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天房发展(600322):天房发展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天房发展:天房发展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22 公司简称:天房发展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郭维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说明 2022上半年,房地产行业仍在深度调整,受各地疫情反复、需求预期偏弱等不利因素影响,市场回暖未及预期。4月以来,各地房地产相关宽松政策陆续出台,政策宽松确定性增强,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但政策落地效果显现尚需时间,无法短期反应在销售端,同时,叠加疫情反复等不利因素,需求端预期偏弱,短期市场恢复节奏仍有不确定性。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天房发展是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物业管理为辅,集商品房销售、商业资产运营和建筑材料经营为一体的房地产综合性企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属于房地产业,相关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房地产》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项目销售,公司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房地产开发事业,通过数十年的成长,公司形成了资源整合能力、市场营销能力、产品开发设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人才开发能力等核心竞争力。通过发挥这些核心竞争力,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物业管理为辅的房地产综合性企业。报告期,公司继续按照在提升公司资源获取能力、提升运营效率、完善经营理念、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等战略思路,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水平,同时,公司在立足天津本地的基础上,着力开发苏州市项目,形成天津、苏州协同开发的局面。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合规经营,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69亿元。截至 2022年上半年度末,公司总资产为174.9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1.21亿元。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权益计算)2022年上半年实现合同销售面积2.14 万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金额 4.97 亿元。2022年上半年主要的经营进展如下: 1、工程、重点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新景园118、盛文佳苑等所有在施项目稳步施工,并全力保障苏州十梓街迎枫雅院项目、相城32号地美瑜兰庭项目顺利入住。 2、资金平衡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公司主动平衡各类资金需求,合理运用资源,维持上市公司公信力。一方面积极与债券持有人及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商洽,高效运作,高质量完成“22天发01”公司债发行工作。 另一方面加强销售力度,加快销售回款,维持了公司的资金平衡。 3、资产盘活和租赁工作情况 上半年,公司克服疫情持续以及商业市场低迷的影响,较为圆满的完成资产盘活合同收入任务。 4、项目挖潜拓展工作情况 上半年,公司全力推动沙柳路项目挖潜工作,在收储、拆迁、规划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公司后续将继续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沟通,争取早日达到挂牌出让的目标。与此同时,公司组织专业力量不断加大、加深对于其他历史项目的挖潜力度,力争在挖潜工作中取得收获。 5、股权转让工作情况 公司持有的吉利大厦股权转让工作完成先期评估及其他事项准备工作,由吉利大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事宜后,已经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策审议通过,目前已开展后续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及相关工作。下半年,公司将有序推进股权转让事项,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 6、企业管理工作 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现了人才配置的不断优化,为全面完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因素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部分在建项目本期内竣工结算,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化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受疫情等影响,销售情况欠佳,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部分设施老旧淘汰,本期新增固定资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账面价值人民币7,530,082,349.42元的存货、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用于银行借款抵押;投资性房地产中,吉利大厦1-8层用于银行借款抵押,此项资产已摊销完毕,期末账面价值为0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27日,公司十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天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的有关规定,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所持天蓟公司60%的股权。2022年1月27日,公司就该股权转让事项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预挂牌。2022年3月18日,公司十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天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天蓟公司 60%股权。天蓟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9,859.56万元,6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9,915.736万元。交易标的首次挂牌底价为29,915.736万元,成交价格以最终实际摘牌成交价格为准。 2、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十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将所持吉利大厦44.81%股权以53,561.52万元价格转让给津投资本,津投资本以持有的对天房集团 53,561.52万元债权支付股合法权益,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将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方式由“津投资本持有的对天房集团53,561.52万元债权支付股权对价”变更为“津投资本在协议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对价款 53,561.52万元。”交易方案剩余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如下:(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吉利大厦44.81%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津投资本,44.81%股权经评估的权益价值为53,561.52万元,津投资本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对价款53,561.52万元。(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公司拟将所持吉利大厦股权转让给津投资本,可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盈利能力,降低负债水平。公司于 2022年 7月11日召开了十届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交易方案内容的关联交易议案》。本次交易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尚需获得天津市国资管理机构批准。2022年7月2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之前的各年度报告中对可能面对的行业政策风险、金融风险、土地和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项目开发建设环节等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固有风险进行了说明。 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金融审慎监管制度持续完善的环境下,房地产企业依赖高杠杆谋求扩张的路径将被打破,行业市场格局及发展模式存在不确定性。虽然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经济恢复稳健,但全球疫情控制及经济复苏并不乐观,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 受新冠疫情影响,房地产行业的销售业绩都受到较大冲击,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存在项目不能按期交付风险,公司将结合疫情发展态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化解疫情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经济下行压力及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各地政府因城施策,一二线城市调控力度加大,重点区域市场行情进一步分化,房地产行业市场格局及发展模式的不确定性加强,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走势呈现差异化。