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正眼科(002524):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光正眼科: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天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分别于2018年、2020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计100%股权,因标的公司未完成 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已依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绩补偿协议》,分别向业绩补偿方发出支付业绩补偿款的函。业绩补偿方对业绩补偿金额有异议,认为2020年业绩承诺未完成主要系疫情原因的影响。鉴于此情况,公司已将该业绩补偿争议事项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业绩承诺方依照相关《业绩补偿协议》支付业绩补偿款及利息损失。针对上述案件,被告人标的公司原股东分别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利息损失。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公司收购标的公司51%股份业绩承诺方应履行业绩补偿款为14,951.10万元,收购标的公司49%股份业绩承诺方应履行业绩补偿款为23,516.63万元,合计为38,467.73万元,公司关于51%股权收购时尚未支付交易价款为12,000.00万元、关于49%股权收购时尚未支付交易价款为19,280.00万元,合计未支付交易价款31,280.00万元。 截至公告日,此案已一审开庭,尚未形成有效判决。公司将全力以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正当合法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二、载有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医疗业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眼科连锁医疗企业,主要从事眼科医院的投资、管理业务。目前已经在上海、成都、重庆、郑州、 南昌、呼和浩特、济南、青岛、无锡、义乌等 10个中心城市开设13家专业眼科医院和1家眼视光诊所,为全国各地的 广大患者提供覆盖眼科全病种的专业性诊疗服务,技术水平及业务规模均处于民营眼科行业中领先地位。 公司眼科业务专注于大、中型城市眼科医疗服务细分市场,成熟的平台医院复制连锁发展模式及配套的经营管理体 系,能够有效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促进整体医疗水平提高,同时独具特色的服务流程和专业的诊疗管理,长期获得医 疗主管单位及广大百姓的好评,在区域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为眼科业务 进一步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1.服务模式 公司立足大、中型城市,着力打造高端眼科诊疗服务,在全国多地设立了业务范围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地区性眼 科医院,分布在上海、山东青岛、山东济南、四川成都、重庆渝中、河南郑州、江西南昌、内蒙古呼和浩特、江苏无锡 等共计13家专业眼科医院和1家眼视光诊所,形成了全国性的连锁网络,且全部医院均为医保定点机构。公司已建立了 诊疗、护理、客服严密配合、相互支持完善的诊疗服务体系,旗下各家医院的科室设置几乎涵盖了眼科全科诊疗项目, 集结了大批知名专家医生为患者提供眼科全病种诊疗服务。 2.营销模式 公司实行总部统一进行品牌管理与各医疗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充个性化营销措施相配合的营销模式。在总部层面, 公司实行品牌统一管理,各地医院在扎实做好诊疗服务、建立提升口碑的基础上采用合理、必要的营销方式,提升品牌 形象。各医疗机构在配合总部营销战略实施的同时,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及特征,采取符合当地情况的个性化营销措 施。 3.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各家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活动的需要,采购的主要物品包括:药品、医用耗材、配镜材料等。相关用品由公 司统一采购,对各家医院的采购需求采用主动采集分析常用品用量和各医院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求上报采购需求双轨并 行的方式,对旗下各医院的采购需求进行实时、有效地追踪和汇总,以持续制定出最优采购策略并组织实施。 4.结算模式 公司眼科业务所涉诊疗服务相关的费用结算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自费费用结算、门诊医保结算、住院医保结算、 专项基金结算。 其中全自费费用结算为患者个人直接支付。无需住院的,即时支付即时结算;需住院的,待出院时结算。医疗保险 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由本人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现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 按月与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各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符合医疗保险规定 的住院参保人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现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相应的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各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符合专项补助基金援助条件的, 入院时由本人提交《救助审批表》、身份证等资料,医院定期向基金会提交该援助对象的诊疗记录证明、医疗费用发票 复印件等全套资料申报结算,经基金会审核后拨付援助资金,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与各基金会合作的具体约定 执行。 (二)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区域性眼科连锁医疗机构,经过多年的深耕与发展,已在全国多地设立了业务范围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 区域性眼科医院,在技术、服务、品牌、规模、人才、科研、管理等方面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并以优质的服务水平 在广大患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已越来越多的医院在门诊量、手术量、营业收入等方面逐步占据当地最大市 场份额,在部分地区形成龙头优势,在全国民营眼科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全国性眼科连锁机构。 二、钢结构及能源业务: 钢结构业务致力于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钢结构建筑事业,专业从事轻钢结构、重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 度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及桥梁钢结构的建造。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设计和生产各类钢结构, 大部分钢结构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 能源业务以民用气为基础,商用气为中心,车用气业务与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并举。 