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混合 (010845):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5:45:56 中财网

原标题: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混合 :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14 6.2 利润表 ..................................................................... 1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20 §7 投资组合报告 ............................................................. 45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5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5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6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6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6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6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7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1.2 存放地点 .................................................................. 60 11.3 查阅方式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混合
基金主代码01084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208,578,684.3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创造 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取目标波动风险预算技术进行资产配置,量化与基本面 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进行权益部分投资,以及采用多种策略进行固 定收益部分投资。通过综合运用以上技术,本基金将优化投资过程, 在限制组合整体预期波动率的前提下,实现风险约束下投资组合 alpha的最大化,以便获得尽可能高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 益率(经汇率调整)×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 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 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 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徐娇娇秦一楠
 联系电话66577766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95599 
传真010-66577666010-68121816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100026100031 
法定代表人傅国庆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mfcteda.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 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3,229,220.68
本期利润-26,117,036.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8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8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2,487,654.9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192,494,927.1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867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3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71%0.22%0.83%0.17%0.88%0.05%
过去三个月1.41%0.32%1.10%0.21%0.31%0.11%
过去六个月-1.05%0.34%-0.62%0.23%-0.43%0.11%
过去一年-1.65%0.30%-0.69%0.19%-0.96%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33%0.27%-0.53%0.19%-0.80%0.08%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分股由中证500和沪深300成分股一起构成,中证8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分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研发创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闽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六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欣总经理助 理兼投资 总监(权2021 年 1 月19日-15年清华大学理学硕士;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嘉
 益)兼基 金经理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加盟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 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 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 现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权益) 兼基金经理;具备15年基金从业经验,15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宁霄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1 年 8 月9日-14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硕士;2006年4月 至2007年3月,任职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担任基金TA清算; 2007年8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会计;2013 年7月至今任职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交易部交 易主管、交易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基金经理。具备14年证券从业经 验,9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师婧本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2021 年 5 月13日-12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理学硕士;2010 年 7 月至2017年9月任职于新加坡辉立资本集 团旗下的辉立证券,其中 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高级全球股票交易员,负 责参与全球 20 个国家和地区的股票交 易;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担任基金组 合经理,主要负责中国香港地区以及亚洲 二级市场的投资和全球大类资产的配置投 资管理工作;2017 年 9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国际业务部,先后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具有 12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刘洋策略投资 部副总经 理(主持 工作);本 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2021 年 7 月5日-7年北京大学理学硕士;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4月就职于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5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职于金融工程部,先后担任助理研 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策略投资 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担任策略投资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具备 7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2、2022年8月9日,本基金新增基金经理曾薏桐,公司已于2022年8月10日发布了《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无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A股市场呈现出快速下跌之后的持续反弹,市场低点出现在4月底。此次反弹的幅度、持续性均显著超市场预期,在反弹期间从分析师、媒体各方面舆情看,均有比较一致的观望,然而市场的反弹仍旧持续,且基本没有回调。结构上看,新能源等景气成长行业反弹力度非常强,部分个股有近翻倍的表现;消费反弹幅度适中,而低估值的金融地产等传统行业反弹相对较弱。

继续收紧货币,俄乌战争持续,没有明显改变。我们认为此阶段的市场持续反弹是对一季度快速下跌的修复,美国市场看,上半年股债均经历了明显回调,尤其是债券市场,在加息背景下债券指数回调超过 10%,其幅度是历史罕见的。股票市场体现出较大分化,低估值传统行业股票相对抗跌,而纳斯达克代表的成长股票下跌较多。

本基金在操作中,无论从仓位管理还是选股结构上,均体现出相对保守的投资风格。在仓位层面,采用目标波动率策略,通过动态调整控制产品整体波动风险。在选股层面,投资风格偏向低估值盈利稳定的大盘蓝筹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增加了汽车、有色金属、基础化工的配置,减少了医药、机械、建材板块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6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仍维持之前年报判断,全年仍保持中性偏乐观态度。短期看,对三季度市场表现偏中性,结构上相对均衡,但无论如何,我们认为最困难的时间已经过去。一方面国内来看,经过二季度持续快速的修复,市场估值已经相对走高,存在阶段性风险释放的压力,然而非常充裕的流动性和友好的支持政策对估值提供了一定支撑;另一方面,美国市场在偏紧的货币环境下的持续收缩,并没有对A股产生明显的影响,但我们认为在资金联动越来越紧密的环境下,两个市场很难持续走出完全反向的走势,未来可能趋向收敛。全年维度看,仍看好中小盘的战略投资机会和低估值股票的补涨投资机会。近年来A股市场在风格结构上存在年内比较强烈的极值反转特征,值得关注。反过来看,近年来各方面政策延续性较强,我们正面临长期结构转型和短期风格轧差过大的矛盾。美股方面,从情绪指标看市场有见底特征,但盈利预测仍未下调,衰退的表观预期未充分体现,尽管原材料价格已经在下跌,但是能源价格仍较高,通胀螺旋仍未结束。