受房地产行业融资调控政策趋严、债务风险敞口增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近年来融资难度加大,加之新冠肺炎疫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进度及销售回款速度,公司可能面临短期资金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做好资金安排,防范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维成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1,461,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冯世凯)》《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刘英娟)》《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5月5日,公司收到总会计师纪建刚先生的离职报告,纪建刚先生已到退休年龄,提出离职,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正常开展,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总会计师之前,由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代行总会计师职责。 2、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冯世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刘英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建筑节能是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始终秉持“绿色建造、环境和谐”的环境方针,积极践行环境保护,将绿色环保理念贯穿设计、施工、运营各环节,积极探索绿色建筑,践行绿色办公,开展绿色公益,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为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在四新技术和绿建应用方面,公司多个项目取得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标志着公司在绿色低碳理念推广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公司的重要产品特点,实现了应用的体系化、规模化和适用化,响应了天津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展示了公司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方面的强大实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诉讼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等内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12 月2 日,天津证监局向公司下达了2 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与事实不符,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郭维成、董事会秘书张亮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2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认定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与已披露的临时公告中对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的披露前后不一致。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2.5 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郭维成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亮作为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 条、第3.1.4 条、第3.1.5 条、第3.2.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第16.3 条、第16.4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郭维成、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亮予以通报批评。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景公司”)于2010年1月取得编号为房地证津字第103051000003号的天津湾C地块房地产权证,该地块坐落于河西区古海道南侧,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面积共79,037.2平方米。C地块建设用地规划划分为C1、C2、C3三个地块,其中C1地块由海景公司开发,目前已竣工交付。2010年3月10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海景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集团”)签署《天津湾C2、C3地块项目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在满足现行法律规定手续和相关条件时,将协议约定的C2、C3地块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等手续办理至房信集团名下,由房信集团自主开发经营,房信集团成立天津湾项目部负责经营该项目,并投入资金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 根据现行土地规划政策要求,C地块整体取得一个土地证,且C1地块海景文苑项目已售出并交付,目前无法实现C2、C3地块从C地块分割出并将相关土地使用权等手续办理至房信集团名下,该笔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鉴于该笔交易已无法完成,现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海景公司拟与房信集团终止原协议,由海景公司退还房信集团在原协议签署至今所支付的交易对价土地款及针对该项目所涉及的开发成本、管理费、资金占用费等全部支出,协定总金额70,368万元人民币,双方后续将签订具体协议完成原协议的终止,并支付相应资金。 房信集团系2014年6月与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整合重组,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公司与房信集团于2014年6月开始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业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九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年6月17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进展请况:海景公司与房信集团于2019年6月18日签订《天津湾C2、C3地块项目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由海景公司退还房信集团自原协议签署之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所支付的交易对价土地款28,500万元及针对该项目所涉及的开发成本23,479万元、项目管理费2,341万元、资金占用费16,048万元等全部支出,共计70,368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内海景公司向房信集团支付该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费用5,386.9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累计支付交易对价土地款和该项目所涉及的开发成本及相关费用66,019.34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十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将所持吉利大厦44.81%股权以53,561.52万元价格转让给津投资本,津投资本以持有的对天房集团 53,561.52万元债权支付股权对价。经交易双方审慎评估,结合自身经营状况、资金安排,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将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方式由“津投资本持有的对天房集团53,561.52万元债权支付股权对价”变更为“津投资本在协议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对价款 53,561.52万元。”交易方案剩余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如下:(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吉利大厦44.81%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津投资本,44.81%股权经评估的权益价值为53,561.52万元,津投资本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对价款53,561.52万元。(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公司拟将所持吉利大厦股权转让给津投资本,可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盈利能力,降低负债水平。公司于 2022年 7月11日召开了十届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交易方案内容的关联交易议案》。本次交易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尚需获得天津市国资管理机构批准。2022年7月2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日常业务开展,2022年6月6日公司经十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津投资本申请借款2.5亿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为7.7%。2022年6月20日,该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津投资本的2.5亿元借款。 为保证公司日常业务开展,2022年7月11日公司经十届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津投资本申请借款2.6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7.7%。截至披露日,公司已取得津投资本的2.6亿元借款。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部分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期初余额107,161.52万元,发生额0.00万元,期末余额107,161.52万元。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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