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 (010400): 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二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7:22:46 中财网

原标题: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 : 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二年中期报告




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0二二年中期报告








2022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 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 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 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 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8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17
6.1 资产负债表 ........................................................................................................................... 17
6.2 利润表 ................................................................................................................................... 18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6.4 报表附注 ............................................................................................................................... 21
§7 投资组合报告 ........................................................................................................................... 4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4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4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6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6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6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56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9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60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61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10400
交易代码01040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2月03日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单位: 份)3,778,596,391.89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追 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 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 行业细分、公司价值评估以及组合风险管理全过程中。在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 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 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在股票投资方 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 的投资范围,挑选出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 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 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本基金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 出借业务策略、开放期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 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赵瑛胡波
 联系电话021-20361818021-61618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95528 
传真021-20361616021-6360254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 办公楼二座27-30层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层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200120200001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郑杨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ullgoal.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 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号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 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36,621,573.11
本期利润-206,900,285.1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54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5.8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5.18%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71,292,838.5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4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789,960,483.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30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0.30%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0.69%1.28%8.63%0.96%2.06%0.32%
过去三个月11.30%1.52%5.64%1.29%5.66%0.23%
过去六个月-5.18%1.54%-8.22%1.31%3.04%0.23%
过去一年-1.69%1.35%-12.65%1.12%10.96%0.23%
自基金合同0.30%1.34%-16.55%1.13%16.85%0.21%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比例等相关规定构 建,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 依据合同约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再平衡处理,并用每日连乘方式计算得到指数基准 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2、本基金于2021年2月3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21年 2月3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1999年 4月 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 2001年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5.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267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孙彬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1-04- 2110.3硕士,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助理金融分析师,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自2016年7月加
     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权 益投资经理、权益基金经理、高级 权益基金经理;现任富国基金权益 投资部权益投资总监助理兼高级权 益基金经理。自2019年5月起任 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8月起任富国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5月起任富国融享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1年4月起任富国 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6 月起任富国沪深300基本面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12月起任富国红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杨栋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1-02- 0311.1硕士,自2011年5月加入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助理行业研 究员、行业研究员、权益基金经 理;现任富国基金权益投资部权益 投资总监助理兼高级权益基金经 理。自2015年8月至2020年4月 任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原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 30日更名)基金经理;自2015年 12月起任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 年3月起任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20年6月起任富国积极 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1月起 任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起任 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 年1月起任富国创新发展两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进行自动化控制。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专户产品,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出现1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上半年市场波动加大。行业间的轮动更多源自于资金和对短期业绩的驱动。2022年上半年从申万一级行业看,只有采掘行业获取了正收益,交运、地产及有色等跌幅较小;电子、计算机、传媒、军工及机械设备跌幅居前。2022年上半年,组合在煤炭、地产及农化的配置上取得了一定的收益,但是在电子、医药及军工等板块损失较大。上半年在市值下沉上做的不够充分,同时上半年受限于疫情,整体交易换手也低于预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3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030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疫情、地缘政治等因素成为上半年走势的主要驱动因素。能源等上游价格的高企也使得利润在上下游产业链中的分配出现了较大的分化。我们把股票可以分为四个象限:好行业的好公司,好行业的坏公司,坏行业的好公司以及坏行业的坏公司。第一象限的企业在19-21年涨幅普遍较大,也很难有合适的买入价格;第四象限的公司往往不在我们的投资范围中。所以大部分持仓的差异在二三象限的选择。而赛道投资的热潮往往使得第二象限的企业在过去的时间内获得更好的收益。我们将太多的精力集中在了短期市场对业绩的追逐,却忽略了很多第三象限的好公司。展望下半年,我们还是希望能够继续将精力主要集中在对阿尔法的追逐。任何公司都有正反的两面。我们不能因为短期的景气而忽视公司或行业背后的风险,也不能因为风险项而忽略公司自身的成长。我们将继续维持对稳增长产业链的关注和超配。就业和经济增长是下半年我们主要关注的经济的推动因素。

