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焦作万方(000612):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21:06:23 中财网 |
|
原标题:焦作万方:2022年半年度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霍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杰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凯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或焦作万方 | 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结算公司、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和泰安成 | 指 | 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宁波中曼 | 指 | 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 万方集团 | 指 |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赵固能源 | 指 |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稀土 | 指 |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焦作万方 | 股票代码 | 000612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无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JiaoZuo WanFang Aluminum Manufacturing Co., 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无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霍斌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科芳 |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 | 电话 | 0391-2535596 | | 传真 | 0391-2535597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度报告。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度报告。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3,479,702,626.79 | 3,182,759,920.19 | 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382,984,820.65 | 504,976,588.55 | -24.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320,001,105.69 | 534,468,406.53 | -4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779,622,461.35 | 967,988,605.01 | -19.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1 | 0.424 | -24.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1 | 0.424 | -24.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5% | 9.99% | 下降2.74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7,960,208,914.48 | 7,871,596,875.12 | 1.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5,379,322,012.02 | 5,093,454,791.79 | 5.61%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588,378.23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6,029.2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72,927.0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 260,457.4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99,294,482.19 | 主要系收到的洪灾保险赔款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 -1,977,231.00 | 为本期一次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发生
的费用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94,571.65 | | 合计 | 62,983,714.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大宗原材料价格飙升、能源供应紧张、电力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叠加带来的挑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完成了洪灾之后厂区围墙重建工作,风险抵御能力得到提升;组织全员驻厂,妥善化解了焦作修武突发疫情造成的冲击,全员实现“零密接”“零疑似”“零确诊”,有力保障了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79,702,626.7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2,984,820.6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4.16%。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本期销售量为17.81万吨,同比下降 4.64%;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比大幅上升,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和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煤--电--铝及铝加工一体化的运营模式。主营业务为铝冶炼及加工。主要产品电解铝液、铝锭及铝合金制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房地产基建等)、交通运输(汽车轻量及电动化等)、电子电力(光伏风电清洁能源等)、包装(电子及日用消费品等)等多个领域。
(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产品的上游成本端主要由氧化铝、煤炭(热力发电)及预焙阳极(碳素)构成。公司主要通过自有热电厂供电,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当地采购以及投资相关产业链公司等方式,确保原材料长期稳定供应。
(三)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市场地位
公司所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主营业务为铝冶炼及加工。铝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中国作为铝工业大国,产量和消费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近年,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铝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见成效,电解铝产能“天花板”已形成,铝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对铝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受国际形势及全球经济波动、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产能恢复相对较慢,机会与压力并存。国内,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进一步推进,以及电解铝企业电价政策相关规定的陆续出台,对铝行业发展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公司年电解铝产能 42万吨,是河南省百强企业和河南省电解铝骨干企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员单位、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是国内首先产业化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技术的电解铝厂,开启了我国大型预焙槽全面应用的时代。同时,公司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近年来加大环保投入,率先实施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环保治理水平处于同行前列。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域优势
河南省地处中原,拥有完整的铝产业链,是传统铝加工大省。公司地处焦作市,毗邻山西,在煤炭、氧化铝、预焙阳极等原材料采购端,具备相对地理优势。公司周边拥有数家下游铝加工企业,公司铝液产品采取就近销售策略,客户群体稳定、销售成本较低。
(二)坚持煤--电--铝一体化经营
公司坚持煤--电--铝一体化经营的战略方针,拥有配套的自备电厂,持有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公司 30%股权、焦作万都实业有限公司 45%的股权,以防范煤炭及预焙阳极价格波动,有效对冲发电成本及预焙阳极的使用成本。
(三)股权多元化投资
