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兴全有机增长 (340008):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兴全有机增长 :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14 6.2 利润表 .................................................................... 1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20 §7 投资组合报告 ............................................................... 43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4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5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8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9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9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9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0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0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0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3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2.2 存放地点 ................................................................. 54 12.3 查阅方式 ................................................................. 5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按下列公式计算: Return t =50%×(沪深300指数 t / 沪深300指数 t-1 -1)+45%×(中证国债指数 t / 中证国债指数 t-1 -1) +5%×(同业存款利率t / 360) Benchmark t =(1+Return t)×(1+Benchmark t-1)-1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净值表现所取数据截至到2022年06月30日。 2、按照《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09年03月25日起共计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 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3月1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50只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FOF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为各类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成立时即担任基金经理)或公司作出聘任决定之日(基金成立后担任基金经理);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解聘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投资组合之间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风险管理是否存在非公平的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本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随着新一轮疫情卷土重来,上半年国内经济和金融市场均承受了较大的压力。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市场主体难以建立起稳定的预期,出现决策短期化和行为消极化的倾向,降低了经济系统内生的增长动力。过去两年,我国防疫措施不断根据病毒的特征变化进行调整,在供给侧有效保障了生产的正常开展。从早期的医疗物资到后期的耐用消费品,出口份额不断提升,一方面拉动了国内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为填补全球经济的产出缺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本轮奥密克戎的疫情扩散过于迅速,大幅压缩了社交隔离和经济正常运转之间的空间,不仅导致服务性消费需求受到抑制,而且阶段性对供应链造成了冲击,对经济的平稳运行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相比经济数据所展现出的情况,隐藏在总量背后的结构性压力可能更令人担忧。通过一些针对特定区域和特定行业的颗粒度更细的草根调查,我们观察到大量中小企业由于无法获得足够的外部救助,在经历了多轮疫情的反复冲击后,或主动或被动地退出了市场。资源向更高效的主体集中固然有利于提升整体的效率,但作为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中小微企业的大量关停势必会导致失业率的明显上升。考虑到这一影响的时滞效应,以及六月之后大批应届毕业生将正式进入劳动力市场,下半年的就业形势恐怕不容乐观。 在股票的定价模型中,由经济周期决定的盈利增长和由货币政策决定的折现成本是两大核心变量。我们习惯于将股市比作市场的晴雨表,其中暗含了两个假设:其一,盈利是定价的主要矛盾;其二,盈利服从周期性的变化,是可辨识和可预测的。但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逆周期调控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全球经济周期被大幅抹平,市场逐渐陷入到一种货币崇拜的情结之中。当流动性取代盈利成为决定牛熊的主要矛盾,市场和经济的映射关系也随之由前瞻变成了对立:即经济越差,货币越宽,市场越好。在这样一种叙事逻辑之下,经济和股市之间更多表现为一种相关性关系而非此前的因果关系——作为政策共同的应变量,两者在时间维度上的一致性尽管变得难以辨认,但在结构维度上依然表现出相同的头部化特征。 从各个行业白马股之间列王的纷争,到科技、消费、医药的三足鼎立,再到宁王和茅王的寡括电子、有色、机械、化工、乃至环保在内的诸多行业,无不为了获得市场的青睐而努力证明自己和新能源沾亲带故。实体经济的转型必须遵循客观规律,通常是缓慢而曲折的,钱在其中充其量只是必要条件。但在一个充满货币崇拜的市场中,投资逻辑往往脱离当前的事实,转而依赖对于未来的美好想象。从本质上说,是过度充盈的流动性需要一个更大的池子来承载,所以才必须借用想象力来打破事实所构筑的壁垒。我们之所以在股票市场观察到比实体领域更极致的冷热分化,是因为这里流动性催生的泡沫化更为严重。但是矛盾论告诉我们,趋势不可能永远只朝着单一的方向发展,赢家通吃之后,随之而来的往往是推倒重来。面对当下这个进退维谷的市场环境,固执己见和随波逐流似乎都不是足够理性的选择,在常识允许的边界内适度参与可能更具可操作性。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一个相对高的股票仓位,同时在二季度将债券持仓中部分偏债型转债置换成了偏股型转债,希望借此弥补组合向上弹性不足的缺点。行业方面继续持有此前看好的航空、酒店和电力设备,虽然疫情冲击之下持仓公司在实际经营和预期层面都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但长期竞争优势扩大的逻辑既未遭到破坏、也未得到充分的演绎。在未来可预见的修复叠加增长的过程中,相信股价仍有相当大的向上空间。在泛新能源领域,基金选择了中游输配电环节和下游汽车智能化领域的相关公司进行配置,主要考虑仍旧是估值和基本面的匹配程度尚在可以接受的区间之内。在增量方面,二季度基金对于物流板块的持仓比例有所提升。预期随着下半年经济活动的加速恢复,货物的流转需求将持续增加,由此带来景气度的反转和龙头公司长期价值的发现。除此以外,基金还持有了部分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公司,除了看好产品的价格潜力,更多还是出于对其高分红收益率的偏好。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的表现不甚理想,其中既有因风格保守导致组合结构偏离市场主流偏好的原因,也有受制于个人能力而对部分行业把握程度不够的影响。我们无力改变市场,也不会因为追求短期的业绩而做过度的迎合,因此只能在既定投资框架允许的范畴内做尽可能及时的调整和应对。投资框架固然也需要不断进化,尤其是对于一名新人而言,但这个过程可能更接近实体经济的渐进调整而非市场风格的快速切换。时间会成为长期者的朋友,前提是我们要相信它的力量。