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消费增强 (501089):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1:30:51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增强 :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中期报告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34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4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4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5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6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3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3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38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38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38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3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3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39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39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3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39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0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0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1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2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3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3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3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3 12.2 存放地点 ................................................................. 43 12.3 查阅方式 ................................................................. 4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方正富邦消费红利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消费增强(扩位证券简称:消费红利增强LOF)
基金主代码50108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845,433.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 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为标的指数,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 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 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 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 踪误差不超过8%。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蒋金强罗菲菲
 联系电话010-57303988010-585606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95568 
传真010-57303718010-5709338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 5号楼11层(11)1101内02-11 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 5号楼11层02-11房间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7100031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高迎欣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ounderff.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2,870.83
本期利润-1,061,338.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92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6.4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5.7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627,158.1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475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7,472,591.6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4750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7.5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5.06%1.10%5.04%1.11%0.02%-0.01%
过去三个月4.35%1.67%3.06%1.68%1.29%-0.01%
过去六个月-5.79%1.65%-6.38%1.65%0.59%0.00%
过去一年1.92%1.48%2.44%1.49%-0.52%-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7.50%1.42%50.56%1.51%-3.06%-0.09%
注: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 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1】1038号)于2011年7月8日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 6.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 66.7%;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33.3%。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41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方正富邦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方正富邦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禾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ESG主题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汇福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策略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鑫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吴昊数量投 资部总 经理兼2019年11 月29日-7年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硕,曾任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任副总裁;2018 年4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任权益投决会委员、董事总经理、数量投资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2018年 6月至报告 期末,任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变更 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至报告期 末,任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至 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1月至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深证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 任方正富邦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5 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月至 2022年 3月,任方正富邦天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 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天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 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天恒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 月至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9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恒生 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2019年 11月至报告 期末,任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20 年1月至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天璇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方正富邦 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10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科技 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12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1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ESG主题投 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 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 智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使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一季度,受到美联储加息、俄乌冲突等外部环境干扰,叠加国内疫情反复等扰动因素,A股市场出现了阶段性的调整。随着二季度国内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政策合力支撑经济走向修复,外部风险压力也有所缓解,二季度市场整体呈现触底反弹的走势。展望后市,随着国内稳增经济预期好转,加之国内外周期的错位使得中资资产中短期更具有相对吸引力,增量资金的流入预期不断强化市场情绪的修复。与市场整体走势相比,市场结构化机会显得更为重要,在景气度中长期向好的行业板块中寻找估值和盈利匹配的优质标的进行配置将是获取超额收益的重要机会。

本基金以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为标的指数,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采取股息率加权计算,旨在反映主要消费行业的红利水平。

本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跟踪的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下跌6.80%。

基金运作层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守基金合同认真对待投资者申购、赎回以及成分股调整事项,保障基金的正常运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75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3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下半年,我们认为国内经济V型反转趋势确定性较强,在全年经济增速目标约束下,政策端预期会持续加码,而当前较为温和的CPI通胀环境,也给政策端留有较大的发力空间。

在良好的经济预期基础上,下半年货币政策预期保持稳中偏松的态势,财政政策亦会将增量落地。

国内证券市场经历了上半年的震荡和调整后,整体估值有所回落,配置价值凸显。随着内部和外部压力的逐步释放和国内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证券市场的基本面开始向上逐步改善的预期提升,寻找基本面边际改善和景气度中长期向好的结构化机会是获取超额收益的关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分红。

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形。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曾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出现了连续二十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况。同时截止到报告期末,本基金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本基金管理人拟定的解决方案为持续营销,已将解决方案上报证监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268,420.051,134,792.22
结算备付金 1,583.43897.91
存出保证金 2,288.383,630.15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6,375,988.4516,808,725.04
其中:股票投资 16,375,988.4516,808,725.0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1,388.5374,212.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243.24
资产总计 17,679,668.8418,022,500.8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63,869.27
应付赎回款 70,141.2778,538.2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640.1217,803.42
应付托管费 2,773.352,967.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17,522.44188,425.35
负债合计 207,077.18351,603.54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1,845,433.4711,286,431.86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5,627,158.196,384,465.46
净资产合计 17,472,591.6617,670,897.3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7,679,668.8418,022,500.8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2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475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1,845,433.4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832,400.65526,557.83
1.利息收入 3,963.549,760.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3,963.549,760.1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235,382.601,998,036.7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79,104.321,426,611.2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314,486.92571,425.4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1,084,209.34-1,550,937.8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2112,462.5569,698.78
减:二、营业总支出 228,937.86440,276.69
1.管理人报酬6.4.10.2.197,766.99204,080.12
2.托管费6.4.10.2.216,294.4834,013.30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14,876.39202,183.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61,338.5186,281.1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61,338.5186,281.1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61,338.5186,281.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286,431.86-6,384,465.4617,670,897.32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286,431.86-6,384,465.4617,670,897.32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559,001.61--757,307.27-198,305.66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061,338.51-1,061,338.51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559,001.61-304,031.24863,032.85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4,512,331.96-2,008,046.436,520,378.39
2 .基金赎 回款-3,953,330.35--1,704,015.19-5,657,345.54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845,433.47-5,627,158.1917,472,591.6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31,861,254.12-13,179,492.5345,040,746.65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31,861,254.12-13,179,492.5345,040,746.65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6,323,638.72--6,231,755.00-22,555,393.72
(一)、 综合收 益总额--86,281.1486,281.14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6,323,638.72--6,318,036.14-22,641,674.86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7,004,925.47-7,419,744.7624,424,670.23
2 .基金赎 回款-33,328,564.19--13,737,780.90-47,066,345.09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5,537,615.40-6,947,737.5322,485,352.9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第12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公开发行,由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起,于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26日止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间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05,762,258.26元,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折算基金份额的利息为人民币 7,390.9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205,769,649.16元,折合205,769,649.16份基金份额。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9)第00570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合同于2019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 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不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基金在编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

于首次执行日,本基金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减期初基金净值人民币0.00元。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计缴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268,420.05
等于:本金1,268,180.33
加:应计利息239.72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268,420.05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6,025,294.61-16,375,988.45350,693.84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6,025,294.61-16,375,988.45350,693.84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 债权投资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无。
6.4.7.8 其他资产
无。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207.29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2,438.76
其中:交易所市场2,438.76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14,876.39
其他100,000.00
合计117,522.44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11,286,431.8611,286,431.86
本期申购4,512,331.964,512,331.9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3,953,330.35-3,953,330.3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11,845,433.4711,845,433.47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6.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已实现部分未实现部分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5,952,092.76432,372.706,384,465.46
本期利润22,870.83-1,084,209.34-1,061,338.5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286,375.5317,655.71304,031.24
其中:基金申购款2,357,520.17-349,473.742,008,046.43
基金赎回款-2,071,144.64367,129.45-1,704,015.19
本期已分配利润---
本期末6,261,339.12-634,180.935,627,158.19
6.4.7.13 存款利息收入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