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诺安优化配置混合 (006025): 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4:07:15 中财网

原标题:诺安优化配置混合 : 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0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8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8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0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2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2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4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4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4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4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4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4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5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5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5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2 存放地点 ............................................................... 49 12.3 查阅方式 ............................................................... 4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优化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60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9月20日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60,814.2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 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回报。
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资产配 置策略,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的变化,在 长期资产配置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短期资产灵活配置,力 图通过时机选择构建在承受一定风险前提下获取较高收益的资产 组合。 本基金实施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过程中还将根据各类证券的风险收 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优化投资组合,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 提高基金收益率。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GARP(Growth at a Reasonable Price)的投资策略, 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成长质量优良、估值相对合理的股票进 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方法, 充分发挥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对企业的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 析,本基金主要从公司的成长性与股票估值两个方面进行筛选。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 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部分采用积极管理的投 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预测策略、溢价分析 策略以及个券估值策略。 5、权证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主要运用价值发现策略和套利交 易策略等。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我们将结合自身资产状况审慎投 资,力图获得最佳风险调整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本着谨慎的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 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判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股指期货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 寸不变的情况下或者逐步降低股票仓位后,在面临市场下跌时择机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 单平仓。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对资产池结 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 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 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 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 动性风险。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 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 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李学君许俊
 联系电话0755-83026688955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95566 
传真0755-83026677010-66594942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 大厦19-20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 大厦19-20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邮政编码518048100818 
法定代表人李强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lion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 大厦19-2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43,086.76
本期利润-522,195.2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395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7.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9.4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20,956.3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396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481,770.5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396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9.68%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1.19%1.14%7.61%0.86%3.58%0.28%
过去三个月-0.11%1.62%5.09%1.15%-5.20%0.47%
过去六个月-19.45%1.51%-7.20%1.16%-12.25%0.35%
过去一年-18.49%1.18%-10.96%1.00%-7.53%0.18%
过去三年24.19%1.06%15.32%1.01%8.87%0.05%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39.68%1.10%30.38%1.07%9.30%0.03%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吴博俊本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9月 11日-14年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2008年加入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2019年1月至2020 年4月任诺安益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6月至2021年5月 任诺安创新驱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6月至2021年8月 任诺安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6月至2021年9月 任诺安优势行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9月起任诺安优化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4月起任诺安进取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2年4月起任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并对外公告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新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市场行情:外部美联储(全球)进入加息周期,流动性收缩风险提升,俄乌冲突推高油价,大宗价格高企推高通胀压力;内部疫情反复,经济下行担忧持续。在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下,市场陷入“滞胀”的担忧中。其后在上海疫情消退、国内系列稳增长政策出台利好因素下,让市场从恐慌之中重回理性,迎来一轮反弹。纵观上半年,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但结构性机会也精彩纷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3968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后续的行情,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资本市场的助力。即便在经济相对低迷的阶段下,不少行业也存在拐点向上的配置机会。中国如何在下一阶段全球的竞争中取得不俗的成绩,产业转型刻不容缓,比如之前工信部提出2025年有望培育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涵盖了大量高端芯片、关键基础软件、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未来网络、新能源等前沿技术领域。

科技创新带来的行业景气度不会轻易改变,我们判断在这些相关领域中,未来会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实现“补短板”、“填空白”,成为制造强国的重要力量。而这些潜在的优质企业(上市公司)也一直是本基金希望通过不断挖掘寻找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权益投资事业部、固定收益事业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小组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基金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积极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持续营销、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适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0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397,277.662,023,320.60
结算备付金 8,712.76-
存出保证金 45,916.112,790.67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930,869.404,290,847.01
其中:股票投资 930,869.404,290,847.0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应收清算款 114,490.11541,269.1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123.83933.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1,055.71
资产总计 1,499,389.876,860,216.73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0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56,825.7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29.9478,987.35
应付托管费 288.3113,164.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15,601.06146,216.70
负债合计 17,619.31495,194.33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1,060,814.233,670,548.64
未分配利润6.4.7.8420,956.332,694,473.76
净资产合计 1,481,770.566,365,022.4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499,389.876,860,216.73
注:1、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968元,基金份额总额1,060,814.23份。

2、以上比较财务信息已根据最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列示于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01月01 日至2022年06月 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01月01日 至2021年06月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89,757.385,546,765.71
1.利息收入 1,515.9551,799.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1,515.9551,553.37
债券利息收入 -246.5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5,216.026,322,670.2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419,227.325,645,875.3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2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3--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4,011.30677,044.90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7.16-79,108.51-838,064.0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73,051.2010,359.53
减:二、营业总支出 32,437.89968,886.12
1.管理人报酬6.4.10.2.114,419.15740,249.47
2.托管费6.4.10.2.22,403.21123,374.91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8--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1915,615.53105,261.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2,195.274,577,879.5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2,195.274,577,879.5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2,195.274,577,879.59
注:以上比较财务信息已根据最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 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 值)3,670,548.64-2,694,473.766,365,022.40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 值)3,670,548.64-2,694,473.766,365,022.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609,734.41--2,273,517.43-4,883,251.84
(一)、综合收益总额---522,195.27-522,195.27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609,734.41--1,751,322.16-4,361,056.57
其中:1.基金申购款112,798.15-42,079.67154,877.82
2.基金赎回款-2,722,532.56--1,793,401.83-4,515,934.39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 值)1,060,814.23-420,956.331,481,770.5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 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 值)60,602,111.06-38,683,980.1199,286,091.17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 值)60,602,111.06-38,683,980.1199,286,091.17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6,368,399.79-22,719.98-6,345,679.81
(一)、综合收益总额--4,577,879.594,577,879.59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6,368,399.79--4,555,159.61-10,923,559.40
其中:1.基金申购款452,563.97-304,134.16756,698.13
2.基金赎回款-6,820,963.76--4,859,293.77-11,680,257.5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 值)54,233,711.27-38,706,700.0992,940,411.3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11号《关于准予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54,071,827.41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4,145,000.3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3,172.9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2年6月30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以下会计政策变更外,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 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3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i)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2,023,320.60元、2,790.67元、1,055.71元、541,269.13元和933.61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2,024,375.01元、2,791.97元、0.00元、541,269.13元和933.61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4,290,847.01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4,290,847.01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和应付交易费用,金额分别为256,825.72元、78,987.35元、13,164.56元和31,716.7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清算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和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金额分别为256,825.72元、78,987.35元、13,164.56元和31,716.70元。

i)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科目中。 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06月30日
活期存款397,277.66
等于:本金397,248.63
加:应计利息29.03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合计397,277.66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0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847,656.99-930,869.4083,212.41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847,656.99-930,869.4083,212.41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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