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 (011994):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5:45:52 中财网

原标题: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 :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8月 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5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5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5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8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9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9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0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0
5 托管人报告 ............................................................................................................................................. 10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0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0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0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0
6.1 资产负债表 .................................................................................................................................... 10
6.2 利润表 ............................................................................................................................................ 11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2
6.4 报表附注 ........................................................................................................................................ 13
7 投资组合报告 ......................................................................................................................................... 2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0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32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3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3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3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32
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32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3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3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3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3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33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33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33
10 重大事件揭示 ....................................................................................................................................... 34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34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34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4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34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34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3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36
12 备查文件目录 ....................................................................................................................................... 3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37
12.2 存放地点 ...................................................................................................................................... 37
12.3 查阅方式 ...................................................................................................................................... 3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011994
交易代码01199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 8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26,962,544.0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 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 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 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 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李华郭明
 联系电话021-3899288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95588 
传真021-50151582010-6610579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家嘴环路1318号9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家嘴环路1318号9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邮政编码200121100140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picfunds.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3,541,677.36
本期利润-1,738,947.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3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3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5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899,420.2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3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31,171,799.3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332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 6月 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32%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于 2021年 8月 17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9.03%1.08%6.35%0.83%2.68%0.25%
过去三个月11.90%1.48%4.17%1.07%7.73%0.41%
过去六个月-1.59%1.64%-6.32%1.11%4.73%0.53%
过去一年------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3.32%1.37%-7.17%0.94%10.49%0.43%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年 8月 17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10%;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8月 17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个月。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领先的“A+H”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斌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德盛稳健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德盛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智 能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08-17-15年 (自 2007 年起)刘斌先生,硕士研究生。2004年 4月至 2007 年8月在杭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 工程师;2007年 9月至 2009年 8月在群益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2009年 8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 监。2013年 12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国联 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3年 12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稳 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 2月至 2015年 12月兼任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
 基金经理。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 6月至 2015 年 12月兼任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4月起兼任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 4月起兼任国联安智能制造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7 月至 2021年 10月兼任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 8月至 2021年 9月兼任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年 8月起兼任国联安核心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的市场整体下跌,创业板指一度出现了 35%以上的跌幅,5月以来大幅反弹,截至半年末创业板指仍有 15.41%的下跌,HS300指数则下跌 9.22%。分结构来看煤炭、石油等上游能源类资产表现较好,尤其煤炭指数上半年涨幅达 33.74%;其次如我们 2021年年报中提及的房地产相关产业资产表现也相对较好。这两部分都是去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所提及的政策需要进行调整的方向,市场对此做出了积极的回应。表现较差的行业主要是 TMT、军工、轻工、医药等。

上半年我们进行了一定的仓位调整,增持和减持的原则是一贯的,我们都是按照当时这些资产的相对风险回报水平来评价的,因为仓位总是有限的,在买入风险收益比较好的资产的时候,就需要在持仓中减持那些风险收益比相对较差的资产,以维持组合较好的风险收益水平,使组合的潜在回报水平保持在合宜的范围内。

上半年末我们组合的加权 ROE(ttm)、PB、PE(ttm)分别为 17.8%、2.85X、15.2X, 2021年末这三个指标分别为 19.4%、3.4X、23.4X,组合公司的加权盈利能力略有下降,但估值也明显下降了,组合的潜在回报水平基本是稳定的。引起这些数据变化的原因主要有:1)部分公司 2021年业绩低于预期,ROE回落明显,同时我们新增仓的资产 ROE较高,因此加权 ROE基本保持了稳定;2)PB、PE下降主要因新增仓的资产 PB、PE均较低,同时我们也卖出了部分估值较高的资产。截至上半年末组合风格依然稳健,潜在回报仍然合宜,风险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和半年前比我们对宏观、市场的看法并没有显著的变化,我们一如既往的看好中国经济,尽管上半年遭遇了新冠疫情的扰动,但中国市场巨大,工业产业链完整且高效,抗风险能力是非常强的,短期的扰动不改变经济基本的走势。如去年年报所述,国人处于持续改善福利水平的惯性之中,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巨大的提升改善空间,宏观整体上必然是供需两旺,唯有结构性的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去年年报我们提及了能源和房地产两个方面的主要变化,在当下时点这两方面仍然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能源方面我们看好煤炭、石油以及下游相关的化工类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过去 10年里全球范围的石油行业资本开支都非常低,产能增长非常少,国内的煤炭行业也是如此,过去 10年里行业资本开支持续低位,部分年份甚至是负增长,总体产能增加很少。长期来看,能源的需求总是增加的,因为它贯穿于经济活动的所有环节中,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增长,供给如不增加必然会出现不足的情况,去年以来能源行业资本开支过低的影响已然显现,各种能源的价格持续上涨;2)能源行业产能释放的周期较长,平均释放时间在 3年以上,即使是现在开始新的资本开支周期,未来的两三年里也不会有的大量的新产能释放出来,供给依然会比较紧张;3)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大国之间持续的贸易争端从宏观上降低了全球经济的分工合作程度,使得总资本/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在保持经济不衰退也即各国国民福利不下降的情况下,上游资源的消耗会增加,能源首当其冲。目前逆全球化的趋势比较明显,因此能源的消耗会有所上升,全球经济变得更加低效;4)产能的转移实际上是投资的扩张,一定程度上是全球范围内的重复投资,也会增加对上游资源的需求,若有部分低端制造业产能从中国转向其它国家,实际上是总需求的扩张,是增加能源消耗的;5)能源类资产大部分估值非常低廉,分红率也很高,满足我们对投资回报的要求。

