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城地香江(603887):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23:07:28 中财网

原标题: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


公司代码:603887 公司简称:城地香江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谢晓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不涉及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披露过的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江科技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城地云计算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
城地建设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IDC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 为用户提供包括申请域名、租用虚拟主机空 间、服务器托管租用,云主机等服务
PUE能源使用效率(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是评价数据中心能源效 率的指标,是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 IT负载使用的能源之比
云计算一种通过 Internet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 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源的计算模式。狭义云 计算指 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 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 源;广义云计算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 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 服务
大数据在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高速 增长产生的海量、多样性的数据中进行实时 分析辨别并挖掘其中的信息价值以对用户 提供决策支持的技术
物联网通过各种信息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全球 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等各种 装置与技术,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 互动的物体或过程,采集其声、光、热、电、 力学、化学、生物、位置等各种需要的信息, 通过各类可能的网络接入,实现物与物、物 与人的泛在连接,实现对物品和过程的智能 化感知、识别和管理
人工智能人工智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英文缩写为AI。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 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 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EFLOPS每秒一百京次浮点运算次数(Exascale 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 是指数据中心算力规模单位,通常评估计算 机的性能以每秒的计算次数(峰值)
新基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主要 包括 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


  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 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 涉及诸多产业链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前提,以 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 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 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5G5G网络是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其峰值理论 传输速度可达每秒数10Gb,比4G网络的传 输速度快数百倍
增值电信业务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 服务的业务
桩基桩基是依靠桩把作用在平台上的各种载荷 传到地基的基础结构,是地基与基础工程行 业中被广泛运用的一种作业技术
基坑围护基坑围护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 边环境安全而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 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是建筑基坑工程 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程之一
BAT百度、阿里、腾讯
ICT信息与通信技术(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是一个涵盖 性术语,覆盖了所有通信设备或应用软件以 及与之相关的各种服务和应用软件,例如视 频会议和远程教学。
MIMO多输入-多输出(Multiple Input Multiple Output),是为极大地提高信道容量,在发 送端和接收端都使用多根天线,在收发之间 构成多个信道的天线系统。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城地香江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CDXJ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DXJ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晓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钱波鲍鸣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6层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6层
电话021-52806755021-52806755
传真021-52373433021-5237343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518弄1号B区502-1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6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335
公司网址www.shcd.cc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涉及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6楼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涉及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城地香江603887城地股份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982,718,132.821,249,626,794.11-2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3,156.76104,781,194.47-8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34,099.4079,009,447.64-112.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181,316.09-300,949,460.48-77.0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25,263,509.223,413,705,055.680.34
总资产7,659,299,193.037,711,353,235.20-0.6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23-91.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23-9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010.18-10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22.55减少2.2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0.071.92减少1.9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半年度收入及利润的简要情况: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82,718,132.8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1.36%;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0,933,156.7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9.57%。

造成本期收入及利润下降的直观影响:
1、报告期内IDC分部实现营业收入57,220.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32%;净利润增长26.42%。但是受国家对地产行业宏观政策调控影响,桩基及围护分部为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在客户选择上更加谨慎,减少纯地产客户比重;且本期受疫情影响造成部分项目施工延期,最终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下降,较去年同期下降26,690.87万元,相应毛利下降6,429.60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研发项目投入928.30万元。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同期增加523.22万元。

4、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较同期减少了520.45万元,主要系政府奖励款减少1350.00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62,831.8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056,284.1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1,882,254.9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024.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3,634,090.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0,567,256.1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主业定位通信信息服务领域,致力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生产制造及销售;数据中心前期筹划、咨询;数据中心系统集成;数据中心销售及运维等服务,由相关子公司各司其职并形成协同效应,为公司继续打通数据中心全产业链提供重要支撑。同时,原主业逐步下沿,由子公司城地建设负责开展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范围主要涉及房地产、工业、市政、公共建筑等地下空间的基坑围护、桩基工程。

