之一,提高对外代维比重,提升盈利能力实现独立化运营,是运维公司的主要发展目标。报告期内运维公司开发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增代维容量806MW,同比增长约104%;对外代维容量提升至2.88GW,对外代维容量占总运维容量比例近50%,运维结构进一步优化。

在支持公司内部业务方面,运维公司坚持资产优化策略,合理增加组件清洗、除草次数及各项技改措施,每百兆瓦发电量同比得到提升,单位度电运维成本相比上年同期下降约 10%,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平均电价下降对发电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同时,运维公司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2022年上半年交易电量约3.65亿度,同比翻番,有效降低了限电损失。

(四)积极探索户用商业模式,加快“整县推进”成果转化。

公司分布式业务主要目标为打造资产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轻资产化运作。公司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持有规模目前在行业内居于前列,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在“双碳”目标以及“整县推进”政策刺激下,2021年以来国内分布式光伏发展迅猛,公司2021年与75个县区政府部门签订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合作协议,为 2022年工商业和户用分布式业务实现突破式增长提前锁定资源。

为加快推进“整县推进”成果转化,公司从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保障业务顺利开展。项目开发上,聚焦江西、安徽和山东等重点地区,加快项目规模化推进进程;加强与优质客户、合作方的沟通效率,充分挖掘存量项目二次开发机会。报告期内公司与富士康等多家知名企业签订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合作协议,多个项目相继实现开工并网。

户用分布式为公司新涉领域,2022年上半年公司相继完成户用分布式业务团队、后台管理系统和业务渠道的搭建,成功推出“晶能宝”户用品牌,并在山东汶上地区完成首批项目的试点实施。在总结试点项目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厘清业务实施路径、优化考核及盈利模式,形成标准化运作模式,进一步明确户用业务商业模式、远期发展规模和推进计划,为后续户用业务的加速发展奠定基础。

此外,分布式事业部延伸开展EPC及中小微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独立储能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首个独立储能项目-海宁10MW/2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顺利开工,该项目同时入选《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首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名单,并于2022年8月顺利并网投入运营,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公司后续进一步提升独立储能业务市场份额具有积极意义。

(五)把握电力市场化改革机遇,配售电业务市场开拓效果逐步显现。

综合能源服务为公司“轻资产”战略下的新兴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慧能现阶段开展的综合能源服务主要以向电力用户提供配售电服务为主,同时配套向产业园区、企业等提供综合节能改造服务。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各省份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陆续放开,晶科慧能近年来的市场开拓效果正逐步显现。报告期内晶科慧能继续深耕江西、山东、四川、安徽地区市场,并新增浙江售电市场,售电领域和客户规模进一步扩大;通过灵活调整区域客户电价签约方式,减少了因客户用电结构不均导致的交易损失。围绕用户需求,晶科慧能积极向综合能源服务拓展,通过一体化供应、一站式服务为客户提供多样化能源增值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2年上半年,晶科慧能完成签约电量35.92亿度,同比增长约48%;交易电量28.33亿度,同比增长约44%;售电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均实现同比增长。

(六)持续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新增融资资金成本进一步下降。

公司持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报告期内成功发行5亿元绿色公司债,并首次尝试申请发行境外美元债,相关申请工作获得较大进展。2022年上半年,由于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发放节奏放缓,发放规模下降,而公司的在建项目规模增加,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积极通过存量融资置换、国补质押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有息负债规模进一步扩大,但新增融资的资金成本较以往有所下降,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5.79%。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64.40%,较期初有所提升;流动比率与期初基本持平,短期偿债能力较为稳定。

