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富300 (450008):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5:45:49 中财网

原标题:国富300 :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43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5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5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5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6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7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7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7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7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7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2.2 存放地点 .................................................................. 62 12.3 查阅方式 ..................................................................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450008
交易代码4500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9月3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67,092,438.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投资策略。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基 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结合主动投资方法,在 严格控制跟踪偏离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标 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 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8%。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在股票市场 上进行指数化被动投资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在债券(国债为 主)、股票、现金等各类资产之间仅进行适度的主动配置。在股 票投资上,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以最小化跟踪误差为组合 的投资控制目标,本基金所跟踪的目标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在 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辅以有限度的增强操作(优化调整)及一级 市场股票投资;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 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利率结构、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和预 测,综合考虑中债国债指数各成份券种及金融债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进行优化选样构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组 合。
业绩比较基准95% × 沪深300指数 + 5% × 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 征的证券投资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储丽莉秦一楠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010-6606 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和95599 

 021-38789555 
传真021-6888 3050010-6812 1816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 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 期A-13栋三层306号房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 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200120100031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tsfund.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 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9,714,407.07
本期利润-23,271,770.9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91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5.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5.9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73,840,494.8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650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40,932,933.2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651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18.44%
注:
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1.18%1.02%9.12%1.02%2.06%0.00%
过去三个月6.79%1.31%5.93%1.36%0.86%-0.05%
过去六个月-5.93%1.31%-8.72%1.38%2.79%-0.07%
过去一年-11.90%1.16%-13.40%1.18%1.50%-0.02%
过去三年49.01%1.22%16.71%1.20%32.30%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118.44%1.37%54.82%1.37%63.62%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9月3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具备超过7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旗下合计管理40只公募基金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志 强公司量化 与指数投 资总监、 金融工程 部总经 理、职工 监事,国 富沪深 300指数 增强基金 及国富中 证 100指 数增强 (LOF)基 金的基金 经理2013年3 月21日-19年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 罗)计算机科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 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 分析师、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 总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克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国富沪深 300指数增强基金及国富中证100指数增 强(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上半年,A股市场大幅震荡。风格方面,年初至4月底是下跌阶段,大盘股下跌幅度相对较小;在其后的反弹阶段,中小成长风格涨幅领先。行业方面,煤炭行业逆势取得超 30%收益,其它表现相对较好的行业有交通运输、建筑装饰、美容护理、有色金属、房地产、银行、白酒等,而电子、计算机、传媒、国防军工、证券、环保、机械设备等行业跌幅较大。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下跌9.22%。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保持均衡的组合配置以控制主动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量化选股模型精选个股及构建投资组合,取得了一定的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51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下跌5.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下跌8.72%,跑赢业绩比较基准2.79%,期间基金年化跟踪误差为3.3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今年上半年,受国内多地疫情爆发、俄乌冲突加剧等因素影响,经济景气下行,四月份PMI值47.4,创下了2020年3月以来的新低。3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稳定经济的政策早出快出”。随着稳增长政策的落实和各地复工复产的推进,五月份以来,经济呈现复苏态势。流动性方面,资金面总体宽松,但A股市场受行情的影响,经历了明显的资金流出流入。至半年度末,A股出现资金持续流入、交易热度上升的局面。

展望下半年,预计国内经济将延续目前的复苏态势,像上半年那种对经济很悲观的担忧应该不会出现。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市场目前正处于加息周期,给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国内经济和市场会有一些影响。流动性方面,作为稳定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资金面预计将继续保持充裕,但不会再出现过松的局面。A股市场经过5、6两个月的快速反弹,已经基本扭转了前期的悲观情绪。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市场将在成长性行业、消费复苏相关行业、稳增长受益板块中寻找确定性较高的上市公司。

投资策略方面,下半年仍将保持均衡配置,控制主动投资风险。同时,力争通过选股和其它有效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投资产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33,190,356.4230,995,095.42
结算备付金 1,102,405.701,555,830.39
存出保证金 76,158.4179,226.67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408,493,051.25405,641,510.65
其中:股票投资 408,493,051.25405,641,510.6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23,645,840.3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29,008.96193,13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6,823.08
资产总计 442,990,980.74462,117,460.1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7.83-
应付赎回款 662,575.5728,414,942.26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7,794.29334,065.31
应付托管费 50,787.2458,952.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4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1,056,872.081,238,364.99
负债合计 2,058,047.4830,046,325.29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267,092,438.41246,254,433.57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173,840,494.85185,816,701.31
净资产合计 440,932,933.26432,071,134.8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42,990,980.74462,117,460.17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651元,基金份额总额267,092,438.4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1,077,416.2436,729,373.70
1.利息收入 120,559.28138,520.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120,559.28138,408.68
债券利息收入 -111.6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7,661,445.7147,180,929.4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51,997,410.2243,446,011.8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88,661.35327,848.5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6.4.7.12--
股利收益6.4.7.134,247,303.163,407,069.0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1426,442,636.14-10,741,579.53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1520,834.05151,503.55
减:二、营业总支出 2,194,354.694,660,484.18
1.管理人报酬6.4.10.2.11,686,691.991,838,334.47
2.托管费6.4.10.2.2297,651.57324,411.98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6--
7.税金及附加 0.270.26
8.其他费用6.4.7.17210,010.862,497,737.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3,271,770.9332,068,889.5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3,271,770.9332,068,889.5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271,770.9332,068,889.52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246,254,433.57-185,816,701.31432,071,134.88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246,254,433.57-185,816,701.31432,071,134.88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20,838,004.84--11,976,206.468,861,798.38
(一)、综 合收益总 额---23,271,770.93-23,271,770.93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20,838,004.84-11,295,564.4732,133,569.31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35,132,409.23-19,495,964.2754,628,373.50
2. 基金赎回 款-14,294,404.39--8,200,399.80-22,494,804.19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267,092,438.41-173,840,494.85440,932,933.2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231,743,368.54-175,253,482.09406,996,850.63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231,743,368.54-175,253,482.09406,996,850.63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59,107,661.61-79,037,004.94138,144,666.55
(一)、综 合收益总 额--32,068,889.5232,068,889.52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59,107,661.61-46,968,115.42106,075,777.03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133,710,772.46-109,627,952.64243,338,725.10
2. 基金赎回 款-74,603,110.85--62,659,837.22-137,262,948.07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290,851,030.15-254,290,487.03545,141,517.1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652号《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423,482,243.0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1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423,832,173.1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49,930.1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除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票,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以外,还可适当投资一级市场申购的股票(包括新股与增发),以在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
6.4.4.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年1月1日起适用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2.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年1月1日起适用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3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年1月1日起适用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2.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22年 1月 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30,995,095.42元、1,555,830.39元、79,226.67元、6,823.08元、23,645,840.39元和193,133.57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31,001,182.60元、1,556,530.59元、79,262.37元、0.00元、23,645,840.39元和193,133.57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405,641,510.65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405,641,510.65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28,414,942.26元、334,065.31元、58,952.73元、898,045.78元和 151,319.21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28,414,942.26元、334,065.31元、58,952.73元、898,045.78元和151,319.21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若有)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年 1月 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b)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33,190,356.42
等于:本金33,184,591.06
加:应计利息5,765.36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33,190,356.42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374,180,973.35-408,493,051.2534,312,077.90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银行间市 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374,180,973.35-408,493,051.2534,312,077.9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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