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 (006435):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 :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6 6.1 资产负债表 ................................................................ 16 6.2 利润表 .................................................................... 18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6.4 报表附注 .................................................................. 20 §7 投资组合报告 ............................................................... 42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2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7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9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9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9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0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0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0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7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2.2 存放地点 ................................................................. 57 12.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50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7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欧美陷入战争与滞胀的漩涡中,悲观的阴霾笼罩着全球市场。受到海外市场的悲观情绪影响和国内疫情的冲击,A股出现了巨幅波动,前4个月的灰暗时刻,到5月份的绝地反击,再到6月份的一枝独秀,A股走出极其波动的半年。上半年,沪深300、中小板指分别下跌9.22%、11.56%,而创业板指表现更弱些,下跌15.41%。 上半年,本基金录得负收益,并且跑输了基准。尽管全球经济充满不确定性,但是,我们对中国经济的相对优势以及我们投资的方向与组合充满信心。我们依然坚持投资具有伟大前景的新兴企业,并陪伴他们的成长,而不是趋势增强、寻求市场热点。我们相信未来的胜者一定是不断高强度投入的企业。尽管这些企业不一定是当前的焦点,但是,我们相信厚积薄发才能换取长期的发展。尽管这个过程充满艰难与痛苦,我们仍会坚持我们的选择和风格,我们也会不断优化和改进我们的持仓组合。本基金始终坚持投资于符合产业趋势的真正的成长股,基金仓位处于基金合同规定仓位限制中的高仓位(85%-95%)。 尽管当下的市场相对前期低点已经反弹了不少,后续的走向充满分歧,但是,我们的观点很明确,我们对未来一年的市场是乐观的。我们认为绝大多数的市场参与者,尤其是国际投资者,低估了中国经济的相对优势。这种相对优势主要体现在:(1)国内经济已经度过低谷,逐步向好,而欧美仍深陷在通胀和战争的泥潭中;(2)我们过去相对克制的经济政策与相对低通胀的环境,现在给我们带来足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空间。 从全球三大主要经济体对比来看,美国处于胀而不滞状态,欧洲则处于滞胀状态,中国则是滞而不胀。中国是全球少有依然能保持低通胀的经济体,因此,中国也是全球极少有能力继续保持宽松货币政策的经济体。随着中国不断加码经济刺激力度,中国将走向复苏的态势。然而,美国则面临着抑制通胀以及经济硬着陆的两难选择,尽管加息能缓解通胀压力,但是,稍有不慎则可能导致经济进入衰退。股市大跌则可能反作用于消费,经济进入负反馈的状态。另外,俄乌战来新兴市场暴跌,但是,此次则是例外。新兴市场的表现出奇的坚挺,这或许也说明了美国市场或者美元的吸引力在不断下降。 欧洲的情况则是更为糟糕,俄乌战争似乎是在不断消耗欧洲的资金和推升通胀。原油和天然气的价格暴涨,极大损害了欧洲的产业。欧洲化工产业出现了历史上第一次C2和C3裂解亏损,如果后面持续下去,少部分欧洲裂解的产能会被迫关停,导致C2、C3这些基础原料大幅涨价,从而导致欧洲其他下游化学品的全线涨价。同时,高油价也推升了运输成本快速上升。欧洲化工行业只是受影响产业的缩影之一,其他产业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影响。