公司持有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11.73%的股权。中国稀土主要从事稀有稀土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冶炼分离、深加工和贸易业务。2021年 12月,国家成立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人民政府等进行相关稀土资产的战略性重组。根据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23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参与战略性重组的进展公告》,中铝集团持有的中国稀土的股权整体划入该新公司。稀土作为国家宝贵的战略资源,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广阔,战略意义重大。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接到相关具体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发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优于行业标准排放限值的环保标准
公司贯彻“安全环保稳定是企业最大效益”的安环管理理念,深化源头治理,深入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实施清洁生产、绿色生产,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被环保部评定为“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 B类企业”;在河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得诚信单位称号,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管理理念
公司管理团队具备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清晰的管理思路,在战略发展、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专业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经验。此外,公司还通过优化和完善业绩考核及激励机制,进一步释放经营管理活力,提升管理效率。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3,479,702,626.79 | 3,182,759,920.19 | 9.33% | | 营业成本 | 3,164,684,259.85 | 2,456,449,133.63 | 28.83% | | 销售费用 | 3,623,718.82 | 1,898,067.31 | 90.92% | 铝锭销售量增加,影
响运输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 41,665,075.03 | 29,391,979.94 | 41.76% | 主要系安全生产费及
固废处理费同比上升 | 财务费用 | 14,078,529.41 | 13,030,067.82 | 8.05% | | 所得税费用 | 65,974,530.86 | 148,982,644.72 | -55.72% | 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
盈利减少,应纳税所
得额同比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779,622,461.35 | 967,988,605.01 | -19.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0,480,050.95 | -135,090,454.04 | 77.44% | 主要系工程项目支付
的款项及支付的期货
保证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25,223,203.06 | -277,931,134.05 | -88.98% | 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净
额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223,919,207.34 | 554,967,016.92 | -59.65% | 以上原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
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
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479,702,626.79 | 100% | 3,182,759,920.19 | 100% | 9.33% | 分行业 | | | | | | 电解铝及铝产品 | 3,479,702,626.79 | 100.00% | 3,182,759,920.19 | 100.00% | 9.33% | 分产品 | | | | | | 铝锭 | 1,134,581,436.88 | 32.61% | 567,619,233.26 | 17.83% | 99.88% | 铝液 | 2,072,661,266.40 | 59.56% | 2,008,140,227.86 | 63.09% | 3.21% | 铝合金 | 140,925,709.01 | 4.05% | 303,879,259.43 | 9.55% | -53.62% | 其他业务 | 131,534,214.50 | 3.78% | 303,121,199.64 | 9.52% | -56.61% | 分地区 | | | | | | 河南省内 | 2,720,490,358.97 | 78.18% | 2,668,887,342.51 | 83.85% | 1.93% | 河南省外 | 759,212,267.82 | 21.82% | 513,872,577.68 | 16.15% | 47.74%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电解铝行业 | 3,479,702,626.79 | 3,164,684,259.85 | 9.05% | 9.33% | 28.83% | -13.77% | 分产品 | | | | | | | 铝锭 | 1,134,581,436.88 | 1,024,762,893.13 | 9.68% | 99.88% | 135.98% | -13.81% | 铝液 | 2,072,661,266.40 | 1,878,377,550.62 | 9.37% | 3.21% | 24.26% | -15.35% | 分地区 | | | | | | | 河南省内 | 2,720,490,358.97 | 2,484,148,322.99 | 8.69% | 1.93% | 22.13% | -15.10% | 河南省外 | 759,212,267.82 | 680,535,936.86 | 10.36% | 47.74% | 61.08% | -7.4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铝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99.88%,主要系本期铝产品销售价格上升及销售量增加。
2.铝锭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135.98%,主要系本期销售结构改变,铝锭销售量增加。
3.河南省外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分别增长 47.74%、61.08%,主要系本期由于疫情影响,公司周边铝液销售减少,省外铝锭销售增加。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91,148,300.41 | 42.58% | 主要系确认的联营企
业投资收益 | 是 | 资产减值 | -58,761,477.70 | -13.09% | 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00,404,134.20 | 22.36% | 主要系收到洪灾保险
赔款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8,827,857.89 | 4.19%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
废。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
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473,956,405.85 | 18.52% | 1,154,597,897.46 | 14.67% | 3.85% | 主要系本期盈
利增加及存货
减少。 | 应收账款 | 13,564,623.84 | 0.17% | 7,932,878.96 | 0.10% | 0.07% | | 合同资产 | | 0.00% | | 0.00% | 0.00% | | 存货 | 774,094,342.51 | 9.72% | 965,713,680.76 | 12.27% | -2.55% | 主要系本期末
库存商品及原
材料储备减
少。 | 投资性房地
产 | | 0.00% |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
资 | 2,847,676,070.30 | 35.77% | 2,706,898,960.88 | 34.39% | 1.38% | 主要系确认联
营企业投资收
益。 | 固定资产 | 2,198,515,411.13 | 27.62% | 2,253,456,577.48 | 28.63% | -1.01% | 主要系计提折
旧。 | 在建工程 | 16,305,259.59 | 0.20% | 21,614,026.40 | 0.27% | -0.07% | | 使用权资产 | 22,840,271.23 | 0.29% | 23,755,707.49 | 0.30% | -0.01% | | 短期借款 | 717,309,109.70 | 9.01% | 1,102,787,063.74 | 14.01% | -5.00% | 主要系本期偿
还银行借款增
加。 | 合同负债 | 28,334,172.56 | 0.36% | 39,075,013.04 | 0.50% | -0.14% | | 长期借款 | 510,642,847.22 | 6.41% | 510,710,111.13 | 6.49% | -0.08% | | 租赁负债 | 21,219,246.22 | 0.27% | 22,758,137.66 | 0.29% | -0.02%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 | | | 30,058.39 | 30,058.39 | | | 2.衍生金
