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信利发债 (519933):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2:08:27 中财网

原标题:长信利发债 :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 §5 托管人报告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3 6.1 资产负债表 ..................................................................13 6.2 利润表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6 6.4 报表附注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3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3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3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6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6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6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6 §10 重大事件揭示 ................................................................47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7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7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7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7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7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7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7 10.8 其他重大事件 ...............................................................49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2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52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2 §12 备查文件目录 ................................................................52 12.1 备查文件目录 ...............................................................52 12.2 存放地点 ...................................................................53 12.3 查阅方式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利发债券
场内简称长信利发
基金主代码519933
交易代码51993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28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52,280,351.4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 性和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 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全球信息平台、外部研究平台、行业信息平台以及自 身的研究平台等信息资源,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从 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开展战略资产配置,之后通过战术 资产配置再平衡基金资产组合,实现组合内各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 并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分为战略性策略 和战术性策略两个层面,结合对各市场上不同投资品种的具体分析, 共同构成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结构。 3、股票投资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 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 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 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基 金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品质评估分析、风险因 素分析和估值分析,筛选出基本面良好的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 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 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4、其他类型资产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的基础上适当参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90%+中证800指数×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风险收益程度 中等偏低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周永刚胡波
 联系电话021-61009999021-61618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95528 
传真021-61009800021-6360254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68号9楼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 9楼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200120200001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郑杨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cx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上海市中山东 一路12号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西城区太平洋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988,908.88
本期利润-12,552,582.5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5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3.6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1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3,325,424.5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71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08,730,295.3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23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0.8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73%0.30%0.85%0.11%-0.12%0.19%
过去三个月0.48%0.22%1.57%0.14%-1.09%0.08%
过去六个月-3.13%0.26%0.76%0.15%-3.89%0.11%
过去一年-2.66%0.27%3.51%0.13%-6.17%0.14%
过去三年16.66%0.31%15.28%0.13%1.38%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0.82%0.36%28.54%0.13%12.28%0.2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44.55%、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1.21%、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15.15%、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4.55%、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4.54%。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81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精选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进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瑞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颐天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浦瑞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进装备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程放长信先优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和长信 利发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 12月31 日-9年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毕业,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中国国籍。曾任职于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现任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朱垚曾任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2019年 5月16 日2022年 2月25 日9年曾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基金经理的日期根据对外披露的公告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我们的策略是“以最大回撤为风险控制目标、参考量化模型适度择时和行业轮动、参考基本面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大类资产配置上,我们相对低频地采用股债性价比模型进行权益仓位的选择。在今年一季度判断整体市场利空因素偏多的情况下,降低权益仓位至偏低水平,行业配置上偏向低估值防御策略,在一季度市场整体下行中控制住了最大回撤。

二季度以来,从自上而下的角度来看,有一些宏大叙事的逻辑可能有边际弱化的趋势。比如美联储加息预期过了对市场冲击最大的阶段。我们认为宏观层面的波动可能相比一季度减弱,整体对股票市场的冲击减弱,但指数层面的波动性在反弹后结构性机会可能频现。我们在二季度逐步提升组合权益仓位,同时参考行业估值和景气度的量化模型,希望捕捉结构性行情中的行业轮动机会。

具体而言,在经济复苏初期,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市场对风险偏好的容忍度,也比较支持成长风格占优。我们在二季度延续一季度对海缆、养殖、检测服务等部分个股的配置之外,减持了部分价值风格个股,增持了部分上游资源品、光伏和新能源车方向的个股。我们在组合中保持股票和转债个券的分散度在合理水平,在优选行业景气度和估值优势的行业内,如果市场走弱适度提高分散度,如果机会明确考虑提升个股集中度。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信利发债券份额净值为1.2238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818元,本报告期内长信利发债券净值增长率为-3.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一季度宏观因素对市场冲击最大,后续来看,整体宏观波动率下降,对资本市场的扰动逐渐减弱。下半年大概率流动性仍会保持合理宽裕状态,居民和企业部门的融资需求恢复较慢,拐点仍需观察。在宏观层面相对利好的背景下,组合考虑维持权益中枢以上配置,聚焦中观行业景气度和个股结构性机会。