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865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9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机会与风险并存。随着实体经济加速恢复,淤积在金融市场的资金将持续流出,制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的诸多因素中,猪、油价格共振推升通胀的风险位居首位,其次才是美联储加息对人民币汇率造成的贬值压力。市场预期国内CPI将于9月突破3%,四季度大概率会出现“紧货币+宽信用”的政策组合。在此基准假设情境之下,热门赛道的估值水平预计将面对较大的收缩压力。 就需求而言,基建和制造业投资是当下为数不多仍有较强增长动能的领域。作为基建投资的实际主体,中央财政尚有较大的负债空间。近期可以观察到专项债发行和获批项目落地都在加速推进,包括水利、农业、电网、东数西算在内的一系列新老基建项目有望接力上半年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撑起财政发力的下半场。制造业投资方面,则将继续沿着补齐短板和发扬优势两条主线展开,前者对应半导体上游设备和材料的国产替代,后者指向光伏风电设备及锂电池制造产业的全球化扩张。 如果我们把视线投向更远处,一些可能改变人类未来生活的新技术也已逐渐进入到商业化的前夜。尽管消费电子在宏观经济周期和产品生命周期的双重压力之下境况惨淡,但部分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和团队,已经默默参与到下一代计算平台的开发之中。我们对于虚拟现实的期待绝不止于一台更为酷炫的游戏设备,它所能创造的可能性需要等待一款类似当年iPhone 3GS这样的终端来向我们揭示。考虑到行业当前的估值普遍处于历史底部区域,持有的机会成本较低,从风险收益比的角度而言不失为一个好的配置选择。 关于风险,我们的整体排序是内因重于外因。国内方面,通胀是下半年最主要的核心矛盾,其次是地产信用风险暴露对金融稳定构成的潜在威胁。从市场表现来看,前者尚未得到充分定价,而后者似乎有些反应过度,背后是预期不明确下决策的短期化效应,即对当下已经观察到的风险给予更高的权重。外部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是美联储加息推动中美利差走阔,从而对我们货币政策的空间造成一定的制约。其次是欧日两大经济体潜在的债务违约风险,尽管目前看欧洲央行和日本央行仍有对应的政策工具来稳定市场信心,但代价可能是自身国内需求的萎靡,从而对我们的出口造成一定的负面压力。 关于下半年基金的投资策略,考虑到流动性环境大概率趋紧,当前偏高的股票仓位需要适当下降,同时债券组合的结构也需要做再平衡调整,以减少风险暴露。行业配置方面暂不考虑做大的变动,仍旧看好航空、酒店和电力设备等行业的景气度提升、以及组合内公司的长期竞争力,静待被市场价值发现。此外,研究上会着力加强对各家消费电子公司在技术创新和产品布局方面的前瞻性分析,视基本面与估值的匹配程度选择合适的标的进行逆向布局。 最后,感谢所有投资者在这样一个艰难的环境下仍旧给予我们的耐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秉力为大家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希望能有幸与您继续一路同行。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1、估值委员会制定旗下基金的估值政策和流程,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采用的基金估值方法、政策和程序应经估值委员会审议,并报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2、估值方法确立后,由IT人员或IT人员协助估值系统开发商及时对系统中的参数或模型作相应的调整或对系统进行升级,以适应新的估值方法的需要。3、基金会计具体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确定的估值策略,并通过与托管行核对等方法确保估值准确无误;4、投资人员(包括基金经理)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证券发行机构有关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给估值造成影响的因素,并就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5、监察稽核人员参与估值方案的制定,确保估值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对估值流程、系统估值模型及估值结果进行检查,确保估值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执行,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定期和临时信息披露。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需披露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两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2、以上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395号文)的核准,由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和《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2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80,254,871.3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在正常市场情况下,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小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中突出有机增长特征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50%+中证国债指数×45%+同业存款利率×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文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中涉及的变更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其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自2022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2022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a) 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应当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基金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22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本基金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22年1月1日本基金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i) 金融工具的分类影响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16,396,338.15元、4,843,956.85元、809,860.77元、760,866.20元和2,274,447.13元。 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216,422,491.58元、4,846,136.65元、810,225.27元和2,274,479.75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18,659,047.05元。 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19,391,182.90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951,599.91元和182,558.61元。 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34,158.52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 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本基金根据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编制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未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 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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