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方新兴 (400025):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3:20:15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新兴 :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9 §7 投资组合报告 ................................................................ 43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4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5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8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8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8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1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1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1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4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2 存放地点 .................................................................. 58 12.3 查阅方式 .................................................................. 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新兴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400025
前端交易代码4000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3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9,750,619.5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稳健收益为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 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根据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对大类资产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同时, 重点投资于符合本基金定义的新兴成长股票,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 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 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李景岩秦一楠
 联系电话010-66295888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或400-628-588895599 
传真010-66578700010-68121816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 层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 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100073100031 
法定代表人崔伟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orient-fund.com或 http://www.df5888.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 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65,057,466.86
本期利润-58,986,890.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593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5.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9.9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0,457,982.7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906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32,507,178.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2.3309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33.09%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0.03%1.26%5.58%0.64%4.45%0.62%
过去三个月3.78%1.42%3.84%0.86%-0.06%0.56%
过去六个月-19.93%1.45%-5.46%0.87%-14.47%0.58%
过去一年-36.10%1.43%-7.69%0.75%-28.41%0.68%
过去三年38.81%1.50%13.11%0.75%25.70%0.75%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133.09%1.63%60.47%0.88%72.62%0.7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批复,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3.3333亿元人民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持股比例24.3%;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万股,持股比例8.1%;天津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170万股,持股比例3.51%;天津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123万股,持有本公司股份3.37%;天津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万股,持股比例3.12%。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5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然本基金基 金经理、 权益研究 部 总 经 理、公募 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 员2015年 6 月25日-14年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14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 纺织服装、轻工制造行业研究员。2010年 4月加盟本基金管理人,曾任权益研究部 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 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 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 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 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 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 年5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 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 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 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 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上半年,影响经济和市场走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年初市场的压力一方面来自于国外政治经济局势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来自于国内需求疲弱、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进入二季度,多地疫情爆发也为经济的修复带来较大不确定性,伴随稳增长政策的不断出台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市场信心有所提振、风险偏好有所提升。

整体上看,上半年市场呈现先抑后扬的震荡态势,结构分化明显。根据wind数据,上半年宽基指数中上证50跌幅较小,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跌幅超过10%,反映出经济活力不足、中小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的状况;分行业来看,申万一级行业中煤炭行业一枝独秀,收益率超过 25%,另外房地产、交运、社服、银行和建筑行业实现正收益,其余行业均为负收益,跌幅最大的三个行业分别为计算机、国防军工、电子。

本产品依旧维持优选行业、精选个股的配置思路,在年初市场不确定性较大的背景下,适度增加了受益于稳增长政策的相关行业配置,进一步均衡结构、降低组合整体估值水平。在随后疫情好转、防控措施优化之后,市场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估值修复,本产品在此过程中,将目光更多集中于具备中长期成长潜力的制造业和具备竞争壁垒的可选消费品,将更多关注度从短期的贝塔修复向中长期阿尔法机会转移,并将重仓行业和重仓股集中度适度提升。整体上,产品维持了较高的仓位和操作的灵活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9.9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6%,低于业绩比较基准14.4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家不断出台稳增长政策,且在房地产、汽车等重点领域看到一定的效果,国内外不确定因素较多但市场已存在一定的预期,短期情绪有所恢复,下一步需要逐步确认经济基本面的修复力度以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改善程度。预计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仍然会影响市场的阶段性走势,后续需要跟踪流动性是否依旧宽松、稳增长政策是否继续加码以及累积效应的显现,预计经济弱复苏、上市公司盈利边际改善的概率较大,市场有望从当前的贝塔修复逐步演绎到寻找中长期结构性阿尔法机会的逻辑上。

在寻找阿尔法的道路上,机会仍是结构性的。短期维度,疫情管控方式优化之后,出行相关和景气度均较好的汽车产业链以及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可选消费品行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相关会计核算业务细则,本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各项资产进行核算,本报告期间没有需要披露的对基金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估值程序调整等信息。现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程序说明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分管运营高管、分管投研高管、督察长以及运营部、投研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会副主任1-2名,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1.委员会主任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估值委员会工作会议,就估值参与各方提交的估值问题组织讨论,进行决议并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其行使主任职责。

2.运营部
①自行或应各方需求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

②征求托管行意见并借鉴行业界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模型和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及参数计算具体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据以对基金等投资组合进行估值。