从行业动量层面,当前新能源板块仍具备较高胜率,但交易拥挤度相对较高。出于均衡风险和估值层面考虑,组合考虑配置部分新能源板块上游(包括硅料、锂矿和稀土)。此外作为碳中和能源转型的重要一环,电力系统的重要性后续也值得关注,组合在本季度增加了对电力板块的配我们在组合管理中会更多关注的是过快上涨带来的风险,未来一个季度力争在控制净值回撤的基础上为持有人实现资产平稳增长。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结果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设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及采用的估值程序和技术,对公司现有程序和技术进行复核和审阅,当发生了影响估值程序和技术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及时修订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

对于基金的估值政策和估值原则,公司已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4,180,390.684,516,950.23
结算备付金 -928,941.15
存出保证金 87,435.81119,285.88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301,970,086.58398,848,343.52
其中:股票投资 40,320,900.1254,419,095.5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61,649,186.46344,429,247.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3,329,889.791,354,502.5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58.251,326.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3,176,713.74
资产总计 309,568,161.11408,946,064.0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320.685,000,000.00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88,144.9135,615.5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8,109.53243,290.81
应付托管费 50,888.4469,511.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9,200.0314,943.42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303,202.15263,920.03
负债合计 837,865.745,627,281.40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252,280,351.43319,228,510.33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56,449,943.9484,090,272.28
净资产合计 308,730,295.37403,318,782.6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09,568,161.11408,946,064.01
注:1、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238元,基金份额总额252,280,351.43份。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0,904,056.5315,342,691.42
1.利息收入 32,667.1512,914,228.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9,934.20240,186.57
债券利息收入 -12,610,581.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12,732.9563,460.61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4,374,348.1452,914,433.7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9,456,409.5756,946,294.3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4,857,321.94-5,114,356.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224,739.491,082,495.7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6,563,673.70-50,863,176.1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211,298.16377,205.01
减:二、营业总支出 1,648,526.056,103,603.56
1.管理人报酬6.4.10.2.11,186,790.703,718,929.08
2.托管费6.4.10.2.2339,083.081,062,551.15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7,231.44559,065.8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7,231.44559,065.88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9,631.7431,186.35
8.其他费用6.4.7.23105,789.09731,871.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552,582.589,239,087.8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2,552,582.589,239,087.8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552,582.589,239,087.86
注: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 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319,228,510.33-84,090,272.28403,318,782.61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319,228,510.33-84,090,272.28403,318,782.6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66,948,158.90--27,640,328.34-94,588,487.24
(一)、综合收 益总额---12,552,582.58-12,552,582.58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66,948,158.90--15,087,745.76-82,035,904.6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185,444.03-274,039.501,459,483.53
2. 基 金 赎回款-68,133,602.93--15,361,785.26-83,495,388.19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252,280,351.43-56,449,943.94308,730,295.3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 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085,209,958.47-266,388,330.481,351,598,288.95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085,209,958.47-266,388,330.481,351,598,288.9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385,898,242.77--86,522,538.90-472,420,781.67
(一)、综合收 益总额--9,239,087.869,239,087.86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385,898,242.77--95,761,626.76-481,659,869.53
其中:1.基金申 购款316,138,318.22-80,698,628.61396,836,946.83
2. 基 金 赎回款-702,036,560.99--176,460,255.37-878,496,816.36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699,311,715.70-179,865,791.58879,177,507.2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86号《关于准予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28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45,062,697.5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90%+中证800指数×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4.4.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6.4.4.3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 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变更对于本基金的影响不重大。

  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基金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项目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列示。

  于首次执行日(2022年1月1日),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所述: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516,950.23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731.83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银行存款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517,682.06元。

,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418.00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结算备付金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29,359.15元。

存出保证金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9,285.88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53.70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存出保证金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9,339.58元。

应收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176,713.74元,转出至银行存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731.83元,转出至结算备付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418.00元,转出至存出保证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53.70元,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3,175,510.21元。经上述重分类后,应收利息不再作为财务报表项目单独列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98,848,343.52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3,175,510.21元。经上述重分类后,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02,023,853.73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00,000.00元,自应付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10,416.39元。经上述重分类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10,416.39元。

应付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416.39元,转出至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10,416.39元。经上述重分类后,应付利息不再作为财务报表项目单独列报。

除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外,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财务报表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无影响。

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本基金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本基金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6.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4,180,390.68
等于:本金4,179,847.08
加:应计利息543.60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4,180,390.68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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