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 (001915):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1:06:47 中财网

原标题: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 :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4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4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5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5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9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2.2 存放地点 .................................................................. 60 12.3 查阅方式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
基金主代码001915
交易代码0019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60,232,281.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将深入挖掘医疗健康产业发展过程中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投资收益,谋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 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和参与融资业务投资策 略五部分组成。股票投资策略简述如下: 1、医疗健康产业的界定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居民日益增长的 医疗需求和保健意识对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本基金所指的医疗健康产业包括医疗服务产业、保健养生服务产业 和健康管理产业三个方面。 (1)医疗服务产业 指与满足居民就医用药需求直接相关的行业,是医疗健康的核心, 涵盖了新生物医疗技术、医疗体制改革、医疗服务信息化等投资主 题。 (2)保健养生服务产业 提供预防性人体机能调节和康复性治疗安排,是对医疗服务产业的 补充,是医疗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保健康复、养生养老产 业链等投资主题。 (3)健康管理产业 强调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与发展的前瞻性预警防范措施,是医疗健 康的新兴发展方向,涵盖了互联网移动医疗、可穿戴设备、药品福 利管理(PBM)等投资主题。 因此,本基金所定义的医疗健康产业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药、 中药、生物制品、医药商业、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医 疗软件开发、养老房地产开发等子行业。 未来如果医疗健康产业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上 述界定进行调整和修订。
 2、子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着重分析医疗健康产业涵盖的各行业技术 成熟度、行业所处生命周期、行业内外竞争空间、行业盈利前景、 行业成长空间及行业估值水平等多层面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判断行 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确定本基金的行业配置。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精选出医疗健康产业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首先,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竞争优势、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 结构等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其次,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 估。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分 析。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港股通标的进行系统性分析,在采用子行业配置策略和 个股精选策略的基础上,结合香港股票市场情况,重点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范围内受惠于我国宏观经济环境改善或医疗健康产业快速发 展,且处于合理价位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股票。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关注发行 人基本面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信息披露情况、 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投 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标的选择和配 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申银万国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70% + 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 ×20%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属于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境内证券市场投资 风险之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 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市场联动的风险、股价波动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 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 损失)、港股通额度限制的风险、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 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在内地市场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 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 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 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 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磊李申
 联系电话0755-83276688021-606371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021-60637111 
传真0755-83515599021-6063577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6008号特区报业大 厦1501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10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518034100033 
法定代表人严震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byfunds.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1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00,047,409.97
本期利润-67,735,643.9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94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2.3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8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43,494,125.3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398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08,601,969.5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689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68.9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3.97%1.50%7.79%1.08%6.18%0.42%
过去三个月2.24%1.68%-2.47%1.38%4.71%0.30%
过去六个月-10.87%1.93%-11.21%1.52%0.34%0.41%
过去一年-34.31%2.04%-22.89%1.38%-11.42%0.66%
过去三年81.42%1.88%25.92%1.29%55.50%0.5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68.90%1.76%19.00%1.23%49.90%0.5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宝盈鸿利收益混合、宝盈泛沿海混合、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宝盈核心优势混合、宝盈货币、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宝盈新价值混合、宝盈祥瑞混合、宝盈科技30混合、宝盈睿丰创新混合、宝盈先进制造混合、宝盈新兴产业混合、宝盈转型动力混合、宝盈祥泰混合、宝盈优势产业混合、宝盈新锐混合、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宝盈国家安全沪港深股票、宝盈互联网沪港深混合、宝盈消费主题混合(由原基金鸿阳转型而来)、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宝盈人工智能股票、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宝盈聚享定期开放债券、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宝盈研究精选混合、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宝盈祥泽混合、宝盈鸿盛债券、宝盈龙头优选股票、宝盈祥明一年定开混合、宝盈盈旭纯债债券、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宝盈创新驱动股票、宝盈聚福39个月定开债、宝盈发展新动能股票、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宝盈盈沛纯债债券、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宝盈智慧生活混合、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宝盈祥庆 9个月持有混合、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宝盈优质成长混合、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宝盈成长精选混合、宝盈品质甄选混合、宝盈祥和9个月定开混合、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宝盈祥琪混合、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五十七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姚艺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 3 月9日-10年姚艺先生,管理学硕士。曾在华泰证券任 医药行业研究员;2017年6月加入宝盈基 金,历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中 国国籍,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国内国外突发事件频出,市场波动剧烈:全球高通胀的背景,美联储年初坚定鹰派确实超出预期,乌俄战争突然爆发引发市场对地缘政治风险的担心,国内疫情反复,特别是北上深,市场对国内经济复苏信心不足,1-4月市场单边下行,4月底创下这轮调整的新低,5-6月随着战争对市场的影响消退,市场对美联储加息预期已较为充分,同时国内疫情也逐步消退,国内经济弱复苏,市场5-6月进入反弹周期,并独立于全球市场。