(七)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团队执行力。

公司从“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团队执行力”入手,提出业务思维向经营意识转变、业务单元向经营单元转变、单一导向向科学评价转变的经营管理思路,不断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优化、建立执行力文化等方面进行强化。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工程体系改革,明确总部和区域、开发和工程的工作界面分工;优化管理流程,编制完成《内部控制手册》,多部门联合制定审批流程优化方案并调整实施;强化目标和计划管理,制定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条线月度分解计划,按月度进行对标分析及纠偏改进;建立战略管理体系和有关制度,完成行业对标分析;推进遗留事项处置,加大重大事项督办力度;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开展部门骨干人员摸底及薪酬岗级梳理,确保骨干人才的激励、保留、培养工作更具针对性,增强企业凝聚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515,713,910.571,822,128,599.03-16.82
营业成本780,111,481.211,060,606,529.10-26.45
销售费用49,330,525.0929,622,991.4966.53
管理费用139,502,308.23153,500,724.86-9.12
财务费用413,684,468.05486,095,272.96-14.90
研发费用5,072,857.432,598,484.509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0,252,037.09435,723,933.4376.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0,234,016.45-391,333,237.31135.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74,327,146.162,942,186,777.32-12.50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新兴项目投入及开发投入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税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无存量电站出售,出售存量项目收到股权转让款及对已处置子公司借款下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712,166.6620.44432,724.7614.3464.58主要系公司本期 收到增值税留抵 退税、成功发行公 司债、为降低资金 成本进行存量贷 款置换以及可再 生能源电价补贴 确权贷款增加等 原因所致。
应收款项563,258.9416.16490,626.4616.2614.80 
存货25,997.530.7515,309.010.5169.82主要系公司意图 出售而暂时持有 的项目公司在建 电站资产增加所 致。
合同资产72,431.542.0876,672.572.54-5.53 
长期股权投 资75,209.592.1671,482.452.375.21 
固定资产1,473,364.0542.281,479,586.6949.03-0.42 
在建工程193,663.775.5695,145.023.15103.55主要系本期在建
      工程项目进度增 加、新增开工项目 所致。
使用权资产93,657.992.6994,285.323.12-0.67 
短期借款194,272.325.5772,904.172.42166.48主要系本期新增 借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7,039.940.204,640.090.1551.72主要系本期预收 光伏电站 EPC业 务款项及光伏电 站开发运营转让 业务款项增加所 致。
长期借款422,605.0012.13271,433.859.0055.69主要系本期新增 借款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83,994.232.4186,564.052.87-2.97 
应收款项融 资53,886.561.5513,277.300.44305.85主要系融资收到 的银行承兑汇票 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 产29,695.710.8567,042.262.22-55.71主要系公司本期 申请增值税留抵 退税所致。
其他非流动 资产30,421.190.8710,766.160.36182.56主要系预付电站 项目组件购置款 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50,101.051.4426,669.790.8887.86主要系本期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供应商款项所 致。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16(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9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017,099,395.08详见第十节七、1之说明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5,211,951,980.95用于贷款及融资租赁质押担保
固定资产9,679,427,679.46用于贷款及融资租赁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13,385,002.03用于公司债券抵押反担保
在建工程1,025,853,039.10用于贷款及融资租赁抵押担保
合计16,947,717,096.62/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业务规划和经营目标,有序开展国内及海外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大力推进光伏电站EPC、电站运维、配售电等光伏发电产业链相关业务。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电站运营规模,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推进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沙特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同意Jinko Power (HK) Company LTD(以下简称“晶科香港”)签署包括购售电协议在内的整套项目协议文件。沙特项目实际建设规模约348.80MWp,项目投资总额约 2.09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晶科香港已与购电方Saudi Power Procurement Company签署购售电协议,并在沙特阿拉伯当地完成设立全资下属公司的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合作投资沙特项目的相关合作方案尚未确定,目前正在推进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业 务持股比 例 (%)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晶科电力有 限公司电力发 电行业100.00594,000.003,334,504.13906,186.55129,603.0418,974.69
JINKO POWER INVESTMENT电力发 电行业100.00200.00(万 美元)105,204.254,614.805,731.83-1,169.88
CO., LTD.       
海宁市晶科 新能源电力 有限公司电力发 电行业100.0010,015.320478,193.6725,017.103,464.93945.02
上海晶坪电 力有限公司电力发 电行业100.001,000.0042,360.94223.58409.10191.7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和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所处新能源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产业政策情况紧密相关,如果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宏观经济不振、能源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都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冲击。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逐步成熟,光伏发电的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产业已全面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光伏发电受国家政策或宏观经济影响的程度也会逐步降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光伏行业拥有多年丰富经验,深谙国际与国内光伏行业发展的基本规律,能够敏锐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持续跟踪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增强决策层对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的预测和判断能力。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十四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发展与转型主题将更加鲜明。流入能源转型相关领域的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财政资金显著增多,在抢夺优质光照地区、取得地方政府支持、获得信贷融资等方面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近年来新能源利好政策密集出台的刺激下,大量非能源行业企业跨界进入光伏行业。随着资本的大规模持续涌入,未来光伏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商业规则都将面临巨大变化,公司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公司作为进入较早进入光伏发电行业的企业之一,将充分发挥先发优势,牢牢把握双碳发展契机,始终保持在光伏发电领域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决能力的核心竞争优势,以灵活的应对机制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3、上游组件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电站建设中光伏组件占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比重较大,光伏组件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项目成本和收益,进而影响公司自持电站投资和EPC项目的建设进度。2020年四季度以来,由于行业整体需求突增、部分多晶硅料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以及能耗双控,硅料环节出现短期结构性供需关系的不平衡,上游硅料价格呈现快速上涨趋势,并直接影响到硅片的价格和供应,部分组件订单价格因上游原材料涨价进行提价,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下游电站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和收益率,也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供应链管理带来更大挑战。如果未来组件价格继续上升,则公司新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将相应增加,对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光伏组件价格走势,进一步加强市场研判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做好工程建设安排,进而降低光伏组件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收风险
国家光伏电费补贴近年呈逐步扩大趋势。虽然国家近期对补贴发放方式进行了改革,但补贴缺口和拖欠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受上述影响,公司补贴应收余额较高。若国家光伏电费补贴持续累加拖欠,将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对实际投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鉴于电价补贴实际来源于财政资金,且对于已并网的发电项目,电价及补贴标准已经确定,补贴电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但若未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仍可能面临补贴电费收入无法收回、固定资产减值、光伏发电收入下降的风险。针对EPC业务回款,如果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公司将积极跟进补贴政策最新情况,同时通过出售存量补贴电站提高平价项目占比,逐步降低应收国家电费补贴规模,并不断加强EPC业务的回款管理,降低相关款项回收风险。