与此同时,能源价格暴涨挤压了欧洲老百姓的消费能力,这也让欧洲经济进一步走向负反馈。从去年荷兰的数据来看,天然气和水电等能源成本占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大概 13%,经过这轮能源价格暴涨之后,尽管政府有一定补贴,预计能源成本占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已经达到20-30%。高通胀的负反馈已经全面影响欧洲的经济,这可能让欧洲面临越来越大的经济压力。 上面探讨了主要经济体的比较,我们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可能会越来越有相对的吸引力。在全球面临高通胀的压力之时,全球经济可能更需要中国复苏的拉动,以及需要中国继续能为全球缓解通胀出一份力。俄乌战争及随后的经济制裁加剧了全球通胀,欧美的制裁非但没有影响到俄罗斯的出口,反而把欧洲拖入到滞胀的漩涡中。尽管俄罗斯的GDP只占全球2%不到,然而,西方试图通过制裁把俄罗斯剔除在全球供应链以外的举措,却让全球经济陷入到滞胀的阴霾里,欧洲深受其害。这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去全球化是极其艰难的,这次提前给欧美上了一堂课。因此,未来一段时间,鉴于全球经济的压力,中国的外围环境反倒可能出现边际的好转。 从国内的数据来看,5月份的社融数据是超预期的,但是,数据的结构并不好。这意味着剩余流动性持续过剩,风险偏好不断上升,参考历史的经验,这种情形大概率是成长股行情。参考2009年年初的天量信贷,数据的结构一开始也是不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构是不断转好的。政府的逆周期操作必然会有时滞,这是不可避免的。7月份,将近千万的大学生进入就业市场,这也让我们的就业压力会进一步加大,这也将促使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刺激力度以确保经济的平稳增长。经济复苏是确定的,剩余流动性过剩是持续的,美国加息带来的资金回流力度是边际减弱的,这种情形之下,市场大概率表现会好。 高通胀已经逐步演变成全球性的问题,除了中国以外,全球大部分国家均面临着高通胀的压力。这次高通胀的成因,一方面是需求端由于欧美过度刺激带来需求的非理性地增长,尤其美国疯狂印钱刺激消费;另一方面是供给端受到过去十年在能源、资源的资本支出严重不足、全球过于激进推进碳中和以及战争与疫情导致全球供应链效率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从全球角度来看,制。尽管过去的保守政策思路未必是最好的,但是,今天似乎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政策空间。另外,由于粮食和生活品基本自给自足,通胀压力主要体现在能源与原材料的输入性通胀,尽管我们原油的进口依存度很高,但是,我们的能源结构相对自主,因此,受到的影响相对可控。中国今天最大的问题还不是通胀压力,而是过去两年多的疫情对服务业造成的冲击,国内的内需不足带来的经济负反馈引发的种种问题。 今年以来,奥密克戎造成的疫情对消费带来巨大的冲击,月度社零数据出现连续的下滑,服务业遭受了全面的创伤。服务业的就业人口占比超过 45%,且大量的中小企业集中于服务业。按照总理的说法,中小企业正处于最困难的时刻。无论从就业人口角度还是中小企业纾困角度,加大经济刺激力度几乎是必然的。我们已经看到了各个地方陆续出台消费刺激政策以及各种中小企业纾困政策。我们倾向性地认为,尤其是以汽车、家电和手机等长产业链的消费行业的刺激政策会不断加码和扩散。毕竟,这些行业涉及了大量的制造业就业人群,还同时,关联了大量的消费服务业。从政策的乘数效应来说,这些行业的刺激也会带来最好的效果,而且,这些行业的产业链均在中国。 尽管疫情对我们的服务业带来严重的挑战,但是,中国消费的韧性是比我们预想中更强的,并且,在这种相对不利的环境之下,我们看到了消费龙头企业依旧不断在提升市场份额。随着疫情的缓解以及消费刺激政策陆续出台,我们相信这里面存在各种各样的机会。 在过去两年,我们越来越深刻感受到中国科技品牌的崛起,从手机端的华为、OPPO、VIVO、小米,到无人机的大疆,再到造车新势力的蔚小理等等,我们看到这些企业不仅在国内攻城掠地,同时也在海外快速扩张。在我们过去的印象中,我们的科技股主要是2B业务主导的零部件公司,很少有2C业务主导的产品型公司。但是,这几年,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微笑曲线的更上端,以设计研发、品牌为主,而不只是制造。在这轮疫情,我们也能看到这些科技品牌公司尽管国内业务受到疫情影响,但是,海外的业务依然高歌猛进。在过往,中国大部分成功的品牌型公司都是以强大的营销能力为主要的推动力,但是,营销的作用似乎已经大幅度降低,消费者更重视产品本身。我们现在很重视企业能否打造出让人震惊的创新性产品,是否能真正给消费者创造价值,并能向消费者传播价值。我们确信已经看到了越来越多中国公司做出了充满创新性且具有全球领先的产品,相信这些执着于产品本身的公司最终会展现出强大的爆发力。 关于中国优势的一些思考 即使在市场最糟糕的时候,我们依然从内心深处坚信,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中国人都能克服;我们深信,中国的制造业优势是无与伦比的,我们的劳动力整体素质和数量都是无可替中国制造崩溃论开始病毒式传播。实际上,越南更像是我们产业链的延伸,并不完全是替代。