(二)公司经营模式
数据中心相关服务:目前由子公司城地云计算及香江科技负责业务开展。子公司城地云计算负责做好自持数据中心投资、建设工作,加大自持数据中心销售力度,优化管理及营销团队、深入研告
究行业及政策形式,深挖用户需求,早日实现太仓及临港数据中心上线交付。子公司香江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云基础设施服务商,具备得天独厚的全产业链优势,业务贯穿数据中心咨询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运维运营全生命周期,与华为、烽火、ABB、施耐德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IDC设备与解决方案板块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做大做强IDC系统集成板块,不断提升数据中心EPC业务市场占有率,做精做细IDC运营服务板块,以降低PUE为目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客户增值。通过智能制造与信息化服务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主要包括专业承包和总承包两种。目前由子公司城地建设及城地岩土主要从事施工工程承包,包括勘察、咨询、设计、施工中的单项承包或专业综合承包。公司深耕于地基基础建设行业多年,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已成为具备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一体化施工能力的综合服务商。现有业务已基本涵盖包括:传统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特种设备工艺、全钢基坑围护支撑工艺,土体改良技术等新型应用技术等多项服务。近两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施工号召,大力发展以预制型、全钢围护支撑、土体改良为基础的成套绿色施工技术作为市场切入点,同时,优化现场施工环境及堆料管理,减少土体周边扰动及渣土外运,构建绿色施工服务。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优势
2021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规划相继推出,明确了新基建的建设重点是面向数字经济领域,要求大力发展新基建和数字经济。

数据中心作为数据枢纽和应用载体,是承载着各行各业信息系统的基础设施保障,数据中心是数字经济的基石,也是新基建的核心,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元宇宙、物联网等都需要数据中心提供算力及存储。2022年正式启动的“东数西算”工程对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我国全面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化的重要举措。

同年5月,《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发布,明确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布局建设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东数西算”工程启动实施。

另外,工信部在《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明确了新型数据中心在智能算力生态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首次提出“算力指标”——到2023年底,我国数据中心总算力要达到200EFLOPS,为未来数据中心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二)技术优势
子公司香江科技是国内领先的云基础设施服务商,秉持持续创新研发理念,洞察用户的真实需求,持续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及产品性能,推动产品迭代升级。紧跟行业发展方向,依靠自身技术力量并调动供应链资源实现产品的快速迭代开发,坚持产品技术紧跟领先的研发设计理念,不断推出具备香江核心技术的产品。

报告期内,为积极响应国家实现双碳目标,IDC及通信产业相关业务以绿色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为中心,契合公司业务,重点投入数据中心节能和 5G基站电源等产品研制,主要研发工作包括MIMO通信电源,新型双系统制冷BBU系统柜、大功率香江智慧物联管理平台、大功率5G基站刀片电源等,重视数据采集和分析,为形成产品后续服务收入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子公司香江科技凭借“预制式微模块集成技术及产品”成功入选国家工信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2020年)》,香江系统工程入围 2020年度实施样板项目实施单位,2020年度数据中心工程企业三十强,充分印证其在绿色数据中心领域的先进节能技术研发成果和实践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响应国家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号召,在自持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上,大量使用高标准、高规格的材料及设备。以“数字驱动”为核心,采用模块化设计、预制化生产、标准化装配建设方式,将能效提升、高效制冷、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能源回收等技术组合应用于项目中,建成绿色、低碳、高效和智能化的数据中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特种桩基围护施工工艺、预制式、拼装式施工工艺、斜向支撑桩技术、土体改良技术为市场主要切入方向,为客户实现大量节约工程材料、降低成本、缩短施工周期、减少泥浆等废弃物,以环境友好型施工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子公司城地建设依托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下工程创新技术分会,吸纳了众多同行业优秀企业的加入,会员单位之间定期进行业务沟通和技术交流,致力于推动上海勘察设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 1项;报告期内,发明专利授权 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2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5项。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授权发明专利25项,已授权实用新型378项,外观设计55项,软件著作权62项。

(三)资质、品牌优势及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拥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防工程一级资质、CMMI三级认证、ITSS成熟度三级认证的资质、CQC8302(L3级)证书、CQC增强级(A级)证书、信息系统等级测评三级以及拥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云服务牌照)、新型技术设施建设产品与服务认证、ABB开关柜授权、伊顿低压柜授权、施耐德开关授权、MVnex开关柜授权和ISO9001、ISO14001、GB/T28001-2001 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CC、PCCC产品认证、泰尔认证等。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凭借良好的产品技术与服务质量,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主要电信运营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华为、烽火、中国电科等国内一流通信厂商,吉宝、施耐德、ABB等世界五百强企业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与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关系进一步加深。同时逐步加深与BAT、京东等头部互联网企业、金融、电网、教育、军民融合等行业客户的紧密合作,为业务拓展打下坚实基础。

