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300618):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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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5:51: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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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寒锐钴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2-063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梁建坤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梁建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累计达到 1%的进展告知函》,自前次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少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97)后至 2022年 8月 30日期间,梁建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梁杰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129,224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比例达到 1%。现将相关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减少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梁建坤 | | |
住所 | 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 1698号景枫写字楼 31楼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 6月 22日至 2022年 8月 30日 | | |
股票简称 | 寒锐钴业 | 股票代码 | 300618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129,224 | 1.010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前总股本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99,884,636 | 32.26% | 96,755,412 | 31.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07,458 | 2.91% | 59,751,179 | 19.3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877,178 | 29.35% | 37,004,233 | 11.95%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控股股东梁建坤先生进行了减持计划的预先披露,本次减
持与减持计划保持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具体内
容详见 2022年 8月 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委托人、受 | 身份 | 本次委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 |
托人名称/姓
名 | | 托前持
股比例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后按一致
行动人合
并计算比
例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 | |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 |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 | | | |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
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
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
等。 | | | | |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
买的情形 | 是□ 否□ | | |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 | | | |
8.备查文件 | | | |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 | | |
二、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梁建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累计达到 1%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函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