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兴全商业模式LOF (163415):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2:04:12 中财网

原标题:兴全商业模式LOF :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9 §7 投资组合报告 ............................................................... 44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4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4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5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7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9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9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9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9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0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1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1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1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1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2.2 存放地点 ................................................................. 55 12.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兴全商业模式混合(LOF)
场内简称兴全模式
基金主代码163415
前端交易代码163415
后端交易代码163416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772,789,634.6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3年2月1日
注:本基金场内扩位简称:兴全商业模式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挖掘、筛选具有优秀商业模式的公司为主要投资策略,通 过投资这类公司,力求获取当前收益及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细分为资产配置策略,股票筛选策 略、以及行业配置策略等,其中以“商业模式”优选为股票筛选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 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 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卫东石立平
 联系电话021-20398888010-63639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95595 
传真021-20398858010-63639132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 里城办公楼28-29楼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201204100033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李晓鹏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xqfunds.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017,216,279.56
本期利润-2,467,879,341.4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635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9.4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5.4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108,024,310.5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1.884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2,705,208,089.3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3.36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79.48%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9.32%1.20%7.63%0.85%1.69%0.35%
过去三个月8.72%1.72%5.24%1.14%3.48%0.58%
过去六个月-15.42%1.67%-6.98%1.16%-8.44%0.51%
过去一年-14.82%1.38%-10.30%1.00%-4.52%0.38%
过去三年83.64%1.33%17.66%1.01%65.98%0.3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79.48%1.49%87.46%1.15%392.02 %0.3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国债指数,在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上主要基于如下考虑:沪深300指数和中证国债指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沪深300指数选择中国A股市场市值规模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充分反映了A股市场的行业代表性,描述了沪深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国债指数反映了交易所国债整体走势,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按下列公式计算: Return t =80%×(沪深300指数t / 沪深300指数t-1 -1)+20%×(中证国债指数t / 中证国债指数t-1 -1)
Benchmark t =(1+Return t)×(1+Benchmark 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净值表现所取数据截至到2022年06月30日。

2、按照《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12年12月18日起共计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 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3月1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50只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FOF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为各类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乔迁基金管理 部副总监 兼兴全商 业模式优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兴全新视 野定期开 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2018年 7 月10日-14年硕士,历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 业研究员、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有机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吴钊 华兴全商业 模式优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LOF)、 兴全新视 野定期开 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2022年 2 月22日-9年硕士,历任华创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 方正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兴证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
注:1、职务指截止报告期末的职务(报告期末仍在任的)或离任前的职务(报告期内离任的)。

2、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成立时即担任基金经理)或公司作出聘任决定之日(基金成立后担任基金经理);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解聘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投资组合之间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进行统计,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差异的来源、考察是否存在非公平的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本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市场跌宕起伏整体波动较大,国内经历了疫情的反复对经济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海外地缘局势动荡以及美联储加息等因素也带来了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市场造成了扰动,经济基本面和市场情绪持续向下修正。与此同时,少数基本面短期趋势坚挺的行业获得了明显的超额收益,市场分化显著。在基本面短期景气度差异巨大的情况下,市场进一步淡化了对众多公司长期价值的反馈。我们认为长期收益率的获取,需要同时关注基本面和估值两个因素。在市场波动中,我们积极寻找和关注行业、模式及公司管理能力良好,但前期由于自身经营周期、市场风格或其他情绪方面因素导致阶段性定价偏低的公司。

视定价保护,以期在短期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环境下,尽可能把握长周期获取收益确定度更大的部分。在收益和风险的权衡中,我们仍然更愿意将风险控制和长周期内的确定性放在目前阶段更为重要的位置上,同时适度结合中短期宏观和市场因素对组合的进攻性品种做一定再平衡,以期基金在净值的短期和长期收益表现上有更好的均衡度。总体而言,本基金仍然以为投资者创造合理的中长期价值为首要宗旨。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36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4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虽然国内偶有零星疫情出现,但在目前防控策略下疫情整体可控,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对经济刺激的相关政策,明确提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我们自下而上长期跟踪的部分优质企业,目前短期基本面仍然偏左侧,但其全球竞争力稳固程度和未来发展空间仍在持续扩大。从长期维度看,目前不少好公司的市场交易价格已经具有较明显的吸引力,符合本基金长期收益率目标。同时,我们也在积极寻找和比较当前有一定估值保护,未来基本面有望出现向上边际变化的其他高性价比优质品种。