地基与基础设计及施工业务方面,公司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等。目前为应对行业逆势,公司从源头投标阶段对客户进行筛选,并以综合资信评价结论作为投标及签约决策的重要依据,优先与房地产优质企业进行合作。未来公司将逐步向市政、保障房、城市综合配套领域拓展,同时,继续加强与京东、360、美团等互联网头部企业的合作深度。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受上半年度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叠加房地产行业风波冲击延续等因素,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82,718,132.8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2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33,156.7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89.57%。整体经营情况与去上年同期相比表现不佳。

2、报告期内,子公司香江科技及香江系统工程,充分发挥其云基础设施服务商的全产业链优势,持续开展数据中心EPC总包业务,中选怀来合盈金融数据科技产业园机电总包项目,中标上海联通周浦数据中心一期总包项目及广州1号数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等;报告期内,香江系统工程在CCDC第十三届数据中心工程企业业绩调查结果中,位列全国第五,充分彰显企业不凡实力,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香江科技运营商业务稳步发展,相继中标中国移动基站配电箱、密集型母线等集采项目,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高低压柜省采项目,运营商业务持续做大做强;报告期内,香江科技与华为、烽火、ABB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持续合作,不断加深与华为中国区、烽火合作深度。2022年5月,香江科技与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深度进一步深化升级;报告期内,香江科技启动“数字扬中”建设,通过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构建运营协同管理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营销、供应链、交付到财务的横向协同,不断推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考虑到公司自持‘沪太智慧云谷数据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太仓项目”)因所在辖区电力资源配置调整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就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不超过3.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延期至2024年2月。


4、截止报告期末,临港数据中心项目1号楼、2号楼主体结构封顶,地面工程完成,外墙、门窗、水电工程接近完成;3号楼主体结构封顶,地面工程完成度90%,水电工程完成度90%,机电安装进行中;4号楼土建一次结构、砌体及二次结构、设备基础全部完成,水电工程进行中。太仓数据中心项目桩基工程全部完成;1#车间、2#车间、11kv降压站、埋地油罐、水泵房、小市政等完成度接近95%;综合楼土建部分接近完成,管线布设、雨水系统、给水预埋、接地系统、消防等施工进行中。外市电工程方案已调整完成,目前已逐步开工。

5、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报告期内,发明专利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2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项。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授权发明专利25项,已授权实用新型378项,外观设计55项,软件著作权62项。

6、报告期内,经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处于转股期。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共有785,000元“城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32,332股,占发行总量的0.0654%,尚有1,198,694,000元未转股,占发行总量的99.8912%。

当前转股价格为24.26元。

7、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管控,降本增效,修炼内功。

为应对相关行业逆潮及政策变化,公司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通过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法律工具,严控外部风险,捍卫公司合法权益。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优化管理结构,明确业务方向及发展战略;通过加强内外部培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及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82,718,132.821,249,626,794.11-21.36
营业成本739,534,259.10942,146,892.46-21.51
销售费用38,469,222.0938,210,660.510.68
管理费用90,488,031.7692,723,386.34-2.41
财务费用62,782,023.9457,549,813.639.09
研发费用48,872,387.9739,589,366.4223.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181,316.09-300,949,460.48-77.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575,695.19-702,252,225.06-117.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84,258.74112,497,420.44-260.3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IDC分部实现营业收入57,220.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32%;净利润增长26.42%。受疫情影响造成桩基及围护分部部分项目延期,叠加国家对地产行业宏观政策调控影响,桩基及围护分部为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在客户选择上更加谨慎,减少纯地产客户比重,导致整体营业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桩基及围护分部营业收入的下降,导致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业务推广和销售人员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受疫情影响,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利息收入降低和银行手续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IDC分部上半年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半年疫情影响,桩基及围护分部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延迟回款,部分项目支出集中结算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回,及上年同期子公司股权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为降低财务风险,降低有息负债,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 明
货币资金984,221,628.8212.851,125,630,521.6214.60-12.56(1)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00.000.65237,138,682.423.08-78.92(2)
应收款项2,054,465,148.1726.822,198,984,881.1628.52-6.57(3)
应收款项融资16,534,887.690.223,800,000.000.05335.13(4)
预付款项99,603,215.101.3040,775,364.560.53144.27(5)
存货710,569,792.529.28456,321,828.315.9255.72(6)
合同资产812,431,757.6310.61918,370,377.3411.91-11.54(7)
固定资产568,858,387.397.43575,653,614.017.47-1.18(8)
在建工程725,772,506.429.48534,014,094.166.9335.91(9)
使用权资产34,969,953.910.4639,491,339.400.51-11.45(10)
短期借款1,335,000,397.9117.431,404,548,263.1218.21-4.95(11)
合同负债145,652,489.471.9087,261,842.331.1366.91(12)
应付票据288,912,439.873.77217,759,971.982.8232.67(13)
应付职工薪酬16,183,177.120.2132,031,633.000.42-49.48(14)
应交税费15,738,725.070.216,716,440.140.09134.33(15)
应付利息5,989,846.750.082,398,300.020.03149.75(16)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14,888,806.170.1910,681,435.200.1439.39(17)
租赁负债22,385,537.730.2930,140,496.360.39-25.73(18)