因此,越南5月以后的出口增速也同样受到中国疫情的制约。中国90年代的高校扩招为今天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天量的工程师,这些都不是其他发展中国家能快速复制的。我们的优势不局限于完善的基础设施、全产业链优势,还有我们天量工程师的培养能力。厂房、公路、电厂、码头等基础设施的追赶可能只需要几年。但是,工程师的培养和整体劳动力素质的提升,没有10年-20年的沉淀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些优势给我们的科技发展和崛起争取了较长的时间窗口。 谈到科技的崛起,可能并没有很多投资者真正相信我们的科技。以至于,我们投资的过程中经常能听到各种质疑声。事实上,武断地拍脑袋,不仅无济于事,更有可能会被过去的认知蒙蔽双眼,忽视了事物本身的发展。我们用三十年追赶其他国家的百年发展,我们的企业不可能一开始就是完美,都是处于不断进步和发展过程中。对于这些企业,如果我们只盯着它们的缺点,可能全部错过。大家可以感受一下中国汽车产业这些年的变化,感受一下国产车的进步,估计能更深刻体会到中国科技产业的进步。 拿半导体产业来说,今天的半导体产业和2018年的半导体产业相比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无论是收入、利润还是产品线各方面。这只是过去了四年时间,如果再给四年时间,大概率发展速度会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对于科技的发展,比尔盖茨有句名言:人们往往高估一年的变化,低估十年的变革。我相信,很多人都会低估中国科技企业5-10年的发展速度和高度。毕竟,全世界很难找出像我们这样的民族那么崇尚奋斗,为了发展和生活,无数人愿意任劳任怨地奋斗。这样的奋斗也是过去我们制造业成功的基石,我们从未改变过。 我们深信中国科技必将崛起,我们也将矢志不渝地坚持投资中国的新兴科技股,希望能为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我们同样深信中国科技股也能和美国科技股一样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我们做投资还是需要对未来乐观,悲观无济于事。换个角度来想,如果中国科技无法崛起,这几乎意味着中国无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如果我们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也几乎不可能有什么行业能实现持续成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全球大通胀的背景之下,未来几年的增量机会在减少,长期成长的机会可能变得更为稀缺与珍贵。站在当下,未来比较明确的主线方向无外乎三个方向:1、能源线;2.自主可控线;3、消费升级线。 也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绕开的全球性问题,尤其在碳中和以及战争冲突的背景之下,能源的地位尤其重要。相对而言,我们更偏好于新能源,而非传统能源。对于传统能源,我们不知道怎么给长期衰退型资产定价,对估值的把握充满忐忑,因此,我们对参与传统能源的机会相对谨慎。 然而,我们更为热衷于风光车储这类型新能源资产,尤其是新能源车。叠加汽车智能化的趋势,新能源车无疑是未来十年最精彩的赛道。在去年底今年初,我们公开表示对新能源车相对谨慎,但是,站在当下,我们认为有必要更为乐观看待新能源车的发展。今年,我们看到越来越多有竞争力的新能源车产品推出,新能源车的体验相对于传统燃油车进一步拉开,渗透率的提升过程会比我们之前更为乐观。尤其现在处于政府逆周期刺激消费的过程中,新能源车明显受益,补贴力度的增加缓解了成本上涨以及消费萎靡的压力。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越来多车企加速推进车的智能化,在车上引入越来越多酷炫的功能。车不再是A点到B点的交通工具,已经被赋予更多层次的涵义。我们非常看好汽车智能化进程加速,我们认为现在只是车的智能化时代的开始,未来充满期待与想象。 其次,俄乌战争的爆发无疑让我们更清楚认识到自主可控的重要性,自主可控线包括半导体、设备、新材料、软件等等。由于我国是全球的制造工厂,也是这些产品的最大需求方,这意味着替代空间巨大。近期由于手机、笔记本、家电等产品的市场需求低迷,部分消费类芯片出现过剩,部分芯片的终端价格出现明显的下跌,这让很多投资者担忧半导体崩盘。实际上,半导体涨价本就是非常态,价格下降才是常态,但是,这些并不会影响半导体行业过去的高速成长。半导体是现代工业的原油,涉及到无数细分行业,芯片的种类多如牛毛,且不同产品的差异化很大。半导体不同于一般制造业,不同制程和或不同工艺的产能不完全能自由切换,这决定了供需过剩与结构短缺并存是常态。只要经济在发展,半导体永远都会有结构性机会。正如新能源高速成长推动功率半导体的需求爆发式增长,这并不会受到消费电子的需求低迷所影响。显然,功率半导体的扩产时间和难度远远高于新能源的其他环节。这种半导体的认知差将会带来各种各样的机会。除此之外,车规半导体、半导体设备和材料等领域预计同样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保持高景气度。 最后,只要经济平稳发展,消费升级的趋势不会改变。消费升级远不止于白酒,还有各式各样的消费升级。我们尤其偏好于科技品牌崛起的机会。