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亚联(002316):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亚联: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77 2022年 8月 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永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红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近期发现,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初反映相关会计 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的情况,经公司2022年8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对2021年度会 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具体的差错及会计处理 1、具体的差错 经对2021年度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结合函证回函情况,发现2021年度财务数据存在如下差错: (1)少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1年度少计营业收入33,768,833.83元,少计营业成本35,794,963.86元,少计应交税费2,026,130.03元。 (2)少计营业成本 2021年度少计成本31,103,452.60元,多计预付账款13,714,256.57元,少计应付账款17,389,196.03元。 (3)少计存货、应付账款,多计预付账款 2021年末少计存货60,158,677.24元,少计应付账款36,671,316.64 元,多计预付账款23,487,360.60元。 (4)合并抵销错误多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公司子公司开店宝集团2021年度合并抵销错误,多列营业收入14,961,252.62元,多列营业成本14,961,252.62元。 2、会计处理 上述差错,公司合并层面应调整增加营业收入 21,837,076.55元、营业成本 55,148,428.90元、存货60,158,677.24、应付账款54,060,512.67元、应交税费2,207,899.75元,调整减少预付账款37,201,617.17元。 1、2021年合并报表层面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2、2021年母公司报表层面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四)差错更正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万元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跟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 简称:“十四五”规划),继续贯彻落实公司战略,投身智慧化浪潮。智慧经营方面,公司在巩固提升原有中小微商户支 付服务的基础上,以赋能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为核心,深化中小微商家数字化“智慧经营”服务;智慧专网方面,公司围 绕能源、交通产业生态圈继续巩固平台管理体系,促进其所服务行业“智慧化”水平的提升。公司主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智慧经营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在智慧经营领域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商户经营服务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是公司 “智慧经营”战略的主要承载者,开店宝科技始终秉承着专注服务小微商家的经营理念,以科技为驱动力,通过不断深化 支付科技、数据科技等综合服务,为中小微商家的经营进行多维度赋能,建立以中小微商家为核心的商业生态体系。 1、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显示,我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银行账户 数量、非现金支付业务量、支付系统业务量等数据总体保持增长。银行账户数量小幅增长,截至一季度末,全国共开立 银行账户 139.07亿户,环比增长 1.78%。银行卡数量小幅增长,截至一季度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 93.19亿张,环比增 长 0.78%。其中,借记卡 85.17亿张,环比增长 0.83%;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 8.02亿张,环比增长 0.28%。人均持有银行 卡 6.60张,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 0.57张。银行卡交易业务量保持增长,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 941.81亿笔,金额 264.9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0.90%和 3.90%。 开店宝科技全资下属公司开店宝支付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店宝科技自主研发一 整套支持多产品、集成多模块的系统平台,通过多种 MPOS、传统 POS、智能 POS等市场主流的 POS机型和智能手机 客户端软件 APP,围绕“开店宝”品牌推广旗下各类产品,定位不同需求的中小微商户,切入到实际的智慧经营场景中, 为中小微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便民支付等增值服务及由交易行为衍生的数据服务。为解决农产品收购场景中收购企业 或收购人之间的结算问题,切实提高收购资金结算效率、降低结算成本、防范现金结算安全隐患,开店宝支付通过银联 富农通及收付平台的赋能于 2022年初推出了“收付通”产品,实现了农产品收购款银行卡结算,帮助银行机构延伸网点和 客户,得到农产品收售各方的认可。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售出 MPOS支付终端 2,971.8万部,累计布放 POS支付终端 1,020.67万部。 报告期内,开店宝科技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等原因影响,导致交易量及盈利能力下降。公司第三方支付 业务累计处理交易金额为 5,184.15亿(支付+结算),较上年同期下降 51.94%;开店宝科技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262.01万元,同比下降 53.56%;实现开店宝科技合并层面的归属于开店宝科技的净利润-3,579.18万元,同比下降 543.37%;归属于开店宝科技的净利润经过公允价值调整后乘以上市公司对开店宝科技的持股比例 45%计算,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0.58万元,同比下降 749.62%。 2、商户经营服务业务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及坚持扩大内需,全面促进消费。伴随居民 消费升级,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进程不断提速。智能支付终端已成为商户数字化经营载体,智能支付终端搭载 SaaS软件 为商户实现与消费者的多种互动,已应用到店铺进销存管理、会员分析、营销服务等各个方面,通过对店铺的数字化管 理,利用经营数据分析消费者行为,帮助商户更好地了解消费者,针对其消费特征和偏好制定或改善营销策略,并实现 再营销的工具平台,提高消费者粘性及忠诚度,开发消费者的潜在消费需求,给商户带来利润上的提升。根据税务总局 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 675.8万户,同比增长 8.2%。市场主体及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快速增 长将进一步促进其对商户经营服务业务的需求。 全城淘能够提供基于“支付+”模式的 SaaS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商户提供互通互联的全渠道数字化经营工具,为商户 提供门店管理、CRM管理、会员营销、库存管理、电子发票、小程序等服务,助力打造数字化智慧门店,帮助中小微商 家实现门店收银及店铺管理的智慧化升级,用技术驱动商业革新,让生意更简单,让开店更轻松,成为商家“生意的好帮 手”。