其他说明
(1) 货币资金:主要系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回所致。

(3) 应收款项:主要系上半年疫情影响,桩基及围护分部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延迟回款所致。

(4) 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 预付款项:IDC分部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6) 存货: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工程结算延后所致。

(7) 合同资产:主要系疫情影响造成桩基及围护分部部分当年度在建工程项目减少。


(9) 在建工程:主要系IDC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10) 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新增租赁所致。

(11) 短期借款:主要系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12) 合同负债:主要系IDC分部预收销售款所致。

(13) 应付票据:主要系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14)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支付年终奖所致。

(15) 应交税费:主要系IDC分部企业所得税所致。

(16) 应付利息:主要系计提可转债利息所致。

(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执行新增租赁会计准则所致。

(18) 租赁负债:主要系执行新增租赁会计准则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12,282,584.97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 保证金、冻结的银行存款等
固定资产297,902,477.58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47,439,417.47抵押贷款
应收账款37,180,676.15抵押贷款
合计594,805,156.17/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8日,主要从事IDC数据中心设备制造、销售及后续运维等服务。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期末总资产260,300.70万元,期末净资产139,842.80万元,本期净利润为3,404.01万元。

公司控股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3日,主要从事数据中心相关服务,注册资本5000万元,期末总资产1,210.82万元,期末净资产-1,547.76万元,本期净利润-194.92万元
公司控股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期末总资产101,903.39万元,期末净资产16,060.54万元,本期净利润305.90万元。

公司控股上海驰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0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业务,注册资本1000万元,期末总资产25,552.43万元,期末净资产412.91万元,本期净利润-103.84万元。

公司控股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6日,从事通信设备及IDC数据中心设备制造、销售及后续运维等服务,注册资本60,000万元,期末总资产39,963.06万元,期末净资产39,096.52万元,本期净利润-95.71万元。

公司参股上海衡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1日,主要从事计算机信息、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注册资本222.22万元。

公司参股上海德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5日,主要从事材料科技、环保科技、建筑材料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400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地基与基础施工业务面临的行业风险
受上半年度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叠加房地产行业风波冲击延续等因素,公司上半年业务进展缓慢,未达年初预期。考虑到整体行业经营环境波动及新冠疫情反复造成客户需求大幅降低,公司将面临市场招标量减少,业务量萎缩,封控区域业务受限甚至停滞等问题。尽管公司已实现业务深度与广度的多维化,但不能保障宏观政策、行业格局发生巨大变化,以及新冠疫情不可控等造成的不确定风险,会进一步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而同行业同业务的企业,与公司业务经营地域、内容、模式重叠,亦不排除由于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公司业务量下降。

(2)数据中心业务行业竞争加剧
尽管国家“十四五”规划大力提倡新基建和数字经济,明确了数据中心未来新基建的核心,同时,启动“东数西算”工程等战略布局。明确了其未来增长空间,尤其在互联网、电力、能源等产业巨头纷纷入局数字化转型和新基建赛道,市场可能面临新一轮洗牌,市场需求方案更加个性化、灵活化,传统ICT厂商在市场和技术上面临更大压力。而相关行业出现政策或市场环境竞争加剧等不利变化,可能会出现下游客户比重过高、存在对大客户依赖性过强等影响议价能力的问题。