5、光伏电站投资开发项目施工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涉及地面、屋顶等各类资源,不仅投资决策非常慎重,而且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项目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加大工程的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始终慎重选择电站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装机成本可控,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EPC业务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尽量消除和缓解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2/3/4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 029)2022/3/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 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与 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 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 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业务合同 履约担保的议案》。
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2/3/30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 039)2022/3/3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
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2/4/22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2022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 047)2022/4/2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为晶科慧能开展售电业务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2022/5/19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5)2022/5/20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共计14项 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经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见证,公司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Neil Edward Johnson董事离任
金锐总经理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Neil Edward Johnson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Neil Edward Johnson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告编号:2022-008)
2、2022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金锐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金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告编号:2022-010)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光伏电站运营、光伏电站转让和光伏电站EPC等,属于清洁能源产业,不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1)光伏电站的电力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固废、液废、气废等污染物排放,同时还能有效替代化石燃料消耗、降低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2)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噪音、汽车尾气排放等,公司在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建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求,做好降尘降噪等措施,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秉持“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企业愿景,公司始终致力于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解决社会能源和环境问题。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智能化运营光伏电站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清洁电力,助力净零排放目标早日实现。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绿色电力18.79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5.58万吨(全国火电发电每度电排放约828克二氧化碳),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89.78吨(全国火电发电每度电排放约0.101克二氧化硫)、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85.61吨(全国火电发电每度电排放约0.152克氮氧化物)、减少粉尘41.34吨(全国火电发电每度电排放约0.022克烟尘)。

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晶科慧能积极开拓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包括售电、清洁能源供应、综合节能服务、能源托管等业务,为园区企业、商业综合体以及与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降低用能成本,提升综合能效,减少客户碳排放量。