医药板块在上半年大环境弱市的背景下跟随市场同步下跌,5-6月也跟随市场反弹,但反弹的强度弱于汽车、新能源等成长板块,目前刚反弹到4月下跌前的平台,整个上半年中信医药指 本产品报告期继续沿着消费升级及高端制造两条主线持续优化持仓,策略依旧是精选个股,适度分散,在高端制造领域继续持有创新药产业链、以出口为主导的设备、耗材;二季度重点加仓了偏消费领域的个股,特别是医美和眼科赛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8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来看,上半年影响A股市场的三大因素,美联储货币政策持续紧缩、俄乌战争、国内疫情都已经被市场充分预期或者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特别是6月以来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相关防控政策也在逐步放松,经济在弱复苏进程,叠加国内流动性宽松,国内A股市场5-6月份在全球市场独领风骚。预计下半年美联储货币政策不会进一步超预期紧缩,国内疫情稳定的背景下,国内经济能够逐步企稳继续复苏并得到数据验证,A股市场下半年依旧具备结构性机会。

医药板块自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已经连续下跌了10个月,跌幅近36%,本轮调整无论从幅度还是时间都已经与2018年接近,估值和政策风险已经得到充分释放,大概率4月的低点就是医药新一轮行情的起点,但目前市场整体对医药板块还是相对悲观,体现在一季度公募基金对医药板块的持仓继续创近3年的新低,在5-6月市场反弹进程中,医药相对其他成长板块如汽车、新能源,反弹强度及时间均相对落后,当然这也是未来医药板块的机遇所在。

基于国内市场巨大的消费潜力以及全球产业分工中国制造的比较优势,本基金管理人依旧看好医药行业未来几年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受政策风险影响小的医药消费和医药制造。在上半年国内疫情反复的状态下,以眼科、医美等为代表的消费医疗领域的经营情况体现了医药消费的刚性和韧性,在下半年疫情稳态的背景下,市场依旧会给予消费医疗业绩确定性溢价;与此同时在当前全球产业链分工的背景下,中国的工程师红利、现代化工厂的生产品质及效率,使得以出口为主导,能在国际竞争中持续保持优势的企业将继续分享全球产业转移的红利。综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聚焦医药板块的消费升级与高端制造,选择具备中长期业绩确定性的公司长期持有。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结果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投研、运营的分管领导、督察长及研究部、投资部门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估值政策和程序修订的适用性。日常基金资产的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负责执行。对需要进行估值调整的投资品种,管理人启动估值调整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由估值委员会议定估值方案,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有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等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37,739,910.9139,779,704.02
结算备付金 880,941.542,461,745.77
存出保证金 157,211.46136,474.98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569,955,617.35598,480,316.50
其中:股票投资 569,955,617.35598,480,316.5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1,931,400.413,287,831.3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55,250.14242,435.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7,572.41
资产总计 611,020,331.81644,396,080.1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793,060.94
应付赎回款 734,358.29755,066.40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0,896.491,898,076.97
应付托管费 115,149.42163,432.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877,958.11821,807.58
负债合计 2,418,362.317,431,444.84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360,232,281.61336,153,047.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248,369,687.89300,811,588.26
净资产合计 608,601,969.50636,964,635.2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11,020,331.81644,396,080.10
注: 1、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689元,基金份额总额360,232,281.61份;
2、以上比较财务信息已根据最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于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62,885,425.54166,581,164.92
1.利息收入 91,037.14120,396.5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91,037.14120,396.5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95,450,750.8527,466,946.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97,430,189.5126,065,335.6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979,438.661,401,611.1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32,311,766.06137,400,132.1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21162,522.111,593,689.44
减:二、营业总支出 4,850,218.378,387,938.17
1.管理人报酬6.4.10.2.14,076,074.575,171,588.22
2.托管费6.4.10.2.2679,345.82861,931.35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94,797.982,354,418.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7,735,643.91158,193,226.7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7,735,643.91158,193,226.7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7,735,643.91158,193,226.75
注:以上比较财务信息已根据最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336,153,047.00-300,811,588.26636,964,635.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336,153,047.00-300,811,588.26636,964,635.2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24,079,234.61--52,441,900.37-28,362,665.76
(一)、综合收益 总额---67,735,643.91-67,735,643.9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24,079,234.61-15,293,743.5439,372,978.15
其中:1.基金申购 款68,973,776.34-41,088,375.18110,062,151.52
2.基金赎 回款-44,894,541.73--25,794,631.64-70,689,173.3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360,232,281.61-248,369,687.89608,601,969.5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460,011,382.19-501,425,076.21961,436,458.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460,011,382.19-501,425,076.21961,436,458.4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197,409,994.25--88,773,892.85-286,183,887.10
(一)、综合收益 总额--158,193,226.75158,193,226.7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97,409,994.25--246,967,119.60-444,377,113.85
其中:1.基金申购 款134,428,814.50-166,488,380.14300,917,194.64
2.基金赎 回款-331,838,808.75--413,455,499.74-745,294,308.4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262,601,387.94-412,651,183.36675,252,571.3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2160号《关于准予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基金股基金法》和《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71,039,486.9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137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12月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71,198,472.5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8,985.6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40%,投资于医疗健康产业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申银万国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7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中期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以下会计政策变更外,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3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39,779,704.02元、2,461,745.77元、136,474.98元、7,572.41元、3,287,831.33元和242,435.09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39,786,385.18元、2,462,569.43元、136,542.57元、0.00元、3,287,831.33元和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598,480,316.5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598,480,316.50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3,793,060.94元、755,066.40元、1,898,076.97元、163,432.95元、630,988.91元和818.67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3,793,060.94元、755,066.40元、1,898,076.97元、163,432.95元、630,988.91元和818.67元。

i)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未完)
各版头条