另外,自2020年起,数据中心建设数量增幅巨大,倘若未来广大企业逐步信息化、云化的速度不及预期,则可能出现数据中心存量过大,销售困难的问题。

(3)应收账款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强化应收账款管控及运用法律武器,加大回款力度。但以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涉及的服务及产品种类、交易主体众多,而公司所处行业正面临洗牌和竞争,不排除客户因自身原因或行业整体情况不佳导致回款拖延,甚至回款困难的情况。

(4)技术研发风险

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数据中心、5G是支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也是关系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的最关键环节。到2025年,数据中心和5G基本形成绿色集约的一体化运行格局。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明显提升,全国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国家枢纽节点进一步降到1.25以下,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这对企业参与数据中心投资建设设置了一定的技术门槛,也对现有数据中心如何进行绿色升级改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香江科技作为业务模式齐全的IDC全产业链服务商,业务已经覆盖了IDC产业链的上下游环节,通过不同业务板块的连接和整合取得了较好的技术协同和发展优势,但香江科技若在未来不能紧跟行业技术发展的潮流,导致自身技术和运营水平丧失优势甚至落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有可能在将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地基与基础施工服务业务因其行业特殊性,相关新工艺,新技术需要相应的行业评估并认可方可进行现场使用,周期较长。另外,新技术新工艺初期因为没有较为成熟的案例,同时受整体行业环境不景气及疫情反复等影响,市场需求及意愿降低,开发商/业主可能更倾向于采用相对稳定的传统工艺,导致新工艺落地发展进度不及预期。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决议刊 登的披 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 度股东大 会2022年 6 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22 年6月 28日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20日,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裘爽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在辞任该职务后亦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另外,公司原财务总监王琦先生因工作调动,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但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及副总裁。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赵钱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各类环保法律法规,将保护环境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打造优美环境。子公司香江科技每年对厂区进行绿化维护,引进外部专业绿化公司进行专人养护,美化环境,打造花园式工厂。行政上,坚持无纸化办公,减少资源浪费。生产上,建有废水、废告
气处理系统,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引入能源检测系统,做到所有设备的冷热备状态一目了然,静电喷粉全部使用环保材料,升级污水处理设备场所。二是完善环保体系。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每年通过外部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在内部以文件形式下达各部门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组建兼职环保员队伍。三是重视环境监管。引入专业环境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环境考察,根据整改建议及时优化调整。四是加强理念宣贯。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实战培训特种设备急救培训,确保公司绿色生产、安全生产。以地球日、环境日为契机,开展环保宣传工作,提升全员环保理念。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要求,将节能降碳贯穿生产运营全过程,从管理和技术等层面全方位进行节能减排创新和实践。

研发绿色产品:将环保理念贯穿产品设计、研发、制造、交付和服务全过程,提供绿色产品解决方案。围绕降低数据中心能耗及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这一目标,研发系列绿色低碳节能产品,包括:香江科技iH Busway智能末端配电系统,具备高功率密度和低占空部署等优势,提升机房利用率和投资收益率,实现数据机房的绿色扩容和低碳改造。5G基站一体化电源、5G MIMO电源、一体化节能柜等系列 5G站点节能产品解决方案,引入风、光、储,充分利用绿色能源、削峰填谷,通过绿色能源+市电+锂电池相结合,保证基站用电,降低市电引入成本,不断推进 5G站点极简、智能、安全、低碳发展。

打造绿色工程:在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积极推动再生能源、自然冷源的利用,采用间接蒸发冷却系统、集中式蓄冷系统、智能监控等创新技术,有效降低PUE,提高客户投资和资产收益率。积极应用预制模块化建设技术,实现工程产品化,打造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坚持合同能源管理,探索绿色数据中心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模式,帮助客户降本增值。