我们仍然认可优质龙头公司长期竞争力和目前经济阶段下其所表现出的较为突出和持续的盈利及成长能力,关注盈利和估值的匹配度和性价比,坚持通过拉长周期、聚焦优质品种的方式来构建安全边际,实现为投资者创造中长期价值的目标。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1、估值委员会制定旗下基金的估值政策和流程,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采用的基金估值方法、政策和程序应经估值委员会审议,并报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2、估值方法确立后,由IT人员或IT人员协助估值系统开发商及时对系统中的参数或模型作相应的调整或对系统进行升级,以适应新的估值方法的需要。3、基金会计具体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确定的估值策略,并通过与托管行核对等方法确保估值准确无误;4、投资人员(包括基金经理)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证券发行机构有关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给估值造成影响的因素,并就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5、监察稽核人员参与估值方案的制定,确保估值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对估值流程、系统估值模型及估值结果进行检查,确保估值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执行,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定期和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需披露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两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365,185,951.06808,315,779.37
结算备付金 14,747,939.5122,751,471.65
存出保证金 2,932,770.353,403,391.3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2,309,540,086.2515,248,360,946.92
其中:股票投资 11,989,644,479.0015,060,986,342.4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19,895,607.25187,374,604.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149,703,525.4176,356,751.7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9,038,809.9511,199,673.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3,072,649.59
资产总计 12,861,149,082.5316,173,460,664.1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6,818,949.5079,400,000.00
应付清算款 -73,840,175.10
应付赎回款 44,152,841.9335,566,353.2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911,908.3420,187,820.10
应付托管费 2,485,318.053,364,636.6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72.2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7,571,975.359,596,785.74
负债合计 155,940,993.17221,955,843.12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3,772,789,634.634,006,147,969.9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8,932,418,454.7311,945,356,851.09
净资产合计 12,705,208,089.3615,951,504,820.9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2,861,149,082.5316,173,460,664.11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3.368元,基金份额总额3,772,789,634.63份。

以上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 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 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356,525,432.241,191,091,064.80
1.利息收入 2,194,144.3310,253,327.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194,144.333,654,773.61
债券利息收入 -6,598,554.1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912,075,377.682,787,016,073.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055,417,105.962,586,204,186.9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3,778,215.5134,102,461.2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39,563,512.77166,709,424.9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1,450,663,061.87-1,627,603,800.7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4,018,862.9821,425,464.75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1,353,909.19210,669,440.75
1.管理人报酬6.4.10.2.194,845,481.98139,975,115.46
2.托管费6.4.10.2.215,807,580.3523,329,185.94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597,933.71507,340.3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597,933.71507,340.31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10.59111.86
8.其他费用6.4.7.23102,902.5646,857,687.1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467,879,341.43980,421,624.0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467,879,341.43980,421,624.0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67,879,341.43980,421,624.05
注:以上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4,006,147,969.90-11,945,356,851.0915,951,504,820.99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4,006,147,969.90-11,945,356,851.0915,951,504,820.9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33,358,335.27--3,012,938,396.36-3,246,296,731.63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467,879,341.43-2,467,879,341.43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233,358,335.27--545,059,054.93-778,417,390.20
其中:1. 基金申466,832,243.95-1,059,167,137.701,525,999,381.65
购款    
2 .基金赎 回款-700,190,579.22--1,604,226,192.63-2,304,416,771.85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3,772,789,634.63-8,932,418,454.7312,705,208,089.3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4,622,468,217.86-12,709,869,988.2117,332,338,206.07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4,622,468,217.86-12,709,869,988.2117,332,338,206.07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353,215,520.70-1,990,298,141.732,343,513,662.43
(一)、 综合收 益总额--980,421,624.05980,421,624.05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353,215,520.70-1,009,876,517.681,363,092,038.38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299,553,334.69-6,707,428,095.639,006,981,430.32
2 .基金赎 回款-1,946,337,813.99--5,697,551,577.95-7,643,889,391.94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4,975,683,738.56-14,700,168,129.9419,675,851,868.50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名兴全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兴全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384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基金为契约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546,108,563.81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2)第0073号验资报告。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起更名为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最新公告适用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符合商业模式优选投资理念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国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不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基金在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便方法,调整期初基金净值,2021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 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于首次执行日,本基金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减期初基金净值人民币0.00元。

本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如下:
收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利息、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08,315,779.37元、人民币22,751,471.65元、人民币3,403,391.32元、人民币3,072,649.59元、人民币79,400,000.00元、人民币45,116.60元、人民币9,284,582.55元和人民币267,086.59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负债。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负债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负债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08,482,806.30元、人民币 22,762,733.67元和人民币 3,405,075.97元、人民币 79,445,116.60元、人民币9,551,669.14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人民币 15,248,360,946.92元,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应收利息金额为人民币2,892,675.99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人民币15,251,253,622.91元。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6.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365,185,951.06
等于:本金365,084,257.78
加:应计利息101,693.28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365,185,951.06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2,840,787,543.22-11,989,644,479.00-851,143,064.22 
贵金属投资-金 交所黄金合约 ----
债 券交易所 市场116,443,588.401,132,500.49117,780,209.99204,121.10
 银行间 市场199,960,000.001,935,397.26202,115,397.26220,000.00
 合计316,403,588.403,067,897.75319,895,607.25424,121.1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3,157,191,131.623,067,897.7512,309,540,086.25-850,718,943.12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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