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工银瑞信优质精选 (487021): 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0:26:41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瑞信优质精选 : 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45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1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4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5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5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5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5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2.2 存放地点 .................................................................. 56 12.3 查阅方式 .................................................................. 5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优质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48702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181,012,326.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 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 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 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 水平。在基于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 态调整策略,对基金资产进行灵活资产配置,在市场上涨阶段 中,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降低权益类 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 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在股票选择策略方 面,基金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时,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积极挖掘和利用市场中可行的投资 机会,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将契合“优质精选”这一原 则,将优势主题策略与个股精选策略相结合的策略框架下,采取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进行股票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姓名朱碧艳石立平
 联系电话400-811-9999010-63639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95595 
传真010-66583158010-6363913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5号9层甲5号901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 大厦A座6-9层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100033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李晓鹏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icbccs.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 盛大厦A座6-9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5,722,346.33
本期利润-64,543,336.6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377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0.9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14,645,428.5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1.738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53,134,047.7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3.60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59.87%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0.07%1.27%5.69%0.64%4.38%0.63%
过去三个月7.13%1.49%4.30%0.86%2.83%0.63%
过去六个月-10.20%1.43%-4.64%0.87%-5.56%0.56%
过去一年-8.22%1.28%-6.44%0.75%-1.78%0.53%
过去三年124.94%1.36%17.65%0.76%107.29 %0.60%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159.87%1.19%43.02%0.72%116.85 %0.4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2016年2月19日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工商银行和瑞士信贷合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分别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专业化、综合化、国际化、数字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绿色投资、责任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方位引入国内外优秀人才,组建了一支风格稳健、诚信敬业、创新进取、团结协作的专业团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工银瑞信(含子公司)已拥有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社保基金境内外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多项产品管理人资格和QDII、QFII、RQFII、公募基金投顾等多项业务资格,成为国内业务资格全面、产品种类丰富、经营业绩优秀、资产管理规模领先、业务发展均衡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工银瑞信(含子公司)以持续优秀的投资业绩、完善周到的服务,为逾7700万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涵盖公募与私募、上市与非上市、境内与跨境业务的财富管理服务,赢得了广大基金投资人、企业年金客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等的认可和信赖。截至2022年6月30日,工银瑞信(含子公司)旗下管理216只公募基金和多个年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总规模1.78万亿元,养老金管理规模居行业领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胡 志 利权益投资 部投资副 总监、本2017年1 月25日-10年2012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 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2015年8月18 日至2017年12月26日,担任工银瑞信
 基金的基 金经理   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0日至2018 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1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优质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4月14日至2018年6月12日,担任 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27日至 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新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2月27日至2019年8月14日, 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7日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 月 3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科技创新 3 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本基金自2022年5月6日起更名为 “工银瑞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2年1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2年3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拟任基 金经理;2022年3月23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优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7月4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6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二季度,随着稳增长措施的推出以及疫情缓解后经济部门恢复,整体经济出现触底回升态势。代表经济体量较大的行业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复苏,以地产、汽车、基建投资为例,均处于修复上升趋势。

2022年二季度,权益市场指数整体处于修复通道中,代表高景气的行业表现突出,包括新能源(车、光伏、风电)、军工等产业链;其次受供需缺口影响,资源价格高企,上游资产表现突出;代表弱复苏的消费资产也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

基金操作上一贯秉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坚信A股市场长期存在获得超额收益和绝对收益的结构性机会。我们重点关注结构性盈利趋势向好行业中的优质公司,这些公司主要集中产生在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的大方向中。操作上本基金二季度主要增持新能源类、消费类资产,减持周期下行压力大的硬科技资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0.2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下半年,A股企业盈利处于修复周期中,宏观角度看,中美货币政策反向周期运行,国内处于货币宽松周期,而海外则处于加息周期中,外需面临一定的压力。

权益市场在稳增长的政策环境中,企业盈利有望修复,但受海外经济压力影响,以及面临上游价格高企的环境,企业盈利大幅修复的概率较低,所以估值大幅扩张的概率有所降低,整体或将延续以结构性机会为主。