因为能源行业的供求关系在短期难以逆转,基于防通胀的要求,发改委对煤炭企业采取了限价保供的措施,这一方面限制了煤炭企业的盈利水平的上限,但另一方面却给了下游企业盈利空间,尤其是那些产品销往国际市场或能够和国际市场同步对产品定价的企业,如部分煤化工、电解铝等。

由于国内外能源价格的巨大价差导致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商竞争力出现了差异,中国企业的优势进一步加强,除了利润有保障外份额也会扩张。考虑到此类企业的估值大部分处于历史低位水平,也会是较好的投资标的,是我们深入挖掘的方向之一。

我们仍然看好头部房地产及部分金融类资产。基于以下几点原因:1)房地产行业去产能非常明显,粗略的估算,按规模来看有近 20%的房产商在过去两三年里丧失了资本金,也即意味着不能再持续运作,后续会缓慢退出市场。即使考虑到房地产市场未来规模难以增长,这个规模的去产能也是有利于行业供给格局改善的;2)房地产行业必然是个持久的行业,人对居住的要求是随着收入的提升持续提升的,除非经济不增长;3)行业规模也不会大幅衰退,不仅仅是因为目前的占比高,而是因为房屋需求是最终消费最重要的一部分,从足够长的时间来看,房屋是消费品,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消费品,也是生活品质高低的关键性物质因素,其在经济中有自然的占比,不可能是一个会消失的行业;4)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显著的结构性特征,城市化过程还未结束,工业格局还在持续的变动之中,人口也会随着工业的变动而流动,新兴的工业城市会有大量的住房需求;5)房地产企业的估值处于历史最低水平;6)金融业是和房地产粘连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其资产质量有赖于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否,因此随着房地产行业出清的结束,金融企业的风险也会释放,大部分银行估值也处于历史最低位水平。

如我们所一贯所强调的,我们很在意投资的安全边际,会充分考虑所投标的的成长性和估值相匹配,对于那些包含过度预期的行业和个股则较为谨慎。我们可以忍受组合一段时间对市场偏离,也有足够耐心去等待属于我们的机会。我们对所投资的具体标的都有深刻的理解和信任,认可这些公司足够优秀的管理能力,是各自所在的行业的佼佼者,也能够持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的绝对龙头。

我们目前所看好的标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化工、能源、轻工、物流、家电、机械、食品饮料等行业,我们看重的是这些公司本身卓越的经营能力和长期发展空间,而低的估值则提供给我们足够的安全边际,降低组合的系统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运营部、权益投资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权益投资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8,072,956.9829,867,145.45
结算备付金 45,627.0459,238.45
存出保证金 20,139.7836,229.03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23,825,763.64182,761,010.90
其中:股票投资 123,825,763.64182,761,010.9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应收清算款 54,145.958,918,478.56
应收股利 264,721.02-
应收申购款 4,393.5288,377.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2,003.31
资产总计 132,287,747.93221,732,483.4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上年度末
  2022年 6月 30日2021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280.60
应付赎回款 718,471.3327,506,382.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1,632.12277,836.11
应付托管费 25,272.0446,306.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220,570.83307,866.92
负债合计 1,115,948.6028,138,392.09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126,962,544.01184,394,730.97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4,209,255.329,199,360.35
净资产合计 131,171,799.33193,594,091.3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2,287,747.93221,732,483.41
注:报告截止日 2022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32元,基金份额总额 126,962,544.0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535,864.74
1.利息收入 18,700.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18,700.1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553,452.6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2,474,251.8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3-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2,079,200.8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产生的收益(若有)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7.16-5,280,625.0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7172,607.48
减:二、营业总支出 1,203,082.96
1.管理人报酬 954,519.95
2.托管费 159,086.70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1889,476.3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38,947.7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8,947.7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38,947.70
注:本基金于 2021年 8月 17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 益(若有)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184,394,730.97-9,199,360.35193,594,091.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值)184,394,730.97-9,199,360.35193,594,091.3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57,432,186.96--4,990,105.03-62,422,291.99
(一)、综合收益总额---1,738,947.70-1,738,947.70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57,432,186.96--3,251,157.33-60,683,344.29
其中:1.基金申购款6,546,045.10-114,681.246,660,726.34
2.基金赎回款-63,978,232.06--3,365,838.57-67,344,070.6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126,962,544.01-4,209,255.32131,171,799.33
注:本基金于 2021年 8月 17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27号《关于准予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30,153,799.3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841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8月 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30,205,354.7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1,555.4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2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 1月 1日至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列示如下,除明确区分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金融工具准则段落外,其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6.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12月 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 2021年 12月 31日及 2022年 1月 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22年 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29,867,145.45元、59,238.45元、36,229.03元、2,003.31元、8,918,478.56元和 88,377.71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29,869,101.46元、59,267.82元、36,246.96元、0.00元、8,918,478.56元和 88,377.71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82,761,010.9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182,761,010.90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0.60元、27,506,382.43元、277,836.11元、46,306.03元、78,763.87元和 69,103.05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0.60元、27,506,382.43元、277,836.11元、46,306.03元、78,763.87元和 69,103.05元。 于 2021年 12月 31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年 1月 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本基金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 6月 30日
活期存款8,072,956.98
等于:本金8,072,224.87
加:应计利息732.11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其中:存款期限 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 1-3个月-
存款期限 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合计8,072,956.98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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