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近年,钢结构成为配式建筑是主流应用形式之一。公司拥有专业的钢结构设计院、先进 的钢结构生产线和钢结构生产加工基地,是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司钢结构业务积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技 术研发,充分参与区域装配式建筑规范的制定。 能源业务与国民经济趋势息息相关,并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得 到更深入的推广,行业整体发展势头稳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中心连锁优势 公司眼科医疗专注于大、中型城市,优先布局“北上广深”超一线城市,辐射一线重点城市,形成以“长三角”、 “京津冀”、“珠三角”为中心平台的连锁诊疗体系,同时不断提高重点布局区域内医疗网络的广度、深度以及密度, 以重点城市为中心,精耕细作,以一城多院、眼视光诊所等完善从城市分级诊疗网络到周边连锁网络体系的建设,实现 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患者就诊的便利化。随着医疗网络不断完善,实现规模效应和连锁优势,努力成为全国性的具有区 域优势的眼科专科品牌企业。 (二)医教研平台优势 公司秉承“学术为重、质量为本、服务为先”的经营理念,对标优秀企业,并结合自身特点,持续学术建设,公司 连续主办全国眼科浦江论坛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同济眼底病论坛等学术会议,坚持“视界之星全国眼科医师人才培育 计划”,院士专家工作站助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支持并组织医生积极投身科研项目,从体制机制上突破非公机构“教 研”困难,全方位开展人才梯队建设和医院内涵建设,打通“科教研”一体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医研能力。强 化与蔡司、爱尔康、美尔目等战略伙伴的合作,关注高、新医疗技术发展,升级医疗设;关注弱势群体,成立老年体检 中心;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学基地、全国白内障培训班、“视界之星”全国眼科医师人才培育计划等教学培训项目持续赋 能,为公司内部医师及全国基层眼科医师提供了宝贵的专家带教实训机会,帮助优秀眼科人才实现跨越式成长。 (三)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持续优化,管理效率稳步提升。从集团到各分支机构共同推进以目标+预算的资源配置机制,会议 +计划的管控机制,数据+报表的分析机制,标准+流程的运营机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将制度和业务流程融入管理系统, 实现高效快速的信息传递、审批决策,集团与各业务单元的空间和地域间隔得到有效解决,有效降低各层级间沟通成本, 提升管理的协同效应。在医院层面,继续坚持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行院、科、岗三级管理体制,不 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集团标准化运营水平大幅提升。通过管理模式的动态优化,推动公司各种资源的整合共享,促进 各连锁医院更加贴近市场,及时、准确满足患者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四)技术与人才优势 公司长期坚持人才引进计划,搭建名医平台,眼科医疗优秀人才聚集效应逐步显现,一批国内权威眼科专家陆续加 盟新视界眼科,不断充实集团的核心专家团队和各医院的人才力量。同时,公司长期与区域内的高校展开实训培养合作, 不断强化医院与高校的高效联动,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储备持续增加,为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同 时,公司持续跟踪和引进国际最新的眼科诊疗技术和先进设备,利用远程会诊、分级转诊、专家带教等多种手段,提高 技术资源共享程度,不断提高临床、科研技术能力。 (五)激励机制优势 公司已建立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并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进一步践行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创新股权合作模式,在新购医院、新开门诊、视光中心等项目中,与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专家建立股权合作,深 化协同发展,对公司稳定人才队伍、提高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优质服务优势 公司始终将医疗服务质量放在经营发展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诊疗规范与技术指南要求,不断完善医疗管 理体系,狠抓医疗质量管理,持续规范诊疗行为,大力加强医护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患者就医感 受和满意度。同时强化公司医护部建设,构建医疗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检查督导、评审评议、培训指导等多 种方式,切实提高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水平。公司积极推进护理服务专科化、精细化管理,大力开展医护人员培训,牢 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提升医护人员整体素养,狠抓服务规范落实,创新服务细节,给患者带来舒适的就医 体验。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 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1)公司部分子公司,因受疫情影 响,收入有所下降,导致利润降低;(2)公司上年同期处置了子公司,产生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医疗风险 在临床医学上,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医生水平差异、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 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就眼科手术而言,尽管大多数 手术操作是在显微镜下完成且手术切口极小,但由于眼球的结构精细,组织脆弱,并且眼科手术质量的好坏将受到医师 水平差异、患者个体的身体和心理差异、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眼科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存 在一定的医疗风险。 针对医疗风险,公司始终坚持“惟精惟一、播散光明”的医疗服务与管理理念,实行统一的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国 家和行业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不断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师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 员的诊疗和护理水准,严格术前筛查,从严掌握适应症,严格规范病历书写,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和必要手续,并配置各 种尖端眼科诊疗设备以确保诊断的准确率和治疗的有效率。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已取得一定成果。原有传统业务市场竞争充分,发展空间有限。