此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垃圾分类政策,在办公场所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工作,践行环境保护理念。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依托产业优势开展光伏扶贫,并以扶贫捐赠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如下:
(一)公司自持2个扶贫性质光伏电站,具体如下:
1、位于江苏滨海的电站装机容量约10MW,其中5MW的发电量按0.15元/kwh由公司下属公司滨海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返还给当地财政用于扶贫建设,具体的付款时间视当地政府的通知而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扶贫资金人民币38.39万元。

2、位于山东莱芜的电站装机容量约 10MW,公司下属公司莱芜市天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每年向当地政府提供部分项目收益作为扶贫资金,持续时间20年,具体的付款时间视当地政府的通知而定。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扶贫资金人民币100.20万元。

(二)公司合计为7.06MW扶贫电站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安徽宿州78座扶贫电站(总容量4.68MW)提供免费运维服务,为780户贫困村民的发电收益保驾护航,预计每年可为贫困村民合计节约运维费用约人民币46万元,免费运维服务至2022年6月14日结束。

2、公司为安徽望江2.38MW扶贫电站提供免费运维服务,预计每年可为当地村集体节约运维费用约人民币19万元,免费运维服务至2028年结束。

(三)资金捐赠:公司积极参加广东徐闻县“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本报告期支付捐赠款项1万元,所捐赠款项拟用于改善当地贫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 限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股份 限售晶科集团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晶科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2023年5月18 日  
 股份 限售李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晶科集团的股权,也不 由晶科集团及其追溯至最终的主体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该等主 体的股权。本条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3、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上市之日起 至2023年5月 18日;2、2023 年5月19日至 任职期间及离 职后半年内; 3、上市之日起 至2025年5月 18日。  
 股份 限售监事曹海云; 董事兼副总经 理唐逢源;原 高级管理人员 金锐、乔军 平、陈岩、别 必凡、杨利所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021年5月 19日至任职期 间及离职后半 年内;2、2021 年5月19日起 至2023年5月 18日。  
 解决 同业 竞争晶科集团1、晶科集团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除 外)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晶科科技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晶科集团或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晶科科技 及其子公司除外)亦不从事任何与晶科科技相同或相似或可以的业 务;2、如果晶科科技认为晶科集团或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晶科 科技及其子公司除外)从事了对晶科科技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晶科集团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晶科科 技;3、如果晶科集团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晶科科技主营业务产生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晶科科技并尽力促使该业 务机会按晶科科技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晶科科技, 晶科科技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4、晶科集团承诺,因违反 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晶科科技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 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该承诺函自晶科集团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直至晶科集团不再是晶科科技的股东为止。晶科集团在该承诺 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晶科集团及晶科集团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而作出。2018年10月 18日至长期  
 解决 同业 竞争李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1、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晶科科技及其 子公司除外)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晶科科技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 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或各全资或控股 子企业(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除外)亦不从事任何与晶科科技相同 或相似或可以取代的业务;2018年10月 18日至长期  
   2、如果晶科科技认为本人、本人近亲属或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 (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除外)从事了对晶科科技的业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 权转让给晶科科技; 3、如果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晶科科技主营业务 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晶科科技并尽力促使 该业务机会按晶科科技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晶科科 技,晶科科技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本人承诺,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晶科科技和其他 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该承诺函自本人 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是晶科科技直接或者间接股东为 止。本人在该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人、本人直系 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而作出。     
 解决 同业 竞争晶科能源详见注一详见注一  
 解决 同业 竞争晶科能源、李 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详见注二详见注二  
 解决 关联 交易晶科科技1、在性能和价格基本一致的情况下,优先向非关联单位采购;2、 在特定时点市场供需较为紧张,以及综合考虑产品技术、质量水平 等的情况下,为保障光伏电站业务、光伏电站EPC业务的持续稳 定、发展,向晶科能源采购少量光伏组件,且尽量控制、避免向晶 科能源采购;3、除公司客户指定公司向晶科能源采购的情形外, 公司承诺每年向晶科能源控股组件采购金额占公司同类采购总额的 比例不超过10%。2019年11月 19日至长期  
 解决 关联 交易晶科集团、李 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1、确保公司关联交易(如有)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有关关联交易的制度规定,确保遵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2、确保公司关联交易(如有)的价格公允,不通过 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利益或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不真实,保障公司及中2018年12月 14日至长期  