构建绿色供应链:将绿色环保融入采购业务全流程,使用绿色电力、节能产品,优化供应商名单,提高节能减排在供应商考核中的权重,逐步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 及期限是否有 履行期 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解决同 业竞争谢晓东、 卢静芳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会直接或间接的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投资、管 理)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经营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2、如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 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本人违反上述 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 此遭受的损失。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 联交易谢晓东、 卢静芳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减少及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 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2、在不与法律、法规 相抵触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 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 法签订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 失。     
 其他谢晓东、 卢静芳“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城地香江经营 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如违反上述承 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谢晓东、 卢静芳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 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 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 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若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谢晓东、 卢静芳1、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 内,本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未来六十个月变更 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等。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内, 本人不会主动放弃或促使本人配偶放弃在上市公司董 事会的提名权和/或股东大会的表决权。2、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内,本人及本 人配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应高于沙正勇直 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之和,且高出的比 例不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3、如因本人及本 人配偶减持导致本人及本人配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的比例减去沙正勇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小于10%的,则本人同意将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 司所有,并且承诺在前述差额低于10%后的6个月内2018年4 月24日 起60个 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进行增持,使本人及本人配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 份减去沙正勇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低 于10%。4、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或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人签署的关于 股份锁定承诺的锁定期内(以二者孰长为准),本人 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或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票。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至前述股份锁定期满之日止,由于上市公司送 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股份限 售谢晓东本人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 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 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起)6个月 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本人本次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 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人本次以资 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则本人因本 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 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限届满,且利润承诺 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后,本人再行申请解锁股份, 解锁股份数量=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上述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至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止,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承诺。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 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 予执行。2019年5 月8日起 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 事、高级 管理人员“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拟公布股权激 励措施,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违反上述承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 理措施。”     
 解决同 业竞争沙正勇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会直接或间接的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投资、管 理)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经营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2、如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 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本人违反上述 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 此遭受的损失。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 联交易沙正勇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减少及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 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2、在不与法律、法规 相抵触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 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 法签订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 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 失。     
 其他沙正勇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 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 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 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若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沙正勇1、香江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继续独立、完整地履 行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因本次交易产生人员安置 问题。2、如果香江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因为本次交 易前已存在的事实导致其在工商、税务、劳动、社会 保障、安全、质量、环保、经营资质或行业主管方面 受到相关主管单位追缴费用或处罚的,本人将向香江 科技补偿香江科技所有欠缴费用并承担上市公司及香 江科技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3、香江科技及其下属 子公司对其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享有所有权,不 存在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 权属纠纷。4、香江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合法拥有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办公设备、商标、专利、软件 著作权等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和完整的 资产及业务结构,对其主要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资产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外,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股 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限制权利 的情形。5、香江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妨碍公司权属转移的情 况,未发生违反法律、香江科技章程的对外担保,也 不存在为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沙正勇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正常经营性往来 外,目前不存在违规占用香江科技的资金,或采用预 收款、应付款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香江科技资金的情 况。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本 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 或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 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 害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 为。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 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沙正勇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本人与城 地香江之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本人与城地香江之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于本次重组完成 后,可能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安排、承诺或者 协议。本人保证,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六十个月内, 本人作为城地香江股东期间: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增 持股票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城地香江的实际控制权, 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 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城地香江的实际控制 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 60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沙正勇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六十个月内,本人不 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委托第三方代 本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的股份除外)。如本人违 反本承诺的,则同意将本人增持部分的股份无偿转让 给本人增持日收盘时上市公司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本人增持日 收盘时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获得股份。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 60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公司、谢 晓东、卢 静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谢晓东、卢静芳 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2016年8 月30日 起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持股5%以 上股东的 谢晓东、 卢静芳、 上海西上 海投资发 展有限公 司、余 艇、昆山 驰望股权 投资管理 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的谢晓东、卢静芳、上海西上海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余艇、昆山驰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在遵守 原已签署承诺的前提下,特做出如下承诺:(1)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减持公司股份:①公司或者大 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 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①大股东因 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 满三个月的;①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2) 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承 诺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 身份的,承诺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 (2)、(3)款的规定。(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股份的,将要求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5%, 且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上述锁定 期满后不适用不适用
   (6)持有公司的股份质押的,承诺将在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公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 或关 联方 名称关联 关系占用时间发生 原因期初金额报告期 新增占 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 金额期末 余额截至半年报 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方 式预计偿还 金额预计偿还 时间
谢曙 东其他 关联 方2021/10/18~2022/4/2代付 个人 所得 税金3,341,670.0003,341,670.0000///
合计///3,341,670.0003,341,670.0000///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 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 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