融资产 | | | | | 161.81 | 156.55 | | 5.26 | 上述合计 | 0.00 | | | | | | | 0.00 | 金融负债 | 296.58 | | | | 48,102.78 | 58,867.06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受限资产余额 52,744.87万元,主要是质押的大额存单质押充当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货保证金,详见下表:
| 期末余额 | 用途 | 大额存单质押 | 500,000,000.00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充当票据保证金 | 期货保证金 | 27,448,747.63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 | 合计 | 527,448,747.63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0,046,566.72 | 10,904,430.61 | 542.37% |
说明:投资金额同比增加 542.37%,主要系本期围墙建设投入增加,及电解槽大修增加。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
资操作方
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
交易 | 衍生品投
资类型 | 衍生品投
资初始投
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
金额 | 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 期末投
资金额 | 期末投资
金额占公
司报告期
末净资产
比例 | 报告期实际
损益金额 | 国泰君安
期货有限
公司 | 无 | 否 | 期货套期
保值 | 10,196.63 | 2022年
01月01
日 | 2022年
06月30
日 | 10,196.63 | 48,102.78 | 58,867.06 | | 577.35 | 0.11% | -1,078.92 | 前海期货
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期货套期
保值 | 0.00 | 2022年
01月01
日 | 2022年
06月30
日 | 0.00 | 0.00 | 0.00 | | 0.00 | | | 合计 | 10,196.63 | -- | -- | 10,196.63 | 48,102.78 | 58,867.06 | | 577.35 | 0.11% | -1,078.92 | |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 | | | | | | | |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 | | | | | | | | |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1年12月25日 | | | | | | | | | | |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
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有可能导致期货账户浮亏。
对策:公司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前,公司严格按照本套期保值方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开仓价位,风
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
的满足性风险。
对策:公司期货交易开展已有多年,主力合约成交活跃,不影响合约的平仓。公司将严格按照保值方案操作,进入当月所持
头寸不超过当期月产量或需求量的20%,进入次月所持头寸不超过当期月产量或需求量的30%(确定交割除外),可有效规避 | | | | | | | | | | | | |
| 流动性风险。
(三)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
对策:国内期货交易所已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几乎不存在信用风险。另外公
司将同时与多家经纪公司合作,以分散风险、便于管理。
(四)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对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和本计划要求操作,制订详实的操作预案。每日对成交进行确认,通过
严格的内控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五)法律风险:与相关法规冲突致使投资无法收回或蒙受投资损失。(一)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有可能导致期货账
户浮亏。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
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
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
的公允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指南、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本公司在套期
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不同套期交易的策略;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公
司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对满足规定条件的套
期,本公司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
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
明 | 无重大变化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
专项意见 | 公司已建立了期货套保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了专门人员,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能
有效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焦作煤业
集团赵固
(新乡)
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煤碳的开
采及加工 | 800,000,0
00.00 | 10,091,11
2,213.98 | 7,576,946
,299.04 | 1,845,478
,802.19 | 734,103,6
98.28 | 549,836,1
43.3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0%的股权,该公司报告期净利润 54,983.61万元,同比增长 568.76%,主要系本期煤炭销售价格上升,影响利润增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2020年 2月 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铝行业规范条件》,对铝行业在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和节能环保等各方面提出了要求。鼓励电解铝企业通过重组实现水电铝、煤电铝或铝电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鼓励电解铝企业大修渣、铝灰渣等综合利用以及电解槽余热回收利用。此外,因为电解铝在生产过程中排产能、行业差别性政策及环保准入、退出等政策性风险。
对策:公司于 2021年通过国家工信部铝行业规范条件审核,入选国家工信部符合铝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并已公示。公司铝电解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及生产指标,已根据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改造完善,处于行业先进水平,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ISO14001:2004及 GB/T24001-2004标准的要求,获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始终牢固树立环保意识,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政策。
2、行业及市场风险
铝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受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影响较大,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特征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将给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原料采购方面,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及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煤炭、氧化铝、阳极炭素等大宗原辅料等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铝产品的生产成本。
产品销售方面,售价受期货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价格与长江现货价格挂钩。
对策:公司将持续完善产业链,实现煤-电-铝及铝合金一体化产业链,提高综合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推动公司产品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供电结构,降低用电成本。紧盯市场,做好原料、产品库存管理水平;拓宽原料采购渠道,签订年度合同,力争降低稳定供应原料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