本报告期内,全城淘在巩固提升原有中小微商户服务业务基础上,不断向商户精细化、专业化发展,为商户提供的 融合多个支付渠道并实现一站式对账的技术服务,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品牌的收单专业化服务联合体。同时,通过深化 与共建合作伙伴生态的各大银行和渠道合作,开展商户联合收单业务,帮助商户实现降本增收,并为公司间接赋能小微 商户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多纵深。 (二)智慧专网领域 公司智慧专网领域主要为电力、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能源、交通产业 生态圈持续推进业务升级和平台管理升级,继续推进专网通信业务前进步伐。公司作为国内率先从事专网通信领域的高 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定位,具有“专业方案、优质服务、量身定制”三大优势,密切结 合行业特点,突出专用性和个性化服务,为电力、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 与服务,通过不断引入先进技术成果,持续推动专网通信技术的发展和行业解决方案的升级。 1、智能电网领域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而发展电力信息化、智能电网及电力物联网等产业是实现 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技术革新的重要手段。为保持电力行业稳定和发展,近几年国家对电力行业保持着大规模投资, 虽然受总体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增幅有所波动,但总体投资规模持续居于高位。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其中包括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将持续带动电力建设改造投资的 增长,为智能电网领域的持续投入提供了保障。电力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撑,总投资增加必然带来配套新建信 息化系统建设以及存量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随着国家电网电力物联网和南方电网数字化转型建设的全面推开,势必 将带动电力行业投资的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电力行业领域业务,签订销售合同合计金额 1.09亿元,在夯实原有传统集成服务业务的基 础上,围绕国家电网“新型电力系统”主方向,挖掘开拓公司业务,加大对电力信息安全、工业智能、物联网等业务以及 电力新能源项目的投入力度,不断切入电力核心业务板块,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的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业务 宣传以及生态合作力度,与华为、中兴、新华三等 ICT行业知名供应商持续开展合作,在电力通信传输、数据通信、调 度控制、运行维护和电力信息安全、工业智能以及物联网领域的业务拓展均取得良好进展与业绩。在工业智能和物联网 领域,公司持续加大力度推动产品侧的生态发展,公司积极推广基于华为 Atlas人工智能计算平台开发的“无人值守变电 站智能运检系统V6”及基于华为 Tai Shan 200系列开发的“变电站智能网关系统V1.1”,积极推广变电站智能网关产品以 及基于 AIoT融合技术的电力生产智能运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继续保持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力科 学研究院、南瑞集团等之间的合作,不断探索与挖掘行业用户需求以及具体应用实现。 2、智慧交通领域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我国“十四五”规划中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章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 2021年 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到 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 70万公里左右, 其中公路 46万公里左右,包括国家高速公路网 16万公里左右,普通国道网 30万公里左右。《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纲要》亦明确加快提升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推动卫星通信技术、新一代通信技 术、高分遥感卫星、人工智能等行业应用;加快既有设施智能化,利用新技术赋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加强既有交通基 础设施提质升级,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公路路网管理和出行信息服务智能化,完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及 配套网络。政策支持的延续,为智慧交通行业带来新的需求与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在高速公路及城市智能交通业务领域主要为客户提供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城市道路监控系统、 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息统计系统等整体解决方案,签订销售合同合计金额 1.47亿元。高速公 路业务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中标 104国道临海江南至尤溪段改建工程第 JD-1标段,中标金额 8,413万元;中 标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机电工程、供配电及照明工程 HWJD-2标段,中标金额 1,638万元;中标南京城市 三环(仙林大道-省道 122段)一期、二期监控设施 SH-JD1,中标金额 1,693万元。南京凌云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工 程服务水平以及客户满意度,并重点布局从以工程总包的传统集成业务不断迈向产品和技术开发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 南京凌云在夯实江苏省内公路局项目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力度开拓河南、福建、云南、浙江等外省新市场。 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方面,公司在执行前期中标的项目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巩固核心区域市场,推广智慧 地铁示范站建设与服务案例经验。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 (三)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的收单交易量同比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公司实 现营业总收入 60,130.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0.50%;但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和岗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控制人 工成本支出降本增效,同时,通过转让部分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9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10.93%。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沉淀,公司智慧经营及智慧专网领域的业务在产品、技术、团队、渠道及服务、客户关系、风控能力方面均形成了具有优势的核心竞争力。 1、产品及技术优势 智慧经营领域,开店宝科技专注于赋能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通过提供基于场景的支付服务,为中小微商家提供专业的移动互联网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依托新一代科技平台,对现有产品及服务持续优化,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及服务水 平,坚持创新、整合、共赢的理念,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企业收单以及便民支付等有卡支付终端的智能化和移动互联, 全过程保证用户数据安全,并充分发挥了有卡支付安全、大额的优势,实现了“便捷+安全”支付。