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绿色动力(601330):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绿色动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 A股代码:601330 A股简称:绿色动力 H股代码:1330 H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林斌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阅本报告,亦已就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常规以及内部监控等事项与本公司的管理层进行商讨。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一、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业务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五部分“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 本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对半年度报告所应披露的数据的所有要求,并同时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刊发。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有关香港法律:美富律师事务所 有关中国法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3.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 公司A股股份过户登记处: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的解释,满足相应条件的PPP项目合同,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确认建造收入,并对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相应进行调整,上表中上年同期数据为包含建造收入的数据。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 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 州、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 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1个,在 建项目6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3.4万吨/日,装机容量699.5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 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 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 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 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 至30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 程中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 授予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 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 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 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3、主要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稳步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日益旺盛。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以下简称《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500多座,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处理能力超过127万吨/日,其中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254座,累计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超过500座,焚烧设施处理能力58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5%。国内已初步形成了以焚烧为主,其他综合处理方式为辅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格局。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 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为此,为补足垃圾处理能力短板,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和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焚烧及上下游相关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8-12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重点突出、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积极的市场开发战略,大力拓展各区域市场。公司项目地理范围广阔,市场网络覆盖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2、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专注提升及进一步开发先进国际焚烧发电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连续十二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塑造了公司品牌,并将帮助公司把握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为行业领先的焚烧技术并被国家授予发明专利。该技术契合中国生活垃圾特点,具备性能上的优势,被住建部选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核心技术,并成功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公司常州项目2013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使用环保技术的国家模范项目”,惠州项目2017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通州项目2020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海宁扩建项目2021年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凭借专业技术,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环保服务,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 4、资深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多年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务管理、市场拓展、技术开发和建设营运。 公司董事长乔德卫先生2020年被评为“深圳市百名行业领军人物”,具备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以其为核心的管理团队有着近二十年的合作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公司管理团队的指导下,公司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可针对垃圾处理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管理运作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公司的市场团队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布局积极开拓潜在的区域市场。公司资深的团队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证项目质量。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概述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推动污染防治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同时应该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2021年3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建设美丽中国;提出要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环保产业依然大有可为。 相比“十三五”,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首先,原来的高速增长难以为继,新项目释放速度将趋缓。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产能增量较“十三五”期间减少。其次,国补政策调整已经尘埃落地,存量项目国补上限受82500合理利用小时或15年限制,二零二一年后并网以及新开工的项目上网电价需竞价上网。国补政策的变化,凸显了项目质量的重要性,项目收入来源多元化的迫切性。此外,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不断深入推进,各地正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管理体系,末端厨余垃圾处理需求增加。新发展阶段,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必须有新的举措。 业务回顾 二零二二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本集团部分项目生产经营工作带来较大影响。 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62,546,411.6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16,538,533.8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80%。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22,452,059,163.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7,000,378,842.34元。具体如下: 1、圆满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有关核准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文。在披露完2021年业绩快报后,公司立即启动发行工作。A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获得了广大投资者的踊跃认购,网上申购中签率为0.01546160%;三月二十三日,A股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流通,A股可转债发行工作圆满完成。本次A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亿元。此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实力,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供汽业务成效显著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本集团共处理生活垃圾549.54万吨,同比增长8.25%,累计发电量为205,247.71万度,同比增长6.09%;累计上网电量为168,781.55万度,同比增长4.82%。本集团始终高度重视运行管理工作,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紧紧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继续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不断深化精细化管理,稳定生产,焚烧发电项目排放达标。为丰富各项目收入来源,本集团积极拓展供汽业务,成效显著,上半年累计供汽量13.97万吨,同比增长212.03%。 2022年上半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
3、在建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稳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截至六月底,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93%;朔州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92%;恩施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87%;武汉二期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19%;靖西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7%;章丘二期工程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8%。葫芦岛危废项目转入运营阶段,宁河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蓟州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以及惠州餐厨、污泥、粪便三合一项目已基本完工,具备投产条件。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在建项目与工程一览表