上半年我们对建材的超配并未取得我们想要的结果。疫情、地产企业的风险事件以及部分行业竞争格局的恶化对整个行业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展望下半年,随着疫情的逐步恢复,我们相信建材企业中有阿尔法的企业也将逐步从业绩的低预期中走出。地产风险事件的确对我们在情绪上的冲击比较大,虽然整个地产行业处于下行周期,但是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发现未来地产行业的格局变化,自下而上的选择长期有竞争力的个股。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年,暂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本期末 2022年 06月 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175,629,339.75176,912,423.68
结算备付金2,315,465.2910,348,686.61
存出保证金1,168,542.37632,551.34
交易性金融资产3,542,906,639.9 73,824,051,537.76
其中:股票投资3,532,688,324.3 03,781,108,266.16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10,218,315.6742,943,271.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79,999,963.2422,670,074.93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627,206.17
资产总计3,802,019,950.6 24,035,242,480.49
负债和净资产本期末 2022年 06月 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7,464,562.4731,628,450.86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2,664,772.832,918,136.48
应付托管费148,042.94162,118.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39.76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782,049.193,673,005.86
负债合计12,059,467.1938,381,711.90
净资产:  
实收基金3,778,596,391.8 93,778,596,391.89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11,364,091.54218,264,376.70
净资产合计3,789,960,483.4 33,996,860,768.5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3,802,019,950.6 24,035,242,480.49
注:报告截止日 2022年 0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30元,基金份额总额3,778,596,391.89份。

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01月 01日至 2022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本期 (2022年01月01 日至2022年06月 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21 年2月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1年6 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190,131,874.3327,187,714.96
1.利息收入378,997.11488,936.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78,997.11469,321.39
债券利息收入19,615.2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20,232,159.39-12,881,601.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55,823,796.43-18,574,517.82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2,801,503.17656,770.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32,790,133.875,036,145.1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721,287.9539,580,380.1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16,768,410.836,784,422.98
1.管理人报酬15,801,806.923,519,871.78
2.托管费877,878.15195,548.37
3.销售服务费
4. 投资顾问费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 信用减值损失
7. 税金及附加9.301.20
8.其他费用88,716.463,069,001.6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6,900,285.1620,403,291.9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6,900,285.1620,403,291.9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06,900,285.1620,403,291.98
注: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2年 01月 01日至 2022年 06月 30日

项目本期 (2022年 01月 01日至 2022年 06月 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 利润净资产 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 金净值)3,778,596,391.89218,264,376.703,996,860,768.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金净值)3,778,596,391.89218,264,376.703,996,860,768.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 206,900,285.16-206,900,285.16
(一)、综合收益总额- 206,900,285.16-206,900,285.16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 金净值)3,778,596,391.8911,364,091.543,789,960,483.4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21年2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 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金净值)1,009,996,000.001,009,996,000.00
二、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20,403,291.9820,403,291.98
(一)、综合收益总额20,403,291.9820,403,291.98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 金净值)1,009,996,000.0020,403,291.981,030,399,291.9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 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22号《关于准予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2月2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467606_B05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21年2月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009,996,000.00元,在募集期间未产生利息,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09,996,000.00元,折合1,009,996,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衍生工具(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6.4.4.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6.4.4.3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8)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变更对于本基金的影响不重大。

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基金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项目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列示。

于首次执行日(2022年1月1日),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所述: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6,912,423.68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22,332.75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银行存款于 2022年 1月 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6,934,756.43元。

结算备付金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结算备付金于 2022年 1月 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353,809.20元。

存出保证金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32,551.34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313.17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存出保证金于 2022年 1月 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32,864.51元。

应收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27,206.17元,转出至银行存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22,332.75元,转出至结算备付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5,122.59元,转出至存出保证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313.17元,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599,437.66元。经上述重分类后,应收利息不再作为财务报表项目单独列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824,051,537.76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599,437.66元。经上述重分类后,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824,650,975.42元。

除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外,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财务报表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无影响。

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本基金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本基金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06月30日)
活期存款175,629,339.75
等于:本金175,611,308.59
加:应计利息18,031.16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75,629,339.7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定期存款。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2022年0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3,471,990,79 7.403,532,688,32 4.3060,697,526.9 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债券交易所市场9,999,942.40232,339.6710,218,315.6 7-13,966.40
 银行间市场
 合计9,999,942.40232,339.6710,218,315.6 7-13,966.4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3,481,990,73 9.80232,339.673,542,906,63 9.9760,683,560.5 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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