基于基金合同与投资观点,我们的配置偏向于具有真实业绩成长且估值合理的绩优蓝筹股票,并采用目标波动率策略对产品整体风险波动进行控制。本基金在持仓上相对分散,以期平衡组合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主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8,528,215.9612,237,260.77
结算备付金 28,423,248.876,655,620.68
存出保证金 163,279.96140,004.64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180,021,118.472,088,579,806.96
其中:股票投资 266,665,122.74549,162,075.8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913,355,995.731,539,417,731.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100,006,301.37-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6,971,200.22
应收股利 -94,064.26
应收申购款 1,410.8353,93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14,423,738.61
资产总计 1,317,143,575.462,129,155,630.14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1,006,186.12115,000,000.00
应付清算款 1,014,825.5316.99
应付赎回款 879,630.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789,483.331,370,663.49
应付托管费 197,370.82342,665.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7,939.6438,301.1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733,212.571,724,996.72
负债合计 124,648,648.28118,476,644.25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208,578,684.352,016,415,931.75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16,083,757.17-5,736,945.86
净资产合计 1,192,494,927.182,010,678,985.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17,143,575.462,129,155,630.14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08,578,684.35元,基金份额总额0.986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9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 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8,267,848.3421,840,137.75
1.利息收入 205,880.3324,629,418.6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71,319.161,463,604.52
债券利息收入 -20,919,902.6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34,561.172,245,911.46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35,585,913.02-11,756,755.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55,919,533.37-18,158,471.2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18,494,129.611,597,928.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839,490.744,803,786.9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17,112,184.358,967,474.6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7,849,187.9915,092,604.83
1.管理人报酬6.4.10.2.15,621,303.057,140,925.04
2.托管费6.4.10.2.21,405,325.731,785,231.24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634,448.392,235,974.0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634,448.392,235,974.01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19,524.3217,459.68
8.其他费用6.4.7.23168,586.503,913,014.8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6,117,036.336,747,532.9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6,117,036.336,747,532.9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117,036.336,747,532.92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2,016,415,931.75--5,736,945.862,010,678,985.89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016,415,931.75--5,736,945.862,010,678,985.8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807,837,247.40--10,346,811.31-818,184,058.71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6,117,036.33-26,117,036.33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807,837,247.40-15,770,225.02-792,067,022.38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741,670.17--17,908.67723,761.50
2 .基金赎 回款-808,578,917.57-15,788,133.69-792,790,783.88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208,578,684.35--16,083,757.171,192,494,927.1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010,228,447.39--2,010,228,447.39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010,228,447.39--2,010,228,447.3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5,052,157.21-6,749,944.9211,802,102.13
(一)、 综合收 益总额--6,747,532.926,747,532.92
(二)、5,052,157.21-2,412.005,054,569.21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5,052,157.21-2,412.005,054,569.21
2 .基金赎 回款----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015,280,604.60-6,749,944.922,022,030,549.5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80 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08,875,688.5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0,228,447.3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352,758.8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详见附注6.4.5。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股利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12,237,260.77元、6,655,620.68元、140,004.64元、14,423,738.61元、6,971,200.22元、94,064.26元和53,934.0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140,067.64
元、0.00元、6,971,200.22元、94,064.26元和53,934.00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2,088,579,806.96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2,102,990,619.43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应付利息,金额分别为115,000,000.00元、16.99元、1,370,663.49元、342,665.88元、1,499,699.84元和5,296.88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清算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应付利息,金额分别为 115,005,296.88 元、16.99 元、1,370,663.49元、342,665.88元、1,499,699.84元和0.00元。

i)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 ,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5)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6)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8,528,215.96
等于:本金8,526,451.37
加:应计利息1,764.5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8,528,215.96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259,117,107.20-266,665,122.747,548,015.54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229,910,562.813,128,021.20234,105,661.201,067,077.19
 银行间市 场674,551,440.803,119,834.53679,250,334.531,579,059.20
 合计904,462,003.616,247,855.73913,355,995.732,646,136.39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163,579,110.816,247,855.731,180,021,118.4710,194,151.93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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