   小投资者利益。3、除公司生产经营之必需外,尽可能减少关联交 易的数量。     
 解决 土地 等产 权瑕 疵晶科集团、李 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详见注三2018年12月 14日至长期  
 其他晶科集团1、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 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 减持。2、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晶科集团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 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4、晶科集团承诺将依据最新 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 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12月 14日至其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份 全部减持完毕  
 其他MEGCIF、碧华 创投、中安晶 盛、光大瑞 华、上饶晶航1、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制定合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3、承诺将依据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2018年12月 14日至其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份 全部减持完毕  
 其他公司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2018年12月 14日至长期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 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其他晶科集团、李 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需要 补缴五险一金、承担行政处罚或承担其他第三方赔偿责任的,晶科 集团/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补偿公司或其下属 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2018年12月 14日至长期  
 其他李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将督促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贷款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资金 管理制度,若因上述行为致使公司遭受处罚或损失,将承担该等全 部损失及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8月21 日至长期  
 其他晶科集团、李 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公司/本人或 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晶科集团/本人 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晶科集团/本人或其他关联方进行 投资活动;4、为晶科集团/本人或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 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晶科集团/本人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2018年12月 14日至长期  
 其他晶科集团、李 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 公司全体董事 (独立董事除 外)和高级管 理人员晶科集团/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 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1、晶科集团/本人将根 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 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晶科集团/本人将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各项义务。上市之日起至 2023年5月18 日  
 其他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 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上市之日起至 2023年5月18 日  
   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 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公司、晶科集 团、李仙德、 陈康平、李仙 华、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详见注四。2018年12月 14日至长期  
 其他李仙德、陈康 平、李仙华对于2015年至2017年间,存在通过个人银行卡向员工支付薪酬、 奖金、费用款项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如因个人卡 支付相关事项被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被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 责任,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全部损失及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8月21 日至长期  
 其他公司、晶科集 团、李仙德、 陈康平、李仙 华、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股东 (见注五)违反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注五。2018年12月 14日至长期  
其他 承诺盈利 预测 及补 偿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 JinkoSolar Argentina I Limited(以下 合称“卖方”)1、利润保证:卖方承诺Cordillera Solar I S.A.(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2022年至 2024年(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600万美元(预计累计发电量不低于672,841兆瓦时)。 如该承诺利润未达成,则卖方应在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 工作日内,按以下方式予以现金补偿:估值补偿金额=本次股权转让 总价 15,109,022美元×[(600万美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 润)/600万美元]。补偿款优先从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中扣除,不足扣 除部分由卖方直接支付给晶科香港。2、权益收益率保证:卖方承诺 晶科香港持有San Juan电站项目期间的项目权益收益率(EIRR) 不低于16.41%。根据晶科香港持有项目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考 虑卖方已补偿金额、标的公司现金分红等计算确定项目权益收益率,1、2022年度至 2024年度;2、 晶科香港持有 标的公司期间。  
   持有期结束后,若收益率低于16.41%,则卖方应当通过向晶科香港 补足现金的方式使得收益率达到16.41%。     
 其他卖方如因阿根廷法律法规、条例、政策、政府命令或者其他政府行为, 造成标的公司经济损失的,卖方应当向晶科香港予以补偿,包括但 不限于标的公司持有的比索现金无法兑换为美元以偿还融资文件项 下的未付贷款,导致标的公司逾期还款,从而造成标的公司资产抵 押、股权质押被执行的经济损失。晶科香港持有 标的公司期间  
 其他卖方标的公司与项目总包方Sterling&Wilson Private Limited的仲裁 赔偿金、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标的公司仅承担500万美元费用 上限,超出费用由卖方在最终裁决结果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给买方。晶科香港持有 标的公司期间  
 其他卖方卖方同意自 2021年 12月 7日起停止向标的公司收取项目开发费 (150万美元)的利息费用。晶科香港持有 标的公司期间  
注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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