3、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新《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铝行业规范条件》相继实施,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公司面临因增加环保投入导致成本增加的风险。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深入推进的相关要求,将为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不小的挑战。
对策:公司注重环保工作,强化实施清洁生产、绿色生产,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保护水平。近年来,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已在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环保控制指标,公司电解、燃煤电厂烟气排放严格执行超低排放要求,目前,公司主要排放物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和能耗双控的持续深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与此相关的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4、新冠疫情对经济影响呈现持续性和常态化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反复发生,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风险持续存在,直接影响了公司大宗原材料的供应和产成品的销售。
对策: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管控;加强市场研判,做好与供应商沟通工作,筹划重要物资价格锁定和仓储工作,提高应对市场突发状况的能力。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
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
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86% | 2022年01月11日 | 2022年01月12日 | 详见2022年1月12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4)。 |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
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06% | 2022年02月15日 | 2022年02月16日 | 详见2022年2月16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3)。 |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5.15% | 2022年05月18日 | 2022年05月19日 | 详见2022年5月19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度报告。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或子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
物及特征
污染物的
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
量 | 排放口分
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
染物排放
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
放总量 | 超标排放
情况 | 焦作万方
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 二氧化
硫、颗粒
物 | 连续排放 | 6 | 厂区内 | 颗粒物
1.05mg/m
3、二氧
化硫
21.72mg/
m3 | 颗粒物
≤10mg/m
3、二氧
化硫
≤35mg/m
3 | 二氧化硫
282.5
吨,颗粒
物14.21
吨 | 二氧化硫
≤1617
吨,颗粒
物≤462
吨 | 无 | 焦作万方
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热电
厂) | 烟尘、二
氧化硫、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内 | 烟尘
4.22mg/m
3、二氧
化硫
16.15mg/
m3氮氧
化物
31.56mg/
m3 | 烟尘
≤10mg/m
3、二氧
化硫
≤35mg/m
3氮氧化
物
≤50mg/m
3 | 烟尘
29.96
吨、二氧
化硫
137.26
吨、氮氧
化物
266.4吨 | 烟尘
≤228.17
吨、二氧
化硫
≤798.59
吨;氮氧
化物
≤1140.8
4吨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共建有6套电解铝生产线干法净化处理设施,6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7套配套辅助净化设施;1套生活水处理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各污染因子)≥95%;.净化设施完好率≥98%、运行率≥98%
热电厂废气治理设施有:SCR脱硝设施、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2021年平均运行效率分别为:95.53%、99.9%、99.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80KA铝电解槽科技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河南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公司280千安槽铝电解示范项目完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80KA铝电解槽科技示范工程验收的批复》;
4、根据省政府豫政办明电【2016】33号文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9月底完成《年产35.2万吨电解铝及配套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书。 2016年10月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书上会讨论通过,并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备案。
5、2017年完成电解烟气深度提标治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
6、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大修渣无害化处理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焦环审【2017】12号)。
7、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付电解铝用阳极保护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马环审【2018】7号)。
8、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深度提标治理(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焦环审【2017】26号)。
9、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深度提标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马环评验【2018】3号)。
10、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深度提标治理(二期)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马环评验【2018】5号)。
11、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大修渣无害化处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马环评验【2019】1号)。
12、2019年5月通过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
13、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000173525171F002P,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9日; 14、国家环保部《关于焦作万方电力有限公司2×300MW热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10号;
15、国家环保部《关于焦作万方电力有限公司焦作东区2×300兆瓦热电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16、热电厂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000173525171F001P,,有效期至2025年5月27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7月编制《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WFLYHJYJYA-2020-03,2020年8月25日在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4108042020002L。
2020年7月编制《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JZWFRD-002。
2020年8月在马村区环保局和焦作市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4108042020003M。
2020年7月编制《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8月在马村区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mcqhjj022。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每年度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系统中公开,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监测计划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2年上半年,我公司继续结对帮扶秦庄村。在焦作市马村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驻村工作队紧密配合秦庄村两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具体如下: 1、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做到“农户家底清,家庭收入清、享受政策清、结对帮扶情况清、脱贫实效清。”关注脱贫户节日生活,为他们发放慰问品。人居环境整治,保持街道干净整洁。发展集体经济,上半年内秦庄村村办纺织企业开业。