开店宝科技提供的支付 终端产品及技术系统平台均通过了中国银行卡检测中心的检测、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的认证、银联支付数据安全 标准检测、银联卡支付应用软件安全认证,达到了高安全、高可靠、高稳定、高性能的系统标准,为用户提供了安全便 利的使用环境。截至本报告期末,开店宝科技核心技术、风险控制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均为自行研发,拥有 117项软件 著作权,持有专利 2项,在申请专利 1个,在产品创新及系统稳定性等方面拥有优势。 智慧专网领域主要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定位于专网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集成服务,凭借着对行业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以及多年在行业内持之以恒的积累与沉淀,具备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 及高品质产品与服务的能力,持续致力于将信息通信的最新技术成果引入能源、交通等领域,并与专网的具体应用相结 合,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具体实践经验保证了公司能精准提炼需求模型、为客户量身定制、开发的系统和产品能够达到专 业控制系统的严格要求,以强大的系统方案整合能力、快速的定制开发能力,以及高效的项目管理能力为基础的服务平 台,铸成了公司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在专网通信信息技术领域的长期积累使公司掌握了客户所处行业 具体应用的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已累计申请获得专利 53项,其中发明专利 12项,实用新型专 利 34项,外观设计专利 7项,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信息技术运行维护、CMMI3等资质证书。 2、团队优势 智慧经营领域业务核心团队成员均为来自支付、金融、审计、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均拥有多年从业经验, 在行业发展、技术研发、风险控制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智慧专网领域业务管理团队与核心员工均从事专网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几十年,具备专业的项目管理经验,在行业内拥有丰富经验和较强影响力,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发展动态,对专网信息通信技术的未来发展可准确预判。同时, 公司凭借在专网领域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储备了专业工程技术服务团队,具备专业扎实的技术功底以及定制开发能力。 3、渠道及服务优势 开店宝科技已在各省市建立 38家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已覆盖全国,并依托新一代科技平台,进行客户深耕,坚持科技、数据、服务整合等核心发展战略,以叠加客户增值服务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地位及商户体验感。针对市场的不断 变化,开店宝科技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的服务体系,新一代科技平台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商户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 持。同时,为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开店宝科技在河南新乡的客服中心,客服团队通过电话、互联网、移动 APP等多种渠 道,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实名认证、账户查询、业务咨询与投诉等多种服务。 智慧专网领域业务目前已在全国主要的重点城市设立营销服务平台,客户群体遍布全国 20余个省、市、自治区,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公司根据 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的技术服务标准,形成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和严格的追诉制度, 并形成以深圳为中心,以分布全国各地的办事处为拓展的二级服务网络,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客户的服务需求,同时,通 过建立定期巡访制度,主动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及用户需求。 4、客户关系优势 开店宝科技凭借对支付用户需求的深度了解和对新兴支付技术的深刻理解,自成立以来即定位于拓展及服务小微商户,为小微商户提供高效快捷的支付服务同时,为其提供智慧经营模式的线下线上经营互动服务。开店宝科技对小微 商户持续构建客户信用累积体系,逐步积累了规模庞大、优质的小微客户;同时,开店宝科技利用移动终端“终端即客户” 的特征,长期不懈地进行客户教育并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牢牢绑定客户,培养客户支付习惯,增强客户黏性。 经过 20余年耕耘,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在电力行业的多种通信系统解决方案已经覆盖国家电网的各级省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近年来,公司将电力调度通信技术上的综合优势拓展到交通领域,分别在轨道交通、城市智能交 通与高速公路等领域建设了许多优秀且在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大型成功案例,公司开发的专业系统解决方案在行业内广泛 推广并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5、风控能力优势 科技与支付深度交融的时代已经到来,开店宝科技始终高度重视风控能力建设,持续丰富、优化相关风控数据资产,不断打磨自身技术,助力支付行业运作效率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在商户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 国银联的风险交易监控系统规范建设,通过外包服务商管理、商户准入、数据核查、征信评分等方式,对商户风险进行 管控;同时通过风控系统规则的设置,多维度合理限制商户的刷卡额度、交易时间及交易地区等。在交易监控方面,通 过从风险建模、评级、监控、预警等多个维度构建起一个 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风控生态体系”,实时进行大数据挖掘 比对,从数十个维度组建的近百余条风控规则中验证核查每一笔资金往来,对潜在风险与安全隐患形成有效地预警,对 伪卡、盗刷、移机等风险监控覆盖率达到 95%以上。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硬件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 42.7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较去年同期减少键桥轨道,导致交通行业的硬件成本减少所致;工程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 37.93%,主要系公司的控制子公司南京凌云本报告期因项目计量 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减少36.21%所致;服务费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50.70%,主要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受市 场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收单交易量同比减少,服务费收入和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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