4、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紧跟公司项目大型化趋势,继续推进大型炉排的研发和使用,完成了自主研发的900吨大型焚烧炉的出厂总装冷态试车,计划用于新项目;持续优化国内首创的垃圾焚烧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研发,并在平阳二期项目进行应用,效果良好;持续跟踪焚烧炉炉内高分子脱硝系统应用、二噁英低温合成阻滞剂试验成效,并在永嘉、句容等项目推广应用。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底,本集团累计获得的专利授权已达68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 业务展望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根据该规划,截至“十三五”末,全国焚烧设施处理能力为58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45%。“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因此,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但增速将较“十三五”期间下降。 国补政策调整已经尘埃落地,存量项目国补上限受82,500合理利用小时或15年限制,二零二一年后新开工的项目上网电价需竞价上网。2021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明确了竞价上网的具体实施办法,第一批竞价上网电价也已出炉。国补政策的变化,凸显了项目质量的重要性,项目收入来源多元化的迫切性。 二零二二年三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科学有序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制定了路线图。 公司将秉持“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妥善应对国家宏观环境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政策变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加强市场开拓和项目并购,做精做优做强主营业务,同时拓展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粪渣和污泥等固废协同处置业务,开拓供热供汽等业务;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把握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零二二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确保运营项目安全生产、达标排放,努力完成生产目标;将继续快速推进项目筹建和建设工作,确保葫芦岛发电项目、朔州项目、恩施项目、宁河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蓟州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以及惠州三合一项目下半年投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延缓,以及本期在建项目数量与规模减少,本期较上年同期共减少建造收入3.62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营业收入变动原因,本期较上年同期共减少建造成本3.34亿元。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葫芦岛危废项目投产,增加销售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金沙、登封、葫芦岛危废项目于2021年下半年陆续开始运营以及人员工资上涨人工成本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新运营项目从建设期转为运营期,费用化利息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活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在建项目减少,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ppp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在建项目数量与规模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以及收回海宁项目处置产生的大部分补偿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募集资金23.48亿元,以及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较上年同期减少14.43亿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858,469.4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回顾(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财务状况和净利润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262,546,411.63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35, 899,005.44元,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 22, 452,059,163.37元及人民币14,991,603,762.91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7,460,455,400.46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 66.77%,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02元。 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262,546,411.63元(二零二一年同期为人民币2,506,023,079.65元),比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9.72 %,减少主要是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延缓,及本期在建项目数量与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建造收入减少3.62亿元;以及运营项目增加,运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01亿元。其中,建造收入为人民币 892,135,163.68元(二零二一年同期为人民币 1,254,449,065.35元),比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 28.88%;运营收入为人民币1,177,065,737.43 元(二零二一年同期为人民币1,076,017,714.68元),比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9.39%,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惠州二期项目二期工程、登封、金沙、莱州等运营项目;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193,345,510.52元(二零二一年同期为人民币175,556,299.62元),比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10.13%,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葫芦岛垃圾发电、恩施、朔州、靖西、章丘二期等项目的建设,按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合同资产增加,从而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毛利减少1.95%至人民币814,687,791.21元(二零二一年同期为人民币830,921,842.97元),毛利率为36.01%(二零二一年同期为33.16%),毛利下降主要是因为本期建造业务减少;毛利率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建造收入占总收入比较上年同期减少10.63%,建造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运营业务毛利率。 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82,419,057.11元(二零二一年同期为人民币74,358,638.89元),占本集团营业额约3.64%(二零二一年同期为2.97%),管理费用占比相对于去年略有上升。 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融资成本为人民币220,026,554.4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5,628,362.36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新运营项目从建设期转为运营期,费用化利息增加。 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480,090,587.63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了约人民币56,098,414.81元,主要是因为毛利的减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 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44,191,582.19元(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为人民币75,362,787.82元),占本集团利润总额约9.20%(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为14.06%)。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率下降主要是由于本期部分项目公司收到环保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产生的退税,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以及本期建造毛利减少,从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减少了递延所得税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394,064,460.90元(二零二一年同期为人民币443,023,223.1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财务资源及流动性 本集团对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审慎的原则,以妥善管理风险及降低资金成本。营运资金基本来自内部现金流及往来银行提供之贷款。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1,886,819,688.34元,较二零二一年末之人民币954,789,955.35元增加人民币932,029,732.99元。现金结余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23.48亿元,截止本期期末有9.85亿元尚未动用。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从二零二一年末的65.78%上升至66.77%。该上升主要由于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之首要目标乃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同时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本集团参考资产负债率管理资本结构。此比率按照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和二零二一年度的策略相同。本集团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分别为66.77%和65.78%。 贷款及资产质押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尚未偿还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10,168,131,826.80元,较二零二一年末之人民币10,718,232,239.51元减少人民币550,100,412.71元。借款包括有质押贷款人民币6,542,233,713.04元及无质押贷款人民币3,625,898,113.76元。本集团的借款以人民币和港币为单位。本集团的借款大部分为浮动利率。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381,458,000.00元,其中人民币5,844,493,720.14元尚未动用,银行综合授信为一至十五年期。本集团目前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对利率风险实施监察,倘预期将会出现重大风险,则将会考虑采取其他必要行动。本集团以若干有关集团服务特许安排的应收款项及特许经营权(其中包括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作为银行信贷额度的质押。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已质押的应收款项及经营权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0,372,031,338.89元。 或有负债 本公司已就若干附属公司获授的银行信贷额度作出财务担保,本公司董事会不认为本公司会由于担保而被提出索赔。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根据已作出担保的最高责任为附属公司提取分别为人民币7,280,072,374.12元和人民币7,148,637,339.54元的信贷额度。 承担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就建筑合约但并无于本集团中期财务报表内作出拨备的尚未履行的购买承诺分别为人民币2,367,683,664.66元和人民币2,535,553,458.71元。 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的部分资金仍港币形式存于银行,因此可能受到人民币和港币的汇率波动风险;除此之外,本集团大部分资产和多数交易均以人民币计价,且基本以人民币收入支付国内业务的资金支出,因此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目前,本集团并无有关外汇风险之对冲政策。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2,3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3.60亿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亿元。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订定发行条款当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的A股股价为人民币9.73元/股。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使用约人民币13.6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其中登封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6亿元,恩施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1亿元,朔州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3亿元,武汉二期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1亿元,葫芦岛发电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4亿元,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5.55亿元,剩余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陆续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除了本公司于以往公告已公布及于本年报描述已中目标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资或筹建外,本集团概无其他重大投资(包括对一家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而于报告期末占本公司总资产5%或以上)及概无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惟本公司将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积极寻求投资机遇,以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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