2、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开展乡风文明先锋村创建;在疫情防控、禁放禁烧工作中发挥村两委表率作用;组织防汛演练、做好抗洪救灾准备工作。
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得到全村人员的配合、理解,引导人员合理流动,号召村民就地居家过年等措施。疫情特殊时期要求村民不走亲访友,对村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出入卡点,并排查在外乡人员,加大对返乡人员的跟踪、报备、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 樟树市和泰安
成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实际控制
人霍斌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 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
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之实际控制人,本人于2017
年11月17日出具承诺:在本人控制的
企业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若本
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经营上的
竞争关系(如电解铝产品),本人承诺
在相关企业规范运作、符合资产注入上
市公司条件的前提下,在和泰安成成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后的三年内,将经
营上存在竞争的业务以符合上市公司股
东利益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将经
营上存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
三方。 | 2017年11月16日 | 2025年11月16
日 | 霍斌先生控制的公司拥有的电
解铝业务与上市公司之间构成
的同业竞争受现有法律法规限
制和产业自身发展周期等影
响,短期内不符合资产注入上
市公司条件,预计无法在2020
年11月16日前完成承诺。为
保证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霍斌先生申请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延期履行并做了补充
承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承诺延
期。详细内容请查阅2020年6
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的实际
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
期履行及补充承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6)。 | | 樟树市和泰安
成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 和泰安成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
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
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其
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2017年11月17日 | 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 樟树市和泰安
成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 | 其他承诺 | 和泰安成承诺,在和泰安成作为上市公
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和泰安成及下属企
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
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
性,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
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
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
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
面的独立。” | 2017年11月16日 |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 樟树市和泰安
成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实际控制
人霍斌 | 其他承诺 | 和泰安成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本人控制
的企业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本
人及下属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市公
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
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
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
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
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
务等方面的独立。” | 2017年11月16日 |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
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
行完毕的,应当
详细说明未完成
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
计划 | 不适用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
方 | 关联关
系 | 关联交
易类型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 | 关联交易
价格 | 关联交易
金额(万
元) |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 获批的交易
额度(万
元) | 是否
超过
获批
额度 |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
类交易市价 | 披露
日期 | 披露索引 | 万方集团 | 5%以上
股东 | 销售 | 铝液 | 长江铝报价周
均价下浮140
元/吨 | 20,758.84 | 27,932.02 | 11.93% | 127,490.00 | 否 | 现款现货 | 长江铝报价
周均价下浮
140元/吨 | 2021
年12
月25
日 | 详情请见公
司于2021年
12月25日在
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焦
作万方铝业
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与焦
作市万方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1-096) | 万方集团 | 5%以上
股东 | 销售 | 合金 | 铝棒单价按发
货日当周工作
日长江现货市
场 AL99.70 铝 | 22,348.69 | 111.50 | 0.70% | 6,984.00 | 否 | 按周结
算,每周
周五结清
前期货 | 铝棒单价按
发货日当周
工作日长江
现货市场 | 2021
年12
月25
日 | 详情请见公
司于2021年
12月25日在
巨潮资讯网 | | | | | 锭算术均价为
定价基础,
6063 铝合金棒
加上加工费
550元/吨作为
结算单价,
1070 铝合金棒
加上加工费
400元/吨作为
结算单价 | | | | | | 款。 | AL99.70 铝
锭算术均价
为定价基
础,6063 铝
合金棒加上
加工费 550
元/吨作为结
算单价,
1070 铝合金
棒加上加工
费 400元/吨
作为结算单
价 | | 披露的《焦
作万方铝业
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与焦
作市万方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1-096) | 合计 | -- | -- | 28,043.52 | -- | 134,474.00 |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 | | | | | | |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
况(如有) | 按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公司计划向万方
集团销售电解铝液不超过 67,100 吨,销售铝合金棒产品不超过3,600 吨,预计与万方集团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34,474.00 万元(含税)。截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年度预计数的 20.85%。 | | | | | | | | | |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如适用) | 无 | | | | | | | | | | |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