科技一直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看到中国科技公司推出越来越多有创新性的产品,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老百姓对国产科技品牌越来越接纳,这些都让我们深信中国科技品牌的崛起。 关于基金的策略容量 我们现在管理的优选、环保优势和创新成长等三支基金均定位为全行业基金,主要采取之前投资于陪伴企业成长的早中期阶段,市值分布从30亿至万亿不等,行业分布也较为分散,体现为多层次均衡式投资。 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也定位为全行业基金,但是投资的企业会更偏重于大市值龙头成长股。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基金和成长领航基金同样定位于均衡成长,但有较多仓位投资于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中小市值股票。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与新能源产业均是团队管理的行业型基金,分别聚焦于科技股与新能源产业。由于聚焦于科技股和新能源产业,这两个基金会体现较高的波动率。我们希望通过产业切入的方式实现持续的超额收益,并通过更专业的产业投资让投资者分享产业成长的红利。 结束语 过去一个季度,市场情绪有所恢复,但是,依然不少人担忧与恐慌。我们此刻依然充满信心,虽然估值已经修复了不少,但是,我们认为市场依然低估了中国经济的相对优势,低估了中国科技的变化与进步。我深信,只要坚守在正确的产业方向和优秀的企业上,基金终将会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我们也会努力做好,希望不辜负投资者的期待。面对百年不遇的变局,资本市场势必动荡加大,面对未来的风浪,我们努力把稳船舵,破浪前行。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45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及机构部函[2019]815号《关于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261,902,069.7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6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0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262,289,484.3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87,414.6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创新成长”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 X50%+恒生指数收益率 X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X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4.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3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金融工具 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 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和应收证券清算款,金额分别为 338,439,331.85元、2,424,706.81元、724,084.11元、35,781.86元和 19,434,842.46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清算款,金额分别为338,472,645.39元、2,426,921.33元、724,337.91元、0.00元和19,434,842.46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4,411,026,252.77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4,411,026,252.77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5,140,516.92元、4,061,904.06元、5,879,306.08元、979,884.36元、2,395,298.44元和8,265.8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5,140,516.92元、4,061,904.06元、5,879,306.08元、979,884.36元、2,395,298.44元和8,265.80元。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本基金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