④负责编制投资组合持有的投资品种变更估值方法的相关公告。

3.投研部门
当基金等投资组合持有没有市价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简称“停牌有价证券”)时,根据估值委员会要求和运营部的估值方案,负责评估现有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适当,对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的“停牌有价证券”,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4.风险管理部
在日常监控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8,359,398.165,272,409.15
结算备付金 506,645.521,132,025.32
存出保证金 129,460.25193,215.68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225,459,346.96301,528,564.57
其中:股票投资 213,002,210.36285,499,564.5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2,457,136.6016,029,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6,954,469.4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60,942.09168,311.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229,133.55
资产总计 241,770,262.40308,523,660.2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7,904,820.30-
应付赎回款 196,417.25369,907.6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7,926.43387,874.51
应付托管费 44,654.4264,645.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849,265.051,015,452.21
负债合计 9,263,083.451,837,880.14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99,750,619.51105,358,962.59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132,756,559.44201,326,817.47
净资产合计 232,507,178.95306,685,780.0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41,770,262.40308,523,660.20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2.3309元,基金份额总额99,750,619.5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56,856,400.43-1,094,014.68
1.利息收入 39,913.93357,363.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39,913.9390,654.29
债券利息收入 -241,580.8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25,128.77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63,046,766.2751,609,160.7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64,708,242.0850,872,272.7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180,520.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3--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1,480,955.51736,887.9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166,070,576.38-54,259,666.6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1779,875.531,199,127.32
减:二、营业总支出 2,130,490.057,139,826.83
1.管理人报酬6.4.10.2.11,729,564.463,421,219.97
2.托管费6.4.10.2.2288,260.78570,203.31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905.1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8--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19112,664.813,147,498.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58,986,890.48-8,233,841.5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58,986,890.48-8,233,841.5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8,986,890.48-8,233,841.51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05,358,962.59-201,326,817.47306,685,780.06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05,358,962.59-201,326,817.47306,685,780.06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5,608,343.08--68,570,258.03-74,178,601.11
(一)、 综合收 益总额---58,986,890.48-58,986,890.48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5,608,343.08--9,583,367.55-15,191,710.63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1,398,744.52-15,356,712.4326,755,456.95
2 .基金赎 回款-17,007,087.60--24,940,079.98-41,947,167.58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99,750,619.51-132,756,559.44232,507,178.9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3,861,961.92-304,034,066.55417,896,028.47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3,861,961.92-304,034,066.55417,896,028.47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4,390,616.77--14,152,911.61-18,543,528.38
(一)、 综合收 益总额---8,233,841.51-8,233,841.51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4,390,616.77--5,919,070.10-10,309,686.87
其中:1.92,556,667.11-252,858,381.93345,415,049.04
基金申 购款    
2 .基金赎 回款-96,947,283.88--258,777,452.03-355,724,735.91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09,471,345.15-289,881,154.94399,352,500.0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4年7月15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05号)和《关于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998号)的核准,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募集设立。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74,627,922.13元人民币,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230087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4,667,404.06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9,481.93份基金单位。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会计政策说明中涉及的变更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6.4.4.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或虽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若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3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2)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与相关交易费用的差额确认。

基金投资收益于卖出基金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基金成交金额扣除应结转的基金投资成本、相关交易费用与税费后的差额入账。

债券投资收益包括以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买卖债券价差收入。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价差收入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应计利息(若有)与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差额确认。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包括以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价差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在持有期内,按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价值和预计收益率计算的利息逐日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在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其中属于证券投资收益的部分冲减应计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卖资产支持证券价差收入为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应计利息(若有)与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相关交易费用与税费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易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4)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损失准备。本基金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基金在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时已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便方法,调整期初基金净值,2021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

于首次执行日,本基金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减期初基金净值人民币0元,本基金执行新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272,409.15元、人民币1,132,025.32元、人民币193,215.68元、人民币229,133.55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负债-应付利息。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债权投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274,654.79元、人民币1,132,534.72元、人民币193,302.68元、人民币0元,应收利息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226,291.51元。

本基金根据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编制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3、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3%、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8,359,398.16
等于:本金8,357,889.53
加:应计利息1,508.63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8,359,398.16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96,149,788.78-213,002,210.3616,852,421.58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12,226,900.00243,436.6012,457,136.60-13,200.00
 银行间市 场----
 合计12,226,900.00243,436.6012,457,136.60-13,200.0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208,376,688.78243,436.60225,459,346.9616,839,221.58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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