结合宏观、产业趋势、流动性以及估值多维度来看,我们认为,权益市场依然延续结构性机会。2022年短期来看,投资将主要围绕稳增长大背景下的资产重估,但需警惕行业或者个股上涨的空间变小,以及长期竞争力削弱的低估值陷阱;中长期还是围绕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方向,寻找估值相对合理、竞争力突出、持续创造价值的公司。我们相对看好产业升级(创新药产业链、汽车产业智能化、产业数字化、高端装备等)与消费升级相对应的板块。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1)职责分工
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来自公司运作部、固定收益部(或研究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各部门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分管副总批准同意。

(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2、投资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投资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和方法,但不得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10,475,111.25171,519,354.70
结算备付金 588,866.19165,607.43
存出保证金 239,224.9441,800.67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556,945,431.71518,239,307.82
其中:股票投资 522,972,894.73486,881,047.2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3,972,536.9831,358,260.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49,128.7947,267.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195,059.84
资产总计 668,797,762.88690,208,397.6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8,320,170.7169,924,582.22
应付赎回款 5,755,323.63456,571.57
应付管理人报酬 779,821.85586,776.89
应付托管费 129,970.3297,796.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4.3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678,428.62527,516.92
负债合计 15,663,715.1371,593,268.06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81,012,326.56153,958,863.27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472,121,721.19464,656,266.27
净资产合计 653,134,047.75618,615,129.5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68,797,762.88690,208,397.60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2月19日。

2、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3.608 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81,012,326.56份。

3、比较数据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下同。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59,323,601.1742,105,060.28
1.利息收入 424,971.41253,225.5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424,971.4195,358.35
债券利息收入 -157,867.1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51,428,272.3029,341,129.9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52,447,451.1328,731,903.7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287,285.63107,598.8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306,464.46501,627.3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8,820,990.3312,317,773.70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500,690.05192,931.06
减:二、营业总支出 5,219,735.492,289,278.27
1.管理人报酬6.4.10.2.14,381,603.541,538,245.47
2.托管费6.4.10.2.2730,267.27256,374.26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4.535.69
8.其他费用6.4.7.23107,860.15494,652.8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64,543,336.6639,815,782.0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4,543,336.6639,815,782.0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4,543,336.6639,815,782.01
注:比较数据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下同。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153,958,863.27-464,656,266.27618,615,129.54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153,958,863.27-464,656,266.27618,615,129.54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27,053,463.29-7,465,454.9234,518,918.21
(一)、综 合收益总 额---64,543,336.66-64,543,336.66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27,053,463.29-72,008,791.5899,062,254.87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91,815,715.08-224,530,750.37316,346,465.45
2. 基金赎回 款-64,762,251.79--152,521,958.79-217,284,210.58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181,012,326.56-472,121,721.19653,134,047.7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57,450,715.82-129,808,390.73187,259,106.55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57,450,715.82-129,808,390.73187,259,106.55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8,815,513.15-64,442,161.9573,257,675.10
(一)、综 合收益总 额--39,815,782.0139,815,782.01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8,815,513.15-24,626,379.9433,441,893.09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24,646,407.80-64,905,357.9089,551,765.70
2. 基金赎回 款-15,830,894.65--40,278,977.96-56,109,872.61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66,266,228.97-194,250,552.68260,516,781.6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86 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2 月 7 日正式生效,首次募集的规模为1,243,617,931.3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原保本周期到期时,未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因此,于2016年2月19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487021”。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3、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 (7)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工具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同时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为基准,计提损失准备0.00元,对本基金期初未分配利润无影响。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具体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申购和其他资产,金额分别为171,519,354.70元、165,607.43元、41,800.67元、0.00元、0.00元、195,059.84元、0.00元、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清算款、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和其他资产-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71,553,788.89元、165,689.38元、41,821.35元、0.00元、0.00元、0.00元、0.00元、47,267.14元、0.00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518,239,307.82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518,399,830.84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金额分别为 0.00 元、69,924,582.22 元、456,571.57 元、586,776.89 元、97,796.16 元、0.00元、314,751.94元、0.00元、212,764.98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其他负债-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0.00元、69,924,582.22元、456,571.57元、586,776.89元、97,796.16元、0.00元、314,751.94元、0.00元、212,764.98元。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10,475,111.25
等于:本金110,453,912.28
加:应计利息21,198.97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10,475,111.25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491,134,052.27-522,972,894.7331,838,842.46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33,825,564.65232,874.3833,972,536.98-85,902.05
 银行间市 场----
 合计33,825,564.65232,874.3833,972,536.98-85,902.05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524,959,616.92232,874.38556,945,431.7131,752,940.41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