并购整合眼科医疗业务后,眼科 作为医学的重要分支,经过多年的发展,眼科诊疗服务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格局。同时,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 国家对于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发展医疗健康事业的鼓励性政策不断落地,眼科医疗行业的竞争将不断加剧。虽然公司逐步 调整产业结构,收缩低经济效益业务,开拓高经济效益产业,但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仍将面临不可忽视的竞争压力。 通过多年的产业调整经验积累,公司已在产业结构整合方面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业务融合方案。目前在明确“聚 焦眼科医疗业务,做大做强健康产业”的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提出“超一线城市优先布局”战略和“研究型 医院”发展目标,将进一步加快在眼科医疗产业的投入和布局,持续稳固区域优势,强化辐射能力。 3.人力资源风险 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生的执业水平和医院医疗服务体系的健全程度,因此,优秀的医生团队和 管理团队对于医院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未来业务的不断扩张与发展,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也趋于复杂化,对公 司管控能力、诊疗水平、服务质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优秀医疗人才的需求将加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储备机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人才培养体系, 对于业务骨干和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均提供了有竞争力的待遇和发展平台。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企业文化,深化员工对 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及使命感,并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进一步通过股权激励、内部股权合作等多层次的长 效激励方案激发业务团队持续稳定的奋斗动力。在巩固现有团队稳定性的同时,加大人才吸引力度,强化梯队建设。 4.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眼科晶体材料、钢板原材等。眼科高端晶体多为进口材料,钢板原材一定 程度受到大宗商品价格影响,虽然公司经过长期的经营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及管理体系,但不排除相关 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可能,一旦原材料出现供应不足或价格上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 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商和供应渠道,供应部门采取措施及时跟踪内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及大宗原材料价格,分析未 来价格走向趋势,综合分析平衡基础上对可能的原材料以签订年度合同方式提前锁定价格。同时,优化生产工艺、开展 技术创新,综合降低原材料价格上升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5.疫情反复的风险 国内疫情目前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局部地区疫情仍会出现反复,疫情期间实施的人员隔离、交通运输管制等防控 措施,对公司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疫情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难以预测,如果未来疫情再次出现反复,可能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切实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应对,竭力 降低疫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的不利影响。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19年 4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3.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9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74名激励对象1,34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 7月 12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15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396,791股,占授予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2.4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7月17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7.2020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2020年5月21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25名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1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年 7月 16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23人,预留股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0,000股,占授 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授予的预留股份于2020年7月17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9.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434,820股,回购注销限售股数量总额为 871,371股。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同时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流通。 10.2020年 12月 3日,公司召开 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2021年 3月 9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宜已于2021年3月9日办理完成。 12.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510,600股,回购注销限售股数量总额为 1,001,800股。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7 日上市流通。 13.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3月14日办理完成。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